來到小會議室,五人依次坐下後。姚有志說:“剛才在會上沒有講明事故的真實原因,那是為了穩定大局,怕工人們知道後鬧事。但是,作為我們不能放鬆對事故原因的追究。我們得快點要求索賠,要把損失降到最低。這也是朱鎮長的意思。”說完,看了眼朱昌德。然後接著說:“小王,你聯絡一下,向戚老闆說明情況,看他是什麼態度再說。”
“不管什麼態度,都必須給予賠償。”朱昌德堅決地說。
“他若不願賠,怎麼辦?”李濂才擔心起來。
“那怎麼行,無論從何種角度講,他都得賠償。哪有才買來半年的鍋爐就爆炸了的說法?哪有拿著廢鐵當新裝置賣的理。這不是坑人嗎?”朱昌德氣憤又有點激動地回他。
姚有志忙勸解道:“別激動,老朱。老李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的。”他所指的道理,除朱昌德之外,只有他們四人最清楚,戚老闆到時不可能賠償的原因是什麼。
丁新建聽出了姚有志話裡的意思,也趕緊打圓場,說:“就是,誰願意把吃進嘴裡的肉再吐出來。”
“那我們就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起訴他詐騙。”朱昌德不依不饒地說:“為了鹽湖鎮全體職工的生存問題,這筆索賠的錢,我們要定了,官司也打定了。”
“朱鎮長,別生氣。這不還沒聯絡嗎,興許別人願意賠呢。問題是我們向別人要多少的事,別人到時可能會給我們多少的事。”王平討好地說道。
“當然是一分不少,買時多少錢,賠就得賠多少錢。又沒過三包期。”朱昌德這麼一說,其餘四人面面相歔,不再說什麼了。
他們自然無話可說了。做賊心虛。因為內幕只有他們四人最清楚,這類裝置頂多保修三年,一年內包換,可這套裝置在無錫就閒置了六年多,別說還是日本十年前就淘汰報廢的東西了,找誰退賠去,找戚老闆,人家認嗎?打官司,人更不怕,你們有把柄在人手中,每人五千塊錢的考察費是白拿的。人就怕日後萬一有什麼麻煩找來,專門用這錢封你嘴的。這就是生意人的老練之處。尤其和公家做生意,才要有個揪手呢,不然,官告民一告就贏,到時自己到哪裡說理去。
會後,王平一回到辦公室就和戚老闆聯絡。他婉轉地說明了情況和領導們的意思。可人戚老闆愣是裝糊塗,根本不提賠錢的事。
無奈,王平只好打電話找惠俊傑幫忙周旋。
最後,惠俊傑回電話告訴他:“戚老闆說了:一個子都別指望從他手上拿走,打官司他不怕,因為雙方既沒有認購合同,也沒有售後服務之類的協議,你們手上更沒有絲毫可以證明東西是從他手上買走的證據。雙方在辦理現金交易時,沒有留下任何字據,彼此憑的完全是朋友間的信譽和信任。整個交易過程全是現金交易,連轉賬支票都沒有出現過。這官司你們打不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