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 酒來劍取八方宵小
然而如今。他徒弟準媳婦竟然是打算去鬼市買還魂丹?呵呵,這就國際玩笑了。徒弟媳婦啊,你也不看看眼前的是誰!你夫君的師傅可是佛祖!還能搞不定讓你還魂這件事麼!話說,寶貝兒徒弟可是吩咐過了,徒弟媳婦頭髮都不能少一根的得給他護著。
要是真讓她去鬼市走啊一圈,回來之後把這一世的事情全都給忘了,他寶貝兒徒弟還得重新開始追妹子,多累啊!於是佛祖笑眯眯的自告奮勇道:“去什麼鬼市啊,佛爺爺這裡有還魂的法子,切莫做傻事。”
袂煙微微詫異的抬頭看他,佛祖臉上的笑意一僵,哎呀媽呀,說的太痛快了一點,忘了剛才是用窺心術窺探徒弟媳婦心裡頭想的東西來著了…阿彌陀佛,我是一個正經的佛,不會做那種事的。袂菸嘴角一抽,沒有說什麼,只是道:“既然如此,煙兒多謝佛爺爺。”
她用的是煙兒,便是直接告訴佛祖,她是袂煙,不是那盞青燈。雖然說兩者都是她,但卻兩者都是有差別的,她不能容忍自己以另外一個身份活在這個世界上。
佛祖嘴角一抽,在心裡默默想到,那啥,整來整去不都是你一個人麼?有什麼好在意的。只不過他也知道袂煙很在意這件事,所以理智的沒有說出來,只是點了點頭,對袂煙道
“我這法子,只是讓你的魂魄和以前一樣回到人間而已。在佛界溫養了這麼久,你的魂魄大抵上恢復的和以前差不多了,但是因為你這次傷的實在是太重了,我八十六路佛陀也是每人用了百年的修為才將你救回來的。所以你現在還是不能回到人類的軀體裡,只能委屈著你繼續以魂魄之體回到人間了。”
佛祖說的一臉惋惜,唉,真是的,要不是徒弟媳婦真的傷的太重了,而且又急著要下去和寶貝兒徒弟團聚,他就直接讓徒弟媳婦重新凝結一具出來了。現在這樣雖然好,失而復得什麼的最增長感情了,但是苦於徒弟媳婦沒有身體啊,一個魂魄之體,怎麼做羞羞事啊?
他盼著自家徒弟發糖洞房什麼的,已經盼了好久的說。諸天神佛……他們可以拒絕承認這個人是他們佛界的領導麼?自己打了一輩子光棍,就對別人家的風月事那麼上心,也不知道是傳承了誰的。還有,那一百年的修為你還好意思提,嗯哼?說好的工資和補貼呢?
面對諸天神佛如狼似虎般的目光,佛祖採用了一向以來的手段,直接無視。對這種事感興趣怪他咯?畢竟是他的徒弟誒,他盼盼還不能了是不是?只是可憐了他寶貝兒徒弟,平白的守了這麼多年活寡,唉,只能看著,連湯都沒得喝,哈哈哈。唉,阿彌陀佛,他是一個正經的佛,這種想法萬萬有不得。
之後,袂煙便用著佛祖給的法子回到了人間。但是她到的不怎麼湊巧,趕上的並不是和蘭陵之含情脈脈的重逢。相反的,這又是一樁讓他們兩個都永遠墮入地獄的絕望。袂煙知道,蘭陵之就是在那一天入的魔。
所以她即便知道了自己就算跟著蘭陵之一起度過這十幾年,以她一個魂魄之身,以一個不能出現在世人面前的魔尊之身,她並不能改變什麼。但是她還是想要陪著蘭陵之一起度過這黑暗的十幾年,縱使最後的結局註定是毀滅,她也願義無反顧。
那一天她的出場方式就好像今天姚坤出現在這裡一樣,面對著的是無邊的火光滔天。刀光劍影中,血就好像是水一樣的流了一地。袂煙有些懵逼,她一個魂魄之體不會被這些正在互相廝殺的人看到,所以她開始在人群中尋覓起了蘭陵之的身影來。
最後,她在一個至高點看到了他。那人此身再見時已經不是少年郎的模樣,眉間一點硃砂愈發妖冶,襯的那人脣紅齒白,面如冠玉。一身淡藍色滾金邊雲綢紋的袍子在火光中獵獵飛舞,揚起肆意娟狂的弧度。九重寶塔,那人君臨天下。而她,如今卻只能遠遠的仰望著他,連喚都不能喚一聲。
蘭陵之的身邊還站著一個低眉順眼的少年。少年的頭微微垂著,讓袂煙看不到他的容貌和臉上的表情。但是從那少年的動作上,袂煙卻可以看出,那少年已經死了。死了…可是那少年還能站在這裡,即使一動不動,卻是讓人能感受的到他低微的氣息。
這樣的情況,不就是傀儡麼?當年他們兩個遇到的那個書生就是被這種東西給害的家破人亡,蘭陵之明明和她說過,他討厭這種東西的。可是如今,他怎麼自己練起來了?袂煙覺得她錯過蘭陵之的世界太長時間了,已經不知道這麼多年的時間裡發生了什麼才會讓蘭陵之發生在這麼大的改變。
她現在的腦海裡空白一片,只能無意識的朝蘭陵之的方向飄去。但是她的修為並沒有因為去了一趟佛界,受了一次佛祖點化便高深了起來。她是物件凝結而成的魂魄,即使袂煙覺得那燈裡的魂魄就是後世的她,但是也不得不承認,沒有青燈先凝結成魂,這世上就不會有她。
所以,她們兩個究竟是誰先誰後,誰是誰的前世,誰是誰的今生,已經分辨不清楚了。總之,輪迴道里走一遭之後,前世今生都消弭殆盡,何必執念太深。而最重要的一點是,不管她是前世的燈魂,還是今生的袂煙,修為都低微的不足以讓她飄的快一點。
袂煙微微感到有些臉紅,別的鬼像她這樣有幾百年的時間修煉,怎麼說也是一個夢稱霸一方的大鬼了吧。怎麼就她一隻鬼,到了現在連個御風之術都沒能學會?沒有辦法,袂煙只能這麼慢悠悠的朝蘭陵之飄去,即使她認為這已經是她最快的速度了。
那高高在上的九重寶塔之上,蘭陵之的眉目皆冷,淡淡的看著下邊自相殘殺的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