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一章 逃跑
為什麼田靜的手機上會有我的指紋?
還有被更改了的我的手機號?
我腦子裡閃過無數個為什麼,到最後,都沒有找到答案。
這是明顯的栽贓嫁禍,我不能就這麼被人扔進牢房。
眼下的情況似乎不僅僅是進監獄這麼簡單了,甚至會……
有什麼能證明我昨天晚上沒出去呢?
所有人都熟睡,即便是我真的出去了,也沒有任何人能發現。
我根本沒法證明。
我的雙腿禁不住癱軟起來。
究竟是誰在害我?
誰是凶手?
我腦子裡的記憶開始急速回溯。
首先關於我代課的事……我得冷靜下來仔細想想。
等等,我好像不是自己主動去代課的,我想清楚了。
是我的室友馮毅主動請我去代課的,他說他有事要出去一趟,怕點名。
可是報告廳那麼大的地方,這麼多學生,點名根本點不過來。
我當時沒多想,畢竟平時一個宿舍的人不是你幫我就是我幫你。
代課就代課吧,我就代他去了。
實際上,他有可能是故意把我引到那裡。
我根本就不知道田靜也會去那裡上課,待不住倒是真的。
馮毅知道我不可能在那種地方待住的,可是我答應了人家過來代課,我也不能走。
我只能在門外這麼耗著,等到下課。
“是馮毅!”我趕緊將腦子裡確認好的記憶重新陳述給警察,“他主動要求我代他上課,我可以百分之百的確認,我並不知道田靜會上這堂課,但是他知道,他是故意的。”
“你現在說這個有什麼用?你自己宣稱沒有見過田靜,但是卻在她的手機上留下號碼,和指紋,然後你半夜打電話將她約了出去,這是事實。”
“指紋,號碼名字,通話記錄,這些都沒辦法改變。”
“通話記錄這種事,別人拿著我的手機照樣能打,這個手機又不是百分之百的代表我本人。”
我忽然想起來,吃晚飯的時候,馮毅說要上廁所,叫我幫他拿手機。
因為他那個褲子沒兜。
仔細想想,那個他遞給我的手機,似乎不像是他以前的那個,我當時還調侃他買了個女氣的新手機,而且他洗完手之後,並沒有用手接過,而是拖出一截袖子,隔著袖子拿住手機。
他當時的說法是剛洗過手,要防水。
我姑且信了,誰能想到,他全程都是用袖子兜著手機,只留下了我拿著那手機的指紋。
“而且要混入人群,偷取手機並不是難事。”
“可是別人要拿這個手機沾上你的指紋後再還回去,就很難了。手機如果丟失了一段時間,是很容易就被發現的。”
“而田靜的朋友反映,她當時並沒有手機丟失的反應。”
從下課到吃晚飯之間的這段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要說手機丟了卻發現不了,幾乎是不可能的,警察的話也讓我陷入了重重疑惑之中。
但是有一點是絕對沒錯的,馮毅是陷害我的人,他百分之百就是凶手。
可是他為什麼這麼做?
他為什麼要殺田靜?他和田靜認識嗎?更要命的是,毫無徵兆,他為什麼要嫁禍給我?
我自認為寢室關係還算和諧,沒有什麼得罪他的地方,有什麼理由要嫁禍給我呢?
簡直是百思不得其解。
“好了,你不用再辯解了,人證物證確鑿。”警察已經懶得在和我說下去。
可是我不能就這麼被帶走,我得知道真相。
我不能被這群警察就這麼審問下去,眼下越描越黑,我得找到真凶給我洗脫罪名。
我必須去找馮毅,質問清楚。
凶手肯定是他,還有那個出現了我的身影的監控錄影,絕對也是馮毅做的。
他的身形和我相仿,只需要做到和我穿一模一樣的衣服就行了。
我這身不難買到,全部是網購貨,又沒什麼高檔衣服。
只是因為我有動機。不過這動機還沒有我殺韓曉梅的動機強。
“你對韓曉梅是恨之入骨,可是這田靜和你也算是無冤無仇,你只是因為她找了男朋友,便感受到了背叛,於是你殺死了她,你已經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魔鬼。”警察給我蓋棺定論了。
我知道自己已經無法再辯解了,看著周圍封閉壓抑的白牆和刺眼的燈光,還有角落裡的攝像頭,我在想自己怎麼出去。
我必須親自出去找到馮毅質問清楚,只有他那裡才有答案。
至少我現在還沒有被拷著,我的手腳還是自由的。
“報告警官……我肚子有點不舒服。”我看著眼前沉默不語的警察說道。
我的表情儘量表現的小心翼翼,他眼神遊移的看著我,似乎想要探查我內心是否有逃跑的想法。
不過我人在警局,逃也逃不出去,只是上個廁所而已。
“十分鐘。”這裡是三層樓,我即便從廁所跳下去,不摔死也得摔個腿骨折,他根本不擔心我會逃跑。
廁所裡的窗戶是可以開啟的,但是三層樓的距離,我開啟窗戶看著還是有些發憷。
我是想要跳下去,三層樓高,實在不是什麼安全距離。
“別耍花樣,上完廁所趕緊出來。”警察在門口不耐煩的喊了一聲。
還好這廁所裡掛著窗簾,總可以試一試,只要小心翼翼,不發出任何動靜。
我吞嚥著口水,廁所裡一股八四消毒液的味道,難聞的要命,更要命的是,我想從三樓溜下去,外面正有個人在盯著我,讓我提心吊膽的不敢發出太多聲響。
我只有十分鐘。
深色的窗簾被我一點一點的取下來,我感覺額頭上的汗已經流淌到下巴上了。
吱吱吱……窗戶被推開發出奇怪的聲音。
“你在幹什麼?”門外傳來警覺的聲音,門是沒有鎖的,只要門口的警察發覺不對,他隨時可以推門而入。
此時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要是讓他看見我把廁所裡的舊窗簾給扯下來,立馬就能察覺我要逃跑的意圖。
“味道有點大,我想通風。”我感覺我握著窗戶把手的時候,整個人都是軟的。
心一橫,不管了,要是被發現了也沒法子,手底下不能停。
值得慶幸的是,警察似乎沒有多管我,而是選擇相信了我為開窗編的謊話。
窗簾子直接綁在了水管上,拋到窗戶外面,確實為我騰出來兩米多的距離,重點是可以落在二樓的窗臺上。
硬著頭皮跳吧。有這個緩衝,大概能從三樓跳到二樓,從二樓再慢慢爬到一樓。
只要不在二樓被人發現。
只可惜事與願違。
當我騙過了門外的警察,從三樓的廁所落到二樓的時候,被一群在辦公的警察看了個正著。
這時候腦子裡已經完全一片空白,直接從二樓翻下去,兩條腿吃痛,卻也顧不了這麼多,玩命的狂奔。
我不能上主路,因為馬上就會被警車抓住。
我只能先穿街過巷的朝狹窄的地方跑,等繞過了警察們,我才有可能坐著計程車返回學校。
值得慶幸的是,我沒有碰到死衚衕,直接狂奔了二十來分鐘之後,我似乎甩開了追捕的警察。
腦子裡一片混亂,我只想回學校,和馮毅質問清楚。
我希望馬上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