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花和女孩子,那顆星才叫地球
●我想研究一下你和東方女孩有什麼不同
●今夜我不關心人類,我只愛你
——卷引
我一回到S城就著手起訴白馬。《外灘週末》釋出了新聞稿《原創遭剽竊,網路歌手藍鴿把歌星白馬告上法庭》,並刊載了部分證據。我的名字一直作為記者或編者出現在雜誌上,當我辭職之時第一次當上被報道的主角。
這一下引起軒然大波,白馬起初對記者的追問表示:“噢,那不過是借鑑。借鑑嘛,是一種常見的創作手法。”後來乾脆避而不答,做節目時若有觀眾提及此問題他就黑臉而去。
我以為多少會贏得一些歌迷的同情,不料粉絲的髒水遮天蔽日地全潑向了我的部落格:“我們家白馬殿下剽竊?你哪隻眼睛看見的?”
“白馬殿下渾身是音樂細胞,就不準人家譜出一樣的曲子?”
“你說殿下剽竊了你,為啥你沒他紅呢?”
“你這是嫉妒,見不得人家紅,嫉妒,嫉妒!”
“你不就是想借我們白爺出名嗎?不要臉!”
“就算我們家殿下抄襲,也抄得比原作好!”
“有本事你也抄呀,你能抄得像我們家白爺那樣紅遍亞洲嗎?”
“……”
甚至我的小表妹也打來電話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鴿子哥哥,你已經毀了我的偶像清純姊妹花,就別再詆譭我的偶像白馬殿下了。”
我更要哭了:“連你都不相信那些歌是我寫的?!”
“鴿子哥哥,我知道你很有才的,可是你比得上白馬殿下嗎?他是五百年來和五百年內音樂界的第一奇才,我們班女生誰不想嫁給他?”
“他自己的那些歌狗屎不如,你們都有耳朵咋就聽不出來呢,非要聽娛樂公司忽悠?你們到底喜歡他啥呢?”
“至少,白馬殿下是花樣美男。”
“花樣美男?那都是PS的,黑旋風李逵也可以PS成林妹妹!小妹啊,哥和他接觸過好幾次,他都三四十歲了,小眯眯眼,戴了眼瞳才看起來大一些,長一張長驢臉,PS出來的臉至少縮短了三分之一。哎,世界上說真話咋就沒人相信呢?”我幾近崩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