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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眸繁花-----第92章搶親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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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搶親的習俗

開玩笑,雖然說玉佩之前,銷路呢?是個賊的話那也太笨了吧!任繁花在心裡默默的吐槽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可能,最終吐槽成了這樣的情況——一切推理,都不能解釋為什麼那個乾屍帶著玉佩。還不是佩戴著的,揣在懷裡。苗服不需要玉佩,揣懷裡情理之中,但是一般人誰會神經兮兮的揣個玉佩啊?要也是揣銀子。

“你到底是誰啊。”任繁花無奈的問乾屍,但是死人怎麼可能回答她的問題?她也不是宋慈,有本事讓死人“開口”。能挖掘的資訊她都挖掘到了極點,剩下的只能夠依靠推測和等待新的資訊過來。

“任大人,既然確定他的玉佩得自皇室,也只有翎王一個皇室成員是死在西部的,那他是二十年前的人物。我們為何不去走訪問問,是哪一支裡的失蹤人口呢?”凌春突然提議道,就是好主意不好辦,大家都是漢人人家能歡迎嗎?

“這個不好辦,除非你敢穿苗族的衣服。”某種角度上來說衣著也算民族精神啊,雖然現代人裡邊不明顯,古代挺明顯的。任繁花一出口,凌春還真的尷尬了,不敢穿。倒是任清風眼睛一亮,有種他想躍躍欲試的感覺。

“我倒是敢穿。”任繁花無壓力,早就覺得苗族衣服漂亮了。那燦燦的銀飾啊,穿其他服飾可不能戴那麼多燦爛的苗銀。任繁花都想好了,約個訂單打一套苗銀收藏,就是以後不會穿那著看都好。

“是啊,我也敢,繁花,明天就去?”任清風,難道你也是喜歡苗銀的人麼……只見任清風完全視民族為無物,就有即刻要緊隨第七灄的腳步趕回城鎮的可能。不過等他趕到都晚上了,弄齊兩套需要的時間比較長,而任繁花是不會肯接受借用的。

“那我就不能同去了。”凌春看了那興致勃勃的兄妹倆一眼,無奈的退步。“我留在這裡,繼續看看能不能有什麼別的訊息。”

“不,我要帶你去,凌春。哥哥留著。”任繁花強硬的說道。“打擊哥哥的性質抱歉啊,但是問問題什麼的,人們對漂亮年輕的女孩防範心更輕——誰會覺得女孩子會是官兵?而你,你就是穿了苗族衣服人家也會起疑心,你最多扮貨郎,貨郎問失蹤幹嘛。”

“那你們兩也一樣啊,好好的問二十年前失蹤的人幹嘛?”任清風不平,憑什麼啊,性別歧視有沒有!他好歹長相精緻,穿上苗服不出聲人家未必知道他是男的啊!另外,他比凌春好多了吧?碰到什麼事他是戰鬥員凌春是累贅。

“我和凌春可以說,她的爹死在外鄉了,臨死想念故鄉,回來看看能不能找到唄,二!”任繁花不屑道。“二十年前的年輕人,有十多歲的女兒不是很正常麼?怕什麼,反正凌春的親爹不仁不義被拿來當靶子使活該。”

“大人這是揭我底子了,不過我沒意見,反正害得我和娘那樣他也有份。”凌春沒有介意,反而還能露出微笑。毒蛇疑案之後,該想通的也就通了。她還是有點介意穿苗服,但是女孩子麼,漂亮衣服擺到面前,倒是還不是會半推半就就從了?

於是敲定了該幹什麼之後,任清風無奈的連夜趕回城鎮,打兩套苗銀,悲劇的是他還不知道苗銀的規格具體要求。於是任清風只能腆著臉皮去求苗家人,最後還是章琦好人一笑接受,陪他一起去了。

不過也就是因為他的難處,任繁花決定微服調查的事情也洩露了。當然不會漏到別的寨子去,為了查出誰謀殺的族長整個寨子能保持高度的統一性,只是黏上來了一個田珍珍,任繁花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脫不要人家跟著。

田珍珍是女的,和任繁花差不多年紀,一樣是人看見防範心較小的漂亮年輕姑娘。而且田珍珍是貨真價實的苗族人,另外田珍珍會苗語是任繁花最不能推脫的理由。

到時候就是得說:任繁花和凌春是因為父親離鄉在外邊長大的堂姐妹(任繁花和凌春實在長得不像。),而田珍珍是二人遇到的一個姐姐,看她們情況可憐所以相助的。

小地方,人都是臉熟的。田珍珍拿不準在別的寨子裡也有人認識她,他們的生活並不是封閉的,雖然田珍珍只是個年輕女孩,也有遇到過好些別寨的人了,能不臉熟?

當真弄到兩套嶄新銀飾的時候,任繁花和凌春悲劇了。衣服倒是沒有什麼,相比漢服輕便呢,但是銀飾真的好重。光是看起來就點太重,往頭上一戴,任繁花突然就想起了皇后的鳳冠——黃金的好像更重——然後佩服起了後宮頭上戴冠的女人們,無論大小。

古今中外,頭上能戴很多東西的都是牛人……

“大人,真要這樣麼?”凌春用了好久才保證自己挺得直脖子,欲哭無淚的看著已經在到處得瑟的任繁花。凌春實在是做不到任繁花的地步——愛美之心秒殺了重量問題——怎麼都覺得隱約有些尷尬。

“凌春,保持這個表情態度,有點受委屈的小眼神,小鹿般的這種。”任繁花很滿意的拍了拍不能接受衣飾的凌春,太滿意了啊!當妹妹的就是應該這樣,有點羞澀內向,長輩對這類小姑娘最沒有防範心抵抗力。

其實凌春比任繁花大,可是誰讓凌春個子也嬌小些,長相也稚嫩些呢?最重要的是凌春沒有任繁花的開朗,氣質都是偏向內向型的。任繁花越是覺得得意滿意,凌春越是覺得自己穿的好丟人,但是連田珍珍都在旁邊拍手鼓勵說兩個人一穿戴起就和苗家姑娘沒兩樣。

“大人,求不說了。”

“任繁花。”路上的時候,田珍珍突然問道。“為什麼那天你們後來就躲起來密談了,什麼事情你們要當祕密。”

“皇家醜聞。”任繁花被這個凌厲的問題削的有點不舒服,只能盡力往不能讓普通人知道的方面扯。有的皇室醜聞,皇室為了抹殺它們會殺死知情者,對於任繁花而言那是最好用的理由。

“那個翎王活著就是個醜聞,自己是個男的,喜歡的也是男的。也不納妃子,就和他身邊的小孔雀亂搞關係,還玩到了這邊來呢!當然不是我們這一支,是蠱苗。我看白骨蠍子八成就是蠱,他是中蠱死的。”田珍珍連珠炮似的說了起來,和第七灄所說完全相反。

“可信度多少?我是說……你是從哪裡聽說的?”

“他的事情在蠱苗那邊很嚴重,蠱苗的名聲你們也能猜到,所以我們都是當故事講的。我覺得你是不會相信的,我也聽說過很多版本的,也覺得大人講的故事都是假的多。大體來說:他和身邊一個‘小孔雀’玩的很情深意切,然後他卻發現了‘小孔雀’當年的戀人‘蠍’,三角吃醋下被‘蠍’殺了。”

“為什麼長輩們都不告訴我啊?”任繁花有點怒起,她不知道問過多少關於白骨蠍子的問題,卻從來沒有人把族內當故事說的東西告訴她。如果不是走在了路上沒有第四人知道,所以田珍珍說了,恐怕任繁花這輩子都不會知道翎王的豔史故事。

“你是妃子,誰敢說啊?我看你真的查白骨蠍子查的很急我才說的,喂,不許追究我們啊!”田珍珍有點後怕的還補了一句不許追究,實際上麼,流傳成故事的流言已經不能管了,因為皇帝做不出滅族的事情。

“難道因為你們說故事,陛下就能把你們全族滅了?為了一個翎王,極度的不值得。我又能追究你們什麼,只是這個版本差距,未免太大。”如果能直面皇帝去追問就好了,皇帝一定知道真實的翎王,可是天高皇帝遠。

和皇帝最快捷的聯絡方法,還是即刻去西境然後借用西境的戰報報信,但是那樣有點玩弄軍情的嫌疑。要得到皇帝的回覆,一個月過去一點壓力也沒有。然而事已至此,也只能儘快回去報信使了。

還好任繁花帶了弓箭,離寨子也不是很遠——山路曲折,現在寨子在她們下方看的很清晰,甚至能看見走來走去的人。任繁花寫了個紙條綁在箭上,去了箭頭便射了一箭回去,管它命中哪裡,只要不是水裡就行。總有人識漢字,就會遞交給任清風。

“皇后娘娘是當年西境的詭將,她最擅長的就是射箭和弓刀,我在宮裡的時候她教了我。”沒錯,弓也可以拿來打近身戰,徹底彌補弓箭手不能近戰和箭矢有限的缺點。“話說回來,山裡應該沒山賊吧?”

“怎麼沒有?走出安全範圍就能有,哪裡的山沒幾個賊寇啊。”

任繁花沉默,但願運氣好些別碰到,碰到了那就大開殺戒了。任繁花對自己射箭的準頭有信心,能射多遠也有概念,但是肉搏力度完全沒有概念。這就變成了威力減弱版的國丈,下手不知輕重誤殺非常容易。

但是人生,就是事與願違。不過是凌春走累了之後找了個平坦的地方坐下來休息,就遇到了包圍。呼拉一圈勁裝男人,就把三個姑娘給包圍了,不知道劫財還是劫色還是搶親……

“我擦,運氣能更差點麼!”任繁花立刻拉弓戒備,站在了凌春和田珍珍兩個的中間靠前。人數少不能輸氣勢,任繁花吼道:“誰敢靠近試試,一箭射死!”

於是被嘲笑了……還聽不懂……還得田珍珍用苗語吼聲他們才大致理解。結果他們一理解更想笑,都交談起來了。交談就算了,有一個狼友還故意撲過來。任繁花當然是沒解釋的兩箭就是他肩膀,把敵人消滅在靠近之前。

大概是箭去凌厲,任繁花那兩箭直接把他們給放怕了,包圍圈擴大,但是他們看起來立刻變成了凶狠的表情。這個時候怎麼辦?總不能考慮和解吧!任繁花合計了一下,左右瞥到兩人都有自衛武器,二話不說衝上去就是皇后親傳的弓刀。

弓帶刃,其實弓弦也是銳利之處。拉弓的時候並不要緊,反正女孩子拉弓也就那麼點力,感覺到弓弦勒指就會松,但是用來勒人麼……勒開脖子上的血管,沒有壓力,據說皇帝臉上的疤就是那樣勒出來的。

任繁花打架比不上武林高手,更比不上皇后,將軍的水準總是有的,收拾幾個雜魚也就是一個個打趴的事情。第一個,一拳中頭頂,暈過去了;第二個偷襲任繁花後腰,後撩踢中要害,捂褲襠去了;第三個任繁花側頭手刀劈中他後腦;第四個……從第四個開始都投降給蹲了。

“大人,您老生猛。”

“話說他們到底是想幹嘛。”

“其實,是搶親的習俗,我們都太漂亮了。不過,無視女方情況的搶親,捱打活該。”田珍珍淡定的說,順便問起了話。得到對方的回覆之後翻了個白眼,回頭轉述情況。“繁花,不是我們的目標,不過我們可以少去一個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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