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趕屍的起源,民間有書記載道:相傳幾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語:公公)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士兵們把傷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軍師說:“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裡的弟兄不管,你用點法術讓這些好弟兄迴歸故里如何?”阿普軍師說:“好吧。你我改換一下裝扮,你拿‘符節'在前面引路,我在後面督催。”
於是阿普軍師裝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樣,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唸咒語、禱告神靈後,對著那些屍體大聲呼喊:“死難之弟兄們,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爾今枉死實堪悲悼。故鄉父母依閭企望,嬌妻幼子盼爾回鄉。爾魄爾魂勿須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節”後面規規矩矩向南走。敵人的追兵來了,阿普蚩尤和阿普軍師連手作法引來“五更大霧”,將敵人困在迷魂陣裡……。因是阿普軍師所“司”(實施、操作意)之法術讓大家脫的險,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於阿普老司最後所用的禦敵之實乃“霧術”,而“霧”筆畫太多難寫,於是改寫成一個“巫”字取而代之。其實,這巫字也是個象形文字:上面一橫代表天或者霧,下邊一橫則代表地,而中間的那一豎就表示“符節”了;豎的兩邊各有一個人字,右邊那個代表阿普蚩尤,左邊那個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兩個人聯合起來才能作巫術。
據有趕屍奇俗的湘水沅陵、瀘溪、辰奚、敘浦四縣人士說:趕屍是不給人看的,趕屍是晝伏夜行的,三更半夜誰敢出去看會走的死人呢?不過,據在四縣開旅店的人說:死人決不是用人揹著走,確是死人自己象麻雀似的跳著走,因為趕屍的要住旅店,所以他們比較清楚,確是三五具屍體只有一個人趕。
據當地人一致的說法: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
論其實際形式,說“趕”屍不如說“領”,因為這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一面走一面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絡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
夜裡行走時,屍體都帶著高筒氈帽,額上壓著幾張畫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做著趕屍者生意的旅店,一年到頭不關大門,白天是當然不關的,夜裡也不關。其用意有二:
那兩扇大門後面就是屍體的休止之所,在黎明前到達,入夜後離去,屍體都在門後倚牆而立,天氣不好不能走時,可能停留幾晝夜。
這種旅店的大門,除了過路的趕屍法師以外,是沒任何人移動它的,由於對屍體的恐怖,無形中這門後
面成了極神祕、恐怖的禁區,連旅店裡的工作人員,也沒人探頭去張望一下,即使明知那裡沒有什麼屍體,也沒有人想看神祕的門後邊。
屍體來去是在入夜以後和黎明以前,其實都是夜間,為便於屍體出入,所以不必關門。關門不外防盜,這種旅店不會遭遇失竊,小偷不敢光顧,即使大膽去偷,也偷不到什麼。
據說,屍體之所以能跳動,全靠臉上的黃紙畫符,所以到個地方停下來,法師立刻就把他們臉上的紙符除下來,否則他們會自己跳出來。
聽說過“趕屍”這回事的人,看了那張紙條,已知道是趕屍的了,因為他說明了“還湘”,若非趕屍,其營業範圍絕不會只限於嶺南,同時也不會寫明“運屍”那麼恐怖,“運柩”豈不較為文雅些嗎?
這位“代辦運屍還鄉”的人,可能是個六十歲的老頭,據李老伯說,趕屍的情形,確實如上所說,一點兒都不假,何時何人所創他不清楚,這一怪誕方法,跟“奇門遁甲”有密切關係。
他還說:這件事外人難得一見,並不是他們不給人家看,而是沒人敢看。
他說:這一行業在嶺南以外的地方很難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問題。第二、夜行人不知聞鑼趨避,反而來看熱鬧,非嚇死人不可。第三、許多鄉村,村外沒有道路,勢必經村中,大多數地方是不準屍體入村的,何況是跳跳蹦蹦的活屍呢?同時沿路的居民不懂這一情況,沒辦法要求他們合作—―聽見鑼聲就把狗關起來,因為屍體是怕狗的,狗咬住屍體衣服一拉一扯,屍體非倒不可,一隻狗還容易對付,來上一群,把屍體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亂七八糟。連趕屍的都給咬傷,事情就嚴重了,但在湘西沒有這些困難。
為什麼會有“趕屍”的營生呢?因為嶺南沅江上游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東或黔東地區,作小販、採藥或狩獵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裡或數百里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
一個人可以趕幾個屍體,開銷自然也小到不可再小了。
至於防腐,據說,凡是用這方法運的屍體,自起運到目的地,都不會腐化,不過在起運前就已腐化的,就沒法起運了。
趕屍匠——過三關才可當學徒
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行業的,必須具備有兩個條件:一膽子大,二是身體好。而且,必須拜師。趕屍匠從不亂收徒弟。學徒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趕屍匠必須
面試。一般來講,要看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醜一點。
趕屍匠先讓應試者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旋轉,接著突然停下,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則不能錄用。因為你此時不分東西南北,就說明你夜晚趕屍分不出方向,不能趕屍。接著,趕屍匠要你找東西、挑擔子。因為屍體畢竟不是活人,遇上較陡之高坡,屍體爬不上去。趕屍匠就得一個一個往高坡上背和扛。最後,還有一項面試,這就是趕屍匠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黑夜裡讓你一個人去取回來,只有這樣,才能說明你有勝任趕屍匠的膽量。這三關順利通過了,你便取得了當趕屍匠學徒的可能。
趕屍匠的家裡,跟一般農民一樣,照樣“日出而作,日沒而息”。只有接到趕屍業務時,他們才將自己裝束一番,前去趕屍。他們雖趕屍,卻忌諱趕屍這個名詞。因而,內行人請他們趕屍,都說:“師傅,請你去走腳”或“走一回腳”。趕屍匠若答應,他便拿出一張特製的黃紙,讓你將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別等等寫在這張黃紙上,然後畫一張符,貼在這張黃紙上,最後將這張黃紙藏在自己身上。
趕屍匠的穿著也十分特別:他不管什麼天氣,都要穿著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繫一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腰包藏著一包符。
師父教徒弟,第一件事是畫符,這種十分奇特的符,是在黃紙上用硃筆畫上又像字又像畫的東西,途中遇到意外情況,便將這種奇特的符朝西掛在樹上或門上,有時也燒灰和水吞服。
同時徒弟必須學會三十六種功,才能去趕屍。第一件功,便是死屍“站立功”,也就是首先要讓死屍能站立起來。第二件功是“行走功”,也就是讓屍體停走自如,第三件功是“轉彎功”,也就是屍體走路能轉彎。另外,還有“下坡功”、“過橋功”、“啞狗功”等。“啞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見著屍體不叫。因死屍怕狗叫,狗一叫,死屍會驚倒,特別是狗來咬時,死屍沒有反抗能力。死屍會被咬得體無完膚。最後一種功是“還魂功”,還魂功越好,死屍的魂還得越多,趕起屍來便特別輕鬆自如。這種“還魂功”,實際上是用一種湘西特產的草藥撒在屍體上。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奇特的行業,只有在嶺南西部才行得通。因為,一、只有嶺南有“死屍客店”。二、只嶺南群眾聞見趕屍匠的小陰鑼,知道迥避。三、嶺南村外有路,而其他省路一般都穿村而過,他們當然不會準死屍入村。四、嶺南人聞見陰鑼聲,便會主動將家中的狗關起來,否則,狗一出來,便會將死屍咬爛。因而,這種十分奇特的趕屍行業,只有嶺南才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