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五)想了想,我決定還是弄清楚比較好。
我先打電話給平時在一起玩過的民和武的朋友,儘量不露痕跡地打聽民的那件事。
然而大出意料的是,他們沒有一個人知道此事,都認為民一直是從事IT工作,在各個電腦公司打工。
難道武在騙我?不會,這不是開玩笑的。
這時,我想到了大學的一個朋友,警官學院畢業的趙鋼,我在他們學校選修刑偵時認識的。
他就在交警部門工作,向他打聽一起交通事故應該沒問題。
第二天我就向單位情了假,找到了趙鋼。
他從電腦裡調出了相關資料:“只是一起平淡無奇的事故!”他用司空見慣的口吻說:“當時案發現場的責任判定比較模糊,因為在夜裡。
幸虧有個目擊證人目睹了這一切。
她的證言對判定這起事故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我問道:“現在不是有了各種高科技的手段嗎?”小趙笑了:“你不是選修過刑偵嘛!新修訂的刑法雖然規定只要形成證據鎖鏈,光憑客觀證據也可以定罪,但一個有力的證人證言也是很關鍵的!而且本案中的證人於雙方都素不相識毫無關聯,所以她的證言很有可信力和證據效力。
她證明當時是那個人力車伕違反交通規則突然左轉,才撞上桑塔那計程車的。”
“哦……”我的心終於放了下來,根本不怪民,這實在是個意外。
在向小趙告辭的時候,我順帶掃了一眼證人的名字:“楊曉荃”。
真的感謝這個人,是她站出來證明了一切,我深愛的民是無可指摘的。
一切都該雲消霧散了,我本來就不該懷疑什麼。
儘管那種不對勁的感覺反而加重了,但事實證明了一切都是我神經過敏。
這件事根本不是民的錯,但對他打擊也很大吧!他瞞著不告訴我,我何必耿耿於懷?(六)晚上我打電話給民:“民,我很想你。”
“我也是。
你今天怎麼沒上班?我打電話去你單位,他們說你請假了。”
“哦,我感冒了,頭痛。”
“是嗎?那你早點休息,晚安。”
放下話筒,我開始抽菸,考慮著該不該把這事告訴民。
這時有人敲門,我開啟門一看,居然是民!他買了一大包感冒藥,氣喘吁吁的。
我心頭一熱,笑道:“拿藥當飯吃嗎?”他一邊給我倒水,一邊說:“你總是不會照顧自己……”我忍不住說:“那你來照顧我不好嗎?”民的神態一下子黯淡下來:“晚晴,我說過,我是身不由己,家裡又在催我和琴結婚……”我也不知道哪裡的怒火,說:“好啊!結吧,我也和武結婚算了,我們的喜事一塊兒辦!”民的情緒更加低落:“武……那天之後他一直迴避我,我們這麼多年的好朋友……我真對不起他。
你最近見過他嗎?”我說:“有。
他告訴了我兩千年你的那起事故。”
民驀地抓住我的肩膀,瞪著我說:“什麼?你都知道些什麼?”也許是錯覺吧,我覺得民的表情竟有幾分猙獰。
我倔強的脾氣上來了,冷冷地說:“責任又不在你,你緊張什麼!你想捏碎我的骨頭嗎?”民的手鬆了很多,他長長地嘆了口氣。
說:“那是場噩夢……”看到他傷心的樣子,我又心軟了。
於是我摟住他的腰:“民,不管怎樣,我都愛你,只要你不要離開我。”
他深深地注視著我的眼睛,沒說話,只把我攬入懷中。
我聽到他的心跳,感覺到他的體溫,也許,這就是幸福。
我根本不該庸人自擾,去探求什麼真相,我唯一該做的就是抓住眼前這短暫的幸福。
因為,琴就要回來了。
我知道民愛我,每次追問他為什麼不放棄那個毫無法律效力的婚約,他總是說,怕傷了父母的心,怕傷了無辜的琴“你和琴不是才認識並沒多久嗎?早點放棄才是為她好啊!而且我就該被犧牲嗎?”民總是痛苦地猛抽菸:“晚晴,你別逼我……”一個男人的痛苦是偽裝不來的,罷了,我既然愛他,又何必讓他痛苦?(七)時間過得好快,琴已經從蘇州回來了。
我,武,民和琴在***裡碰了幾會面,氣氛尷尬到極點。
大概只有什麼也不知道的琴最自然了。
武仍然和我聯絡,只是我有些迴避他,不是厭煩,而是內疚。
週末,單位的一個女同事拉我逛商場,在幫她選化妝品的時候,她突然指著遠處一個女孩子說:“哎呀這麼巧,她是我的小學同學哎!”我順眼一看,真的很巧,原來是琴。
我的女同事興奮地迎了過去:“荃,是我……”“荃!”我的腦子彷彿受到一記猛烈的撞擊,我終於明白為什麼一直有那種不對勁的感覺,我是外地人,民,武和他們的朋友們都是本地人,他們的家鄉話念“荃”字,就發成“琴”的音。
而且他們當地人稱呼朋友,都是稱呼最後一個字。
是以,我一直以為民的未婚妻叫“琴”。
其實,她叫荃。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民的那起交通事故里唯一的、也是最關鍵的目擊證人也叫這個名字——“楊曉荃”不,這不是我苦苦追尋的真相!而這個真相,來得竟這麼簡單。
同事已經和琴在熱烈地攀談著,我匆匆和她們道了別。
飛快地跑回住處,心仍狂跳不已,我不想相信這一切,但,唯有這個結果可以解釋所以的疑團。
民案發當晚的目擊證人竟然是琴,而琴是力證民無罪的關鍵人物,兩年後,她成了民的未婚妻……而且,她們也許早就認識,但對外人說是才認識半年多……這件事,武多多少少知道一些,但他是民最好的朋友,總是維護民的利益的,所以,整件事是一個完美的陰謀。
也許那晚根本不是車伕違反了交通規則,而是民。
民的過失害死了三條人命。
我一直愛的這個男人是個凶手!一想到這一點,我的心既痛苦又憤怒,我拿出了平時燒菜用的白酒,不假思索地倒進嘴裡。
從舌頭到胃象是一團火迅速地燒過,我痛苦的地**起來,幾乎站立不住。
真是諷刺吧!在這個時候,我唯一能求助的只有武。
他很快地趕來,打水給我洗臉,然後靜靜的聽我說話。
等我不說了,他才問:“你都知道了?”我強笑了一下:“對。
我就是不知道琴當時認識民嗎?”武猶豫了片刻,點點頭說:“認識。
在車禍之前琴的叔叔介紹他們見過幾次面。
琴第一眼看到民就愛上了他。”
我的心突然痛起來,琴甘願為自己所愛的人作偽證,這也需要很大的勇氣的,因此,她對民的感情超過了我的估計。
武又說:“你和民的事,琴也風聞了一些,你得想清楚……”我悽然一笑:“是啊!民的命運掌握在琴手中,我和民在一起,只會害了民”。
武道:“民是不會娶你的,他身不由己……”“我明白。”
武勉強笑道:“你到底是個聰明的女孩子。”
我突然看著他說:“那你願不願意娶這個聰明的女孩子呢?”武吃驚地看著我,結舌道:“你……你開玩笑吧……”我點著了一支菸,默默地看著嫋嫋的青煙不說話(八)我打電話給琴,約她出來談談。
我不知道這樣做理不理智,但我總想了解點什麼。
我覺得自己象一隻傻傻的小獸,當我發現籠子外的世界是那麼陌生,我開始害怕。
在冷清的咖啡廳裡等了很久,店主反反覆覆地放莫文蔚的歌。
《盛夏的果實》。
也許放棄,才能靠近你。
今天和琴的會面,我是不是也該放棄什麼?然而事情並不如我想像的那樣――赴約的竟是民。
他一見到我就問了一句:“你想怎麼樣?”我一直壓抑的情緒霎那間被點燃了,民變了,他最近總是這樣對我,以前那個體貼風趣的民已經不在了。
我冷笑著回他:“我約的是琴,你卻跑來了,你們真是夫妻同心。”
民用一種求援似的口氣道:“晚晴,你別再攪和了,琴只是個無辜的女孩子……”我再也忍不住了:“是嗎?她救過你的命對嗎?”民的臉終於變色。
我恨恨地說:“我都知道了。
你非娶琴不可,因為她握著你的把柄。
民,你不該瞞我。
我一直以為,你真心愛的是我。
可是,從發生的這一切看,你在拼命地保護著琴,就象她拼命地保護你一樣。”
“所以,”我長吸了一口氣,“我退出。
你是她的,我還給她。”
民一言不發,我在他臉上看不到任何表情,我的心突然抽痛不已,也許我的退出正是他所希望的。
我向他道別,因為我的眼淚馬上就要流出來。
我不想讓他看到我的軟弱。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總是笑,因為開心。
為了這個男人我放棄了很多,但是開心。
只是離開的時候我竟掉眼淚,因為這個結果太突然。
那以後的兩個多月,我一直生活在一種迷茫的狀態之中。
每一個表情對我來說都很空洞。
有時下班經過我和民以前常去的那家小飯店,總會走神。
我還經常去城市東郊的一座小山,因為那兒偏僻所以民總愛帶我來。
他騎摩托車帶我,我總是緊緊地摟著他的腰。
他騎得很慢,我唱歌給他聽。
我的長髮飛揚著,我們的心情也彷彿隨風而舞……這一切,在我聽到民和琴五#822;一結婚的訊息之後,全都變成了諷刺。
所以我決定,把民徹底忘了。
我不聽武的勸告,經常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