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麗華家是工人出身,所以抄家批鬥輪不到她們。但浩劫使人人都深受其害,他們家也不能倖免。六七年初,只有小學文化的麗華爸被選進了“工宣隊”( 工人*澤東思想宣傳隊),進駐了一箇中學,當了校領導。目不識丁的麗華媽也進了國營大廠,做起了倉庫保管員。
為此,她爸爸單位分給了他們一套兩房的工人新村房子。他們終於住上了帶有衛生間和煤氣廚房的大房子。不過那房子靠近中山南路。那時在我們的眼裡,那是很遙遠的地方,是“下只角” 的下只角,跟鄉下也差不多了。不過他們的生活確實大大地改善了。
但麗華並不開心,她知道那裡的社會和學校風氣要比我們這裡差得多,最令她難過的是,從此要遠離從小一塊長大的好夥伴,離開自己已經習慣了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麗華媽工作後,麗華承擔了繁重的家務勞動。那裡的社會風氣太糟,四個弟妹還小,容易學壞,麗華幾乎把全部的課餘時間都花在了他們身上。這樣就耽擱了自己的學業,好在那時讀書也沒什麼用。
中學畢業時,作為老大,弟妹又多,麗華本來可以留在上海工作。可她為了照顧體弱多病的大妹,揹著父母,報名去了崇明農場。在農場,由於她吃苦耐勞,一年後被提拔為排長。
七七年恢復高考,麗華原本想一試。 當她看到高考複習大綱,才發現距離太大,便放棄了。這樣,她在農場一直幹到七九年她母親退休,她才頂替進廠。而老三、老四從小就在麗華的督促下認真讀書,都考進了大學,有了好工作。
麗華和德明訂過娃娃親,可氣的是德明有了上海工作後,嫌麗華在農場,開始對她愛理不理的。麗華一氣之下,和他斷了來往。可張媽要討她做兒媳的念頭,是一天也沒中斷過。
麗華一到農場,二哥就給她寫信,安慰她,要她好好地在農場幹,爭取早日調回上海。麗華和德明斷了之後,他們的書信來往更頻繁了,經常勉勵對方,互訴衷腸,堅信早晚有出頭的日子。其實我們都心知肚明,他倆才是最般配的,只是沒有說開來而已。
麗華一回上海,就向張媽表明了自己的心思,願意去蘇州跟德明二哥。張媽真是喜出望外,可是德明二哥早已調進了蘇州的工廠,後來又當起了廠長,按政策他是不能再頂替了。張媽怎麼捨得到手的媳婦再放到外地去。她動用一切社會關係,硬是把她兒子從工廠退回到農村,再從農村頂替她進了生產組。
在當時的社會里,談婚論嫁都非常注重對方的所謂條件,但麗華義無反顧地選擇了在外地工作的德明二哥。有情人終成眷屬,雙方家庭是皆大歡喜,唯獨德明渾身不自在,從小就是他剋星的麗華成了他的二嫂。
那時德明家有兩間房,一大一小,大的向陽,小的朝北。德明大哥結婚時,廠裡借給他一間宿舍,他就搬了出去。從此,德明這個猴子就在家稱起了大王,把誰也不放在眼裡。他結婚時,為了討好女友,想佔大房間作新房。張媽是死活不肯,這間房子是留給麗華結婚的,再說下面還有兩個小兒子,四個大人怎能擠在一間小屋子裡。德明是大吵大鬧,我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勸說了幾次都沒用,最後還是麗華擺平了他。
輪到麗華結婚時,兩個弟弟在讓房這件事上就非常通情達理,他倆從小就喜歡麗華姐。老五在單位搞到了一間單人宿舍,跟領導商量後,老四也搬了過去。
張媽自己提出要搬到她大兒子那裡住,順便給他帶孩子。麗華不答應,他們把房間一隔兩。小的他們住,帶窗戶的大間讓張媽住。她的意思是,將來德明有了孩子,就可以在大房間睡覺和玩耍,老人和小孩需要陽光。
這本來是件好事,可德明媳婦她忘了自己的輩份,認為張媽偏心,把大房間給了麗華。便三天兩頭沒事找事。德明也是個怕老婆的,夾在中間是悶聲不響。
那天,麗華看見張媽在偷偷地抹淚,問清事由,便找上門去和德明老婆理論。麗華沒做虧心事,當然是理直氣壯。加上她從小嘴就利害,從不饒人。在農場,她什麼樣的人沒碰到過。那個當小學老師的弟媳婦理屈詞窮,哪裡是她的對手,沒有幾句,便啞口無言了。從此,張媽的日子就太平多了。
麗華生了女兒,可把張媽樂壞了。她逢人便說現在是女兒好,貼心。人家當然要羨慕她,現在哪裡還能找到像麗華一樣,比女兒還親的好媳婦。麗華的女兒很可愛,也很聰明,她是麗華的希望。她就讀於嚮明中學,是個三好學生。
麗華沒有什麼學歷,加上身體不好,兩年前就被精簡下崗了。但她閒不住,就出去幫人家看服裝攤頭,這樣也有點收入,將來要用錢的地方太多了。
她丈夫進了張媽的生產組後,由於精明能幹,便很快在那些阿姨、伯伯中嶄露頭角,領導就讓他管理。在蘇州當過廠長的他,管管生產組實在是大材小用,太委屈他了。不久區裡就任命他為街道工廠的廠長。他文化底子好,要不是文隔,早就上大學了。後來電大開設了企業管理大專班,他成了這個專業的第一屆學員。畢業時正逢區裡招聘公務員,他既有企管經驗,又有專業對口的文憑,便順利地成了一名區裡的幹部,專管街道工廠。
由於他老實本分,在當今的社會中,這已吃不開了,所以他的仕途荊棘遍地,危機四伏。麗華也知道這一點,她的人生觀是:不必升官發財,只求安安穩穩。好在他們現在什麼都不缺,還擁有龍吳路上的一幢大別墅。那是她小弟為了報答麗華而贈送的。
講到小弟,他確實很有意思,財運極佳。他從小就跟著德明,弄堂裡的遊戲是樣樣在行,那些帶有賭博性質的,他更是精通。他把這些東西帶到了新居,那裡的孩子也算是開了眼界。
他從小就享受特殊待遇,長的是肥頭大耳,在一群營養不良的同齡人中,他顯得特別高大、壯實。他講義氣(這點像我們),出手又大方(和山東人的豪爽有關),發揚和光大了山東好漢的英雄本色。此外,他還是個摔跤王(跟我學的)。很快,遠近的孩子都向他府首稱臣,歸到了他的麾下,他成了這幫人的大王。
麗華在家的時候,他只好老老實實,麗華是他唯一懼怕的人。麗華去了農村,他就開始無法無天起來。他跟本沒有心思讀書,中學還沒畢業便被學校開除,趕出校門。從此他就在社會上鬼混,胡天野地,玩世不恭,整天帶著一幫人到處惹事生非,稱得上劣跡斑斑。殺人放火這小子還不至於,偷雞摸狗,打架鬥毆,胡作非為倒是常有的事。他還幹起了倒買倒賣。開始,他只是拿了家裡的糧票去換雞蛋(麗華家女孩多,糧票有富餘),接著又拿香菸票去換。他手下的還經常向他進貢,嚐到了甜頭之後,他就幹起了倒賣糧票和煙票的勾當,有了些本錢後就跟德明去外地販香菸、服裝和手錶等,什麼來錢就倒什麼。有了錢就花天酒地,不過,他把大部份錢都給了他媽。
他每次外出幹壞事,手下的大小爪牙前呼後擁,威風八面,此時他已具備了一個山大王(流氓頭子,也就是現在說的黑社會)的基本素質。所幸的是麗華及時頂替回滬,阻止了他的進一步墮落。麗華回上海,他稍微收斂了一點。畢竟他人大了,麗華也不能再像從前一樣把他管死。有一次,他率領手下打群架,把人給打傷了,進去了一段時間,把錢都賠光了。出來後,他老媽跪在他面前,求他懸崖勒馬,迷途知返,改邪歸正。四個姐姐也東拼西湊,給了他三千塊,讓他開個店,做生意什麼的。我們幾個也趁機教訓他(他還有點怕我):你姐姐為你做到了仁至義盡,你也大了,何去何從,你自己拿主意。
這小子不知是哪根筋搭錯了,還是聽到了什麼內部訊息,在新中國歷史上首發股票認購證最後一天的最後一刻鐘,他把三千塊做生意的本錢全都押了上去。
他發了。
這小子總算還有良心,他爹媽、麗華和幾個姐姐總算沒白疼他,他爹媽從此享起清福來。姐姐送給他的錢,他以一百倍回報她們。他還花了近一百萬在龍吳路(植物園不到)上買了三幢大別墅,他爹媽、大姐和二姐各一套。他知道是父母含辛如苦把他們拉扯大,大姐和二姐為他吃了不少苦,特別是麗華,是真正地疼愛他。
麗華一直和張媽住在一起,直到成都路高架動遷,她才把張媽接到了別墅。兩個老姐妹、親家又成了鄰居,一起過著幸福的晚年。
(四)
六六年秋天,林媛的父母被說成是裡通外國的特務,她媽媽不願受辱,以死來抗爭(後來才知道真相,她是為了嚴守黨的祕密而犧牲自己)。運動(文割)初期,由於造反派和紅衛兵的殘酷迫害,上吊跳樓喝毒藥(也有臥軌、開煤氣、跳黃浦江和跳井的,但抹脖子的少見)的時有耳聞。儘管她的家庭成份如此,林媛一直是同齡人中的先進分子。在中學,她加入了紅衛兵,後來轉了團,學習一直名列前茅。
她們四人中,只有林媛和我們四個一起分到同一所中學,起先不在一個班,她到另一個差班當班長。不久,學校也搞起了“三結合”(是學校、里弄和家長三結合),她又結合到了我們一個班。
不知是年代的關係,還是年齡的關係,在中學裡,男女生之間基本上是不來往的。我們和她之間的話也漸漸地少了起來。有時在弄堂裡碰到,也只是點個頭,就過去了。
據我們校長介紹,林媛在中學時就精讀了
四卷,做了很多的讀書筆記。初三時她開始攻讀馬列著作,像什麼
、
和
等,並作深入的研究,所以她的馬列主義理論水平相當高。同時,她還自學外語,學習和研究微積分,鍛鍊自己的邏輯思維。她是我們學校唯一自學大學數學課程的學生。
林媛才華橫溢,思路敏捷、能言善辯、出口成章,她最善常的是即席演說,高談闊論,當場發揮。學校開大會時發言她從不用稿子,開口就是長篇大論,妙語連珠,濤濤不絕。她的演講邏緝性強,有說服力,很能抓住人。在全校同學中,她有著極大的號召力。連口若懸河的校長也非常佩服她,認為她是演說家,是塊當領導的料。
中學畢業時,林媛放棄了硬檔上海工礦(姐姐已去農村插隊),堅決報名去黑龍江農村。因為這,她成了我校唯一的學生黨員,有人認為她是撈黨票,出風頭,這些人哪裡知道她的巨集圖大志。在農村不到半年,她便成了最年輕的連隊支部書記。一年後,她被提拔為農場黨委副書記。聽說她已被內定調往團中央當領導幹部,大家都看好她的錦繡前程。
一年後,“四人*” 被粉碎了,她的政治生涯便早早地結束了。她失去了頭上原有的光環,丟掉了黨籍,也失去了保送上大學的機會。她從仕途的頂峰一下墜到了深淵,一顆燦爛耀眼的政壇新星從此隕落。但她的才華還在,她的魅力還在。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芬芳如故。她雖然遇到了巨大的挫折,但並沒有自暴自棄,在業餘時間發奮複習文化課。一九七七年恢復高考的第一年,她憑自己的實力,以優異的成績考入清華大學數學系。
運動中期她家就被平反了,後來聽說她父母竟和在臺灣的**地下黨有聯絡。林媛大學畢業後被分在國務*的一個部委工作,後被公派出國。三年後她毅然回國。在經濟大潮中,她放棄了優越的工作環境,投入商海。可惜的是,她天才般的知慧和韜略加上滿腹經論也只好用在生意場上了。她當官時積累的人脈、精明的頭腦、美麗的外貌,卓識的遠見,銳利的眼光,極深的城府,助她在爾虞我詐的商戰中,得心應手,左右逢源,遊刃有餘。不久,她就成了一家大型集團公司的老總,身價上億,在商界也是個呼風喚雨的人物,是個女中豪傑。兩千年她揮師南下,把公司的總部遷到了浦東,回到了闊別二十五年的上海。在我們的心目中,她一直是我們的驕傲。
林媛大學畢業不久,就和大學同學結了婚,育有一子。八年前,這對在外人眼中很般配和恩愛的夫妻不知什麼原因離了婚。兒子歸她,現在是重點大學的大二學生。
從兩千零一年起,在林媛的召集下,他們七個人每年都要聚上好幾次(九七年我移居他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