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旱魃屍奴(上)
然而,不管她多用心,也不可能立刻追回之前浪費掉的時間,婷悅的實力早已跟她拉開了距離,獲得作品展的參加資格是毫無疑問的事情。爭強好勝的她,不甘心帶著失敗者的恥辱離開美院,不管用什麼手段也要奪得參展資格。
要以作品打敗婷悅是不可能的,因為她的畫功已到了連老師們也自嘆不如的程度,唯一能取代她的方法就是毀壞她的作品。只她沒能趕在展覽開始前交出作品,嵐嵐要取代她的參展資格就容易得多了。
當然,這事嵐嵐自己可辦不了,於是就把這個想法告訴梓軒,跟他商量怎樣才能毀壞婷悅的作品。
你們已經看過梓軒手機的內容,應該知道他對婷悅垂涎已久。所以,當嵐嵐提出找人毀壞婷悅的作品時,他立刻就想到一個一石二鳥的計劃。他給了方樹不少錢,讓對方毀壞婷悅的參展作品,同時強暴婷悅並拍下裸照。
畫手雖然不像演員那麼受人注目,但也算是半個名人,一旦有裸照這類不堪入目的東西流傳開去,藝術生命也就可說是到了盡頭。梓軒本來打算以裸照要挾婷悅跟他發生關係,但沒想到方樹竟然在施暴過程中錯手殺死了婷悅。
當我瞭解到事情的真相後,本想報警為婷悅討回公道,可是我當時還不知道他們把婷悅的屍體埋在什麼地方。在找到屍體之前,就算報警恐怕也不會受理,所以我只好繼續跟他們呆在一塊,希望能在他們身上找到線索。
可惜,在婷悅遇害後將近一個月,關於埋屍地點仍是毫無頭緒。我一再試探他們,但他們口風都很緊,唯一的線索的就只有小麥在醉酒後曾經說過,千萬不能走那條途經墓園的小路。
我想婷悅的屍體,有可能埋在這條小路的某個地方,於是就趁跟他們去玩的機會,刻意把小麥灌醉,再趁他醉得迷迷糊糊,向方樹提議走這條小路。本來,我只是想碰碰運氣,沒想到婷悅竟然在途中出現!
剛見到婷悅時,我並沒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驚愕,因為我知道她已經死了,怎麼可能還會出現在我們面前?想到這裡,我就因為未知而感到恐懼,本能地往回逃跑。
當時的情況就像我之前跟你們說的那樣,我拉著小麥在方樹撕心裂肺的慘叫中拼命地逃跑。不過,我們並不是一直跑到商業街,因為小麥沒跑多遠就摔倒了。我想把他拉起來繼續跑,但卻發現他暈倒了。正在猶豫是不是該丟下他,獨自逃跑的時候,眼前突然閃現一抹綠色,隨即聞到一股濃烈的怪異香味。
仔細一看,原來有一個奇怪的人站在我們前面,擋住了我們去路。這個人戴著一頂寬大的斗笠,淡綠色的綢緞從斗笠邊緣一直垂到地上,整個人都裹在綢緞裡面,只從綢緞的縫隙中露出一隻眼睛。
我還弄明白是什麼回事,對方就開口了,是一把令人感到敬畏的女性聲音:“汝戀伊否?”
我愣住了一會兒,不過很快就明白她是問我是否喜歡婷悅,於是就點了下頭。她又說:“不管伊變成何等模樣?”我緩緩回頭,發現方樹已倒在血泊之中,而渾身的血汙婷悅則站在他旁邊,靜默地看著我,似乎在等待我的答案。
對於這個問題,我於心底掙扎良久,但當我想起婷悅拒絕我時所說的話,一股炙熱的感覺突然從心底湧現,使我瞬間明白自己的心意,於是便以肯定的語氣回答她:“婷悅吸引我的並非她的外表,而她純潔的心靈,所以不管她變成什麼模樣,我對她的愛也絕不退色。”
“汝能否為伊而死?”
她的語氣非常冰冷,但我卻沒有感到害怕,也不再有片刻猶豫,馬上就給她肯定的回答。
突然,一隻包裹繃帶著的手臂,從綢緞的縫隙中伸出,直伸到我面前,把一條血紅色的小蛆蟲放在我掌心。
“伊時日無多,且未有心願未了,難以親自報仇雪恨。汝若甘願為伊而死,即以此蠱入鼻。此蠱能予汝神力,同時亦燃燒汝之生命。汝潛伊雪恨之日,即汝壽盡之時。爾後,汝與伊皆吾之奴僕,永世聽從吾之差役。”
眼前這條噁心的蟲子並沒有讓我感到恐懼,我甚至沒有片刻的猶豫,立刻就讓它鑽進我的鼻孔。來自大腦的強烈痛楚帶來一陣眩暈,但隨即我就感到股每一根肌肉的充滿了力量,身體彷彿變輕了,每一下動作彷彿都完全不用花費力氣。
之後的事情,我想你們大概已經猜到了。那天你們詢問完小麥後,我就跟著你們到墓園,並裝扮成女生把你們引到塘仔村,本來想提示你們調查梓軒及嵐嵐,可惜你們卻沒有注意到他們租住在這裡。
既然你們沒有替我懲治他們,那麼我就只好用自己的方法為婷悅討回公道。
把小麥硬拉到ktv是我提出的,我還偷偷把煙藏起來,誘使小麥單獨出去買菸。之後,我跟梓軒換了外套,再把小麥騙到僻靜的地方,用“阿娜依”——也就是剛才我提及的神祕女人所給我的力量,很輕易地就把他殺掉了。不過,我故意把錢包和外套留下來,其實不是為了把罪名嫁禍給梓軒,而是希望你們把目光放在他身上,查出他跟嵐嵐所做的齷齪勾當。然而,這一次你們又讓我失望了,你們當時沒有發現梓軒那張大頭照,就放在嵐嵐的手袋裡。
我已經一再給你們提示,但你們還是沒發現他們所做的壞事。或許我該多給你們一些時間,可惜我已經再沒有時間等待。
昨晚在草叢裡,是我把你絆倒的,我想你應該沒注意到,阿娜依給我的力量,使我的動作可以比一般人快好幾倍。把你絆倒後,我迅速衝進出租屋裡,把嵐嵐送上黃泉路,並把梓軒的手機放她身上。我這麼做是為了給你最後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