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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裁判-----第13章 終章,華麗的逆轉 第四十八小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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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終章,華麗的逆轉 第四十八小節(下)

第十三章、終章,華麗的逆轉 第四十八小節(下)

“等等!請…………請等一下!”珍珍突然大叫。

“珍珍…………”我看著她!

“什…………什麼事?證人!”法官問道。

“GOD檢察官他…………他不是凶手!因為…………因為…………檢察官先生到別院來…………是案件發生之後的第二天的事了…………是在那座吊橋修好後才來的!”珍珍又開始撒謊。看來她還要繼續包庇GOD檢察官。

“等等!小妹妹…………這事,你是無法作證的!”GOD檢察官說。

“為、為什麼?我、我看我可以的…………”珍珍固執的說。

“不可能!案件發生之後…………你應該是不存在的!”GOD檢察官忙說。

“不…………不存在?”法官問。

“哎呀哎呀…………老頭兒,剛剛才證明過的。證人,在案發之後一直都沒有意識。因為她做靈媒召喚了劉倩美!”GOD檢察官說。

“啊…………是啊…………”法官點點頭說。

“求…………求求您了!請讓我作證!…………成堂,你會聽我解釋嗎?”珍珍哭著說。

“………珍珍,無論如何你都要包庇GOD檢察官嗎…………那好,那你不要怪我呀!”我心想。“法官大人!那麼我們就聽取一下證人的證詞吧!…………也許這樣能使我們更進一步接近真相!”我說。

“哼!口氣不小啊,陳成堂!”GOD檢察官冷笑道。

“那麼,請證人作證吧!關於案件發生之後,別院中發生了什麼事情!”法官說。

“那之後…………我做了靈媒,意識中斷了。可是別院中,除了我還有那孩子在啊。當時,春美也被困在別院這一側了。天亮後,她到處找人…………但聽說一個人也沒找到。第二天,吊橋修好的時候,那孩子在修行堂裡。GOD檢察官是當時才到別院去的。他第一個找到了春美,還一直給她打氣呢!”珍珍說。

“春美?”法官問。

“是我的表妹,韓春美!”珍珍說。

“…………恩…………那麼,剛才的事,你是在什麼時候聽到的?啊,就在剛才,在醫務室裡。”珍珍說。

“真的是很遺憾…………從別人嘴裡聽到的事,是不能作為證詞處理的。”法官說。

“哎?為什麼?春美她…………是絕對不會撒謊的!和我比起來,她可是個真正的好孩子啊!”珍珍說。

“………這算是珍珍在作證嗎?”我心想。

“哼!…………檢控方對證言沒有異議。本方相信該證人!”GOD檢察官說。

“GOD檢察官!”法官大叫!

“如果辯護方也沒有異議的話,就可以開始詢問了。”GOD檢察官說。

“那你…………你覺得呢?辯護律師!”法官問我。

“那麼…………就開始詢問吧!”我說。

“………好吧,既然你們雙方都沒有異議的話。那麼,辯護律師,請詢問!”法官無奈的說。

“你說GOD檢察官給春美打氣?”我問。

“春美她說GOD檢察官是給很溫柔的叔叔!謝謝你,GOD檢察官!”珍珍說。

“你還不光只是條咖啡蟲啊!”法官驚訝的說。

“哼!多謝誇獎,愧不敢當!”GOD檢察官說。

“……”我看著那個粗暴的GOD檢察官,完全想象不到他的溫柔。

“別院一側,本來就沒有多少看頭。警察們全部都對庭院中的線索著了魔。所以…………我就獨自一個人進行了搜查,這是我的習慣!”GOD檢察官說。

“我也一直奉行用心判斷的習慣。”法官說。

“說到搜查,那你發現了什麼線索嗎?”我問。

“看來,本人的搜查也只有陳成堂的那點水平啊。畢竟,本人把石燈上的字都給看漏了。”GOD檢察官說。

“…………那個我可沒有看漏!”我心想。

“如果說有什麼奇怪的,那就是修行堂裡的美人兒了。”GOD檢察官說。

“美人兒?”我問。

“當然就是…………韓舞了。身穿道袍的美人兒,被包裹在印度的色彩與香氣之中。”GOD檢察官說。

“………原來是那掛軸。可是咖哩是印度的色彩嗎?”我心想。

“後來…………你就到別院裡的小房間去了?”法官問。

“………剛剛GOD檢察官的證詞…………看來…………總算讓我給抓住破綻了!…………現在的重點,只有一處!案件發生時…………GOD檢察官,人在哪裡?沒錯,當時他應該已經在別院中了…………如若不然,他就無法殺死胡麗秀了。”我心想。“………GOD檢察官,你過了橋到別院去。應該是離案件發生很早之前的事吧!”我說。

“你…………你憑什麼這麼說?”珍珍問。

“他剛才…………犯了個致命的錯誤!…………那就是在說有關那副掛在修行堂裡的掛軸的時候。”我說。

“掛軸?”法官問。

“……可、可是!GOD檢察官,他沒說錯啊?那畫上畫的,的確是媽媽!”珍珍說。

“珍珍,你應該不知道。案件發生的第二天,攏橋的修理結束的時候。修行堂裡所掛的掛軸…………成了這個樣子的了。已經看不到人形了。”我說著拿出了掛軸給珍珍看。

“…………這引人食慾的香味是什麼?”法官聞了聞問。

“案發的第二天早晨…………某個人把咖哩抹到了上面。”我說。

“怎…………怎麼又是咖哩?成堂!”珍珍問。

“這樣做對這個人來說,有著很深刻的原因哦。怎麼樣?GOD檢察官!如果你是在案發之後才第一次看到掛軸的話…………你就不可能知道上面畫的是韓舞的!”我說。

全場譁然!

“等等!等…………等一下!成堂!”珍珍說。

“…………怎麼?”我問。

“你、你再好好看看掛軸啊!你看,上面不是還畫著紋章的嗎?”珍珍突然說。

“的確…………這是表明掌門身份的印記啊。”我說。

“就是啊!所以,要是知道這紋章所代表的意義的話…………”珍珍說。

“就知道掛軸上畫的是韓舞了。”法官說。

“………不對!GOD檢察官還曾這麼形容過掛軸。他說身穿道袍的美人兒,被包裹在印度的色彩與香氣中。”我說。

“…………啊!”珍珍叫了一聲。

“或許他是知道紋章所代表的意義的。…………但是!他卻無法知道畫上的韓舞是身穿道袍的!GOD檢察官!你那天…………在案件發生之前,就已經潛入了別院了!”我說。

全場譁然!

“可以…………問你一句嗎?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什麼事?”我問。

“你所說的假設…………如果沒有一個前提存在的話,就不能成立!就是本人…………預先知道會有案件發生!”GOD檢察官說。

“就…………就是啊!不然的話,他就不可能會潛入現場的!”珍珍也說。

“當然,…………GOD檢察官是知道這個計劃的!”我說。

“哎?”珍珍問。

“你…………你說什麼?還有第三者知道這次的行凶計劃的可能性嗎?”法官驚訝的問。

“…………這次的行凶計劃,是在一年多以前開始策劃的。韓紀美為她的女兒寫下了這份計劃書。在這一年裡,就藏在看守所的某個地方。而且…………聽說韓春美得到這份計劃書的時候,它已經被人給開啟看過了。”我說。

“開啟看過了?”法官問。

“…………對,凶手事先看過它!所以…………那天他知道在別院中即將進行的行凶計劃!”我說。

“你是說這個卑鄙的凶手…………就是本人?”GOD檢察官問。

“…………沒錯!”我說。

“…………不過你說過,計劃書被人藏起來了。”GOD檢察官說。

“就、就是啊!GOD檢察官怎麼可能會知道藏在哪兒嘛!”珍珍說。

“真想知道的話…………也有一個唯一的機會的!”我說。

“究、究竟是………?”法官問。

“…………就是會面的時候。”我說。

“會面的時候?”珍珍問。

“春美從韓紀美那裡得知藏信地點…………是在監獄的會面室。…………要知道藏信的地點,只能去偷聽當時的談話。”我說。

“你…………你說什麼?偷聽會面時的談話?”法官問。

“如果是能自由進出監獄的人的話,這就有可能做得到。比方說…………對,就是你啊,GOD檢察官!”我說。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肅靜!GOD檢察官…………真的是你乾的嗎?”法官問。

“…………這場行凶,如果不是預先知道了計劃,就無法辦到。此外…………你!只有你才有這種方法!”我說。

“…………人,畏懼著黑暗。但是…………黑暗,對我們都有著不可思議的吸引力,這也是事實!大概…………這就是……人們為什麼要喝咖啡的原因。”GOD檢察官說。

“那個,雖然很抱歉每次都打斷你!可是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問。

“就是說,凡是就必定有其原因。照你這麼說,這個案子的凶手…………在會面室裡偷聽了談話,找出了行凶的計劃書。然後,在計劃實施前躲到了別院。然後,還奪走了他人的性命!…………這一切,都是為了保護證人?”GOD檢察官問。

“沒錯!”我說。

“但是…………這究竟……是為什麼?對本人來說,這個女孩…………完全可以說是個陌生人。本人沒有理由要這麼去保護她!…………本人可不是外表上看起來的那種正義的使者!”GOD檢察官說。

“的確如此…………凶手的行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很不正常的!不管他再怎麼想保護證人的生命!其行動,也太過可疑了!”法官說。

“反對!恐怕…………GOD檢察官你這麼做,是有理由的!有保護證人韓珍珍的絕對理由…………”我說。

“…………果然……還是被你給發現了。成堂…………”珍珍說。

“珍珍…………你拼命包庇GOD檢察官…………也是…………處於同樣的理由吧?”我心想。

“本人已經準備好了,陳成堂!說來聽聽吧!”GOD檢察官說。

“…………很簡單。對你來說…………韓珍珍並非是個陌生人!”我說。

“你…………你說什麼?”法官問。

“某人的存在,說明了這一切!連線起你和韓珍珍的就是這個人!韓千尋!對你來說,韓珍珍是與眾不同的。畢竟她是…………韓千尋她唯一的妹妹!”我說。

“韓千尋…………!”GOD檢察官說。

“千尋老師,是你的師妹。那是你…………還是律師的時候的事。”我說。

“請…………請等一下!GOD檢察官…………他是律師?”法官驚訝的問。

“我想法官大人您也知道。GOD並不是他的真名!他真正的名字,叫做沈莊龍!”我說。

“…………最後一次有人叫我這個名字,已經是六年前的事了。”GOD檢察官悠閒的喝著咖啡說。

“沈莊龍…………以前在哪裡聽過這個名字呢?”法官說。

“一切都是因為某件案子而發生的。…………越獄犯魏兵服毒自殺的那場審判。給第一次出庭的韓千尋的心靈留下了深深的傷痕。…………因為千尋老師沒能夠揭發某個女人的過於邪惡的罪行!…………就在這時,有人安慰了她!…………沈莊龍,她的前輩,同時也是一位天才律師!”我說。

“本人,被她給打動了。全心相信著委託人的那顆純潔的心!所以…………本人無法饒恕劉倩美!後來,本人和千尋徹底的重新調查了那宗綁架案。之後,在左右著命運的那天,本人約出了劉倩美!那是在那次審判的半年之後,在法院的咖啡庭裡。”GOD檢察官說。

“啊…………!我想起來了!你就是六年前,在法院被下毒的那個…………”法官說。

“……就連本人也沒有想到…………劉倩美…………竟然在本人喝的咖啡裡下了毒…………”GOD檢察官說。

“新聞報道上說是殺人案。這件事在公眾中流傳的情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法官說。

“但是…………你,並沒有死!”我說。

“…………正式資料上,沒有哪裡寫著是殺人案!本人,只不過是陷入了沉睡之中罷了。”GOD檢察官說。

“沉睡?”我問。

“…………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本人一直在沉睡著!那女人的毒藥,把本人的神經中樞腐蝕得寸寸斷裂。視力消失了,連頭髮的顏色,都再也回不來了。”GOD檢察官說。

“…………檢察官先生…………”珍珍小聲說。

“…………本人能恢復意識,簡直就像是奇蹟!自從被下毒以後…………歲月已匆匆流轉了五年的時光。…………某天早晨,本人醒了。被醫生的咖啡香給叫醒了。”GOD檢察官說。

“五…………五年裡…………你一直都在沉睡嗎?”法官問。

“…………等著本人的,卻是絕望的訊息!…………韓千尋的死訊!醒來的瞬間…………本人,失去了一切!…………深愛的女子,已經被人殺害!而且……憎恨的女人,也已接到了死刑判決!”GOD檢察官說。

“憎恨的女子?”法官問。

“就是,請本人喝下那滾燙的一杯的女人,劉倩美!哼!不愧是千尋,在自己被殺之前,完美的幫本人報了仇!…………沒錯。沒有任何人,期盼著本人的甦醒!”GOD檢察官說。

“不…………不會的!”珍珍說。

“從沉睡中醒來的本人,活下去的目的就只剩下了兩個!所以本人決定做一名檢控官!”GOD檢察官說。

“兩個…………活下去的目的?”我問。

“第一個就是你,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哎…………?我…………我嗎?”我問。

“…………如果我沒有讓無聊的毒藥給灌醉的話…………本人是絕不會讓韓千尋死掉的!你…………只有你!當時守護在她的身邊!可是…………她死了。就是因為你是個小鬼頭!”GOD檢察官說。

“怎、怎麼會?”我問。

“本人,想要親手試探你的力量!”GOD檢察官說。

“為…………為了這個…………你當了檢查官?”法官問。

“…………此外,還有一個原因…………當然就是韓珍珍了!”GOD檢察官說。

“我…………我嗎?”珍珍問。

“沒能保護好千尋本人,至少要防範於未然。…………一年前,長白山的案子被解決的時候…………韓紀美她的目的是什麼,我當時已經很明白了。不管她的計劃究竟是什麼,本人都要阻止它發生!…………而檢控官的立場,和這目的完全一致!”GOD檢察官說。

“所以…………你就偷聽了她和春美的對話嗎?”我問。

“本人清楚時間就快到了。知道了計劃書的所在的本人,搶先下手了。為了隱瞞這計劃的黑幕。如果我能成功的話,…………那小女孩也就不會被計劃所利用了。”GOD檢察官說。

“…………的確如此…………如果知道了計劃的真正目的是暗殺珍珍的話,春美大概也不會再次幫忙了。”我心想。

“行凶的日子越來越近了。本人,聯絡了兩個幫手。”GOD檢察官說。

“幫手?”法官問。

“就是葉櫻院的尼姑綾美,和韓舞!尤其是綾美,依照計劃書,她是背黑鍋的人。…………所以她的協助是絕對必要的。”GOD檢察官說。

“可、可是…………!為什麼你會知道媽媽在哪裡呢?她應該,失蹤有將近二十年的時間了。”珍珍問。

“這只是表面現象而已。”GOD檢察官說。

“這、這話什麼意思?表面現象?”珍珍問。

“你大概,也有所耳聞吧。關於以前的韓氏靈媒流跟財政兩界的強力結盟!”GOD檢察官說。

“這麼說,毗忌尼似乎說過…………韓氏靈媒流掌門的權利是相當巨大的!”我心想。

“…………就算失去了權威,其勢力還是不可小視的。所以,警方經常對韓舞的活動進行記錄。所以…………本人才能接觸到她!這還多虧了檢察官這個身份!”GOD檢察官說。

“媽媽她…………協助了檢察官先生…………”珍珍說。

“…………別忘了,就算分離的再長再遠,她也經常在思念著你!”GOD檢察官對珍珍說。

“……媽媽……”珍珍小聲叫道。

“所以…………為了保護你,她可以不惜一切!這份覺悟,就表現在她的手杖上!”GOD檢察官說。

“你是說暗藏長刀的那支手杖嗎?”法官問。

“不久,計劃實施的日子到了…………我們,在葉櫻院第一次碰了頭!當時……你的母親讓本人看了那隻手杖!…………本人才知道了,何謂母女情深!韓舞,打算用那支長刀來保護你!…………沒錯,就算用自己的生命來換也…………”GOD檢察官激動的說。

“…………媽…………媽媽…………”珍珍哭了出來。

全場譁然!

“那天晚上,………案發當晚,粉碎韓紀美的計劃的關鍵只有一個。”GOD檢察官說。

“當然就是…………韓春美了!”我說。

“不能讓那孩子靈媒召喚劉倩美的靈魂…………我們當時想要拉住那孩子。可是…………那孩子沒有去韓舞的房間。”GOD檢察官說。

“…………因為她為了我到別院來了。”珍珍說。

“這是我們所能設想到的最糟糕的事態了。正因為如此…………韓舞不得不做了靈媒。把劉倩美的靈魂,召喚到了自己身上!”GOD檢察官說。

“這…………這是怎麼回事啊?”法官問。

“…………如果她先召喚了靈魂的話…………春美就無論如何也召喚不到了。”我說。

“韓舞掌門的靈力是獨一無二的。…………沒錯,她為了不讓韓春美把靈魂召喚走,自己召喚了靈魂!”GOD檢察官說。

“啊…………?”珍珍大叫。

全場譁然!

“…………怎…………怎麼會這樣?”法官問。

“本人無論如何也要保護好你!所以,本人就藏到了別院中!為了以防萬一…………及時制止劉倩美!”GOD檢察官說。

“…………GOD檢察官…………”我說。

“…………好了。本人的供認就到此為止了,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哎?”我問。

“的確,你確實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但是…………也就僅此而已!”GOD檢察官說。

“…………至於案件發生的背景,已經很清楚了。留下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究竟是誰殺害了被害者?有能力行凶的人只有兩個。韓珍珍小姐…………或者是GOD檢察官!”法官說。

“…………喂,陳成堂!如果你真的有兩把刷子的話…………就證明給本人看吧!用自己的本事,完美的證明出是誰幹的!”GOD檢察官說。

“成…………成堂,請等一下,我有事相求!”珍珍說。

“什麼?”我問。

“我…………全部都知道了。是剛才姐姐她在醫務室裡告訴我的。所以,我一定要保護好檢察官先生…………我…………真的不適合作證!因為…………他是為了姐姐和我堵上性命的人!”珍珍說。

“這我知道!”我說。

“成堂!”珍珍說。

“可是…………就算如此,這份罪孽它也不會消失不見的。…………請作證吧,珍珍!”我說。

“韓珍珍小姐,請作證!”法官也說。

“這是,最後的證詞了!就算你要隱瞞也是沒有用的。我一定會…………從你的話中,找出真相來的。”我說。

“……我知道了。這…………一定是最好的解決途徑了吧,成堂!”珍珍難過的低下了頭。

“行凶的瞬間,你失去了知覺的那一瞬…………究竟發生了什麼?請你說一說吧!”法官說。

“我覺得…………當時,自己似乎看到了紅色的光!我剛想求救…………血已經四下飛濺開了。可是…………她卻沒有死,而且還反擊了身後的敵人。突然,紅色的光不見了…………周圍被黑暗所包圍!…………後來那一瞬,我聽到了恐怖的慘叫聲!不久…………劉倩美倒下了。我也失去了意識!”珍珍說。

“紅色的光?你看到了紅色的光?”法官問。

“是、是的…………我想,大概是看見了。因為馬上就不見了。”珍珍說。

“哼!真是遺憾啊,陳成堂!刺死韓舞的人是誰,還是沒有證明出來啊!”GOD檢察官嘲笑道。

“這一次,珍珍說的就是真相!…………接下來,就看我的了。”我心想。

“…………那麼,辯護律師。請你對證人,做最後的詢問!”法官說。

“那一瞬,是說紅光消失了的時候?”我問。

“……恩,是的。”珍珍說。

“當時的慘叫,是劉倩美髮出來的吧!”我問。

“…………我想不是的。因為那大概是…………男子的聲音。”珍珍說。

“你…………你說什麼?”法官問。

全場譁然!

“那、那麼,這聲慘叫是凶手發出的嗎?”法官問。

“…………是這樣的。”我點點頭說。

“恩…………恩…………!”法官點點頭說。

“一定是劉倩美搶走了凶手的手杖反擊了。”珍珍說。

“所以,凶手就下意識的叫出聲來了是吧?”法官問。

“後來,他又奪回了手杖,給了她致命一擊吧!”珍珍說。

“…………怎麼樣?辯護律師!我想這麼一來,就沒什麼問題了。”法官說。

“很遺憾…………剛才的說明裡,有個很大的矛盾!”我說。

“當然了,我的推理是很少能說中的。”法官說。

“請好好回想一下證詞,在凶手在發出慘叫聲之前,證人身上已經濺到了被害者的血了。也就是說,當時手杖已經刺穿了被害者的身體了。”我說。

“啊…………是、是嗎?”珍珍問。

“…………刺在自己身上的手杖,是不可能用來反擊的。讓凶手發出慘叫聲的凶器,應該不是手杖而是其它東西!”我說。

全場譁然!

“那麼,本人來問你吧,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在那種情況下,能作為凶器來使用的…………只有一種可能了。”我心想。

“…………身體被手杖刺穿的劉倩美…………究竟是用什麼來反擊凶手的?”GOD檢察官問。

“當然就是…………凶手拿來準備當凶器使用的小刀了!”我說。

“啊…………想起來了。我剛才都忘了。”法官說。

“聽說這把小刀,當時插在現場的松樹上。”我說。

“對,今早是由張警官發現的,並帶到本人這裡來的。”GOD檢察官說。

“劉倩美就是用這個反擊了凶手。所以…………凶手他…………受了傷!”我說。

“反對!發出慘叫,未必就一定受了傷!沾在小刀上的血跡,也許就是被害者的。”GOD檢察官說。

“反對!你忘了這個已經做過血跡檢查了嗎?既然上面不是被害者的血跡…………那麼就是凶手的血跡!凶手身體的某個部位肯定受了傷!”我說。

全場譁然!

“這小刀上遺留下來的血跡,是凶手的血?”法官問。

“沒錯!只要檢查一下血跡的DNA情報,就可以完美的證明出來!那就是你的血…………GOD檢察官!”我說。

“有意思!”GOD檢察官說。

全場再次譁然!

“肅…………肅靜!肅靜!”法官忙維持秩序。

“…………這樣一來就大局已定了。就算是那傢伙,也不可能能改科學檢驗的結果的!”我心想。

“…………哼!喂,陳成堂!假設本人就是凶手的話!你覺得本人,會留下這麼粗心大意的證據嗎?”GOD檢察官問。

“你說什麼?”我問。

“聽好,好好回想一下。這把小刀,是今早刑警發現並帶到我這兒來的。當時,刀上的確沾著血跡。不過…………從刑警那裡接過它帶到這裡來的,卻是本人!”GOD檢察官說。

“這…………這究竟……?”法官問。

“說到底,假設本人是凶手的話,就會把小刀完全洗乾淨,再抹上別的血跡的吧。”GOD檢察官說。

“怎、怎麼會這樣?”我說。

“總之,這一點可以保證。陳成堂!這血跡…………和本人的血,不一致!…………絕對不一致!”GOD檢察官說。

“…………你說什麼?”我大叫。

全場譁然!

“總之…………凶手受傷的確是事實!…………那麼,證人請繼續作證!”法官說。

“等等!請、請等一下!”珍珍說。

“什麼事?證人!”法官問。

“雖、雖然由我來說有點那個…………但是成堂的說明裡有個很大的矛盾!”珍珍說。

“珍珍…………你胡說什麼?”我大叫。

“你說這小刀曾經弄傷過凶手對吧?”珍珍問。

“是的!”我說。

“可是…………可是,如果GOD檢察官被小刀弄傷了的話,那麼他的衣服上不是應該又有血又有洞了嗎?”珍珍說。

全場鴉雀無聲!

“…………我說,珍珍!這些東西,換一件衣服不就可以了嗎?”我問。

“你在說什麼啊?事情哪有這麼簡單啊?你回想一下,案件發生後那天的情況。在別院一側的人,可都是被困住了啊!”珍珍說。

“啊!說……說的沒錯!而且…………吊橋修好,警察到達別院的時候…………GOD檢察官當時不是也在那裡的麼?”法官說。

“他既沒有換的衣服,也沒有時間換啊!”珍珍說。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的確如此…………”法官點點頭說。

“反對!或…………或許他提前準備好了換的衣服!”我說。

“但、但是…………說到底吊橋被閃電擊中而燒斷只是個巧合。哪裡會預先準備好換的衣服呢?”法官說。

“那、那麼,也許是凶手行凶之際,脫掉了衣服!…………因為他怕衣服上沾上血跡!”我說。

“反對!這不可能!陳成堂!夜晚梧桐山的寒冷你應該是很清楚的。什麼都不穿的話,馬上就會動都動不了的。”GOD檢察官說。

全場譁然!

“恩、恩!”法官不停的點頭。

“哼!果然…………你也就這麼點水平啊!這種時候,要是換成是韓千尋的話,早就完結了!”GOD檢察官說。

“如果是千尋老師的話…………”我心想。

“怎麼樣?陳成堂,你能做到嗎?”GOD檢察官問。

“………怎麼樣?辯護律師!你現在,正在指控GOD檢察官為凶手!你能證明嗎?只許你提交一件證物!”法官說。

“能不能證明…………問題不在這裡。現在我只能去證明了。這就是,我在千尋老師那裡所學到的律師的原則!”我心想。“我來證明!…………如您所願,就讓我來華麗的引導大家吧!”我說。

“…………哼!那就來吧,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我開始強迫自己快速思考。

“你只有一次機會哦,而且只能提出一件證物!你能做到嗎?”GOD檢察官嘲笑道。

“你是想嚇唬我嗎?GOD檢察官!…………沒關係的,因為證物,恰恰只有一件!”我說。

“不…………不會的!你不可能做的到的!”GOD檢察官不信的說。

“那麼,辯護律師,請說說看吧!”法官說。

“…………在剛才的詢問裡,有件事情已經被證明出來了。凶手受了傷,小刀上的血跡,就是證據!”我說。

“可、可是…………要隱藏傷口是不可能的啊?被刀砍到的話,就會在衣服上留下痕跡的。”法官說。

“…………只有一個地方…………是凶手,可以把傷口隱藏起來的地方!”我說。

“你…………你說什麼?”法官問。

“隱、隱藏傷口?”珍珍也問。

“這是最後了,陳成堂!說來聽聽吧!凶手隱藏傷口的地方,究竟在哪裡?”GOD檢察官問。

“呵呵,這個就要問你了,GOD檢察官!”我說。

“哼!雖然不明白你在說些什麼。不過,根本來想都不用想!你是無法超越那傢伙的辯護的!對吧,陳成堂!”GOD檢察官說道!“………剛、剛才的…………是什麼?…………千尋?不…………不可能!你竟然…………會活在那傢伙的靈魂中?”GOD檢察官最後喃喃的說道。

“你現在…………依舊隱藏著傷口!那條傷口,就在你的面具之下!凶手發出的紅光在搏鬥中突然消失了!然後……接下來的瞬間,他發出了慘叫…………沒錯。那是因為,你的面具被挑飛了。GOD檢察官…………請你把面具摘下來好嗎?如果,能夠確認到小刀的傷口…………那麼,本案就完全解決了!”我說。

“剛才…………我看到了,你的身影和那傢伙的身影重合在一起。……老實說,本人看你很不順眼。……六年前……你幫助了給本人下毒的女人藏匿了毒藥!而且…………在本人沉睡的期間讓她死掉了。可是,你小子自己卻像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不僅如此,還裝的跟她的後繼者一樣!本人當時就想…………絕不能饒了你!”GOD檢察官說。

“檢察官先生…………”珍珍小聲說。

“可是…………事情並非如此。從一開始,本人就明白!…………這一切都不能怪你。本人真正無法饒恕的,其實是本人自己!”GOD檢察官喝了口咖啡說。

“你…………自己……?”法官問。

“沒能保護好千尋,這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我自己。然而,面對事實,本人選擇了逃避!逃避正面去面對千尋的死。…………我用冰冷的面具隱藏了相貌,連自己真正的名字都拋棄了。律師也不做了。”GOD檢察官說。

“可是…………你救了珍珍!”我說。

“對!本人原來也是這麼認為的!直到剛才為止。”GOD檢察官說。

“這…………這話什麼意思?”珍珍問。

“聽好,小妹妹!如果…………你認為本人是純粹的想救你的話…………那麼之前不是該和某人商量一下的嗎?”GOD檢察官說。

“…………你是說…………成堂?”珍珍問。

“…………可是,本人沒有這麼做。卻去找了綾美和你母親幫忙。對最重要的男人卻視而不見!你知道嗎?這其中的理由?”GOD檢察官問。

“這是為什麼?”珍珍問。

“本人……大概並不是想救你!”GOD檢察官說。

“哎?”珍珍問。

“只是想救贖自己空虛的心靈而已…………只是想給沒能保護好千尋的自己找個開脫的藉口!所以…………才會讓你身處險境!…………抱歉了。”GOD檢察官說。

“不…………不是的!你為了珍珍…………豁出性命的去戰鬥了。”我忙說。

“是這樣的嗎?本人自己也不大清楚!”GOD檢察官說。

“這…………這話怎麼說?”法官問。

“…………那天晚上,在庭院的黑暗之中,看到那傢伙的身影的時候…………我心裡的想法,自己是很清楚的。我在想,這傢伙不是劉倩美!是韓舞,或許說不定是那個小女孩!可是……本人卻著了魔一般的舉起了暗藏的長刀!那一瞬,本人的心裡…………究竟在想什麼?是純粹的要保護韓珍珍嗎?還是…………對六年前那個奪走本人一切的女人…………永遠無法得報的報復?事到如今…………已經無法得知了。但是…………今天,本人終於明白了。這只是本人的自負而已。本人只不過是在追逐著幻影。…………打敗你,這個無法實現的幻影…………而告訴本人這一切的,就是你!你,沒有逃避。沒有逃避…………千尋的死。而且…………還完美的繼承了她的辯護。…………那一瞬,本人明白了。”GOD檢察官說。

“GOD檢察官!”我說。

“可以的話,麻煩你記住行嗎?本人的名字,叫沈莊龍。”GOD檢察官說。

“沈莊龍先生…………我、我…………我相信你!是…………是你救了我!”珍珍哭了出來。

“…………啊,謝了!”GOD檢察官的面具下留下了一行鮮血。

“血……血……血從傷口…………”我驚訝的說。

“…………哼!你忘了嗎?…………本人的世界裡不存在紅色。這,一定是本人的…………眼淚!”GOD檢察官說。

“…………眼淚…………”法官說。

“從長眠中醒來的那一天起…………也許本人就一直在等待著這一刻!”GOD檢察官說。

“沈莊龍先生…………”珍珍輕聲叫道。

“…………請你記住,小妹妹!男人…………只會在一切都結束的時候哭泣!”GOD檢察官說。

“這一次,一切都結束了。…………被告!”法官說。

“是的。”綾美說。

“你與殺人雖然沒有直接關係。但搬動屍體和收拾現場卻是不容爭辯的犯罪行為。”法官說。

“這我當然知道。…………沈莊龍大人已經多次和我談過了…………一切,我都做好了心理準備!”綾美說。

“…………我知道了。在我宣佈判決之前,你有什麼想說的話嗎?”法官問。

“那麼…………我有句話要對成堂先生說!”綾美說。

“…………什麼?”我問。

“有件事…………我一定得向您道歉。”綾美說。

“道…………道歉?對我?”我問。

“當然就是…………六年前的某個案子!”綾美說。

“…………我想起來了。似乎……你曾被交往中的戀人給毒殺過吧?”法官說。

“…………準確來說並非如此。但大致來說,是這麼回事。其實…………六年之後的現在,我還依舊無法相信。她…………竟然會這麼對我…………”我說。

“………這也不能怪你。因為…………你們倆相互之間的瞭解都不是很深。”綾美說。

“這…………這話什麼意思?”我問。

“因為你和姐姐…………只見過兩次面而已。”綾美說。

“哎?兩…………兩次面?”我問。

“你和姐姐第一次見面的那個命運轉折之日,也就是她在法院讓沈莊龍律師喝下毒藥的那天。而你們兩個第二次見面,是在半年以後。姐姐她為了殺你,而偷出了感冒藥!也就是毒死那個學生的那天。”綾美說。

“不不不不,這不可能!…………因為,那半年裡,我們一直…………”我說。

“…………在那半年裡…………你把她當作是劉倩美的那個人…………並不是姐姐。”綾美說。

“她、她不是劉倩美?”我心裡一驚。

“實在是對不起…………成堂!”綾美溫柔的說。

“莫…………莫非…………?”我大叫。

“………沒錯!那半年裡,是我戲弄了你!”綾美說。

全場譁然!

“究、究竟是為什麼?為什麼要替代她?”法官問。

“那天,自從那個小瓶子到了成堂先生手裡之後。姐姐她,就恨不得能儘早給拿回來。可是…………因為似乎有警方在監視…………姐姐她,行動不是很方便。”綾美說。

“所以…………你就?”我問。

“姐姐她…………從一開始就考慮到了最糟糕的情況。”綾美說。

“最、最糟糕的情況?”我問。

“也許,有一天你會知道真相!…………所以,要儘快把你這個危險人物…………”綾美說。

“把我給殺掉…………是嗎?”我心想。

“我…………我不想讓姐姐再重蹈覆轍。所以,我拼命求她,求她等一等!”綾美說。

“所以…………你為了取回項鍊。就代替她,出現在我的面前?”我問。

“……可是,我果然是個沒用的人。不過是取回項鍊這麼簡單的事情,可我卻花了半年時間都沒能做到。後來,姐姐她終於等得不耐煩了。那天…………她什麼話都沒有和我說。…………這種事,還是頭一次發生。”綾美說。

“的確…………確實有點怪!之前所有的犯罪計劃,她都通知過你…………”我說。

“恐怕,是因為姐姐她發現了吧。”綾美說。

“…………那個,發現了什麼?”我問。

“發現了我當時的心情!如果…………讓我知道了殺害你的計劃的話…………我,無論如何,都會去制止她的。就算…………因此我和姐姐拼個魚死網破也在所不惜!”綾美說。

“綾美小姐…………”我說。

“…………和你在一起的那半年時光…………使我的心情徹底改變了。”綾美說。

“…………請讓我也說一句!”我說。

“什、什麼?”綾美問。

“你果然…………就是我所想象的那樣的人!劉倩美在受到了有罪判決之後…………我也一直堅信著這一點。”我說。

“…………謝謝你!”綾美哭了。

“以前,我不知曾把多少杯的黑暗一飲而盡。可是,今天的這一杯,比以往的任何一杯都美妙!你覺得呢?陳成堂!”GOD檢察官說著把杯中的咖啡一飲而盡。

“對…………或許是吧!”我說。

“本次審判的僅是被害者被殺一事。至於被告的其它罪行,以後再做審理。”法官宣佈道。

“…………我知道了。”綾美點點頭說。

“那麼,限於殺人的罪行,現在宣佈判決!…………無罪!…………那麼,今天就此閉庭!”法官莊嚴的宣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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