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師師的魅力還真不小,畢竟她曾經是國內一線大紅星,曇花一現,突然淡出了演藝圈,但她的光環依舊在。
胡蓉是電影學院表演系高職班的畢業生,她比很多同學都幸運,一畢業不用在天京漂著尋找機會,而是回到皮城嫁給了一個官二代時瑟。
有了時局長的關係,胡蓉順利地進入了市電視臺,並很快成為當紅主持人。
同樣身為電視臺的主持人,風思雲做的是新聞播音,而胡蓉畢竟不是科班出身的播音員,只能做娛樂節目主持。
想一個市級電視臺的娛樂節目,能有多少觀眾喜歡看,也就在皮城,她算是小有名氣,要說全國範圍內,胡蓉連個三線都算不上。
就是這樣一個圈子外圍的小人物,突然接到唐師師的電話,那震驚程度不言而喻。
所以,當唐師師提到凌雲峰找她談業務時,胡蓉滿口答應下來,馬上就給凌雲峰迴了電話。
此時的凌雲峰,正悠哉悠哉的泡在浴池裡小憩,忽然水臺上的手機震動起來,是個陌生的豹子號,皮城的。
“請問是凌雲峰凌先生嗎?”對面那個女生很柔很媚。
凌雲峰馬上想到,既然是皮城的號碼,應該是唐師師聯絡了胡蓉。
“你是皮城衛視的胡小姐吧?”
“我就是胡蓉,剛剛師師給我打電話,聽說凌先生想跟我們臺談一筆業務,是這樣的嗎?”
凌雲峰電話裡不想把事實說出來,生怕胡蓉心裡有所避諱,就不願再見自己,於是說確實要談業務,而且還是公家的業務。
胡蓉對唐師師的仰慕之情,讓凌雲峰都覺得不可思議,看來每個圈子都有自己的規則,唐師師在胡蓉眼裡一定就是大神級的存在。
他們約定好一個見面地點,是一家音樂咖啡廳。
凌雲峰掛了電話,穿好衣服出了酒店洗浴部,沒有開市局給的帕薩特,生怕老石著急用車,便在路邊攔了一輛計程車。
而且,計程車司機肯定比他更熟悉路,自己開車的話,找起來也麻煩。
大約二十分鐘,凌雲峰走進咖啡廳,氤氳的燈光,伴隨著曖昧的音樂,讓任何一個喜歡夜生活的孤獨者,都能感受到愜意。
凌雲峰站在吧檯前,給那個號碼打了過去。
對方很快接通,然後就見視窗一個陰暗角落裡,站起一個妖嬈女子,揮舞著手機向吧檯這邊招手意識。
凌雲峰結束通話電話走過去,與胡蓉握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點,每個漂亮女人也都有屬於自己的美麗。從胡蓉臉上,凌雲峰看不出任何一點熟悉的味道,隱約有些蘇琴的傷感,又有些白鷺的悲情,還有花野美子的性情。
同樣,在胡榮看來,面前的男人給人耳目一新。他不像老公那樣逗逼無下限,也不像情人那般曖昧起來無節操,他看似是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年輕男人,但總感覺這個男人身上有些無數不同尋常的故事。
尤
其是他那雙眼睛,簡單來說很會放電,但那股電流卻讓人害怕。
“胡小姐,你有在聽嗎?”凌雲峰不得不咳嗽一聲,將面前這個女人拉回到現實。
很難想像,這樣一個女人竟然會突然間迷離。
胡蓉莞爾一笑,說了聲抱歉,然後端起正宗的南山咖啡抿了一小口,才有問道:“這麼說凌先生你是警察?”
凌雲峰也笑道:“確切來說,是的。”
“哦?那不確切呢,又是做什麼的?”
因為唐師師的關係,讓胡蓉不敢小覷面前這個男人。
人以類聚,物以群分,如果是高中或者初中校友介紹的朋友,胡蓉定然不會給凌雲峰太高的評價,但是唐師師不同,她是國內一線大明星,能夠讓她親自打電話過來的男人,一定不是普通男人。
就像他的言外之意,他只是表面上是個警察。
“打工的。”凌雲峰也端起咖啡抿了一口,他的動作顯然不像上流社會的人物,看似溫柔,其實狂野。
胡蓉聽完咯咯大笑:“凌先生太風趣了,打工也分好多種呢,想你能夠認識師師,一定不是普通的打工族。”
凌雲峰不置可否,沒有就這個話題繼續下去,接著剛才的問題,說道:“實不相瞞,我這次來確實不是談什麼業務,有一起案子談到了你,但出於你的身份比較特殊,上面的意思讓我先過來了解情況。”
一說起案子來,胡蓉臉色變得有些難看。
她很討厭警察,因為她的公公就是警察,而且不是一個好領導,更不是一個好人。
她的情緒波動,不是因為她害怕案子會牽連到自己,作為皮城公安局長的兒媳婦,她不怕牽連,更何況她知道自己沒有犯事。
她只是不喜歡與警察打交道,尤其是公公那樣的警察。
“那你說吧,我聽著。”胡蓉冷漠了起來,雖然不明顯,但是能夠察覺。
“是這樣的,我們在追查一起犯罪案件時,從嫌疑人的證物中找到了你,他是你的高中同學,而且證物中提到,你們兩個曾經戀愛過。”
胡蓉聽完,眉頭微皺:“高中同學,還跟我戀愛過?不怕凌先生說笑,我談過好幾段,能具體說一下他的名字嗎?”
凌雲峰也不知道對方叫什麼,海川警方還沒有鎖定目標嫌疑人,只有一些零散的線索。
“你的這位同學可能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曾經揚言世界末日,還參加過你的婚禮。”
“你是說錘子?這不可能,他都瘋了好多年了,一個神經病怎麼可能會犯罪。”
凌雲峰大喜,這條線索果然找對了,胡蓉能一口說出錘子的綽號來,可見並不陌生。
“現在所有證據,都將目標指向他,而且他是我們的唯一線索,在他背後還有一個人,也是你的同學,叫高朝。”
胡蓉聽完噗嗤一聲笑了:“不是二聲,是一聲!”
凌雲峰頓覺尷尬,海川警方得到的那個日記
本里只有高朝兩個字,卻不知怎麼讀,一般人肯定都會念成巢,而不是招。
“那你能不能跟我談一些關於他們兩人之間的事,你不要太拘禁,我算不上是真正的警察,就當咱們是正常聊天。”
後面這番話,讓胡蓉聽了略感欣慰,因為她一點都不喜歡警察問訊時那股冷冰冰的表情,如果單純是聊天,那就輕鬆的多。
她沉默片刻,便講了許多關於錘子和高朝的故事。
正如日記本里所言,錘子和高朝,還有胡蓉、時瑟、蘿蔔這幾個人,都是高中時的同班同學。
時瑟是官二代,蘿蔔和胡蓉算是中產家庭出身的城裡人,錘子就差一些,而高朝則是名副其實的村裡娃。
錘子長得很帥,上學時喜歡寫詩詞,彈吉他唱歌也是一把好手,所以很容易俘虜少女的芳心。
胡蓉很美,這一點毋庸置疑,高中時很快被錘子的多才多藝所吸引,兩人陷入愛河無法自拔。
但很快胡蓉發現,錘子這少年有些神經質,經常做出一些讓人費解的舉動,而且特別黏人,還是個玻璃心。如果胡蓉跟哪位男生走得太近,錘子就會上吊割腕,有一次還喝過藥,好在救了過來。
短暫一個月的交往,讓胡蓉毅然選擇了離開。
高考時,胡蓉考上了電影學院表演系,曾一度轟動全校,後來才知道只是個高職班。
錘子沒有考上大學復讀去了,高朝也沒有考上,家裡太窮就去工地上搬磚了。
自從結束高中生活,胡蓉便再也沒有跟這些人聯絡,電影學院光環讓她有些摸不著北,直到快畢業時,這才清醒地認識到96級表演班只是個神話,大部分畢業生一旦離開學校,都在天京漂著,生活很不如意。
她選擇了回家鄉,找一棵大樹坐下來乘涼。
時瑟的出現,給她吃了定心丸,再也不用擔心工作和奢侈生活。
“就這些,我們畢業後就再也沒有聯絡。”
凌雲峰點點頭,對於胡蓉的回答,他並沒有感受失望或者懷疑,想想這樣的少太太,必然不會跟高中時兩個吊絲聯絡太多,尤其是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錘子。
“那麼,前年九月份前後的事情呢,錘子和高朝一定都參加過你的婚禮吧。”
胡蓉沒有否認:“他們確實都參加了,然後兩人離開,就再也沒有他們的訊息,錘子父母還來問過我們,出於同情之心,我幫他們報了案,但是至今沒有找到這兩個人。”
果然都失蹤了,凌雲峰想到,高朝作為整個運毒團伙的頭目,一定是利用了錘子的痴傻,將他變成一個替自己團伙賣命的賺錢工具,易容手術後,他們就不再皮城了。
“方便看一些他們兩人的照片嗎,高中時代也行,近期的最好不過了。”
胡蓉有些猶豫,不過很快說道:“到我家裡說吧。”
凌雲峰有些錯愕,現在已經夜裡十一點多,跟一個已婚少婦跑去她家裡,這樣真的好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