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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屋夜話-----第六章 飛來橫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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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飛來橫禍(2)

“他媽的,早知道他身上只有這麼點錢,還不如放過他!”

“殺都殺了,說這些屁話做啥子?”

“老子開始就說了,要搶就搶計程車,你怎麼騙個摩的來!”

“你媽賣X,現在的計程車司機都精得很,老子剛才本來等到了幾輛計程車,但那些車上面都安裝有防護欄,不好下手,所以老子才選了這個摩的。”

“算了,下次眼睛睜大點,看準了物件再上!”

這兩個少年一個名叫林長書,一個名叫焦信光,都只有十七歲。林長書老家在貴州省習水縣鄉下,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跟別人私奔了,父親又長年在外打工,除了春節外,一般都不回家。因此林長書和他的妹妹一直由其爺爺奶奶照顧。

去年,他的父親林五里用多年打工存下來的幾萬塊錢,加上向親戚朋友東拼西湊了一些,總算從別人手裡盤過來了一家副食店。

林五里心想店裡差一個幫手,林長書又已經初中畢業了,沒有事做,於是就打電話讓兒子到他開的小店裡來幫忙。林長書因為從小到大,很少跟父親在一起,加之跟他的父親性格不怎麼合得來,所以不大願意。經父親催了幾次後,他才勉強答應來河南。

但他心思根本沒放在店裡,名義上是來幫忙,其實只是幫倒忙。他經常偷店裡的錢,用於上網、抽菸、打檯球以及其他個人消費。

俗話說常走夜路要遇鬼,連偷幾次後,終於被父親發覺了。父子倆吵了幾場架後,父親不再讓他到店裡幹活了,他也樂得什麼也不做,整日裡東遊西逛,虛度光陰。

焦信光是他打檯球時認識的,是四川人。他的情況跟林長書差不多,甚至就是林長書的翻版,也是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由奶奶看護。不同的是,焦信光不象林長書那樣,只敢在自家的小店偷點零花錢,他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惡習。年紀輕輕,就已經進了兩次派出所,都快混成老油條了。

兩人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臭味相投,很快便成了朋友。

有一天,焦信光提出兩人合夥“幹大事”的想法,林長書聽說是搶劫,開始還有點害怕,但只猶豫了一天,便同意了。

剛開始,林長書還暗暗為自己設了一條底線,就是隻搶不殺,但做了幾起案後,他的膽子漸漸變得大了起來,三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持刀搶劫了一個深夜孤身回家的女人後,又想*對方,因為遭到了反抗,焦信光一怒之下,用刀捅死了對方。

兩人犯了案後,為避風頭,暫時收手了一段時間。昨晚是兩人“重出江湖”的日子。按照預定計劃,先由林長書將作案物件騙到XX街,與焦信光會合後,兩人裝成是要去小妹妹歌城唱卡拉OK的樣子,將石向東騙到一段偏僻的馬路上後,焦信光假稱內急,叫停了摩的,然後兩人摸出暗藏在身的水果刀,一陣瘋狂亂捅後,結果了石向東的性命。

但讓兩人大失所望的是,死者身上只有三十九元錢!

“好了,廢話少說,先把屍體藏起來吧!”焦信光說道。

他們選擇的作案地段,位於駐馬店市通往信陽市的公路上,儘管選擇的物件有點超出計劃,但下手的地點卻是完全按計劃進行的。就在距離殺人現場前面十米遠處,公路邊上有一個涵洞,他們以前曾開著偷來的腳踏車到這條公路上兜過風,所以對這一帶地形還是比較熟悉。知道這個涵洞是個絕佳的藏屍地點,除了過往車輛,一般沒人會從這個涵洞經過。

兩人將屍體抬到涵洞邊後,為了儘可能延長被害人被人發現和辨明身份的時間,焦信光提議將死者頭顱割下,另藏一地。林長書本無多少主意,聽他說得有理,自無異議。

於是焦信光用刀將石向東頭顱割下,林長書扒下死者衣服,包好頭顱,將屍體扔進陰深深的涵洞裡後,兩人便開著搶來的摩托車離開了作案現場。

他們經過一座小橋時,將衣服包著的頭顱扔到了橋下水中。回城後,兩人將搶來的錢平分後,林長書先回了家,焦信光則開著摩托車去他平日最愛去的一家網咖上網。

第二天,他們按以前分工那樣,由林長書負責銷髒。

林長書知道這事遲早要東窗事發,他先將摩托車的車牌扔了,然後開著摩托車前往一家離父親租處很遠、自己以前也從沒去過的一個摩托車修理行賣車。

修理店的老闆懷疑他的摩托車來路不正,本不想買,林長書說:老闆你放心,如果是偷的車,我怎麼可能有車鑰匙呢。車絕對是自己的,只是因為我被老闆炒了魷魚,已近兩個月沒有工作了,想離開這個城市,到新疆去打工,所以想處理掉這輛摩托車。修理店的老闆又問怎麼沒有車牌,他說這輛車是從別人手裡買的二手車,買來時就沒有車牌。

修理店的老闆將信將疑,看了車後,故意橫挑鼻子豎挑眼,林長書知道對方用意,懶得跟他廢話,說道:“你直接開個價吧!”

“我最多隻能給你兩百塊錢。”

“太宰人了吧?!”

“你嫌少,那隻好另找買家了。”

“好吧,兩百就兩百。”

交易成功後,林長書焦信光又平分了這筆贓款。

他們簡單商量過後,決定暫時安靜半個月,待風聲過後再“幹大事”。但事情的進展卻遠遠超出他們的想象。就在兩人做案26個小時後,林長書便被公安人員從被窩裡抓獲了!

焦信光因為其時正在上網,所以僥倖逃脫,他聽到風聲後,也不敢回父親的租處了,在城裡東躲西藏一段日子後,終於也被抓獲歸案。

林長書歸案後,極力為自己的罪行開脫,趁焦信光在逃的機會,將殺人的罪行全部推到焦信光頭上,基至還供出三個月前焦信光殺害那名婦女的罪行。

警方懷疑他們可能還犯有別的案子,見林長書態度較好,利用他想立功贖罪的心理,本想再挖出幾起命案,不料林長書卻供出了另一起奇怪的命案!

“警察叔叔,我們真的沒有再犯別的案子了!”

“政策我們已經給你講得很清楚了,你要老實交待全部罪行,否則等到我們抓獲了焦信光後,由他供出了別的案子,你就失去了一次很好的立功機會了。”

“我們真的沒有再殺人了,不過……”

“不過什麼?講!”

“警察叔叔,我知道另一起殺人案子,那起案子發生在另一個城市,也不是我們做的,我講出來了,算不算立功?”

“……當然也算,說吧,什麼案子?”

“就在今年7月份,在杭州市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一個青年在公路上被人用鐵棍打死了!”

“哦?那個被害的青年是什麼人?凶手又是誰?”

“被害人是誰,我不清楚。凶手是什麼人,我也不認識,我也是聽焦信光講的,那個人本來想拉焦信光合夥幹大事,但那時焦信光膽子小,沒有答應。”

“凶手和被害人都不清楚是誰,只怕沒這起案子吧,你想立功,這是好的,但也不能憑空瞎編殺人案子!”

“我真的不知道詳細情況,不過,我確實聽焦信光講過!他還說,他不想跟那個凶手合夥,是因為那個凶手太狠,焦信光怕跟他合夥會吃虧,弄不好哪天還會被他殺死,所以沒有答應。那起案件發生後,焦信光害怕那個凶手將他殺人滅口,所以才來了我們這個城市!他還說了,那個凶手殺人的動機很奇怪,他不是為了搶劫,而是為了練膽才殺人的!”

“什麼?!為了練膽而殺人?!”

“是呀,聽焦信光說,那起案子也是那個凶手第一次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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