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奇?羅賓先生是王——他所處那個世界的王。
他曾經有一頭閃耀的金髮,如今歲月已經給它們之中添上點點銀絲,不過如果他有所需要,它們可以變換各種顏色和長短。
他的五官平淡無奇——一般情況下是這樣,但是沒有人會知道它在哪一秒變得如湯姆?克魯斯一樣富有魅力或者如街角混混一樣更加猥瑣。
他的體型乾瘦而矮小,但是在某些需要的時候它會變得肥胖或是高上那麼十釐米,至於他是怎麼做到的——這是職業祕密無可奉告。
他有一個很讓他滿意的女兒和兩個看起來還像是那麼回事的兒子;他有一個非常顯赫的家世——據說是亞森?羅賓的後代,至於這一點是不是真的,只有天知道;他有著一大堆和他有著不得不說故事的警官朋友們,他還有著自己在都市陰暗面的勢力——是的,在那裡他無疑就是王;最後,讓他人生過的無比舒適歡脫的還因為他有著一個貼心的全能管家!
至於他是怎麼擁有這一切的,呃,很多都是不能說的祕密。
(一)
二十幾年前,倫敦。
那是一個陰霾的晚上,莫奇?羅賓先生又一次無所事事的跨越了千山萬水跑到了倫敦的貝克街閒逛。
貝克街是英國人民的驕傲,它的出名不僅僅是因為它是由十八世紀末實業投機家愛德華?柏克萊?波特曼設計,然後又用以其好友愛德華?貝克的名字命名。但是讓它為世人所知併名垂史冊的是因為小說家柯南?道爾塑造的大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在此居住而聞名。
好了,其實剛剛我們用錯了一個詞——閒逛!實際上對於一個賊來說,沒有什麼時候是在閒逛的,無論何時,他們都是有計劃和目地。
莫奇?羅賓先生此行的目的來自於他那個不太為人知的小祕密——而這個祕密就是後來被紅線評價為瑜亮情結的東西。
百年之前,爵士塑造出了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人物,而百年後的今天,貝克街221B舉行了一個紀念活動,展出各種各樣有關爵士或者他筆下那位偉大偵探的藏品,其中最貴重的是一本十九世紀《冒險史》的原版和爵士的部分書信——據說這些都是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貴族提供的。
顯然,這些都是珍貴無比的好東西!不知道有多少人對著這個垂涎三尺。
我們的羅賓先生在白天還特意花了六英鎊專程參觀了一下,顯然相對於從前來說,221B裡除了打扮成女僕的工作人員外還增添了警衛,連帶一系列的保安措施。就在二樓的福爾摩斯先生的房間,用鋼化玻璃櫃封存著那本珍貴的原版和那些價值連城的書信。
羅賓先生看著展櫃裡的東西露出了一個微笑——寶貝兒們,等著我喲!
喬治?漢弗萊先生現在是蘇格蘭場的頭子,甚至還有野心把爪子伸到MI5,但在二十幾年前卻只是蘇格蘭場裡那麼一個不為人知的小小螺絲釘,正處在被上級訓斥被前輩欺壓人生中被稱為菜鳥的憋屈階段。
很幸運,他今晚不用值班不用寫報告不用被前輩搭檔拉去喝酒,所以他決定去溜溜自己養的三條蘇格蘭牧羊犬——寶貝,在我忙碌的日子虧待你們了!
可惜從散步活動一開始,漢弗萊先生就開始後悔了,——自己當初應該養可愛的馬爾濟斯犬或者蝴蝶犬的,而不是像是現在被三條大半夜不睡覺非要出去散步的活蹦亂跳的大狗扯著,不知道是人遛狗還是狗溜人的這麼被動的往前一路小跑。
漢弗萊先生覺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場悲劇,在家裡狗狗欺負他,而在警局他已經當牛做馬的連加了三天的班——因為倫敦城裡出了個瘋子,給無辜的女人開膛,所作所為就如同一百年前的那個開膛手傑克一樣。
拜這個瘋子所賜,半夜還在街上閒晃的女孩子們變得很少,當然,男人也很少,漢弗萊先生因此慶幸他被狗狗們拉著在光溜溜的街上走著,沒有什麼人能夠藉此嘲笑他。
本來是想到公園的,可是現在顯然南轅北轍,狗狗們竟然一路溜著他來到了貝克街。
漢弗萊先生在221B的門前停下了腳步,這是他長久以來的習慣,他總是下意識的向爵士致敬。
以前221B只有一個無論何時都保持著微笑的警衛的,但在紀念活動期間,屋裡屋外警衛增加到了四個人,現在他們大概就在屋子裡休息。說實話,漢弗萊先生對他們充滿了嫉妒,可以和福爾摩斯先生華生醫生一起待在221B,烤著溫暖的壁爐,也許還能戴一戴那頂獵鹿帽……
此刻221B的二樓燈火通明,窗子上掛著窗簾,窗子上映著一個人影……
“窗簾已經放下了,屋裡點著亮燈,明亮的窗簾上清楚地映出屋裡坐著一個人:那頭的姿勢,寬寬的肩膀,輪廓分明的面部,看了決不會弄錯。那轉過半面去的臉,如同我們祖父母那一輩喜歡裝上框子的一幅剪影,完全象福爾摩斯本人。我驚奇得忙把手探過去,想弄清楚他還在不在我身邊……”(《福爾摩斯歸來記?空屋》)
多麼讓人懷念的畫面,只是不知道如今的221B二樓對面的房間會不會有一位莫蘭上校正在虎視眈眈。
漢弗萊先生下意識的把目光轉向對面的房間,那裡在十九世紀是卡姆登私邸,在《歸來記》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福爾摩斯和華生抓獲莫蘭上校的地點。但是現在這裡已經變成了一家旅館,平時入住一批又一批到這裡遊覽的旅客。
多年以後漢弗萊先生想,如果不是他下意識地去確認那棟房子裡那個房間的位置,自己的未來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那天,漢弗萊先生髮現它的三樓——正對著221B的華生醫生的房間的那個房間閃過了一絲光芒。
即使那光線稍縱即逝,但是卻被漢弗萊先生捕捉到了。
實際上貝克街221B對面二樓的房間到了現在也依然沒有人入住,在大多數房間的燈光都開啟著的情況下,它依然黑暗。在爵士的小說讓221B聞名世界的同時,作為故事最大轉折的空屋也廣為人知,不知有多少人專程來這個屋子想從這個角度看一眼福爾摩斯所在的221B,聰明富有頭腦的屋主沒有把這件屋子提供給任何人使用,而是把它作為了一個景點,但是今天有點特別,漢弗萊先生髮現二樓那個房間的窗戶推開了半扇,而它樓上的那個房間,剛剛閃過光芒的那個房間,此刻傳來了一聲驚呼。
漢弗萊先生心中那根稱之為警戒的弦被撥動了。
三樓是旅館的房間,住客一般都是那些瘋狂的福爾摩斯迷,他們大多都想和書中的莫蘭上校一樣窺伺一下221B,或者說窺伺一下那個傳奇之人投映在窗子上的身影。照理說這種景象很平常,但是喬治?漢弗萊先生對於罪惡有著某種神祕的直覺,這種直覺在今後的生活中無數次救了他的命,也讓他在官場上一帆風順。當然,這些已經都是後話了。
漢弗萊先生決定上去看看,反正這也花不了多少時間。這個決定剛下他就聽見了那層樓上傳來了慌亂的關門聲和人的跑步聲。
絕對有事發生!——這是漢弗萊先生的第一反應。
他拔出了槍,在樓下大呼了一聲:“警察!”然後死勁兒的推開店門越過前臺那個打瞌睡的服務生衝上了樓——由此可證,他當年真的是菜鳥!如果是現在,他肯定會閉上嘴潛入旅店然後讓自己的手下先上!
(二)
羅賓先生覺得今天可以算是他這輩子最倒黴的日子!
一般來說,入侵貝克街221B是沒有什麼難度的——畢竟現實中沒有那位無所不知的大偵探生活在裡面,羅賓先生只需要撬個小鎖,躲過並不算複雜的防盜系統,躲過那個在夜晚呼呼大睡的保安,然後登堂入室想拿啥拿啥,然後回國後吹噓一下大盜羅賓再一次掃蕩了福爾摩斯老巢這一豐功偉績,但是今天不行,屋子裡加了警衛——該死的一共有四個傢伙在值班。
白天參觀的時候羅賓先生好好的調查了一下週圍的情況,三樓華生的房間,隔壁的公司……這些地點都不合適他的入侵,而我們的羅賓先生也認為吊一根繩子從房頂上下來把窗開個口子讓後入室行竊這種行為實在是不符合自己的美學。
而從正面破門而入,打倒四個值班的警衛——對不起,那是強盜的做法而不是優雅的怪盜,更不符合羅賓先生詭異的人生美學!
所以他決定向當年的莫蘭上校致敬——槍擊福爾摩斯塑像。這麼做想當然會引起慌亂,而警衛一定會檢視槍擊的來源,然後報警,大門會開啟,警察會湧入調查,然後自己假扮警察藏在警察當中堂而皇之的進入,隨後行竊,最後成功溜走!
哦,yes!
他覺得自己的計劃完美極了!
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如果樣樣盡如人意我們早就世界大同走出地球邁向宇宙了!墨菲定律才是生活的大多陣列成部分。
羅賓先生選擇了三樓的房間,但他卻悄悄潛入了二樓的那個房間把窗子打開了半扇,這樣在槍擊後,人們自然而然的認為槍是從二樓的那扇開啟的窗子裡射出的,而有鑑於爵士故事裡給人們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印象,他們首先會想到的是二樓那個房間。在大家都對二樓的那間屋子集中注意力的時候,我們的羅賓先生就可以不慌不忙的進行自己的計劃!
計劃很完美,可是計劃永遠也比不是老天爺的變化快,當羅賓先生潛入自己預定的三樓房間(他只是預定但是沒有check in,這樣在案發後警察追查也不會查到自己身上)的時候,他就覺得有些不對勁,裡面瀰漫的味道非常讓人不安。
那是一種腥味——屬於鮮血的獨特味道。
他打開了隨身帶著的手電,緩緩的在房間裡搜尋了一下,然後他就……看見了可怕的一幕。
“天哪,該死!”即使是他,也不由自主的發生了一句驚呼。
羅賓先生在這裡又犯了一個錯誤——他在案發現場沒有保持淡定,亂了陣腳,導致被警察發現——我們可以原諒他,畢竟年輕人都會犯錯誤啊!
隨後他就有些慌不擇路,他發現三樓每間屋子裡都住滿了人——唯一這間沒有人自己預定的還死了人,他不知道自己能躲到哪裡,因此他飛快的從側樓梯跑下從旅館的後門奪路狂奔。
羅賓先生最後犯的錯誤是他過於輕敵,本來像是羅賓先生這樣的大盜對付狗是有自己的一套辦法的,可是今天……今天他確實很倒黴,因為經過他勘察後,發現這裡並沒有任何狗可能帶給他威脅,你看,一個紀念福爾摩斯的屋子,本質就是景點,旁邊是公司不是住宅區,怎麼可能有狗?所以他輕了敵,把一些該帶在身上的東西……都沒帶!
於是以下的場景出現了。
三隻蘇格蘭牧羊犬在主人的唆使下憤怒的或者說也許是興高采烈的追著一個人在倫敦的大街小巷穿梭,當然,還有它們的主人在後麵筋疲力盡的追趕。
兩條腿斷然是跑不過四條腿的——這真是可悲的現實!而老天爺似乎在今天也不眷顧羅賓先生,前面竟然是泰晤士河。
“真見鬼!”可憐的羅賓先生嗚咽一聲。
他覺得自己可以算得上是末路狂奔,前方是河後面是狗,真是苦逼的緊!
作案未遂被警察發現,屋子裡發現屍體——肯定要被懷疑到,現在被三條大狗追,然後馬上還要……跳河!
沒錯,他跳河了!
這是擺脫掉那個*和那三隻該死的興奮的狗的好方法。
但是無論如何深夜裡暢遊泰晤士河都不是個好主意!溼冷髒都不足以概括全部內容,羅賓先生禁止自己去想可能會有的水中小生物。
潛游了一陣,羅賓先生一邊咒罵一邊哆哆嗦嗦的爬上都了岸,他聽見警笛的聲音從遠方隱隱傳來。看來跟在自己身後的那個*發現了那具屍體,不知道明天報紙的頭條上自己的豐功偉績上會不會添上“開膛手傑克”這一名頭。不過眼前的狀況是自己必須先找個地方躲起來。
全城戒嚴搜查……自己的這副模樣肯定會引起任何一個看到過自己的人注意。他抬起頭看看倫敦已經被烏雲籠罩的夜空,平時想下雨就下雨,你今天為什麼不下雨了呢?
不過目前,把自己藏起來再把自己弄乾淨和暖和才是最重要的。
(三)
羅賓先生是個冒險家,他的血液裡就流淌著瘋狂的冒險因子,在所有人都會考慮如何遠離警察藏匿起來的時候,他做了一件誰也不會做的事情。
羅賓先生又摸回了旅館。
有句話說的好:最危險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
當然,他並不是從正門和後門堂而皇之的進入,因為那裡充滿了閃爍的*和來來去去的*。
“這一次他迅速而有把握地穿過一連串我從來不知道的小巷和馬廄。最後我們出現在一條小路上,兩旁都是一些陰暗的老房子。我們沿著這條小路到了曼徹斯特街,然後到了布蘭福特街。在這裡他立刻拐進一條窄道,又穿過一扇木柵欄門進了一個無人的院子……”《福爾摩斯歸來記?空屋》
羅賓先生非常感激爵士詳細的介紹,這使得他重新潛入這裡容易了很多。即使歲月已經流逝過去很多,但令人慶幸的是英倫是一個注重傳統的國度,很多東西依然保持著歷史和傳統,這為他提供了方便——因為許多小巷還在。
羅賓先生一邊尋找潛入點一邊回憶自己剛剛看到的那具女屍。
大約四十歲,化妝讓女人的年紀很不好判斷,但顯然這是個中年女子——即使妝容很巧妙但是從脖子上鬆弛的面板依然可以看出端倪。身上的衣物暴露,時髦但是並不廉價——是應招女郎?
可是這樣的一個女人又為什麼會出現在那個自己預定的房間裡呢?還以那麼慘烈的方式!
羅賓先生能夠接受別人評價自己是飛天大盜,但是絕對不能容忍別人評價自己是開膛手傑克!——那太沒有美感了!
是的,就是開膛手傑克,即使是匆匆一瞥,羅賓先生還是看清了那女人的死因,割喉後被開膛破肚,牆上還用很漂亮的圓體字寫著一句話“I ’m come back——Jack”
從外面可以看到在一和三樓之間的樓梯上穿梭著一群面無表情的法政人員,走廊上還有一些巡警在詢問著房客和旅館工作人員。
切,真是障礙重重!
羅賓先生撇了一眼後門,那裡有警察在重點調查,他們顯然認為一個屋子的後門要比前門更適合犯罪分子出入,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會監視所有的地方,他走到樓的側面,那裡的牆角有一隻垃圾箱,踩著垃圾箱可以很輕鬆的勾上二樓的窗戶,那是走廊盡頭的一扇窗戶,羅賓輕盈的一縱身,搭上窗臺,裡面沒人,然後他開啟窗戶跳了進去!
走廊裡現在恰巧沒有人,但是不等於一會兒沒有人,因為他已經聽見樓梯間有說話的聲音,似乎是長官正在訓斥他的下屬,而那個下屬的聲音他也非常熟悉,剛剛唆使大狗追他的小警察!
他沒工夫為小警察的挨訓幸災樂禍,因為他應該馬上藏起來。否則正在上樓的人能一眼看到自己,而自己這一身溼淋淋的衣服簡直就是在告訴他們——嘿,我就是剛剛那個逃走跳進泰晤士河的那個人!
他開啟離自己最近的一扇門——用極快的手法撬開,閃身進屋。
哦,yes!
然後他再次覺得——這真是自己的倒黴日。
因為非常不幸,裡面有人,而且兩個人現在face to face。
羅賓先生馬上去摸袖子裡藏的刀,可是——
不是說過今天是他的倒黴日麼……
對面的人掏出了槍——是個古董,但是顯然保養良好,完全能夠使用,穩穩地被對方持在手中。
撒旦在上,今天難道是黑色星期五嗎?
(四)
屋外大雨傾盆落下,整個倫敦籠罩了一層厚厚的霧靄,羅賓先生在心底咒罵老天爺——剛剛在我最需要的時候你為什麼不下?!
一切都倒黴透頂,包括眼前這個拿槍對著他的人。
眼前的這張臉蒼白的異常像是從未接觸過陽光,他很年輕,大概剛剛二十歲,但卻是卻有一頭銀髮,鼻子高而挺,還有一雙灰藍色的眸子。
肥羊!這是羅賓先生第一感覺。
因為你可以從他全身上下解讀出昂貴兩個字來。而羅賓先生唯一不明白的是,這樣一個顯然應該住在豪華大酒店總統套房的人物為什麼會出現在這樣一家專門為觀光客準備的小旅館。
更可疑的是看到一個不速之客如此破門而入他卻沒有報警——外面可滿是*,而且這個旅館裡剛剛發生了凶殺案!
自己就這樣闖進來他不報警的理由非常有可能是他不想驚動警察,那麼他為什麼不想驚動警察,也許……他就是凶手!
寫在牆上的血字是非常漂亮的圓體,說明凶手受過良好的教育。
浴室裡還有滴滴答答的淌水聲,這說明他剛剛洗過澡——也許就是洗掉血跡,而剛剛洗過澡的人卻打扮的如此衣冠楚楚——這太不對勁兒了!
眼前的人非常有可能就是那個自稱開膛手的傢伙!
於是羅賓先生的肌肉繃緊了。
J感到很困惑,他不知道自己現在應不應該報警。
作為一個古老貴族的後裔,他的祖先面對凶惡的敵人也毫無畏懼,當然他也能保持這樣的鎮定,何況自己手中還擁有武器。
眼前的這個人明顯是非法闖入——用一種非常巧妙的方法,他衣衫不整,還是個落湯雞——真奇怪,天才剛剛開始下雨。
這人眼睛倒是賊亮賊亮的(這評價非常準確!),為他的長相增色不少,從打扮看非常的低調——無法判斷出更多,但是溼淋淋這樣的造型就算是頂級帥哥都是狼狽的,何況我們的羅賓先生和頂級還差了許多。
痛打落水狗不是一向作為紳士的J的品性,何況他還是一個很善良的人。
而且他不希望把警察再次招到自己這裡來,有些事情並不適合讓警察過多的注意自己,不,是不能讓他們注意到自己!
但是眼前的這個人……
剛剛樓上發生了凶殺案,警察曾經到自己這裡詢問過情況,他們在尋找凶手,J也害怕那個變態的凶手還藏在樓內,所以取出了隨身攜帶的古董槍,果然事事都有準備是正確的,眼前的這個破門而入不請自來的傢伙,顯然不是什麼好人!
因此,J把槍端的更穩了。
(五)
“嘿,讓我們都冷靜一點!我親愛的先生!”羅賓先生舉著手用一種誘哄的語調說:“我覺得我們在某些方面可以達成共識,就是都不想驚動那些*!我只是想借你這裡躲過他們!我發誓沒做任何壞事!”
“沒做任何壞事的人不會害怕警察!”對面的青年用一種更輕柔的語調回答。
“那您為什麼不立刻把我送出去?”羅賓先生狡黠地笑了,他在槍口下輕鬆起來,甚至開始移動,打算在房間中找個地方坐一下。
“喂!”對面的青年用不滿的聲音警告他。
“得了,您都不願把我送出去,那麼就更別提開槍驚動警察,您顯然是有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警方卷宗上的可能,您是私下到這裡來的?還是說您要在這裡祕密約會什麼人?比如說樓上死的那位?這是個現實中的《麻雀變鳳凰》?如果真的是,我不得不評論,你的品味真差!不過不喜歡就不喜歡,殺了她可不像話!”
“閉嘴吧,你這混蛋,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樣!如果你想待著,就到沙發上老實的坐下,等到警察離開後馬上走,否則子彈不長眼睛,我完全可以殺了你後對警察說我是正當防衛!”
羅賓先生老老實實地走到沙發上坐下,隨後他發現了桌子上的望遠鏡,那個明顯是對著貝克街221B。
而旁邊的桌子上也放著不少照片,那都是貝克街221B內部的一些照片——青年在照片裡面溫文爾雅的笑著,有的是拿著福爾摩斯的菸斗帶著獵鹿帽,有的是和福爾摩斯的蠟像的合影,有的是在原版的展櫃前……
“原來……”羅賓先生笑了,“你和我的目的是一樣的!”
他眼前年輕人的表情瞬間有些像被踩到了尾巴炸毛的貓咪。
“你全方位的照遍了221B的內部,那是因為你在尋找可能的入侵手法和退路,菸斗和獵鹿帽在壁爐那裡——那裡不行,除非你是聖誕老人!蠟像在窗前,那也不行,你不應該從正街入侵這個地方——那太明顯了!而有鑑於你在原版展櫃前的照片最多,對於展櫃從各個方面都照了像,我認為你是想得到那本原版!嘿,你的手法太笨拙了,我不覺得我們是同行!”
“同行?”眼前的年輕人表情有些困惑的想了幾秒然後才反應過來,“你是個小偷!”
“別這麼說,兄弟,你和我的目的一樣!”
“我想要得到它因為那本來就是我們家的東西,但是卻被某個騙子很狡猾的換掉了!他用贗品調換了我家的寶貝,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他還是我父親的老朋友!我的父親曾經是那麼相信他!”
“所以你來糾正這個錯誤?”
“是的,我來討回我自己家的東西!”
“恕我直言,你所有想用的所有方法都不可取,你也許連那個展示櫃都打不開,不,應該說你能開啟它——砸開它人人都會,但是不用等你出門你就會被逮住!”
“那麼你有更好的方法?小偷先生,不,也許是新時代的開膛手先生!”
“拜託你不要把那麼沒有美感的稱號代入到我的身上!”羅賓先生抗議,“我承認那間房是我預定的,但是我沒有正式的入住,我只是偷偷的溜了進來,上帝保佑,我一進門就看見了那具屍體!”羅賓先生皺了皺眉,“顯然那不可能是上任住客留下來的,屍體還很新鮮!嘿,這真瘋狂,這是開膛手傑克百年祭麼?”
“預定房間卻不入住,偷偷溜進去,這太可疑了不是嗎?”槍口又對準了羅賓先生。
“好吧,好吧,我的目標和你一樣,都是那本原版好嗎?拜託你把那危險的東西放下!”
“那本書是我家的東西!”槍口又往上抬了抬。
“呃,好吧,好吧,是你的!都是你的!聽你的!都聽你的!”
“警察走了,你就馬上離開這裡!”青年看著窗外說。
那是當然,以為我喜歡留在你這裡嗎?羅賓先生腹誹。
(六)
有人在敲門。
“先生,請開門,我是警察!”來人在外面喊。
屋裡的兩個人都嚇了一跳。
老實一點!J做了個手勢威脅了一下眼前的人。
我難道不應該躲起來?眼前的人用嘴型說。
沒錯!J翻了個白眼,用手槍比了一下浴室的方向,於是羅賓先生立刻從善如流的鑽了進去。
J把手槍揣到了兜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打開了門。
和剛剛敲自己房門詢問情況的警察不是同一個,這個顯然非常年輕,栗色頭髮藍眼睛,看起來天真的好像是小鹿斑比——但是誰知道實質是不是腹黑的列那狐?
小警察的眼神上上下下的打量著他,似乎有些困惑,J清清楚楚的聽他嘟囔了一句“身高不對!不是這個。
“先生,對不起,我能打擾您……我的上帝啊,孩子們,你們不能這樣!”打斷警官先生的話是三條生龍活虎的蘇格蘭牧羊犬,它們從小警察的身後冒出來,急急切切爭先恐後的想往屋子裡鑽,還發出興奮的吠聲,可憐的小警察想要拉住它們累的手忙腳亂。
“壞狗狗,都坐好!”J冷冷地對著狗兒們命令,他的手冷冷地指了指地。
“它們不會聽……真見鬼!”漢弗萊先生的眼睛瞪得很大,他吃驚的看到自己那三條上躥下跳的狗竟然真的乖乖的坐了下來,還用乖順的眼神看著眼前的年輕人。
“好吧,現在我們可以談話了!”J對眼前的情況表示了滿意。
漢弗萊先生內心在流淚——死孩子,平時我的話你們一點都不聽!
“我希望搜查一下您的房間!”
“請問您有搜查證嗎?”
“哦……”漢弗萊先生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尷尬,“先生,協助警方辦案應該是每位公民的職責吧?”
“沒有搜查證,抱歉!”J隨手就要關上房門。
“嘿,等等!”漢弗萊先生用手撐住了門,臉色露出了一絲強硬的表情,“事實上,我剛剛和我的狗追蹤了那個嫌疑人,很遺憾我沒有看清那個人的長相,但是狗狗們的鼻子絕對不會記錯,它們深深的記住了屬於那個人的氣味。長官讓我繼續留在這裡處理後續的一些事物,本來我的狗狗們被留在了樓下,但是因為下雨,好心的店主就把它們帶了進來。
“我本來希望帶著它們到現場再走一圈,但是它們到了二樓就開始興奮,然後我就被它們帶到了這裡。您的房間的地上似乎有些溼腳印,但是您並沒有出去,而就我同事的記錄上他來詢問您的時候您只是一個人!請問——”他壓低了嗓音,“您是被挾持了嗎?”
J內心抓狂中——就知道剛剛那個混蛋是個麻煩!
“哦,這個我可以解釋!”J做了個非常無奈的表情說,“實際上我的確有一個同伴……”
“那麼剛剛我們調查的時候……”
“你知道,警官……”J轉著手指上的戒指帶著一種愁苦的表情慢悠悠地說,“我覺得有些事情不適合讓別人知道,我的家庭……呃,如果被家裡人知道會很麻煩!”
富家公子哥在這裡尋歡作樂或者是私會灰姑娘小情人怕父母知道——漢弗萊先生馬上就在腦子裡冒出十幾個狗血小說然後腦補成功。
“那麼現在那位女……”
“已經離……”
就在J想說同伴已經離開的時候,浴室裡傳來一聲重物落地的聲響。
他奶奶的!這真是……
即使J有著非常良好的教養也想罵娘了——逃亡者也要有逃亡者的職業道德好不好,能不能不要在關鍵的時候出問題!
沒辦法,今天是羅賓先生的倒黴日啊!似乎,連帶著J也不幸運。
“已經離開主臥去浴室了!”J嘆了口氣把話說完了。
(七)
一位小姐——這是漢弗萊先生理解的,身在浴室男人當然不好把人家強叫出來——何況這是個以紳士風度作為古老文明遺留下的國家,可是我們的漢弗萊先生依然心存猶疑,這個時候他的狗狗幫了他一把。
就在浴室裡重物落地後的那一秒,三隻狗中最喜歡叼東西撿東西的lucky就一個高從地面上跳起來直奔浴室而去。
“我的天啊,lucky!”
浴室的門被lucky撞開了,狗狗興奮的衝進去撿東西,然後我們的漢弗萊和J先生聽到了一聲驚呼。
漢弗萊先生覺得自己的耳朵沒有出問題,因為他覺得那似乎是一個男人的聲音!
然後他也看到了,一個男人圍著浴巾渾身泡沫楚楚可憐的站在浴室裡和正咬著一瓶香波的lucky大眼瞪小眼。
“去去!”那個男人揮手趕lucky,可是狗狗完全不為所動。
男人個子不高,金髮藍眼,雖然水淋淋衣衫不整,但是你可以在他的眼神中找出一點兒絕對自我中心,簡而言之,就是目中無人。
不得不說,那眼神真是容易拉仇恨。
男人!竟然是男人!漢弗萊先生迅速將腦海中的十幾個狗血小說劇本劃掉,添上了十幾個新的,然後得出結論——有錢人的圈子裡真亂,怪不得要躲在這小旅店!
J的腦袋裡已經沒有任何想法了,他在考慮自己是不是應該馬上開啟窗跳出去。但是詭異的他卻能從心裡理解羅賓先生為啥要把衣服脫掉——溼衣服何況那衣服還被這警察看過被這警察的狗追過,不脫掉它們才有鬼,打上浴液也是為了混淆氣味……可即使他再能理解,現在的情景也實在太詭異了!
可惜眼睛可以欺騙人類,但是氣味卻無法騙過狗狗的鼻子,蘇牧是一個多麼優良的犬種這我們從古代就知道了。
即使羅賓先生打著浴液,其餘兩隻狗外加lucky還是反應過來了……
於是羅賓先生被狗狗們圍觀圍繞圍吠就差圍攻了……
而漢弗萊先生也從剛開始的尷尬回到一個警察應該有的理性了。
瞧瞧這身高——吻合!瞧瞧那些泡在洗臉池裡的衣服——多麼眼熟!瞧瞧那躲閃的眼神——多麼心虛!瞧瞧狗狗對它的態度——多麼令人生氣!——其實這些傢伙挺喜歡他,那麼狂熱的追逐和圍觀只是想和他玩!我都沒這待遇!
是他是他就是他!
於是漢弗萊先生掏出了槍!
“舉起手來!”
“冷靜,警官!請冷靜!”J覺得今天真是如外面的天氣——烏雲罩頂!這大半夜的,真是熱鬧極了!
“嘿,你也是,蹲下!你們是同夥!”
“不,我不是,我只是……”J 立刻申辯。
“嘿,你要背叛我嗎?”羅賓先生憂怨的望向J。
去死!什麼叫背叛!你就這麼誠心誠意的想拉我下水嗎?
“你們兩個統統不許動!”漢弗萊先生吼,手中的槍遊移著,他不知道應該指向誰——菜鳥啊!
“嘿,好狗狗,接住它!”就在漢弗萊先生把槍口移向J 的那一瞬間,羅賓先生把一把卷髮梳子扔向了漢弗萊先生。
堡壘往往是從內部被攻破的,可憐的漢弗萊先生,今天也不是他的幸運日,他被自己養的三條大狗仰面撲倒在了地上,而狗狗的目的只是為了爭搶一把梳子!
而等他推開在自己身上爭搶中獲得勝利的lucky時,他的槍已經在羅賓先生手裡了。
“形勢改變了,不是嗎?警官先生?”眼前的犯罪嫌疑人圍著浴巾拿著自己的槍順手拉開了保險(上帝,他剛剛竟然忘記了拉開保險)呲著牙笑嘻嘻地望向自己。
然後那個有錢子弟順手把房門關上了。
我、我難道被犯罪分子挾持了嗎?
看來,今天也不是漢弗萊先生的幸運日!
(八)
似乎狗這種東西也不是絕對忠誠的!狗狗們看起來很喜歡屋裡的那個人——那個它們一直在追著的人,上次出現這情形,還是它們是小狗狗剛剛抱回來自己陪著它們玩耍時才有的,果然,我太久沒和它們交流了麼?——漢弗萊先生沮喪的想。
他養的三隻大狗眼睛熱切的望著羅賓先生,彷彿下一秒鐘就打算撲到某人的身上——這個人真好,他陪我們賽跑躲迷藏,剛剛還和我們玩扔骨頭遊戲!
“噢,我的天啊!”羅賓先生盤腿坐在桌子上,對這種熱情敬謝不敏,他很小心地不讓狗狗們繼續注意自己。
即使再偉大的人,也有落魄的時候啊——某人把這視作一生的汙點。
他現在已經換上了一身衣服,那是J友情提供的,雖然有些大,但是聊勝於無。
“親愛的警官先生,實際上,這是一個誤會!”羅賓先生嘆了口氣後開了口。
即使羅賓先生擁有荷馬講述諸神英雄史詩般的口才來敘述房間裡的那具屍體和自己毫無關係,似乎也打消了不了漢弗萊先生對他的疑慮。
“事實上,警官先生,我建議你相信他!”
“怎麼,你要為這個人擔保?哦,那是當然的!”漢弗萊先生了然地哼了一聲,把頭別開了。
J覺得自己的血壓在升高——警官你理解的方向有偏差!
“您瞧,他顯然不是我們國家的人,而你又沒有抓住他實質的證據,即使他被你抓住,也很快會被放出去,您怎麼證明,您看見了他的臉?還是在現場抓住了他?還是靠您的這些狗?別開玩笑了!”(狗狗們正在朝他搖尾巴。)
“輕率的抓他回去還可能還會引來很多外交上的問題,他是個美國佬。你的上司……我想不會願意為你頂黑鍋,他也許很願意把你推出去……”
“但是我……”
“我知道您覺得這樣放我們走實在不甘心。”羅賓點點頭(J怒視他,誰跟你是我們?),“那麼不妨這樣吧,我們來合作,一起抓住眼前這個威脅我們姐妹人生安全的可怕罪犯。開膛手傑克……他還真以為這是一百年前?”羅賓冷笑,“而為了表示誠意……”他把手槍還給了漢弗萊先生——彈夾已經被卸掉了。
漢弗萊先生一把抓回了自己的槍,鬆了口氣——警察丟槍可是要命啊!那無休止的報告和審查大概就會要了自己的命。
“那麼現在,我親愛的警官先生,把你的情報拿出來吧,我們有了線索才能抓到這個無聊的開膛手啊!”
“我……”
“Come on!別猶猶豫豫的了,警官,我們現在都是一條繩上的螞蚱了!”
於是這個可悲的晚上,三個男人莫名的上了一條船——那大概是一條被命名為“羅賓”的賊船!
(九)
旅館的房間內現在是一幅非常奇異的景象。狗狗們趴在地上溫柔地磨蹭著J的褲腳,試圖引起他的注意,於是它們的正牌主人漢弗萊先生都快嫉妒死了。
羅賓先生謹慎的坐在桌子上,因為下面就是對他躍躍欲試的狗狗,於是屋子裡形成了一個奇妙的食物鏈……
“目前為止,我們發現了七具女屍,包括今天晚上的那具。”漢弗萊先生把遲疑了一下說。上帝啊,我真是瘋了!——他在內心中狂喊——也許我就是在與虎謀皮,“她們身份都是流鶯,年紀都在四十和四十五之間,不得不說,作為流鶯,這已經是人老珠黃的年紀了,這讓她們生活的很艱難。”
“所以對顧客也就不怎麼挑選,很容易就可以帶她們出去。”羅賓先生點點頭。
“她們大部分人活在陰暗處,就像一個個幽靈,有些人在這個國家是非法居民,死了都很難查到身份——即使有,我們也無法確定那是真的。”
“這麼說,樓上死的那個也許是某位客人帶回來的,當然,也可能是她自己偷偷溜進來的,你知道,經常有這樣的事情。”羅賓先生朝面前的兩人眨眨眼睛,“她們敲開客人的房門自我推銷,有時被發現服務生會把她們趕出去,可是有時候她們偷偷塞給服務生一點錢,服務生就會對她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的甚至還為她們穿針引線……”
“不,剛剛我忘記說了,樓上的那個死者並不是流鶯。她只是打扮的像但實際上不是,她是個醫生!”
“醫生?”
“哦,她打扮成這樣是因為這是一個夫妻間的情趣遊戲!”
“什麼?”J有些不可理解的問。
漢弗萊先生嘆了口氣,“實際上死者是和丈夫一起入住到這裡的,這對夫妻喜歡玩角色扮演增加夫妻情趣,太太這次選擇的是扮成流鶯,可惜她倒黴的丈夫在房間裡待了一晚上等他太太來敲房門勾搭他,一點也沒有想到妻子就在離自己房間的不遠處被殺害了!”
“她丈夫的職業?”
“也是醫生。”
“因為我的緣故你們沒有把的注意力過於投到他身上吧,能夠把一具屍體在短時間剖成那樣沒有一定的醫學常識是不可能的!”
“因為局裡認定這是連環殺人案,而前幾樁案發的時候,這個丈夫和她的妻子還在肯特郡——局裡正在核實,但是我相信他有著非常完整的不在場證明。”
“在你們的調查當中,有人聽見這個女人掙扎或是呼救嗎?”
“沒有,同樓層的人並沒有聽到能夠引起他們類似的聲響。”
“奇怪,那麼這位玩角色扮演的醫生是怎麼被人帶到我的房間的?麻醉劑?”羅賓先生嘟囔。
“是的,前幾樁案子裡凶手為了防止被害人尖叫被人發現都使用了麻醉劑,這個也是。”
“那麼三層客人的身份都查過嗎?”
“查過,除了死者的丈夫外,其餘的人和醫生或是屠夫這些職業毫無關係!都是觀光客!”漢弗萊先生回答,“所以說與其懷疑他們,最可疑的還是我眼前的你!只有凶手是你,才能完美的解釋凶手的各種行為——預定房間卻不入住,偷偷潛入殺人,被發現後倉皇逃跑!”
“那我幹嘛要回來?”
“連環殺手都有表現欲,他期望看到自己的成果,所以他們會重回現場。而且,你回來也許是因為你還有一個親密的同謀在這裡!瞧,多麼完美,你沒有入住實際上是躲在他的房間裡!”
“真是胡扯!”J 冷冷地說,“什麼叫親密?誰和他親密?”
“哎喲,不要這麼無情嘛!”羅賓先生向J擠擠眼睛,J立刻打了個冷戰,感到非常滿意的羅賓先生轉過頭來繼續笑嘻嘻地調戲警官,“那麼警官先生能解釋一下我為什麼要殺那個女人嗎?”
“當然是因為她符合你一貫選擇的作案目標!金髮,中年*!”漢弗萊先生激動起來,他覺得自己的靈感源源不斷的湧出來,就好像對面的福爾摩斯先生附了身,“姑且不論你為什麼來到這裡預定房間卻不入住卻要偷偷溜進去。嘿,對了,你是怎麼進房門的?!你根本沒有透過前臺得到鑰匙?”
“開啟房門有什麼難的?有時候只需要……”羅賓先生用手比劃了一下。
“沒人想知道你是怎麼幹的!先生們,回到案子上來!”J一把拍掉了他的手——你想把你該死的職業讓所有人都知道?
“好吧好吧!回到案子上。”羅賓先生癟癟嘴,“如果你仔細思考一下就會發現這起謀殺和前幾起明顯有很大不同!很明顯,凶手在死者的職業選擇上發生了錯誤。”
“也許只是凶手挑錯了,畢竟是她刻意的把自己打扮成流鶯。”漢弗萊先生喃喃地說,“不過,也確實有些不同,綜合前幾樁案子來看,凶手選擇流鶯,然後在黑暗的後巷中作案,而並不是在固定的房間裡。還有那些死者都被劃開腹部,取出一節腸子,然後縫合在一起結成莫比烏斯環,這個殘忍的行為在這樁案子裡沒有!”
“莫比斯烏環?”J喃喃地說了一句,“這個行為一定有它本身的意義!”
“當然,夠那些所謂的專家頭痛的了!”羅賓先生點點頭,“我記得警局並沒有將這個細節公之於眾,那麼也就是說這個案子的凶手其實並不知道這一點,他只是在單純的模仿作案,這是個好訊息,相對於前幾件案子凶手神龍不見尾,這個案子的凶手顯然破綻很多。”
“是啊,他變得倉促而且犯案時候被人發現——所有的人現在都以為逃走的那個人是凶手,樂觀的期待能夠抓住他。”漢弗萊看了一眼羅賓先生。
“嘿,別看我,你能想象一個進入自己房間卻看到一個被開膛破肚女人的人的心情嗎?我可不是你們渴望逮住的凶手!”
“好了,別在這個問題上爭執了,話說回來,你有頭緒了?”J望向羅賓先生。
“嗯,我能見見死者的丈夫嗎?”
“你懷疑他?”
“獨守空房那麼久都沒有想出去尋找一下妻子的男人當然可疑!而且他還正是和妻子情趣遊戲中!”
“你要怎樣見?”漢弗萊先生問。
“這當然要依靠你了,我的警官先生!還有,我們很有必要重回現場!”羅賓先生微笑著說。
“我本身就是個警員,我要怎麼介紹你們,我的手下?這怎麼可能?”漢弗萊先生冷哼。
“不不不,我們怎麼可能是你的手下,我們是你親愛的長官請來的犯罪現場專家!”
(十)
“你們都見過現場和死者的丈夫了。覺得怎麼樣?”
“親愛的,你覺得呢?”羅賓先生用胳膊碰碰J 的胳膊。
這混蛋是打定主意要把自己和他綁到一塊兒是吧?瞧瞧那警察的眼神吧!可憐的J覺得頭上的青筋都跳了起來,看在上帝的份上,他現在就是跳到東方某條叫黃河的河裡也洗不清了!
“我沒有什麼感想!”J咬牙切齒的說,“案發現場除了死者待的那塊地方,其它地方都乾淨整潔的要命,這說明凶手清理了現場或者說根本沒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線索。至於牆上的那行字,漂亮的手寫體——凶手受教育程度不錯,而由它的高度來判斷,我認為凶手是個男人,至少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五之間。而至於死者的丈夫,我看到了他的傷痛和淚水,可憐的男人,他看起來情形非常糟糕!揉亂的頭髮,凌亂的衣領袖口,你們警方讓他依然待在這個旅館就是對他的一種折磨,好在這旅館的人情味還是很足,對他的照顧非常上心,他身邊的那杯咖啡製作非常優良,不亞於我管家的手藝!”
“是啊,雖然我能理解他睡不著,但是一杯咖啡四塊方糖,作為一個醫生他真是完全不注意——也不害怕自己得糖尿病!”漢弗萊先生嘆了口氣。
“撲哧!”羅賓先生突然捂住嘴笑了起來,藍色的眼睛因為大笑充滿了水氣。
“你們兩個注意的方向完全有問題,而且出乎意料的,你們兩個非常純情!”
J和漢弗萊先生都用不滿的眼神望向他。
“男孩們,這位醫生正在和自己的女下屬偷情!而除了女下屬,也許他還在到處獵豔!”
“你是怎麼知道的?我只是覺得他很英俊富有魅力,工作很好腰包很鼓,還有他是個傷心的丈夫,除此之外,我看不出什麼別的。”
“別傻了,手指上的痕跡能看出結婚戒指經常被脫下,手機裡多的不是太太和醫院固定呼叫的電話而是別的女人的名字,皮夾裡還有*熱線的小廣告,而且我覺得他也並不是很傷心——悲傷是可以從眼睛裡看出來的!而且,凌亂的衣領!天啊,你們難道沒發現他衣領內側還有淡淡的脣膏印嗎?我看過死者,我保證那和死者擦得不是同一款!還有那揉亂的頭髮……先生們,我認為在我們見他之前不久,他還在和某人擁抱接吻——我們剛剛進門的時候你們難道沒看到他嘴角還有一點點脣膏的痕跡嗎?”
“我的上帝,你的眼睛真毒!我只看到他的手帕和臉上的淚水。”
“所以最後一點點脣膏的痕跡都消失在了手帕上,而那塊手帕……”羅賓先生笑嘻嘻地從兜裡套出了什麼。
“你果然是個合格的賊!”J 壓低了聲音在羅賓先生耳邊說。
“多謝誇獎!”羅賓先生謙虛了一下!
我可不是在誇你!——這是J在內心中的抓狂。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樣就知道這麼多——就我所知,你幾乎根本沒和他說什麼話,你是怎麼知道他手機裡和皮夾裡的東西的?還有這個手帕?”想到三樓那間沒有鑰匙卻被進入的房間,漢弗萊先生好像明白了什麼。
“啊,這其實是一點小技巧!可以歸功於職業素養和觀察!”羅賓先生掰著手指謙虛地說。
“……”J表示完全不想知道那出自哪一種職業素養和觀察,漢弗萊先生也覺得最好不要知道。
“那麼你懷疑凶手是他?”J說:“老婆剛死就能和人胡搞,而且他是醫生,有解剖學常識,受過高等教育,而且身高也在一米八以上!”
“不不不,我親愛的J,你想錯了!”羅賓先生笑著搖了搖頭,“走廊上並不是沒有什麼人,你無視了一種人,他們給你送來餐點,送來飲料,以及你想要的一系列東西,而那些人就是——”
“服務生!”
“是的,就像在維多利亞時代穿梭在倫敦大街小巷的出租馬車!謀殺,就是由他們帶去的!”羅賓先生看著窗外瓢潑的大雨悠悠地說道。
“你最好去查這樣的一個人,應該是這個小旅館裡的工作人員——因此能夠開啟房門而且知道哪間屋子沒有人入住。曾經因為某種需要長久治療的疾病在醫院就醫——可能就是那位丈夫的病人,可能接受過護士培訓或者有醫療工作的經驗,或者就是那位丈夫所在醫院曾經在那裡任職的護士或醫生!”
“你是說凶手和死者丈夫之間有曖昧關係?”
“這很顯然,他們很親近。提示就是方糖!”羅賓先生笑了笑,“旅館給我們的咖啡都是非常普通的——這畢竟不是豪華的大賓館,而他們送來的方糖都是一小袋的,因為旅館並不知道我們每個人的口味,但是請看看醫生桌子上的那杯咖啡,昂貴的品種配著四塊方糖,旁邊沒有方糖小袋被開啟的痕跡——這說明有人完全知道他的喜好!”
“但是那牆上的字跡?這女人要有多高大啊!”
“我親愛的,你受《血字的研究》的影響太深了。”羅賓先生有些戲謔的搖頭,“誠然,《血字的研究》中福爾摩斯先生推測出那個馬車伕的身高是由於那個血字在牆上的高度,但是我們也不能完全照搬照抄。那些確實是漂亮的圓體字沒有錯,但是你也發現了,這一行字是越寫越往右上方傾斜而去的,而Jack的簽名反而是正常的。我們從前在上學的時候,老師們在黑板上書寫,如果一位教師身高不夠,他還要把一行文字寫到黑板的高處,那麼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
“他會踮起腳尖,努力書寫,而書寫出來的字會……向右上方傾斜!你的意思是說,有人踮起腳尖寫字偽裝了身高?”
“是的。”
“我能想象,情敵偶然下的見面,她們也許想要談一談。當然,更有可能是這位可憐的妻子一直都不知道眼前的人和丈夫有一腿,只是被騙了想幫個小忙而已。不是有句話說嘛,有些事情只有妻子是最後才知道。
“凶手拿著房間鑰匙,打開了今天晚上唯一沒有人入住的一間房,兩個人進去,凶手麻醉她,隨後慘案就發生了。而能做出這一切需要是有預謀的!凶手不可能一開始就把所有的東西準備好。是的,旅店的預約記錄可以讓凶手一早就知道她和她丈夫的到來。而更有可能的是——就是那個丈夫通知凶手的,想想看,這是一對醫生夫婦,醫生一年的年薪有多少?他們為什麼會來到這樣一家小旅店來入住。是為了福爾摩斯而來嗎?——雖然這裡入住的幾乎所有人都是為了這位大偵探而來。但是這對夫妻的手頭沒有任何紀念品或者說宣傳冊,他們甚至可能都沒有到對面去看過,拜託,那裡不是全大不列顛王國的驕傲嗎?”
“的確是這樣,人人都愛爵士,當然,人人都愛福爾摩斯!”漢弗萊先生挺了挺胸膛。
“所以那位丈夫名義上是帶著妻子來旅行,但是實際上是來偷情的?”
“是啊,有時愛情就是如此醜陋!”羅賓先生冷笑,“情人嫉妒丈夫身邊的妻子,是的。嫉妒的女人是可怕的,就如老福爾摩斯的名言:想要打消女子心中的痴心妄想,宛如母虎抓下奪取小虎!她認為除掉那個妻子,那麼他就是自己的了!這念頭如同惡魔的耳語,一再的蠱惑她,最後她終於舉起了手中的刀子!”
(十一)
“抓到了,是四個服務生中的一個!”漢弗萊先生興沖沖地說,“她原來是個護士,一年前因為出了醫療事故被醫院開除,所以來到倫敦謀生,但是她職業生涯上的汙點沒有哪家診所願意僱用她,所以她不得不在這裡找了一個服務生的工作。可惜的是即使這樣她和當時自己的頂頭上司依然舊情難斷,還時不時的保持聯絡。然後的事情嘛,就像是你說的,丈夫和情人想幹掉正妻,就是這麼簡單!”
以後的事情羅賓先生沒興趣聽了,J更沒有興趣聽下去——他正在為某件事情焦躁。
“活動就要結束了,如果我們還不動手,那麼原版就會離開這裡,我就無法再次看到它了,你知道,這個卑鄙的傢伙自從得到它後就儘量避免和我見面。”
“你帶了替換品來嗎?”
“當然,我父親生前還打算拿著那個贗品去質問他呢,可惜的是過於激動的情緒損害了他的生命,讓他回到了上帝的懷抱。”
“放心吧,我會讓他自食其果!”羅賓先生微微神祕的一笑。
“你想要……”
“不可說不可說啊!”羅賓先生笑著回答,他向J伸出了手,“我們來合作吧,原版歸你,手稿歸我!”
“我不明白……”J困惑地說,“你看起來並不像是真正的福爾摩斯迷,但是你為什麼會對這東西情有獨鍾,難道僅僅是因為它們富有經濟上的價值?”
“哦,不,我只是想擁有某些東西……至於為什麼,那就是我的祕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