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
又點點頭。
“半斤?”
毛榛沒說話。
正吃口面,“跟誰喝的,喝了這麼多?”
“一個朋友。”
“什麼朋友呀這麼灌你?”他抬眼看看她,“不能說是嗎?”
“說了你也不認識。”
“那人是不是抽了一條煙,弄得你身上這麼大的味兒?”
毛榛沒回答。
“要不就是你自己抽的?你不是最不喜歡人抽菸嗎。”
毛榛還是沒回答。
正低著頭又吃了兩口面,“怎麼了,不理我了?今天要是我生日,你也不理我?”
毛榛抬起眼睛,“真的麼?”
正點點頭。
她站起來,又要走。正問她幹什麼去。
“去買瓶酒。”
“這麼晚了,到哪兒買去?”他從門口把她拉回來,然後從包裡拿出那瓶二鍋頭,“瞧你的樣子,就沒拿出來。今兒不喝了。”
“幹嘛不喝,帶來就喝。”毛榛去抽屜裡找開瓶器。
“你沒醉吧?”
毛榛開啟瓶蓋,拿了兩個杯子,說,“不是告訴過你麼,我從小就喝酒,有量,你未必喝得過我。”她往杯子裡各倒了半杯,一杯遞給正。
“真想喝?”正看著她問。
毛榛拿起自己的杯子,跟他碰了碰,“幹了?”
“別,慢慢喝吧。”
“那你慢慢喝,我先幹了。”說完,她一仰頭,把空杯子放到桌上。
正看著她,先抿一小口,接著也仰頭幹了。
毛榛又往兩個杯裡各倒半杯,拿起自己的一杯,衝正說,“生日——快樂。”隨後咕咚、咕咚連喝幾口。看她又想喝乾的樣子,正把杯子奪下來,“行了,別逞能了。這是二鍋頭,再有酒量也不能這麼喝。”
“怎麼不能?”毛榛把杯子搶回去,再喝一口,然後一隻手攥著杯子,另一隻胳膊支在桌上,手扶腦門。正沒有看她,抓了一把花生米,挫掉皮,遞給毛榛。毛榛抓了幾粒,放進嘴裡,而後輕聲嘆口氣,“今天真是你生日啊?”
“不是,騙你的。”
毛榛趴在桌上歇了一會兒,再抬起眼,眼神變得迷茫,“今天要真是你生日,你多大了?”
“你說呢?”
毛榛把頭支在手裡,搖了搖,“不知道。”
“正武比我大兩年零七個月,你說我多大?”
聽到正武的名字,毛榛的眼皮落下去,閉上眼睛默想了片刻,睜開眼說,“那就應該是十九了吧。才十九啊,怪不得看你老象個小孩兒,真是小,還不到二十??”
“你覺得自己很大嗎?”
“我?當然比你大。”
“嘁,能大多少。”
“大兩歲就是大兩輪。”
“憑什麼?”
“憑我一年流十二次血啊。”
“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這都不懂,可見你小。”
他們又喝了會兒酒,毛榛的臉色紅得像透了一樣。屋頂的燈光把她兩蓬濃密的睫毛在眼周圍投下重重的陰影,陰影下兩隻細圓憔悴的眼睛幽黑明亮,亮得讓正的心有點疼。
“幹嘛不能告訴我你今天跟誰喝酒去了?”
“告訴你,你也不認識。”
“肯定是個男的,對不對?”
毛榛拿著杯子轉轉,眼睛抬起來。
“不說話就是默認了。是——男朋友?”
毛榛仍是看著他。
“怎麼從沒聽你說過有男朋友。不是咱們學校的,對不對?”
毛榛看著他。
“年齡很大?”
毛榛繼續看著他。
“工作了吧?有房子?你們自己在家做飯吃的?”
毛榛還是看著他。
“要不就是你讓小阿姨做了餅帶過去的,對不對?喝了一瓶,不對,兩瓶酒,不是太高階,但肯定也不是這種老二。衡水老白乾兒?”正又挫一把花生米。“他抽的是坤煙兒吧,又細又長的那種,你給他買的?”
毛榛終於開了口,“懂得還挺多。”
“是不是吧?”
“是,都猜對了。”
“真的麼?那那人是誰,我真的不認識?”
“不認識。”
正搖搖頭,“不對,我有種感覺,這個人我一定認識。”他想了想,突然說,“他不是有婦之夫吧?這麼神祕。他老婆這個星期不在?要麼就是他老婆今天晚上回來?所以你們一星期前就約好了今天下午見面,對不對?”
毛榛仍用一隻手支著頭,目不轉睛地看著他,“還能猜出點什麼?”
“沒了。你一點線索也不給,能猜這麼多已經很不容易了。”
毛榛伸過手來拍拍他的臉,“那就別猜了,你呀,不懂裝懂。”
“懂,我什麼都懂。”
“懂什麼?”
“什麼都懂,比如,那次滑冰,還有那次在老莫吃飯,你和正武——怎麼回事,我都懂。”
毛榛低低眼睛,站起身,走過來,從後面摟住他,“懂什麼,你這麼說,就說明你不懂。”她拿起酒瓶,“還喝麼?一人半杯就能喝完了。”
“你說喝我就喝。”
毛榛把椅子搬到他身邊,坐下,一隻手耷在他肩頭。把酒平分了,跟他碰過杯,大口地嚥了四五口,又吃了幾粒花生,然後看著他,好像要從他臉上看出點什麼。大約是沒看到她想看的,她嘆口氣,眼神彌散開,說,“我要先躺一會兒。”
“咖啡不喝了?”
她站起身,搖了一下,走到地上的床墊邊,“咖啡怎麼能和白酒一起喝呢,說你不懂,還是不懂。”她坐下,兩手撐著床,叫正,“幫我把鞋脫了吧。”
正過來,這才發現她穿了一雙老式軍皮靴,鞋帶從腳面一直系到小腿上。他幫她解開,把鞋子拔下來。鞋子很沉,起碼有半斤重。
“哪兒弄的軍靴?”
“一個朋友送的。”
“同一個朋友?家裡是當兵的?”
毛榛沒有回答,只說,“襪子也脫了吧。”
正褪下她的白線襪,手碰到她的腳趾,很涼。
“我就躺幾分鐘,一會兒起來看你洗照片。”
正“嗯”了一聲,看她閉上眼睛躺下去。他起身給自己倒杯咖啡,站在她身邊喝了兩口。聽她好像輕輕呼了口氣,他關上頂燈,走進裡面的小隔間。
隔間是用兩扇大推拉門隔開的。正打開臺燈,看見馬傑已經把顯影機放在桌上。地上摞著兩隻跟桌面差不多大小的塑膠大盤,盤旁邊立著一瓶顯影液。靠窗那邊,從裡牆上拉出一條繩子,繩頭栓在拉門上方,繩子上穿著十幾只木夾。正拿上兩隻塑膠盤,分別接了些冷水,把顯影液兌進其中的一隻,用掛在盤邊的竹木夾攪了一下。他起身從包裡拿出兩包東西,一包是底片,另一包是相紙。看看差不多準備就緒,他拉上厚窗簾,開啟顯影機上的熒光小燈,關掉檯燈,聽聽毛榛沒什麼動靜,輕輕拉嚴拉門。
屋裡頓時黑下來,熒光燈的微弱藍光,讓他覺得像實驗室,有幾分虛幻。他先抽出一條底片,放到顯影機上方的卡口裡,然後抽出一張相紙放在顯影機底盤上。他閉起一隻眼從上方的監視孔往下看,然後轉動焦距旋鈕,轉了一會兒,“啪嗒”一聲摁下曝光按鈕,用竹夾子把相紙夾起來,斜著滑進靠右邊的塑膠盆裡。
一會兒,相紙便漸漸變深,由點而線地顯出白、灰、黑各種層次,最後連成片,出現完整的影像。那是他們坐著吃飯的那塊空地。那棵樹從相片的左上方延伸到右下方,肥厚的圓葉佔據了大半畫面,光滑的樹皮爆裂成一粒一粒碎方塊,斑痕深刻飽滿。
正用夾子夾著相紙,在顯影液裡涮涮,拎出來,扔進另一隻大盤。幾分鐘之後,他再把它拎出來,看看水印已經均勻,便抖抖,夾到繩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