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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罪-----第兩百一十章 血手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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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一十章 血手套(二)

第兩百一十章 血手套(二)

那麼在現場,找到的最有利的證據,就是這帶血的指紋。

案發現場就此勘查完畢,那麼就要尋找室外是否留下凶手的蛛絲馬跡。

案發地點地處城鄉結合部的蘆家壩工業園區外,前來光顧這足療店的人,大多也是周邊廠裡的工人。

不過據我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深夜23點到凌晨1點之間。這時候,在這蘆家壩工業園區外的馬路上,幾乎是看不到任何行人的。

即使在這足療店的旁邊還有許多的店鋪,但是大多是餐館和販賣汽車用品的,晚上11點,這些店鋪早就打烊了,所以要在這裡找到目擊證人,那是相當困難了。因此我排除了這個調查方向。

那麼還有就是尋找監控探頭,可是在足療店左邊兩百米外才有一個監控探頭,而且這個探頭還沒有對著足療店的方向,是對著足療店的反方向的。

而在右邊三百米的地方,有一家燈泡廠的大門外懸掛著監控探頭,但是這探頭的監控範圍十分的有限,它是正對馬路和燈泡廠大門的,所以在這裡,我仍然沒有任何的發現。

那麼現在我可以確定,足療店就是處於監控盲區,所以要從監控中找出凶手,難度是比較大的。

這些情況暫且放到一邊,我首先是調查了死者的身份,因為我懷疑死者的遇害,不一定是搶劫殺人,或許凶手還有別的動機。如果凶手有別的動機,那麼凶手就應該是死者認識的人,所以我決定先從死者的社交範圍入手。

警方很快就調查清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鄭曉曉,今年28歲,未婚,萬州區長嶺鎮人,2008年底與人合夥在蘆家壩租下這個門面,從事足療行業。

在對鄭曉曉的社會關係調查中,發現鄭曉曉的社會關係極其複雜,有多任前男友。而剛剛與之分手的前男友,就是這家足療店的合夥人,也可以說是投資人。

這名鄭曉曉的前男友名叫張光松,今年32歲,曾經有過犯罪史,坐過三年牢,其犯罪原因就是涉黑。出獄後,張光松仍然和社會上的不法分子有接觸,是一個行走在犯罪邊緣的人物。

而且重要的是,張光松並沒有什麼正當職業,主要是在一些娛樂場所替人打工。他在2008年初認識了鄭曉曉,兩人很快就確立了情侶關係。並且為鄭曉曉的足療店投資了四萬元人民幣。不過兩人在分手後,張光松是要求鄭曉曉將這四萬元退還給他的,卻一直遭受鄭曉曉的拒絕,拒絕的理由就是這四萬元當作分手費。

張光松曾經多次找過鄭曉曉,要求其還錢,但是都被鄭曉曉拒絕。張光松說鄭曉曉是個橫蠻不講理的女人,而且把錢財看得很重。他的這個說法在我們之後的調查中得到了證實。

不過正是因為張光松和鄭曉曉之間有財務上的糾葛,所以他成了我們最大的懷疑物件。

不過我覺得這個案子應該不會這麼簡單。當然,這個案子絕非如此的簡單,如果這樣的簡單,我也不會在此贅述了。

很快就排除了張光松是殺人凶手的可能性。首先是那帶血的指紋與張光松是不相符合的,其次是張光松在案發當晚,正在一家KTV幫忙,有很多的人為其作證。

在第一個嫌疑人被排除了以後,司法鑑定中心的指紋比對也有了結果。但是這個結果與大多數時候一樣,那就是在指紋中心,沒有與之匹配的指紋。

這說明這個凶手是初犯,或者是有犯罪史但是沒有被逮捕的通緝犯。

當然我是更加偏重初犯的,因為通緝犯在自己被通緝的情況下,多是改頭換面,為人低調,不可能再做出如此出格殘忍的血案。除非心理變態。

在之後的調查中,也排除了幾個與鄭曉曉密切相關之人的嫌疑,整個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

於是我把整個案件的思路進行了簡單化,就當作這是一起搶劫殺人的案件。但是作為劫犯,帶著手套又帶著凶器,說明他是精心策劃的,有預謀的。那麼這個劫犯必定是瞭解到鄭曉曉是有大量現金留存在店內的,或許凶手曾經還到過這個店裡面踩過點。那麼他為什麼選擇在這個晚上動手呢?要麼是今天的營業額比較多,要麼是死者剛剛從銀行取了錢。

案發當天是星期二,不是節假日,我相信這天的營業額不會太高。但是凶手有計劃的選擇在這一天動手,那麼說明他是盯準了在這一天,足療店是有大量現金的。

因此我推斷,死者在生前應該去過銀行提款。

根據這一思路,警方調查了死者的資金情況。果然,在案發當天下午4點,死者在附近的銀行自動取款機上取了8000元現金。

她為什麼會取這麼多的現金呢?我首先想到的是房租。經過對門面房東的瞭解,果然,交房租的日子就在這一兩天。

那麼我現在又有了一個假設,或許就在死者取錢的時候,她就已經被凶手盯上了。亦或是凶手本就知道她取了錢。

於是我們調取了銀行門前的監控錄影和鄭曉曉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的監控錄影。

在監控錄影中,果然有了重大的發現,鄭曉曉是坐著一輛陌生男人駕駛的電瓶車,來到銀行門口的。這名男子看上去很年輕,身高大約就在175公分左右。

在鄭曉曉取錢的時候,這名男子一直是等在銀行外面的。鄭曉曉取完錢以後,就徑直坐上了這名男子駕駛的電瓶車後座。

這一瞬間,這名帶著黑色頭盔,穿著褐色外套,青色褲子的男子,就成為了我們的懷疑物件。

其實我一直在看監控,因為我想看看這名男子穿的是什麼鞋。因為在凶案現場,留下的凶手鞋印是皮鞋的鞋印,如果能看到這陌生男子穿的鞋,就能很快判定我們懷疑的方向對還是不對。可惜的是,在模糊的監控畫面中,我始終無法看清他到底是穿的什麼鞋子。

當然,既然已經有了新的線索和調查方向,那麼我們就得儘快的找到這名男子,他是不是犯罪分子,一問便知。

奇怪的是,這人居然已經離開了萬州,不知去向。

這無疑加大了他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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