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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第十四章 葬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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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葬禮(3)

正文第十四章 葬禮(3)鮑福說:“這事兒我考慮到了,他隨後就來。”

話音剛落,只見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精神抖擻地步入院子。

老者瘦短身材,稀疏的幾根白髮梳向腦後,佈滿皺紋的臉上架著一副老花鏡,尖尖的下巴上颳得精光。

他上身穿一見粗布白褂,外罩一件黑綢子夾襖,下身穿一條黑粗布褲,腳蹬尖口布鞋,全身都是新的,活脫脫的一種紳士風度。

大家一眼便認出他是文圭汝的父親文先實老漢。

大家有的稱呼他大爺,有的稱呼他大叔,也有的稱呼他大爺爺,還有的稱呼他老爺爺。

彼此見了面,都親熱得跟一家人似的。

老漢不像他的兒子那樣讓人難以接近,老人家一向性格爽朗,言語風趣,有問必答,毫不遮掩;他雖然年逾古稀,但仍然嗓音尖亮,樂唱健談,無拘無束。

在村裡人看來,他是一位最懂得禮數的老人。

然而,僅僅因為他是大隊二號人物的老爺子,所以人們平時跟他接觸說歸說,笑歸笑,一般家裡有事兒是輕易不敢驚動他老人家的。

能把這麼一位重量級的人物請來辦事也只有鮑福能做得到。

於是人們又不由得讚歎起鮑福的膽識來了。

那麼,鮑福為什麼敢考慮先實老漢呢?難道他就不知道文圭汝最反對封建迷信嗎?原來,鮑福跟文圭汝之間還有一層更深的關係。

最初文氏嫁到鮑家,是文先實老漢做的保媒。

蘆花村的文家與文家屯的文家是同一血脈的兩個支派。

文先實與文氏的父親是同宗弟兄,兩人私交甚厚。

若論血緣關係,鮑福應該管文圭汝叫舅。

然而文圭汝卻說,早些時他跟鮑福的父親同時參加過區武工隊,鮑福的父親任區武工隊副隊長的時候,文圭汝還是他的部下呢。

文圭汝一生最強調工作關係,因此他堅持讓鮑福叫他大爺。

早些年,兩家還稍有走動,只是到了後來,隨著思想觀念的分歧,兩家才顯得生疏起來。

然而這種生疏也僅僅侷限於文圭汝和鮑福之間。

昨天昭闐一提到文圭汝,鮑福馬上就想起了他的父親。

這些年文家那邊因為文圭汝太看重政治,因此家庭被弄得貧困潦倒。

不僅四個兒子沒有完成一房親事,就連文先實老漢瀕臨暮年,都沒有過上一天舒心的日子。

一家老小一年到頭不是菜粥,就是高粱羹,何嘗聞過一絲葷腥。

為此,先實老漢常常藉故散發怨氣,文圭汝只能忍氣吞聲。

昨日之事,文圭汝不是沒有耳聞,而是故意裝聾作啞。

鮑福找文老爺子出陣,壓根兒就沒有希望他展示什麼禮數上的才華——鮑福從來都不把禮數當作一回事兒——他之所以這樣做,一是想堵一堵母親和舅舅的口,特別是舅舅的口,二是想借此機會讓文老爺子美美地吃上一頓。

總而言之,這是件兩全其美的事兒。

既然明兒辦的是你文家的事兒,那文老爺子出陣就是再風光不過的了。

即使禮數上有閃失,那也不關我的事兒。

另外文老爺子也沒有理由不去,只要他堅持要去,誰也攔不住,萬一文圭汝要攔,那隻能招致雞犬不寧。

鮑福覺得文老爺子已是上了年紀的人了,步行十多里路怕累壞了,所以老早就為他準備了一輛地排車,並吩咐一位小夥子拉著他。

誰知老爺子根本就不服老,他說:“說這話是沒幾年的事兒,我步行到曹川專署拿一份兒檔案,天明趕路,來回一百四十多里路,我兩頭還能看到太陽哩。”

“大叔,那都是過去的事兒了。”

一位五十多歲的老實人企圖說服他,“人不服老不行,像你這把年紀的人當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你看看你的頭髮就知道了,不光全白了,還越來越少了。”

老爺子聽了,很不高興,然而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卻不便發作,何況人家又是好心好意。

他只好不做理會,故意轉換話題:“這人呀,你說掉什麼頭髮,要是掉鬍子該多好啊,省得天天刮啦。”

“大爺爺,您想掉鬍子嗎?”一位年輕人嬉皮笑臉地前來湊趣,“我教給您個辦法,保證讓您十日之內鬍子全部掉光,永不再長。”

“啥辦法?我活了七十八歲就沒聽說過有掉鬍子的方兒,你有啥方兒?快說說看。”

老爺子還真的認真起來。

一個年齡稍大一點兒的忙上前解釋:“大爺,別聽他胡扯,他能有啥方兒?”又回過頭去對那個年輕人罵道:“混帳犢子,這是啥地方?你知道今兒是幹啥去嗎?還開這種玩笑?還不趕快跟你大爺爺學學禮數上的事兒?省得讓人家看了笑話。”

年輕人伸伸舌頭,擠擠眼,鑽到人群裡去了。

一下子,老爺子又有了話題:“到時候,你們看著我就行了,不過有幾個事兒我還得給你們交代交代,省得到時候出洋相。”

他一邊說,一邊比畫,“你們看,作揖的時候這手……”正說著,那邊又有人催著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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