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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王獨寵:重生之悍後歸來-----正文_第三百二十二章 衝破世俗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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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三百二十二章 衝破世俗的愛情

那雙宛若天神的手伸來時,李樂央已聽到衣衫撕裂的驚心之聲,腳下的萬丈深淵更進一步。

她閉上眼睛,等待自己像一隻折翼飛鳥般悽慘跌落,然後摔成難看肉泥,卻不妨身子騰空,腳踩上堅實的地面,一雙手臂攬在她腰間,鼻尖有雪融開的清香。

明明還是耀眼的白日,她卻彷彿看到了靜夜無聲,星光璀璨,滿山盈谷的,那是寒天嶺上梅花開。

她醒來時渾身痠痛,睜開眼看到的全是光怪陸離,嶙峋詭異的場景,以為落入陰司,嚇得騰一下坐起,卻發現周遭有山洞一個,身下是石床一張,兩步開外的火堆旁,黑衣男子執劍抵地,冷峻的眉眼倒映在微微的火光裡,隔著看過去有些不真切。

腦袋還是漲疼,儘管她想極力看清楚那男子的樣子,卻仍舊不由自主躺倒下去,陷入熟睡。

半夜時分,感覺自己的身體時而有如火燒,時而似浸入冰水,她知道自己發起了高熱,遂撐著模糊的意識蜷縮了身子抱緊自己,狠狠咬著牙堅持。

後來她病的昏昏沉沉,對中間發生一切不盡可知。

只曉得醒來時,她睡在那男子的臂彎中,兩個人緊緊相擁的姿勢在那樣一個環境下顯得曖昧無比。

之後她當然是順利回到了將軍府,將養半月,身體徹底痊癒,精神卻始終恍惚,經常沒來由的發呆。

府中人傳說她傷壞了腦子,李牧和楊氏也頗為擔心。畢竟他們花費那樣多的心思將她培養為一個稱職的皇妃,若還不等她發揮一些作用便砸在手上,豈不得不償失。

於是,此後一月,將軍府陸續出入許多名醫,結果大家眾口一詞,都說李樂央身體沒有任何問題。

無奈,此事最終只能以她得了創傷後遺症作結。

唯獨李樂央自己清楚,她是真的病了,病的原因是她心中無可救藥地住進了一個人。

入我相思門,方知相思苦。

爾後兩年,李樂央幾近偏執的尋找著她的英雄。她對他半點都不瞭解,只憑著一個姓李名毅的名字便上天入地,用盡自己所有力氣去尋他。

按她的話說,她並不為求什麼,只是想再看一看他,哪怕一眼,也算全了她少女時期的第一次春心萌動。

然而,命運弄人卻也沒有這般弄,誰能料到她一眼便看進心底的英雄,竟是與她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十幾年的義兄。

關於自己平白多出來的這個哥哥,李樂央還是有些印象的。

就在她五歲的那一年,李牧從戰場上帶回來一個孤兒,據說該孤兒的母親早亡,父親是李牧手下副將,為了救他不幸喪命,為報救命之恩,李牧便收那孤兒為義子,將他留在手下,還給他改了李家姓,

只是她不知道,這個孤兒便是李毅。

自己平生第一次嚐到悸動滋味竟是對自己的“哥哥”。

如此狗血的**戲碼居然發生在了現實中,而且發生在了自己身上,這個事實沉重打擊到了李樂央。

她鎖在房中連哭三日,直哭得昏天暗地,日月失色,卻除了自我折磨,半點用都沒有。

聽到這裡,整個故事已同脫韁的野馬般,變得有些失控。

慕芸萱卻驀然生出疑惑。

為何在那漫長的十幾年時間

裡,他們在同一個屋簷下與對方數次擦肩而過,彼此也未多看過對方一眼,卻能在這樣絕妙的時候動了心

後來想通,這便是人心的奇妙之處,若感情是可以預知,又能夠控制的存在,那也就不會有那麼多日日喊著殉情的痴情男女了。

而對李樂央來說,她愛上李毅,因他滿足了她心中全部的幻想。

英勇,俊朗,是世間難尋的好男兒。

可一切,原本並不在她的意志之中。

是那命中註定的一夜,使李毅在他心中矗成一座難以企及的巍峨高山。

黑色的馬,月藍的袍,拉住她的手上有粗糙的厚繭,卻滾燙熾熱地叫人難忘。

她心心念唸了他兩年,終於等到再相遇,明明兩人近在咫尺,觸手可及,命運卻在他們之間生生隔開了一條無法逾越的河,想來著實缺德。

故事進行到此處,看似已進入了一條絕路。

除非李樂央了斷這份心思,只當這是一場鏡花水月的緣分,看過了,便放下,再不去做更多奢求。否則,難保有一日,她不會迷失在這無疾而終的悲戀中,連懷緬的機會都失去。

可有些事,不是你想如何就能如何。

這世間的交集與聚散冥冥中都有安排,就彷彿天不遂人願是一貫定律,命定的糾纏,豈是一方放下執念,整理感情,便能夠結束的?

又是一段時間的消沉和行屍走肉,最終,李樂央還是想通。

好在這件事從頭到尾不過她一人的掙扎,李毅並不知曉。

這樣的話要了結起來其實也很簡單。

只要她死了心,一切自然也就此戛然而止。

然而,就在她下定決新要將李毅當做可敬的兄長時,李毅卻無法將她當妹妹看了。

於是那一晚,浮月高掛亂枝,蒙塵的星色洋洋灑灑鋪開。

李毅攜著一身酒氣而來,隔著一道低矮的門檻與她對望,蠟炬凝固殘淚,燃出恍如隔世的光影。

他們親吻,擁抱,互訴衷腸,熱烈地將這段註定不為世俗所容的情感燃燒到了極致。

有人說,男人的眼淚,大多都在酒後。

從前李樂央不信,那晚她卻信了。

本也是個心腸柔軟的姑娘,叫心上人這樣一激,過往的委屈心痛悉數湧了上來。

哭到最後,兩人都虛脫,坐在廊下並肩看了一夜星辰。

世上沒有幾個男子,溫香軟玉,美人在懷,還能真的做起柳下惠。

透過這件事也充分證明了,李毅真是個十足的君子。

李樂央自己都說。

孤男寡女,乾柴烈火,即便發生了什麼,也是情之所至,兩廂情願。

可那晚,他明明酒醉的站都站不穩了,卻也未越雷池半步。

慕芸萱想,這大概是因為,他真的愛深了李樂央。

因為愛,所以尊重呵護,因為愛,所以不忍她受一絲傷害,哪怕那傷害來自於愛。

一晃再過一年,其間不再贅述。

總之李樂央和李毅極好的瞞過了所有人,過了一段柳暗花明的美好日子。

可柳暗花明之後,他們卻又陷入了兩難。

但凡相愛的人,沒有不希望相守一世的。

他們一個註定要為家族捨身,一個雖頂著義子名號,卻也不過是一個高階下人。

隔著身份與家世,他們的未來,渺茫得無望。

令慕芸萱沒有想到的是,李樂央看上去那樣柔弱,實際卻是個固執又勇敢的女子。

只要是她認定了的,哪怕撞得頭破血流,也會一往無前,絕不回頭。

於是,這個素來不敢悖逆父親半句的乖女兒,居然做出了一個讓人瞠目結舌的舉動,而這個舉動,也終究造成了她如今的困局。

事情總有前情。

前情是某一天,李牧做主為李毅定下了一門親事,對方家中也算是一個小小的官門,和李毅身份相當,加上聽說是驃騎將軍府來提親,立刻毫不猶豫的應允下來。

其實這也無可厚非。

李毅早已過了娶妻年紀,這些年,他跟著李牧東征西戰,無暇考慮自己的人生大事,李牧作為他的義父,替他操心再正常不過。

況且,兒女的親事,原就該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切順理成章,並無半點不對。

若真要較真挑出一個不合理的地方,也只是這親事定的有些草率,以至於李毅還未與那未來妻子謀過面,聘禮便已下定。

不過因此類現象,在當今那些貴族門庭裡實在常見的有些不值一提,兩家也都認為這並不是什麼不能容忍的大事,所以便也粗粗略過了。

只是再習慣成自然的事,也總有個別人不能容忍,首當其衝,不能為李樂央容忍。

李樂央破壞了這門婚事,用一種驚天地泣鬼神的方式。

李牧勃然大怒,痛斥完她的不孝,又痛斥李毅的忘恩負義,越罵心頭火越旺,轉頭抄起供在岸上的家法,狠狠揮下去,卻落在撲身擋過來的李樂央背上。

“父親,女兒從小到大一次都沒有求過您,這次我求您,成全我們吧。”李樂央從李毅懷中滑下,痛得聲音都在發抖,尤閃著一雙淚眼,哀哀乞求。

李牧雙目猩紅,手上粗鞭浸了觸目驚心的血跡,彷彿枯枝上開出嬌嫩花蕊。

他是武人,手上力氣自不必說,李樂央身子卻單薄得很,受下一鞭已是勉強,面對無情落下的第二鞭,這一次李毅終於奮起反抗。

歲月的威力便體現在這裡。

李毅終歸不再是當年那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男孩,而李牧也終歸老了。

父子二人就這樣怒目而視地對峙,空氣一時膠著。

比不得李毅的衝動,李樂央尚算冷靜,她張了張嘴,有心緩和這個氣勢,卻一個音節都沒來得及發出便暈了過去。

之後發生什麼,她不知道。

醒來時她已被反鎖在房中,除了一日三餐前來送飯的丫頭,基本處於與世隔絕的狀態。

這樣的軟禁持續了半個月,中間她幾度想要逃走,或者買通一些人好了解李毅如今怎樣,但通通都是無用功。

半個月後,她終於恢復了自由,卻也同時接到了賜婚的詔書。

再打聽一下,才發現李毅已經不在李府,具體去了哪裡,無人知曉。

她心急如焚可想不到任何人可以幫她,萬般無奈之下,終是找上了慕芸萱,至於理由,她只說,是一種直覺,一直沒有理由的直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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