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二章 頑罪(一)
人性到底是天生的,還是因為後天環境影響形成的,這一直沒有一個定論。老祖宗說過,人之初性本善,那是一種美好的願望。在我看來,人之初,性情的善惡,真的是很難評判。就我個人而言,我的看法是更加偏向於惡。因為這種惡,來自於私慾和佔有慾,而沒有經過教化的人,其私慾和佔有慾將會極其強烈。而這種心態的形成,就是與生俱來的。
我以下要說的案件,就是一個擁有著極強的私慾和佔有慾的天生犯罪人所犯下的罪惡。
這年冬天,警方接到一個女孩的報案,說她被搶劫和**了。這是一起性質及其惡劣的案件,不過就在這個冬天,這種案件已經發生了三起。
因為女孩受到了性侵,我這裡就不說明其姓名,僅以女孩代稱。
女孩在警局哭訴,說是在11月7日晚上10點鐘左右,她剛剛從工作的超市下班,走到一個偏僻的路口時,一輛白色的麵包車快速經過她的身邊,車裡面的人將其瘋狂的拖上了麵包車,並用布條纏住她的眼睛,將她面部朝下的摁在麵包車踏板上。之後女孩被帶到荒郊野外,因為她被蒙著雙眼,所以看不到行凶的人,只知道大約有4到5個人,而且有三個人對她實施了**。
女孩身上的錢包、手機,脖子上的金項鍊和一對不值錢的耳墜被搶走。她的黑色羽絨服也被拔下扔在了車上。而且在凶手的威脅下,女孩說出了錢包中銀行卡的密碼。
最後女孩被劫匪勒令蹲在原地不許動,於是劫匪就將女孩拋棄在這荒山野嶺,駕車逃離。
女孩首先被帶到了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中心的偵查員在其體內提取了殘留**,並且開始對**中的DNA進行提取和比對。
在DNA對比這段時間內,女孩帶著我們來到她被強行帶走的地方,以及那處荒郊野外。
女孩被強行帶走的地方是在枇杷坪一個小區外的公路邊,這裡距離女孩的家只有不到十分鐘的路程了。
巧合的是,就在女孩被帶走的地方,有警方安置的監控攝像。偵查員很快的就提取了監控畫面。
從監控畫面中,可以看到當時女孩穿著黑色的,背上有帽子的羽絨服。她那時正走在公路邊,並沒有走在人行道上。
監控時間顯示在晚上10點17分,一輛白色的,沒有開車燈的麵包車快速的從女孩身後開了過來。麵包車出現在監控畫面上的時候,麵包車的後車門是一直開啟的,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犯罪分子方便將女孩快速的劫持上車。
麵包車在女孩身邊停下,而且車停得很近,幾乎是擦著女孩的肩膀停下的。從監控畫面中,只能看見一雙手從車門中伸了出來,那是一雙很有力的手,瞬間就將女孩拖拽進了麵包車。
這次劫持,前前後後用時僅為八秒鐘,可見劫匪作案動作之嫻熟,絕非初犯。
在監控畫面中,雖然辨認出了車牌號碼,不過經過查證,那車牌號碼雖然是真的,不過那輛車卻是在兩個月前就已經失竊的車輛。線索在此中斷。
女孩帶著我們來到她被**的地方,這裡居然和劫持地相隔三個小時的車程。
這裡是在向家村的一處偏僻山道邊。女孩之所以記得這裡,是因為女孩遇害當天,沿著山道向下走,走到了向家社群,然後在向家社群找到電話報的警。
在案發地,我找到了兩根菸頭和一些衛生紙,同時查看了現場留下的車轍印。菸頭上是能夠提取到DNA的,而衛生紙上有殘留的精斑,這肯定也是犯罪分子留下的。車轍印應該就是那輛麵包車留下的。
將這些證物送到了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中心最終提取到了這些物證上的DNA。那麼對比之前女孩體內**DNA,一共發現了4種不同的DNA資料。
其中,**中的DNA是三份,衛生紙上有一份,菸頭上有一份。衛生紙上的這份DNA與**中的一份DNA相吻合。而菸頭上的那份DNA是獨立存在的。
這說明實施作案的人員,至少有四人。
透過對DNA大資料的對比,發現了菸頭上的這份DNA,與一個名叫劉在峰的人相符合。
劉在峰,男性,37歲,萬州茨竹鄉人,已離異。他曾經在2004年因為搶劫傷人罪被判刑五年,現已刑滿釋放。
那麼這個案子的突破口,顯然就是這個劉在峰了,於是老呂立刻組織警力,前往茨竹追查劉在峰的下落。
11月10日上午,我們來到劉在峰位於茨竹的家中。這個家我只能用家徒四壁來形容,可見這個家的主人過得很是貧困潦倒。
不過這個家,並非劉在峰自己的家,而是其年邁父母的家。據警方調查,劉在峰出獄後,就一直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因為其父母年事已高,劉在峰多是在家照顧二老。在鄉鄰的眼裡,劉在峰雖然是曾經的服刑人員,但是他們都認為劉在峰是個大孝子。這裡的許多年輕人都拋下父母子女外出打工了,劉在峰卻是留在家中務農和照顧二老,實在是難能可貴。
坐在劉在峰的父母家中,我感覺心中一陣酸楚,看著這年邁的二老,我實在是不忍心告訴他們,他們的兒子再次犯下了罪惡。
就在我們都還沒有開口的時候,滿臉皺紋的劉母開口了:“警察同志,你們說吧,我的兒是不是又出事了。他都出門一週了,連個音訊都沒有。之前出門,每天都會給旁邊的小茶館打電話,讓茶館的老童告訴我們他在外面安好。可是這次不同,都一週了,老童說,一直沒有接到在峰的電話。”
我皺了皺眉頭說道:“老人家,劉在峰走的時候,跟你說了什麼沒有?”
二老面面相覷,還是劉母先開口說道:“在峰說他去城裡幾天,說是去掙錢,幾天就回來。”
我尋思,搶劫掙錢的事情的確只需要幾天。
我點了點頭,說道:“你們有劉在峰的聯絡方式嗎?”
劉母說道:“旁邊茶館的老童有他的手機號,我帶你們去,我倒要看看這孩子,又在外面造了什麼孽,把警察都引到家裡了。”
我從茶館老闆老童那裡要來了劉在峰的手機號碼,可惜的是,對方已經關機。
我將老呂拉到一邊說道:“這個劉在峰去城裡,應該是和這群搶劫**的犯罪分子匯合,他參與這案件,應該是為了錢,而不是為了色,所以在女孩的體內是沒有找到劉在峰的DNA。鄉鄰說劉在峰十分的孝順,那麼他參與犯罪得到財物後,肯定會返回這裡孝敬二老。所以我們只要守株待兔,就能逮到劉在峰。”
老呂贊同了我的說法,於是派遣刑警駐守茨竹鄉,等待劉在峰的出現。
可是足足等了一週,劉在峰仍舊沒有出現,而且電話一直沒有開機,這個劉在峰好像人間蒸發了一般。
光等著肯定不是辦法,必須要找到突破口。現在唯一的突破口就是那輛白色的被盜麵包車,於是我對老呂說道:“在全區和周邊區域調查這輛被盜的麵包車,或許能發現一些線索。”
老呂說道:“我在一週前就已經著手調查了,只是現在沒有任何的線索。”
看來老呂在這一方面已經快我一步。
有時候,案件總是會出現戲劇性的轉折。而這個轉折,不但富有戲劇性,更多的,是令人遺憾和憤怒。
就在離向家村不遠的一處山坳裡,一位耕地的農民發現了一具屍體。
屍體被掩埋在土裡,但是掩埋得並不深,而且在掩埋處沒有進行偽裝,很容易就能發現這個地方是被人翻動過。
那位報警的農民正是因為好奇,在這荒無人煙的地方怎麼會有一塊土地被翻動過?於是用鋤頭試著挖了幾下,沒想到土裡就露出了一隻人的手。農民在驚嚇之餘,立馬報了案。屍體的腐爛程度並不是很嚴重,死亡時間應該在十天以內,但是其面部被人為的破壞,並不能分辨出身份。
加上這個被掩埋得男人是赤身**,光從視覺上,是很難辨認身份的。我可以推斷,凶手之所以將死者的面部毀壞,並且拔下衣物,就是為了要掩蓋其真實的身份,至少在屍體發現以後,能拖延警方查找出真實身份的時間。
凶手可以說是極為狡詐凶殘的。
我檢查了這具無名男屍,發現其頸部有勒痕,但是這種勒痕並不是那種致人死命的勒痕,而是屬於降服性的勒痕。
死者的真正死因是背部遭受了多達七次的刺擊傷,其中有兩處是直接插入了心臟。
在檢查完屍體後,我查看了案發現場的附近,沒有發現大量的血跡,但是卻有點滴狀的血跡,這說明這裡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是拋屍現場。不過由於這裡的雜草比較多,地上沒有留下清晰的腳印。
但是在山坳不遠處的鄉村機耕道上,我發現了一行熟悉的車轍印。這種車轍印就是搶劫**女孩的麵包車車轍印。
為什麼嫌疑車輛會來這裡?這裡距離女孩受害的案發現場並不遠,但是絕不是下山回城的必經之路,甚至可以說,這條路與回城的路是背道而馳的。難道凶犯在對女孩作案後,又在沿途做了另一起案子?
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當然,查找出死者的身份是最關鍵的。
現在這無名男屍沒有任何可以證明其身份的東西,唯有他左手腕上的疤痕或許是一個突破點。
於是我將這疤痕用手機拍攝了下來,並且對老呂說道:“這疤痕應該是刀傷,明顯是與人搏鬥中留下來的,看來這個死者,也不是什麼善類。或許他還是曾經的服刑人員,他的DNA或許在全國DNA資料庫中能夠找到。”
老呂皺眉點了點頭。
男屍的DNA資料對比很快有了結果,而這結果,就是我所說的戲劇化的轉折。
因為這具男屍就是搶劫**案中的劉在峰。
劉在峰為什麼會慘死在荒山之中?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老呂在司法鑑定中心的驗屍房中,看著這具冰冷的屍體,喃喃的說道:“這小子怎麼就死了呢?難道他的同夥知道他曾經是服刑人員,很容易被警察利用DNA技術查詢到,所以殺人滅口?”
我也盯著這具冰冷發白的屍體說道:“不會,凶手應該不會想得這麼遠,我覺得還有別的原因。”
老呂側頭看著我說道:“別的原因?你心中有什麼想法直接說出來。”
我說道:“在搶劫**案中,我們在現場發現的DNA,表明至少有四人,而唯獨在**中,是沒有劉在峰的DNA的。據調查,劉在峰離異多年,身邊並沒有伴侶,可見他對性的渴望應該是比一般人要強烈的。但是他為什麼沒有參與**,說明劉在峰在犯罪分子中還算是有人性的,他只是充當了幫凶,卻沒參與更為惡劣的犯罪。”
老呂皺眉看著我說道:“這又能表明什麼呢?”
我說道:“劉在峰在鄰居的眼裡是孝子,他可能是需要錢孝敬父母,所以參與了搶劫。他在得到錢以後,應該是向同夥表明,他要離開這個犯罪組織回到父母身邊。而犯罪同夥擔心其暴露出他們的身份,於是一不做二不休,就將劉在峰殺人滅口了。”
老呂說道:“有道理。”
劉在峰的死,讓辦案線索再次中斷。
不過這並不是意味著我們就無從下手了,因為還有一件事,我一直在等。那就是凶手何時前去取女孩銀行卡中的錢。
這一點,警方給女孩囑咐過,暫時不要去補辦銀行卡,因為我們需要等待凶手的出現。而她的損失,警方一定會替她追回來的。
凶手也很狡猾,一直沒有去銀行取款。難道是凶手擔心在取款的時候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放棄了取款?
不過我認為,凶手就是在拖延取款時間,他或許認為,離案發時間越久,他就能更加順利的取到錢,並且不被發現。
這種心態顯然是凶手在耍小聰明。這種小聰明我認為是愚蠢的,要是受害者在這段時間內補辦了這張銀行卡呢?那凶手豈不是什麼也得不到了。就算不補辦,這張銀行卡已經被警方進行了監控,他即使是過了50年後再去取錢,一樣是會被警方發現的。
在案發後的十五天,凶手果然露面了。他在龍寶(地名)的一處自動取款機上,提取了女孩銀行卡中一萬兩千多元的現金。
從自動取款機的監控畫面上,能看到是一個男人前來取款,取款的時間選擇在晚上十點半。這個男人穿著黑色的羽絨服,羽絨服的帽子將腦袋遮住。臉上戴著一個藍色的醫用口罩。他一會兒閉著左眼,一會兒又睜開左眼閉上右眼。他在監控探頭前如此怪模怪樣擠眉弄眼,就是要偽裝他的面貌。這凶手,的確很是狡猾。
不過狡猾的狐狸始終難逃獵人的眼睛。而我,就是這位獵人。從畫面中,我看出這人穿的黑色羽絨服居然是女款。顯然,這黑色羽絨服就是女孩遺落在麵包車上的羽絨服。
凶手穿上這樣的羽絨服,以為可以進行偽裝,卻反倒是給了我一個線索。女孩的身高有164公分,體態偏瘦,而凶手能穿上這件羽絨服,說明其身高不會超過170公分,而且體態也是偏瘦的。
而且凶手在取款的時候,是露出了雙眼以及額頭的,這是十分明顯的面部特徵。這些特徵在刑偵畫像師的眼中,就能很快的推斷出其五官輪廓。只要畫出的人像相似度超過70%,這個凶手就在劫難逃了。
刑偵畫像師根據監控畫面給出的線索,很快的就畫出了凶手的面部輪廓。
而且刑偵畫像師十分確定,這張畫與凶手的面部特徵相似度,絕對超過80%。
有了凶手的畫像,即可開始對凶手的抓捕。
要抓捕,當然首要的任務就是要找到這個人。
老呂將這幅凶手的畫像釋出到了警方的內部協查網上,沒想到僅僅過了兩個小時,龍寶派出所的民警就反映,這個凶手他們見過。
原來畫像中的這個人名叫餘道玖,是龍寶場上的一個地痞,雖然從沒犯過什麼大事,但總是喜歡尋釁滋事,挑起鄰里間的矛盾。而且喜歡喝酒,喝了酒就與人幹架,多次因為民事糾紛鬧到派出所,是個不安生的人。這人沒什麼正經工作,但是從他的家境來看,不算太差。特別是家中養著兩條藏獒,這藏獒不但凶猛,而且昂貴,也不知道這人是如何獲得的。
雖然有了畫像,而且畫像與餘道玖極為相似,但是警方還是不能就此將其抓獲,因為沒有實打實的證據。更不能打草驚蛇,貿然出擊,以免驚動犯罪團伙中的其他人,令他們各自亡命天涯。那麼要再將這些人捉拿歸案,就十分的困難了。
所以老呂派遣了偵查員,對餘道玖進行布控,伺機獲得其DNA與案發現場發現的DNA進行對比,確立證據。
要獲得其DNA其實很簡單,比如獲取他喝過的飲料瓶,或者是獲取他吸過的菸頭,用過的餐巾紙等等,都能順利的拿到他的DNA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