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我要寫封舉報信
木愚思量了很久突然從**坐起來說:“我要寫封舉報信,直接郵給省委和省政府,郵給省公安廳,郵給紅丹市各主管部門,看看他們到底對現在歌廳賣**事實做如何看法,到底是政策的過,還是下邊的地方行為。”
小遠說:“你就是個犟**,現在山南海北都是賣哪個的,誰管得了?又不是一年的事了!”
木愚說:“那刑法第八節規定是幹什麼用的,是專門為有關執法部門提供飯碗的嗎?專門讓他們撈外快的嗎?難道這特種行業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以這種形式開的嗎?
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他人賣**或者強迫他人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的;
(三)強迫多人賣**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的;
(四)**後迫使賣**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協助組織他人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條??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一條??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六十二條??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其中卻沒有發現有關自願賣**的規定或處罰,是否違法和犯罪,應該怎麼處置。”
小遠說:“那你不是等於自己在告自己嗎?萬一上邊不讓幹了怎麼辦?那你的錢不是白花了?我到那裡去掙錢?你最好還是不要做那種子事情。”
木愚說:“第一咱們現在沒有開著,第二我是在投石問路,看上邊政策到底如何?第三,如果可能順便收拾一下星月,他讓咱開不好,咱也射他一箭!他們也太狂妄了。”
小遠說:“大約得多長時間?”
木愚說:“有迴音至少得半月,甚至一個月!他們收到信不見得就相信你,也許還要調查。也許會置之不理,拿著不當回事,因為現在賣**的事太普遍了,省城的美容美髮旅館飯店歌廳浴池那裡沒有?”
小遠說:“那你還告什麼?”
木愚說:“我就不明白這其中的矛盾?政府為什麼這樣做?賣**現象的存在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我也真的需要好好的觀察觀察!這到底屬於什麼現象?是進步還是倒退,有益於人類文明還是在褻瀆和腐蝕生靈!”
小遠說:“真搞不清你腦子裡在想什麼?我就知道掙錢,有錢就行了。”
木愚說:“是,我們是有不同的想法。掙錢固然重要,但不能不擇手段。”
小遠說:“不偷不搶就要得。”
木愚說:“人生存的價值不能只是為了自己餬口,還應該有一份社會責任。”
小遠說:“自己過好就要得,就怕連自己都顧不住。”
木愚說:“再顧不住也不能忽視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影響,不能只為自己著想。”
小遠說:“我是沒的文化的,想不到那許多,只是不要讓人整了就要得。”
木愚說:“那和有無文化沒有關係,只與品德有關。當然德才兼備更好,但首要的還是德字先行。沒有德行的人他如果官居越高將對社會的危害性越大,就像古代荒**無度的皇帝他就只顧自己享樂卻不顧老百姓死活一樣,國家也會因此而衰亡。國家遭殃百姓會幸福嗎?”
小遠說:“懂不起那許多道理,只曉得愛父母和自己的娃就要得。”
木愚說:“那是起碼的常識和必有的德行,但如果愛及眾人活得會更快活些。”
小遠說:“怕要累死。”
木愚說:“自私會活得更累。”
小遠說:“不跟你說了,過兩天我要回家,看能不能找兩個小姐,歌廳的證也辦了,開好歌廳才是正事。”
木愚說:“謝謝你。”
小遠說:“沒那麼多客氣話,不是看在你為我也罷為你也罷開歌廳花那麼多錢的事情上,你也對我這麼好,我早就走了,曉得不?”
木愚說:“我知道你是放不下我的,你雖然沒有多高的文化卻是個好心的女人;儘管你出來幹這種事,也是迫不得已的,與你的男人與社會都有關係。”
小遠說:“曉得就好。”
木愚說:“那我開始寫舉報信了?”
小遠說:“寫你寫吧!”
木愚於是自**下來走到電腦桌旁開啟計算機……
他寫到:……現在政府為什麼開放妓院,掛羊頭賣狗肉,……個個都是披著羊皮的狼,既想當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