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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種權力》10(3)
“這個……”翟建國有些猶豫,不過馬上就爽快地答應了下來,“好,我這就過去!”
“那個記者在哪裡呢?叫什麼來著?”
“叫江天養,《中國法制觀察週報》的。他在哪裡我也不清楚,中午他從服務區接走了死者的哥哥後,就上了高速公路,我們的人根本追不上他。”
“你剛才說你們看守所有個臨時工曾經給過死者家屬一張照片?”
“對!”
“那個臨時工住哪裡?”
“好像就住在看守所後面的那個嶺南村,距離咱們市區40公里。”
“這樣吧,你現在就帶車過來,咱們先去嶺南村。”
“您的意思是記者可能會去那裡?”
“換成你是記者,面對這麼一個連屍首都找不到的事情,你該去找誰調查呢?
死的已經不在了,當然是去找活的了。”
“對,對,對!我馬上就過去接您!”
下了高速公路之後,江天養把車開到路邊一個小飯館裡,時間已經快到下午三點,他的肚子已經開始叫了。
在小飯館裡,江天養叫了幾個小菜,張玉林趁著江天養點菜的時候從內衣口袋裡摸出了一張百元大鈔,然後把錢攥在手裡。江天養用餘光看到了張玉林的動作,點完菜後他放下菜譜笑呵呵地看著張玉林:“你平時看新聞不?”
“不看!”張玉林搖了搖頭。
“那麼好,我來告訴你。”趁著沒上菜,江天養點上了一根菸,“被指控為受賄的記者,其實他們可能什麼都沒拿人家的,更沒花人家的錢,充其量也就是讓新聞當事人給買了張車票,或者是請吃了一頓飯罷了,就都被當成了受賄行為,你說我能吃你花錢的飯嗎?”
張玉林搖著腦袋說:“您嚇唬我吧?哪能呢?您為我的事情大老遠跑來了,還救了我,我怎麼著也得請您吃頓飯啊!”
“我們這個行業怎麼說呢,這麼和你說吧!你認為我們記者是算公家人呢,還是算自由職業者呢?”看著張玉林沒聽明白,江天養只好再進一步解釋,“你說我們算是國家幹部呢,還是普通老百姓?”
“你們應該算是國家幹部吧?”張玉林脫口而出。
“呵呵,其實我們對自己的身份也很模糊,只是到什麼山頭唱什麼歌了。”
“這話怎麼講?”
“我們記者很多都是聘用制的,沒有工作檔案,一紙合同就能讓我們當了記者,有朝一日合同到期或者是單位不想用我們了,就可以隨時把我們開掉。從這一點上來說,我們不算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就是老百姓常說的國家幹部。但是我們經常會因為批評一些地方的政府或職能部門而得罪人,那些被我們所批評的單位想從報道上反駁我們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只好利用我們的身份來找我們的毛病。”
“從身份上怎麼找你們的毛病呢?”
“想報復我們的人往往首先會找到向我們提供線索的新聞當事人,利用各種辦法或手段去問人家是否給了記者錢,哪怕是給記者買了車票或者是請吃了飯也都會被計算出準確的價格和金額。然後,他們就會讓當地的司法機關以受賄罪的名義來追究我們的刑事責任,關的關,判的判!”
“但是你們都是聘用的,不是國家幹部啊,你們怎麼受賄啊?”
“在他們想報復我們的時候,我們記者的身份就都成了國家幹部,而國家幹部就可以犯受賄罪了。”
江天養看張玉林不相信,就打開了隨身攜帶的膝上型電腦,打開了關於那幾個記者的網頁讓張玉林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