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州,下。
唐初為澤州,後為高平郡,又仍為澤州。宋屬河東道。金為平陽府。元初置司候司及領晉城、高平、陽城、沁水、端氏、陵川六縣。至元三年,省司候司、陵川縣入晉城,省端氏入沁水。後復置陵州。領五縣:
晉城,下。
高平,下。
陽城,下。
沁水,下。
陵川。下。至元三年,省入晉城,後復置。
解州,下。
本唐蒲州之解縣。五代漢乾祐中置解州。宋屬京兆府。金升寶昌軍。元至元四年,並司候司入解縣。有鹽池,方一百二十里。
領六縣:
解縣,下。
安邑,下。
聞喜,下。
夏縣,下。
平陸,下。芮城。下。
霍州,下。
唐初為霍山郡,又改呂州,又廢州而以縣隸晉州。金改霍州。元因之。領三縣:
霍邑,下。倚郭。有霍山為中鎮。
趙城,舊屬平陽府。
靈石。下。舊屬汾州。
隰州,下。
唐初為隰州,又改大寧郡,又仍為隰州。元以州隸晉寧路。領五縣:
隰川,中。州治所。至元三年,省大寧、蒲、溫泉三縣入焉。77nt/19181/
大寧,下。至元三年,省入隰川,二十三年復置。
石樓,下。
永和,下。
蒲縣。下。
沁州,下。
唐初為沁州,又改陽城郡,又仍為沁州。宋置威勝軍。金仍為沁州。元因之。領三縣:
銅鞮,下。州治所。至元十年,省錄事司、武鄉縣入焉。
沁源,下。
至元十年,省綿上縣入焉。
武鄉。下。至元三年,省入銅鞮,後復立。
遼州,下。
唐初置遼州,又改箕州,又改儀州。宋復為遼州。元隸晉寧路。領三縣:
遼山,下。倚郭。
榆社,下。至元三年,省入遼山,六年復立。
和順。下。至元三年,省儀城縣入焉。
吉州,下。
唐初置西汾州,又為南汾州,又改慈州。宋置吉鄉軍。金改耿州,又改吉州。元初領司候司、吉鄉、鄉寧二縣。中統二年,並司候司入吉鄉縣。至元二年,省吉鄉。三年,又省鄉寧併入州。後復置鄉寧。領一縣:
鄉寧。下。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統和寧路總管府
和寧路,上。
始名和林,以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諸郡,建都於此。初立元昌路,後改轉運和林使司,前後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萬安宮。丁酉,治迦堅茶寒殿,在和林北七十餘里。戊戌,營圖蘇胡迎駕殿,去和林城三十餘里。
世祖中統元年,遷都大興,和林置宣慰司都元帥府。後分都元帥府於金山之南,和林止設宣慰司。至元二十六年,諸王叛兵侵軼和林,宣慰使怯伯等乘隙叛去。二十七年,立和林等處都元帥府。大德十一年,立和林等處行中書省,以淇陽王月赤察兒為右丞相,太傅答剌罕為左丞相,罷和林宣慰司都元帥府,置和林總管府。至大二年,改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四年,罷尚書省,復為行中書省。皇慶元年,改嶺北等處行中書省,改和林路總管府為和寧路總管府。至元二十年,令西京宣慰司送牛一千,赴和林屯田。二十二年,並和林屯田入五條河。三十年,命戍和林漢軍四百,留百人,餘令耕屯杭海。元貞元年,於六衛漢軍內撥一千人赴青海屯田。北方立站帖裡幹、木憐、納憐等一百一十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