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福爾摩斯探案集-----五另奏丟車曲六殺妻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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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另奏丟車曲六殺妻後自殺

五 另奏“丟車”曲 六 殺妻後自殺?

五另奏“丟車”曲

報紙是王科長放下去的,他實在不忍慘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之下。

王科長掏出手機,打電話聯絡死者親屬儘快趕來……人群仍議論不絕。

“誰見我的煤車啦?誰看到有人拉走我的煤車沒?”議論聲中忽然插進丟煤車人的喊叫。他因被斷了謀生基礎而感到大禍臨頭,臉煞白煞白。

“這個吃飯家伙是我一家人的命啊!”丟車人大放悲聲,那種塌天大禍、傷心欲絕、活不成的樣子讓誰都覺慘之又慘,“我,我不要活了,我也跳樓算了。”丟煤車人說著就要上樓,被王科長一把拉住。

王科長皺皺眉頭,有感於光天化日之下小偷竟如此猖獗?他略略思索了一下,對丟車人說:“彆著急,煤車挺重,離大門又有一段距離,估計小偷拉煤車走到大門處需要五分鐘光景,而你從放下一板煤,再乘電梯下到樓下看到丟了車喊起來大約間隔四分鐘,一喊,門衛必然聽見出來張望,恰好遇到小偷拉的煤車。而現在門衛那裡沒見動靜。則必然是小偷狡猾,也算計過。他必然是:先把偷的車藏在小區裡某處,等到天黑門衛換了另一人——不知情人時,再從容拉車出大門。”

丟車人一聽連忙在院裡到處尋找。幹警們也幫著找。

果然在一處角落的垃圾堆處找到了車,車被各式垃圾袋埋著……偽裝成倒垃圾的車。

丟車人找回了生的希望,破涕為喜又喜極而泣,對王科長千恩萬謝:

“人民警察啊!你救了我們全家啊!”他就要下跪,被王科長扶住。

王科長不由得慨嘆:因自己的一個小點子,竟無形中拯救了一條人命?同樣,因小偷的一個盜竊行為,差點毀掉了一條人命?

小偷啊小偷,作孽呦!

思絲又飄移開去,聯想到販嬰團伙為幾千塊錢,就毀掉嬰兒的一生幸福?就給一家人帶來永久傷痛?造假酒假藥的為點私利,竟置人命於不顧……太無恥了。無恥到了極點。

抓住販嬰團伙成員、造假酒假藥的通通應該槍斃啊!

丟車人要推車,卻被王科長攔住。

王科長用一根手指豎起,“噓”了一下。

大家立刻會意,悄悄躲了起來。

若干時間後,小偷跑來取車,手抓車把的一瞬間,大家一擁而上,當場抓獲。

此小偷被當場抓獲後,竟然惱羞成怒,滿嘴噴糞大罵幹警和丟車人,最後竟然掏出刀子要捅丟車人。當然被幹警們當場制服,繳獲了凶器。

說到這裡就得岔開說幾句:

此小偷被抓到公安局,審問他時他竟學了**,一言不發。直到一審二審都是一言不發。那也無礙,等於他默認了,一直長期預設到底。但有人證有物證,最終還是判他勞教一年。

誰知到最後他才靈醒過來,竟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耍無賴矢口否認偷車:“我根本沒偷車。我偷那扯淡啊!我能吃煤還是咋的?”

“那你到垃圾堆那去幹啥了?”

“胡說,我根本沒去過什麼垃圾堆。”

此小偷假話張嘴就來很有意思。

“都當場抓獲你了還狡辯?你咋來這裡的?”

“我在小區路上正走著,被你們不分青紅皁白抓了,你們警察隨便抓人,誰給你們這麼大的權力?人權哪裡去了?把我當孫志剛(是被強行收容又被打死者)了?”

“真是信口胡說,抓住你時你惱羞成怒滿嘴噴糞罵人還記得不?”

“那是你們先開口罵我,我才還嘴的。不信可以查攝像頭。”

世界上竟有如此滿嘴跑火車之徒,竟胡說幹警們先罵他,鬼都不信。也是一大新鮮事,幹警們也算開了眼界。

最終小偷還是被勞教了。

殺妻後自殺?

王科長在小區物業辦的辦公室裡來回踱步,皮鞋踏著木地板咔咔響。當時勘察現場時,他腦海裡共冒出三個發散思維:1本社群人作案,本欲行竊卻驚醒女主人,不得不滅口;2外來小偷流竄作案,被女主人發現,從而殺死女主人;3丈夫與妻口角,**作案。

有人看見有歹徒翻院牆出逃,似乎像外來小偷作案。但本社群人作案的話,他為造成外來人作案假象,也可能翻牆出院——再從院大門走進來。丈夫作案的話,先驚慌欲逃,走大門怕被發現,也可能翻牆;中途忽然改變主意,乾脆自殺。便又從大門走進院裡,因老胡住19層,就直上老胡家,接著跳窗自殺。這一翻牆細節似乎無助於本案……

皮鞋猛地停住不動,如生了根,久久不見移動。

皮鞋託著的大腦裡忽然生出一個念頭——再去查銀行取款記錄和取款機錄影,歹人作案為錢,必在第一時間取走死者卡上的款,就可留下蛛絲馬跡。他立刻高喊:“小張小劉。”

“到。”小張小劉應聲現身。

“讓大家分頭到市內各大銀行重新去查第二遍。看從上次查過後到現在,又有沒有人去取過死者銀行卡里的錢。”

大家立刻分散行動。

一直查到銀行下班,各路助手紛紛電話彙報王科長:查銀行證明直到現在無人取死者卡上的款——從而又一次否定了是歹人作案。

丈夫在數鐘頭後跳樓自殺,從而似乎坐定了3的可能。但王科長仍不敢輕易下此結論。他的意識流又如渠水般潺潺流動……再等等,還需要進一步蒐集證據。最好再有一些旁證……多走訪一些周圍居民。

啟動發散思維,將各種可能性都考慮到,然後一一篩選、排除,留下唯一一種可能。這是王科長的一種破案思考方法。王科長對丈夫墜樓事也發散思維開了:1丈夫自己跳了樓。如此一來似乎再蒐集些證據就可以結案了。2冷丁一個荒唐的念頭在王科長腦海裡閃了一下——如電光石火,稍縱即逝——會不會是老胡抱起丈夫雙腿將他扔下樓去?老胡可是有足夠力量做到這一點的。

此假想是那麼猝不及防閃將出來,但馬上,自己被自己這荒唐念頭逗笑了,老胡沒來由地、幹嗎?

拋掉這一荒誕設想?

不敢。

萬一呢?是啊!俗話說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呢?

此假想雖荒唐,但也有存在可能。除非找到徹底能否定此一設想的證據。

對此荒唐之設想,兩個辦法:要麼找證據肯定它,要麼找證據否定它。

似乎肯定它的把握不大,老胡為什麼要將劉醫生抱起來扔下樓去?無緣無故?動機是什麼?除非證明老胡犯了神經病?

但老胡扔丈夫的動機也可以是?啊!莫不是入室盜竊殺人的凶手是老胡?立刻沿此線頭推理下去……想著想著又覺得荒唐,打算否定此假想了……但終是不捨,萬一放跑真凶呢?

既然沒有有力證據否定之,就不敢輕易將此設想扔掉,只好放著。王科長暫時將它在腦海裡束之高閣,存檔備查。

總之,王科長絕不是那種急於破案立功以求轟動效應的人,他向來反對“限期破案”之做法。認為那不符合破案規律。

又一閃念:

假如是老胡將劉醫生掀下樓,那劉醫生必要大叫……查問周圍鄰居,看當時有人聽到劉醫生自殺時發出什麼聲音沒。從而判斷是自殺還是被殺?……但劉醫生怎到的老胡家?老胡說劉醫生自己去找他的?假如並非如此,那定是老胡把劉醫生請到他家的。查查有誰見他兩人一起進了門洞即可。

如有驚呼聲、有兩人一起進門洞事,必然另有蹊蹺……

反之則不是。

王科長伸手做了一個想抓住什麼的動作,但又把手縮了回來。實際是心理思維的外在反映。

“通通”,房外的巨響驚得王科長思路被戛然打斷,挺難受的。原來隔壁建設又施工了。

這些開發商,為了利益,竟在原定為花園的地方又蓋起了什麼(最後才知道要投資一億元蓋個變電站,變電站對人體有輻射,小區人極力反對,大鬧起來,變電站才半途而廢)。

如果那裡不建花園其實就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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