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他是凶手嗎(1/3)
“這麼晚了呢。”白采薇有些驚訝。
李長治說道,“在國外的時候,我不是大半夜的時候還在你家待著。況且,你看,這都下雨了。”
“那進來吧。”終於,白采薇笑了笑,將李長治給邀請了進來。
開了燈,開了電視,又給兩人倒了兩杯的果汁。
電視裡,正在播報著今早的那個新聞。那個嫌疑人又犯案了,新聞上,還報道著嫌疑人受傷了。
正在白采薇唏噓之際,她驀地瞥見了李長治的額頭上有著傷痕,傷口幾釐米,但是,卻沒有做任何的處理。
這是……今天傷到的?
這時,白采薇的手機響了,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
“回去了嗎?注意著點安全,最近不太平。”
是誰?
白采薇正疑惑著,要關掉手機,以為是誰發錯了簡訊時,又是一則簡訊發來了,“我是墨凌雲。”
咯噔一聲。
白采薇只覺得自己的心,猛得跳了一下。
自己的新手機號碼,墨凌雲知道了?
點選了兩條簡訊,選擇了刪除。
“在看什麼呢?看這麼久?”
見白采薇一直盯著手機螢幕,李長治湊了上來,要看看內容,白采薇連忙將手機給收了起來,隨後,對他笑著掩飾道,“沒什麼,垃圾簡訊,已經刪除掉了。”
“你額頭怎麼了?”白采薇問道。
“別提了。”這時,李長治的臉色驀地沉了下來。
白采薇被他突然表現出來的表情給嚇了一跳。他剛才那表情,很憤怒,似乎……似乎殺人犯的表情。
眼神中,似乎還帶著嗜血的殺意。
想著剛才的新聞,白采薇就覺得腦袋嗡的一聲響。但是,隨後,又被自己的多疑給弄無奈了。
怎麼可能是李長治呢?
和李長治待著這麼多個月了,李長治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她就算沒知道全部,大半也是瞭解的。
況且,不過是有輛同款式的車子。
加上,額頭上的傷疤罷了。
晃過神來,李長治忙收回了表情,看向白采薇時,見她還在看著
電視,放下了心,隨後提議道,“一起去看日出嗎?”
白采薇訝異道,“啊?現在是晚上。”
李長治笑了,擺出一如既往的痞痞的笑,“不知道,看日出的人都是熬一整晚,然後,迎接朝陽的嗎?”
白采薇說道,“你怎麼不找萌萌?她才是你的女朋友。”
李長治顯得有些受傷,“你難道看不出來,我那女朋友可沒把心思放多少在我的身上……哎,不說了,你陪我去吧,當做是陪陪我這個老朋友。我會記著你的大恩大德的。”
白采薇還是覺得心中隱隱的擔憂,“不是下雨了嗎?過些天吧。”
李長治卻似乎沒有要收回想法的意思,“隔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不過就是小雨,淋不死人的。”
李長治做委屈狀,“我今天心情不好,就當做是發發善心,幫幫我?”
“好。”抿了抿脣,白采薇還是答應了。
這次,李長治開的不是那麼的快了。
只不過,這裡白采薇是人生地不熟的,加上天上正下著毛毛的小雨,地上溼漉漉的,晚風吹打在臉上,冰涼冰涼著的,白采薇還是貓下了腰,抱住了李長治的腰身。
而這時,一通電話打來了,還是那個“陌生”電話號碼。
白采薇對數字是挺**的。
第一時間將電話給掐斷了。
幾秒鐘過後,就有簡訊又發來了,“你回家了嗎?”
猶豫了幾秒,白采薇忽然將剛才拍的摩托車的照片發了過去。
立刻,簡訊又響了起來,“白采薇,你現在在哪?快點回答!”
而白采薇沒注意到的是,這時候,車子停了下來。
李長治將手機從白采薇的手上奪了過來,“陪我看日出的話,就不要分心。”
隨後,長按了關機鍵,“陪我出來,看手機是最掃興的事情!”
“還有多遠到啊?”白采薇臉色有些差。
見白采薇的臉色不好,李長治將自己的外套給脫下了,披到了白采薇的身上,“冷嗎?來,把外套給穿上。”
然而,就在這一
刻,白采薇看到了李長治潔白的襯衣上,有著幾滴血跡。
這是……
“謝謝。”白采薇說著,嘴脣都有些顫抖了。
所以……李長治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自己真的看懂了他了嗎?
難道,他真的是碎石的那個凶手?
不敢將這個想法繼續想下去了,白采薇儘量讓自己保持著平靜。
“你又和我客氣了。”李長治將手機丟到了自己的口袋裡,隨後,繼續開啟了車子。
可是,自始至終,都沒有回答白采薇的問題。
這是一條偏僻的山路,崎嶇不平的,路上,除了兩人,就沒有其餘的行人了。
雨,更加的濛濛了,打在臉上,更加的有些涼了。
這時,白采薇提議道,“要不,我們回去吧?待會看起來要下大的模樣。”
沒有回答。
“李長治?”
還是沒有回答。
許久,才聽李長治略帶沉悶的聲音響了起來,“白采薇,你說,小說裡的愛情真的是真的嗎?”
白采薇一時沒明白,“什麼?”
李長治說道,“就是那種全心全意的為了女主的男配,真的就不能收貨愛情嗎?晝夜的陪伴,真的抵不上初戀嗎?時間敵不過初始是嗎?”
白采薇問道,“你為什麼忽然有這種想法?”
“其實……”
李長治追問,“其實什麼?”
白采薇說道,“其實,這還是看過去感情的真摯程度的。初戀,對女人來說是刻骨銘心的,想要忘卻的話,不是簡單的事。但是……”
“但是什麼?”
“但是,也不是不能夠忘卻的,大多數的人還是沒能像小說中那般的,小說裡,是對愛情加以美化的。你看看這世上,和初戀走到婚姻的殿堂的又有多少呢?”
“……”
李長治笑了。
但是,總是有的不是嗎?
大部分的創作是以生活為原型的。或許,小說裡的情節是加以修飾的,不是完全真實的,但其實,生活遠比小說要精彩的多。
再難以叫人接受的事情,在生活裡,或許都是可以發生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