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在老婆家住下。我給她發了條簡訊:你不見我我就不走了,做上門女婿。依舊無迴應。不過她家人對我照顧得無微不至,尤其丈母孃,噓寒問暖,讓我享受到地主家少爺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待遇,比我媽還好。我媽對我雖是豆腐心,卻長著一張刀子嘴。我一天到晚啥事都不用幹,只管彈吉它,琢磨一些旋律。常常還帶著小姨子小舅子們出海打漁。我們這一代都是獨生子女,我一下多了幾個弟弟妹妹,感覺格外溫馨。不知不覺過了一週老婆仍未露面,我想也許是沒臺階下僵住了,需要一個對雙方都可以說知心話的人來溝通、調解,這個人無疑就是林敏。我正要給她打電話,她倒打過來了。
“帥哥,還賴在人家家裡幹嘛?我告訴你,狐妹妹要向你提起離婚訴訟。”
“哎呀,我都急死了,你就別逗我玩了。”
“誰逗你玩?”她一副香港法律劇中律政佳人的口吻,“我正式通知你藍鴿先生,胡麗清女士以委託我為她的全權代理人起訴你離婚。我也沒想到我法律生涯的第一場官司就是我最好的兩個朋友打離婚。”
我感覺到是真的了,事態嚴重,不禁一邊擦汗一邊說:“不,我決不同意離婚。按照中國的婚姻法離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我們沒有啊。”
“怎麼沒有?”
“我還愛著她呀。”
“可我的當事人不愛你了,人家恨死你啦!我告訴你:按照中國的婚姻法,一方與他人通姦犯有重大過錯,另一方提起訴訟,法院應判決准予離婚。你就符合這一條。”
“但中國的婚姻法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一審通常判決不離,分居兩年才能認定感情破裂。”我爭辯。
“嗐,我的當事人已經不可能原諒你了,你又何必磨磨嘰嘰拖兩年?我們還是現實地討論財產的分割吧,南方以南有限公司的股權及盈利,以及你的工作收入、版稅收入屬你們的婚後共同財產,你本有50%的均分權,但鑑於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這個不用討論,小吃店的股權以及我所有的收入都給她,我一分不要!現實不是這個而是我絕不離婚,打死也不離!”我大嚷。
“你冷靜點,情緒化是沒用的。我的當事人鐵心要和你離,你還是接受現實吧。”
“哎喲,林敏,別用這種公堂的口吻說話好不好?我們好商量,你既然是我們的朋友,幫我勸勸小狐狸好不好?我錯了,我一定改好不好?別拿離婚來折磨我好不好?求求你幫幫我!”
“幫你?”她沉吟了一會兒,“也行啊,我可以幫你勸說她暫緩離婚,給你一段改過的時間以觀後效。不過你現在不要賴在人家家裡了,你回去該幹嘛幹嘛,狐妹妹也需要一段時間轉過彎來。”
“好的好的。”我唯唯諾諾。
“還有哦,我做了這個人情你咋報答我?”她語氣突然一變。
“你要我幹什麼我都答應你。”我脫口而出。
“好,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到時別賴賬。”
“我是賴賬的人麼?”我拍胸脯道,想到對方的個性心頭不禁一涼,“我的姑奶奶,你會讓我幹啥事呀?”
“這個嘛,”她曖昧地一笑,“暫時還沒想到。先記個賬將來再說吧。”
我想也只得由她擺佈了。
“鴿子呀鴿子,”臨了她悲嘆,“其實我覺得你們倆當初死在雪山倒好了。你想想,中國才子、越南新娘,多麼唯美的殉情,多麼浪漫的傳奇!何至於今天貽笑天下?”
我無限感慨:“你說得對極了。古今中外完美的愛情故事,如《羅密歐與朱麗葉》、《梁祝》、《孔雀東南飛》等等,男女主角都死了。若呆到婚後誰能擔保不會審美疲勞,一生忠貞不二?”
“所以,我不是不相信愛情,只是不相信永恆的愛情。”她總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