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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黃昏-----神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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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

神偷(1/3)

小別,原先不是賊,後來,他做了賊,但現在他千真萬確不再是一個正式的賊了。

他要是不自告奮勇,替人受過的話,也許現在還是個賊,這就是做好事必有好報的結果了。

有一本以他為原型的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的悔過小說,還改編成採用真實手法的電視劇,導演獨出心裁,讓生活中的他扮演電視劇裡的他,產生一個小小的轟動。於是,立地成佛,他就成了好人了。

更不用說,寫這本小說,和接著趁熱打鐵改編電視劇的王七一,過去叫我李老,現在叫我老李的一位作家,那更是好人中的好人。到處講演去,好像他就是那個回頭是岸的小偷似的。因為小別講了幾回,不感興趣了,於是王七一代替他講。

生活中,有些事挺滑稽,到底誰挽救了誰,這本賬很難算清的。反正王七一灰了這麼多年,一個小別,成了他跌進水裡時的稻草,可撈著了。

小別其實是逮不到的神偷,你看著他,眼睛瞪得溜圓,你的錢包,你的手錶,你的金筆,甚至貼在腰間的傷溼止痛膏,都到了他的口袋裡。氣功神偷!有人這樣稱讚他。他的一個也是在這行的同道,失手了,落到局子裡。弄不好要蹲個一年半載,而那個人的娘是個瞎子,小別也不是多麼了不起,要了不起,會當小偷?他到派出所自首去了,說是他策劃的。

也確實是他先進的公寓,偷老外。不過,他是不會栽的。但同夥落網了,有什麼辦法?進去了以後,那瞎子老孃,就成了他的負擔。

他說:“我一點也不是偉大,我怕侍候他媽,我想不如我蹲笆籬子!”

小別那年還不到十五,進工讀學校。不到一年,他就成了王七一的悔過典範,然後拍電視,上鏡頭,然後就回到街道,有一份工作。

我還沒走到維修隊,一眼就在衚衕口的個體飯鋪裡,看見了這位等待著我的改悔典型。那樣子,既想不到他是個專門對付抽水馬桶的管道工,更想不到兩年前在拘留所,在工讀學校呆過。眼下他那高階牛仔服,名牌運動鞋,勞力士金錶,進口太陽鏡,一身穿戴,不像大款,也像小開。

“扎啤?”他問我。

“好吧!”我準備掏錢。

“罵人嗎?”他止住了我。

“怎麼啦,小別,你發洋財了?”

他點點頭,掏出來的是美元,“你算說對了!”

這年頭,凡發財的,滿街握著大哥大神氣活現的大款們,像小別這樣從局子裡出來的主不少。我知道,他下了班,在幹第二職業,所以,我問他:“肯定,你現在不是幹私活,在辦公司吧?”

這小子詭祕地一笑。

“看樣子,老兄你這錢好像有點來路不正?”

冒沫的啤酒放在面前,服務員走開以後,他才輕聲地說:“告訴你吧!我又下海了,老李!你別笑話,當過一天賊,一輩子有賊心,這叫賊心不死,對不?”他像說別人的事情一樣,半點也不臉紅的。

“想不到你到底還是重操舊業?”

“這有什麼?”

“又是哪些壞小說使你走上墮落的路呢?”

他賴皮地一樂,“我也正在琢磨,要王七一將來再寫書,好編給他聽!”

“你呀!你呀!……”

“老李,我打電話給你,可不是向你承認什麼錯誤的。”小別說。

我笑了,“你從來不認錯的,除非為了爭取早日釋放出去!”

“看,你別正而八經地開導我,行不行?”

“我可不想給誰當導師,並不是我謙虛,也不是不夠資格,而是我看到那些想給我當導師的人,實在他媽的討厭。所以,你放心,你講,我聽,好不好?”

其實一個人,水平太差倒也無所謂,狗屁不通也沒有關係,寫不出文章,或寫不好文章都不在話下。別裝聖人,還裝個假聖人,那可就沒勁透了。成年到頭抬頭不見低頭見,誰還不知道誰吃幾碗乾飯?偏像得了羊角瘋似的,一來勁,那副做作出來的或一本正經,狗臉生霜,或痛心疾首,世界末日的德行,令人作嘔。這就是那位王七一,巴結上一個主子,跳上跳下,聽小別說,見到他,這根救命稻草,連眼皮都不抬了。

小別電話找我,就是為這位假聖人的事。

這小子把話題先扯得遠遠地:“我這幾年真洗手了,你信不信?”

我想他這話大概不假。

“可我昨天到一位你肯定聽說過的,那個挺了不起的太太家,去修下水道,那美元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晃來晃去,把我心癢得沒有辦法,我差一點要剁掉我的手,你猜最後怎樣?”

“你都順手牽羊了,問我……”

“是這樣,不拿白不拿,我想了想,也就不必客氣了。”

“人各有志,小別,你一定要墮落,一定要走回頭路,是你的事。不過,我提你個醒,小別,你可是王七一使出吃奶的勁,好容易樹立起來的榜樣。萬一你失手,被當場抓獲,那本寫你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的小說,怎麼交待?你不替你想,你也得替我們那位假聖人想想……”

他一笑,很瀟灑。“喝!什麼時候,你點家高階飯店,我請客!”

小別不但穿得挺像個樣,行

為舉止,也是很成氣候的。我第一次去工讀學校,在車間裡第一眼看到他,我以為他是管教人員呢?他也去他的家拜訪過,小別的父母都在郊區中學教書,是兩位很忠誠於教育事業的老師,一直堅守工作崗位,從未要求調回城區來。每禮拜六下午坐近郊火車回城,禮拜一清早離家返校,小別和他奶奶還在夢鄉里呢!應該說,他的家庭環境不錯,不知為什麼,他有了簡直改不掉的偷竊毛病。據說,他父母恨不能勒死這個丟盡臉的兒子。哪怕揍得遍體鱗傷,管不了幾天的用,依舊故態復萌,哪怕他奶奶鎖在抽屜裡又鎖在鐵皮盒子的錢,他都有辦法弄到手,一點也不費勁。

他具有偷竊的天才,他到派出所一投案,那捲宗裡好幾起沒有下文的盜案,從古玩到貂皮大衣,從兒童玩具到鐳射影碟,他供認不諱,是他的手藝。其實,派出所裡的人,他也不是不認識,甚至知道是他做案,逮不著他的把柄,不漏就是好壺,拿他沒有辦法。

小別到百貨公司、農貿市場、火車站,隨便走走,就有收穫。他身上向來不帶錢,現用現偷。後來,我們熟了,他給我表演過他的偷技,在明知他要扒竊我,予以嚴密防範的情況下,我揣在皮夾克裡的錢包,還是到了他的手裡。這並不算稀奇,他還有本事,把偷走的東西物歸原處。

“小別,你跟誰學的這門手藝?”

他不回答,那是他的絕對祕密。我和他結識這些年,他一個字也不露。

我當然不相信胎裡帶這一說,雖然他很小就有偷竊習慣。但我也不信是壞小說引導他走上犯罪的道路。老實講,他沒有讀小說的習慣,寧可看黃色錄相帶,看多了也膩了,按他的說法,遠不如找幾個妞脫光了自己拍,自己欣賞有勁呢!當小別從事這種道德敗壞的**活動時,王七一深惡痛絕的“性大潮”文學,還沒有開張呢?

王七一到工讀學校採訪,是不是受到我的啟發,這是我不便說,他也不願承認的事。不過,小別一見那張道德面孔,就猜到他的來意了。每一個聰明的小偷,都是心理學家。在大街上,不是隨便見包就掏的,分人,可下手則下手,不能碰的,哪怕錢把你噎死,也不張嘴咬鉤。

他主動向王七一靠攏,一臉懺悔,好像盼來了救星。那小子,不但人長得體面,腦子也足夠靈活,只要王七一張嘴,準能順著他悔過自新,認罪回頭的文學構思說下去。一面說,一面觀察著我們這位作家的臉色,專揀他愛聽的講。

我能夠想象得出小別如何哄這位老兄的,我提醒過王七一,“你要聽喇喇蛄叫喚,就別種地了。”

他反過來嘲笑我,“你就是總看到生活中的消極方面,哪怕在黑暗中,也有光明的,積極的因素,像小別,就是要求向上,努力改過,深挖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根源的一個。很簡單,他就是毀在你也贊成過的那些‘性大潮’文學手裡。他聽我講了那些英雄事蹟後,都激動地哭了。”

“小別?哭了?”我可瞭解那是個鐵石心腸的傢伙,居然會被這位三等牧師的佈道所感動,太不可思議了。

王七一很得意:“李老,你還別不信,小夥子嚎啕大哭,哭得那份傷心!”

等到電視劇《找到回頭路》拍好,我被邀去看樣片的時候,碰見也在場的小別,抓空兒我問了他一句,“你這回算走運,逮住了一個冤大頭,給你墊腳,提前畢業。”

他一笑,因為當時有許多大小人物蒞臨,他不敢笑得猖狂。

“聽說你跟他哭天抹淚,痛苦得要死?”

“他給我講王傑啊,劉英俊啊,門合啊的英雄故事,我就被感動了呀!”

“你還後悔說,你看了許多壞小說,中毒不淺,已經沒救了什麼的。”

“他喜歡聽,我就說給他聽唄!”

“我聽你奶奶講過,你上學的時候,一拿書本就犯睏,都看過什麼小說啊?”

“不跟你說了,不跟你說了!”一轉身,走了。

…………

有這樣一個歪打正著的機遇,小別離開工讀學校,不再作賊,至少不太做賊,也是好事。當然,王七一瞎貓碰上死耗子,總算當了一輩子作家,有了一本代表作。此公便成了職業傳道士,到處去演說文學在促進人的墮落方面的可怕性,同時在挽救人方面的偉大性,順便籤名售書,推銷他那本把一個慣偷改造成先進分子的積壓下來的悔改小說。

“真棒!王七一!”我拍著他那虎背熊腰,贊他一番。

“李老,多承謬獎啦!”

果然,他命算得挺準,五十九不發,六十發,他快退之前,被小別偷走美元的那位太太家的先生相中了,總算有了頂戴花翎,正式粉墨登場,老兄甩開馬蹄袖,夾個檔案包,挺像一回事的了。從那以後,見我就很不客氣地叫老李了。

有一回,在機關院裡,聽他喊。

“喂,老李……”

因為他從來沒有這樣叫過我,我不以為他在叫我。

“叫你哪,老李……”

我站住了,在場的除我之外,沒有一個姓李的。

“正式通知你,明天來聽我傳達中央檔案……”

那大皮包,鼓鼓囊囊,這

回王七一可撈著一個大講特講的機會了。誰知第二天,那一份薄薄的檔案,兩分鐘就唸完了。那包裡,裝了些什麼東西,便成了一個祕密。在座的其它同事猜測,也許故弄玄虛,塞了些手紙吧?看來,有眼不識泰山,把王七一估計低了。

小別喝完酒後問我:“再來一杯?”

“謝謝,夠了!”

這個犯了第一次錯,偷了人家的錢,不想再犯第二次錯,把錢花了的年青人,舉棋不定地自言自語:“這美元怎麼辦呢?大把花了它?還是想辦法原封不動退給他?不管怎麼說,他還是幫過我的忙的。這是我們的行規,拉過一把的人,要手下留情的。”

在口語裡,男性的“他”,與女性的“她”,是分辨不清的。我問小別,那位太太,也就是我同事王七一上司的老婆,一個徐娘半老的電影演員,架子蠻大的,怎麼可能給你這個過去的失足青年幫忙?

“不是她,是他!”

“哪個他?”

小別頓腳嘆息:“唉,也怪我,老不幹這行,手生眼生。我該認識他那個大公事包的,他到工讀學校來採訪的時候,有個印象,怪不得覺得眼熟。那時,他包裡可沒有美元,人民幣也有限。衝那劣質二鍋頭的酒味,要在外邊,我不屑下手的。小偷也是一門手藝,絕活,不能隨便糟蹋。我就跟他開了個小小的玩笑,當著他面,用兩指頭把他皮包裡的月票夾走了,害他在公共汽車上捱過一回罰,後來不是寫進他那部小說裡嗎?”

“哦!他?敢情是他?”我心裡想,他哪來的美元?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了。

小別後悔不迭:“我根本不知道在房間裡給那位太太按摩的男人,是他。先前沒當官時好像不像這會兒富態,我沒能認出他來。”

儘管我努力不做出大驚小怪的樣子,仍忍不住好奇,“真人不露像,他還有按摩推拿這一手?”敢情我這位同事正經一專多能,文武全材,兩手都硬,難怪那位太太的先生如此器重,倚為左膀右臂的股肱之臣。

“我修完下水道,因為那女人愛搭不理的架式,有點不開心。正好,這大皮包躺在客廳沙發上,我這雙賊眼能放過嗎?我一噤鼻子,就起了賊心,那味兒,可是正經茅臺的絳香……”

“吹過頭了吧,小別,你也不是警犬,鼻子會這麼靈?”

“你不信拉倒,職業嗅覺,不會出錯的。”

“於是乎禁不起**,下手了?”

“這種錢,十之八九來路不正,不過,我只拿了一小半,你說我的思想水平是不是有點子提高;要是放在前幾年,那二十五張百元美鈔,我一個子兒也不會給他剩下的。我就抽了十張,大頭還留下了。等我出門,看到停著的他的奧迪轎車,我才悟到壞菜了。大水衝了龍王廟,我把王七一給偷了,就算是不義之財,我也不該拿他的。所以我馬上給你打電話……”

“小別,你打算怎麼辦?”

“這不是向你請教嗎?”

按照王七一那種屯子裡出來的人的習慣,這兩千五百美元,是屬於他個人的話,肯定要存進中國銀行去生利息的。要是公款,這個官不大,譜不小的人,才不會管呢!倘若以為他拐款潛逃,這合黑市萬把塊錢似乎又少了些。也許他為太太按摩賺的血汗錢?那這數目又太大了些。總之,百思不得其解。

“還回去?”小別問我。

免得我的同事煩惱,更主要的是免得我的這位年青朋友煩惱,我投了贊成票。“這回扎啤的錢,你付。下回吃飯館的錢,我掏!”我們就分手了。

至於小別如何把這一千美元,送回到王七一的大皮包裡,而且還要人不知,鬼不覺,那屬於他的高精尖業務機密,我也不好意思打聽。不過,可以相信,鬼斧神工,絕不會露痕跡的。

當然,一有機會見面,我就比較注意我的這位同事的臉部表情了。也真是不簡單,丟了一千美元,他像沒有這回事似的。我可太瞭解這位屯子裡出來的人了,他未得意時,從來是一枝煙、一枝煙往外拽,絕不撒煙給別人的。而且總準備兩包煙揣在懷裡,好牌子自己享用,孬牌子給向他伸手要煙的。六、七千塊,快八千塊人民幣,多少盒煙?一點不心疼,能不讓人肅然起敬麼?過些日子,一千美元回到他大皮包,也未見他多麼喜形於色,則更是了不起。

那大皮包永遠在他手上拎著,總是那樣鼓鼓囊囊的。不過,那當然是要刮目相看的了。而且,我也為小別那高超的偷藝喝采,王七一這從不離手的大皮包,他有辦法把錢又送回去,偷和不偷一個樣,不偷又和偷一個樣,真是大開眼界!能不讓人服氣?

“神啦,說你是氣功神偷,一點也不錯!”

“得了,我算什麼神偷?”

“你要不算的話,還有誰?”

“那王七一呢?我敢壓住他老人家麼?”

這是在我回請他那頓,在飯桌上小別說的。我始終記得那年輕人一臉懊喪的神氣,這種“強中更有強中手”的失落,恐怕是這個年輕人入道以來,頭一次有這樣的感受。

那天小別喝多了,我扶他回去,一路上,他喃喃自語:“行,我服,真行,我真服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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