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梓萱沉默著,視線固定在手裡的咖啡杯上,輕輕地,但堅定地說:“未來還很長。我們可以重新開始。”
“只有一個晚上了。”路等之說,“沒有未來。”
“怎麼會?”
“過了今晚,我就去自首。國際刑警不是傻瓜,幾個星期抓不到,幾個月也會抓到。”
“人不是你殺的!”遊梓萱激動地喊出來。
“我用自己的車留下了不在場證明。但是,那輛車上,有非法物資。證明我沒有殺人,就等於同時證明了我運送非法物資的事實。”
“說起那輛車,我不明白,你逃跑了以後,難道警方沒有去調查公路攝像嗎?一調查,不就知道你不是殺人凶手嗎?”
“他們的目標,不是抓殺人凶手。對外宣稱我殺人,只是為了掩人耳目,讓我岳父放心。”路等之說,“新聞是不是報道了這輛車,但沒有說明上面有非法物資?因為他們需要收集走私的證據。最好是我的岳父或者他手下,去認領那輛車,好讓他們順藤摸瓜。岳父以為自己這麼多年來從事醫療走私神不知鬼不覺,實際上,早被警方盯上了。”
怪不得,遊梓萱看報道時就覺得,僅憑名醫的一面之詞,斷定路等之殺人潛逃,也太武斷。
“既然你想好了要自首,為什麼又要逃走呢?”
路等之放下喝空的杯子,雙手搭在了遊梓萱肩上,問:“如果我在泰國被抓捕,因走私被判處監禁,你會來看我嗎?”
“不會。”遊梓萱實話實說,“除非你沒有結婚,我才敢厚著臉皮去見你。”
“這就是原因。”路等之說。
“可你早晚會出獄的,那時來找我也不遲。”
“來不及。我的眼睛,沒有我岳父的治療,再過沒多久,就會像我父親那樣失明。視網膜色素變性綜合症,一種遺傳病。”
路等之的語氣毫無波折,彷彿失明像感冒那樣常見。
“梓萱,在失明之前,我想再看看你。”
遊梓萱已說不出話來。
擔負著殺人的罪名,冒著隨時失明的風險,跨過邊境線,翻山越嶺……就為了再看她一眼?他瘋了嗎?他曾經的理智沉著都去哪裡了?
她也瘋了,她竟然覺得感動。
“我們逃走吧。”遊梓萱說,“我們逃到沒人的地方去。”
“遊老師怎麼辦。”
“我爸爸……我們帶著他一起走。到了一個地方,我們就擺個給人在街頭拍照的攤子,掙夠路費,再接著去下一個城市。”
因為知道不可能,所以再不切實際的想象都能說出口。
“好。”路等之輕輕巧巧地,答應了她荒唐的提議,“都聽你的。”
“我們是沒法領證結婚了,只能像古代的人那樣,拜天地結婚。結完婚,我們可以生幾個孩子,我們的隊伍會越來越壯大。你的案件過了追溯期,我們就找個最喜歡的地方定居……”
遊梓萱越說越起勁。
畢竟只有今晚了。
半真半假地沉浸在美好幻想裡的兩人,沒有注意到門外輕微而雜亂的腳步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