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品事件薄-----076章 :縣城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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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章 :縣城通緝犯

縣城裡面出現了通緝犯,滿街都張貼畫像,是我和林小茹。我不能在街道上長時間逗留,那樣遲早會被當地百姓認出來。我在一間具店裡,買來廉價的畫筆和畫紙。在這樣的縣城裡,我不奢求能買到多麼優良的繪畫工具,只要能買到就已經是件很幸運的事情了。

我拎著塑膠口袋,走出具店。隨後,我購買了點食物,林小茹應該會喜歡。

壓低帽子,目光垂落地面。我照來時的路返回。回去的時候我避開大路,走小路,和來的時候恰恰相反。那是條僻靜的巷子,確切地說是衚衕。兩邊都是低矮的房屋,偶爾會有狗吠自院落裡傳出。它們好像是在警惕周圍的環境,更像是意識到我的存在。

透過這裡,我走上一條更加荒涼的土路。這條路與我來時的路不同,我是故意做出這樣的選擇,謹慎行事。不用擔心,我來的時候有過觀察。兩條路如同兩條平行線,周圍都是荒野。不論走哪條,都能抵達到面前墨綠色的山巒。

翻過山。

回到宅院的時候,是下午兩點鐘。翻山用了兩個鐘頭的時間。也就是說,我離開縣城的時候,是中午十二點。在縣城裡同樣逗留了兩個小時。其實,回去的路我還算熟悉。如果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行路上,我不會有那麼長時間。我之所以耽擱,是因為路間遇到的兩個男人。

我只看到他們的背影,深黑色的外套,短髮,揹著深色的行囊。扎眼看上去,像是旅行者。但仔細看他們腳上沾了淤泥的膠鞋,才知道是當地的百姓。按照他們步行的方向推算,目的地有可能就是我們藏身的老宅。在不知道他們的來意和身份時,我不好暴露自己,於是只能暗暗地尾隨在他們後面。

在途徑山溝的時候,他們徑直翻上對面的山,並沒有按照我先前所想走向老宅。我躲在山溝間的枯草叢裡面,目送他們,直到背影雙雙消失在我的視野裡。我們現在是逃犯,做任何事情,遇到任何陌生的面前時,都需謹慎。

林小茹在院子裡,安然無恙。

把她獨自留在這裡時,我還是有略微的擔憂,畢竟是荒山野嶺,山林走獸頗多。但很幸運,回來的時候,我還能看到她恬靜的笑。看到我回來,林小茹就像是承受百年孤獨的老婦人,露出闊別已久的笑顏。我不知道自己為何會做這樣的比喻,可能是被周圍孤寂的氛圍感染,也可能是因為想起了那兩座枯墳。

我在勾勒的幻想中,隱約看到了女主人,裹著那件紅花百褶裙,就出現在二樓的房間裡,以極其平淡的目光注視著我。不知道是為什麼,總覺得這老宅裡面,藏滿了她生前的故事。也總覺得,她的死,並不是件尋常的事件。

或許,只是我的錯覺。

回到屋子裡。我坐在床榻上面,林小茹把畫紙鋪在地上。我憑藉記憶,向她形容那件醫院裡的模樣。隨即,林小茹按照我的描述,勾勒出於我記憶中一模一樣的病房。而維維,閉著眼睛,嫻靜地躺在醫院裡的病**。

畫完。

林小茹說,希望我快點回來,她很害怕。

我應道。隨即走到畫面前,伸出手。可是,那副畫並未起到作用,我未能透過畫跨越空間。因而我還是彎腰在這間老宅裡。直起身子,我困惑地盯著林小茹,她回以同樣困惑的目光。林小茹垂目,隨即抬頭問我,是否還記得之前的事情。

聞言,我恍然大悟。

憑藉想象,是無法施展異能。林小茹需要有實質性的參照,最起碼也要有張相片。我無可奈何地坐在**,自己竟把這件事情給忘了。照現在的情況來看,若想要救出維維,就必須親自回到市裡,自警察的手裡將維維奪回來。

雙眉緊蹙,有難度。

但就算危險重重,我也要把維維帶出來。記得,徐賢提及過調查科監獄的事情。他說,那裡和神經病院沒有區別。即便是沒有罪的正常人,到裡那裡都會變得瘋瘋癲癲,而且,最好還全都莫名其妙地認罪。因而,我不能眼睜睜地看著維維被送到那裡。

“我要回去,救維維。”我說。

“只要你把我自己留在這裡就行。”林小茹對這間老宅,有深到骨髓的恐懼。自她瑟瑟發抖和遊離的目光,就不難看得出來。

回去,我也不能保證自己會安然無恙,因而不能帶林小茹同去。雖說這間老宅裡鬧鬼,卻比市裡面要安全很多。因而,我回絕林小茹。叫她堅強,按照現在的情況來看,老宅絕對是最安全的地方。但是,林小茹告訴我,她總覺得有雙眼睛在暗暗地盯著自己。

聞言,我目光落到古色屏風上,裡面裹著百褶裙的女子,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

她不想留在這裡,一刻都不想,寧願和我一起去涉險。她恐懼的情緒我完全能體會到,因為我也因荒涼的鬼宅而惶恐不安。但是,我還是要堅持自己的觀點。因為我不想沒有救出維維,再把林小茹搭進去。那樣,真就是雞飛蛋打了。

“給我一星期時間,如果一星期我沒有回來,你就離開這裡。”我說。

“不行,求你別丟下我。”她委屈,伴隨哭腔。

“揹包,我留給你,對你有幫助。”我把塑膠口袋拎到床榻上面,“不要浪費,節約點,吃一個星期應該沒有問題。”

“蘇十三,你不能這樣。”林小茹起身,抗議,蹙眉瞪眼。

“我希望你能老實地待在這裡,如果你擅自離開,被警察抓走,我也會拼了性命把你救出來,我想,你一定不希望發生那樣的事情。”我說這樣的話時,林小茹雖仍很不甘願,但也不再多講什麼。她很委屈地坐在那裡,目光仍是遊離,好像我已經離開這裡,留下她獨自承受荒誕詭異的氣氛。

“只有一個星期對麼?”林小茹問。

我“嗯”了一聲。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早點回來。”她抬起眼,目光柔弱。

“如果順利,會的。”我言簡意賅地回道。

夜裡。我留下來陪林小茹。那是我們在老宅的第二個晚上。這夜的天空靜謐,堆滿星星。即便是坐在**,也能順著視窗看到悽迷的月色。林小茹是凌晨時才睡去,而我幾乎沒有閉眼。第二日,很早很早,在林小茹還未醒來的時候,我就離開了。

鴨舌帽,黑墨鏡,白襯衫。

我把外套和揹包都留在林小茹,但願她能夠堅強,只要一個星期的時間。輕車熟路地翻過那兩座山,我重新回到了縣城裡面。我不會去客運站,更不會搭乘火車。總而言之,我不能傻到把自己的身份證掏出來讓他們檢查。於是,我徒步走到了北線公路。半路攔了輛短程客車,具體目的地不祥。

只要向北走,就沒問題。

我上了那輛客車,票價二十三元,路程80公里的樣子。客車行駛的速度並不算慢,當然也算不上有多麼快。80公里的路程,差不多兩個小時的時間。時間過去了一小時四十分的時候,在客車即將抵達下一個縣城時,我選擇下了車。

我跳到溝裡面,沿著下面蜿蜒崎嶇的小河,向縣城裡面走去。

原因很簡單,我不想被設卡的武警逮住。

路上我謹慎前行,並不是放慢速度。我不能耽擱任何的時間,爭分奪秒。走到這座不知名的縣城時花費了四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因我把手錶留給了林小茹,於是,只能粗略地估算時間。這條小河是貫穿縣城江流的分支,連線著汙水管道。因而,縣城裡面的江水都是臭的,氣味難聞。

我順著土路,來到江壩下面的石砌小路。江壩,傾斜向下,高度約有三米。爬上去,是件很輕鬆的事情。但我卻沒有那樣做,確切地說是我沒有機會。我選擇跳進了臭氣熏天的江水裡,因為有很多牽著警犬的武警,在江壩上面巡邏。

我不跳進江裡,或許會僥倖地避開警犬敏銳的嗅覺。但我跳進江裡,警犬肯定是嗅不到的。

我身體泡在氣味薰鼻的江水裡,手扶著江邊石砌小路上的石欄。在武警和警犬停在江壩上面,四下尋望的時候,我把頭都浸到了江裡。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只知道自己憋得快要窒息時,我重新浮到江水上面。武警,都已經離開這裡。

身上掛著髒東西,我不知道是什麼,總而言之很噁心。滿身都是溼漉漉的,黏糊糊的,和掉進糞坑沒有任何區別。我落魄到東躲**的地步,這樣的滋味別提有多艱辛。我很想脫離現在的窘境,可惜我卻沒有任何申辯的能力。

唯一的辦法就是揪出撒旦之子的頭目,剿滅並且揭露他們凶殘的陰謀,才能還自己清白。

沒有在這裡浪費時間的理由,於是順著江流徑直向前行走。自縣城的南部而來,往縣城的北部而去,徒步花費了兩個鐘頭的時間。我只能說這座縣城很大,而這條江流的長度,也完全超乎了我的想象。順著江流成功地離開縣城,我面前有山澗,還有順著石縫流下的清水。

脫掉衣服。

跳到清水池裡面,使勁地搓弄身體,使得清澈的水池,因而略有渾濁。

“呀……”有聲音自背後冒出。

“額……”我猛然回頭,是個揹著竹簍,雙手掩面的姑娘。

隨即目光向下滑落,我想說的是,我把全部的衣服都脫光了。可誰能想到,會有姑娘出現在荒山裡,而且還是在我最狼狽的時候。當時,尷尬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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