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第二百三十一章 進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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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進宮

廖輝,是衛哲翰從江寧派來監控專案的負責人,不但能打,而且很擅長處理官面上的事情。

“對方有幾個人?”廖輝問道。

“就一個!”

結束通話電話後,廖輝皺著眉頭開始思考,心想郵亭什麼時候有這麼一號角色,一個人就能打倒十幾個人?

利嘉地產!

美女老總!

想到這,他不敢輕舉妄動,而是撥打了衛哲翰的電話。

聽完廖輝的彙報後,衛哲翰說道:“咱們都是文明人,打打殺殺的多敗興,許公子那邊已經幫打好招呼了,到時找個警察,把他關進拘留所裡,到時出啥意外也不是咱們的事啊!”

有了上頭的命令,廖輝才敢行動。

他先是叫來幾個人跟著自己去,一路上電話不斷。

警察自然是沒有他們的速度快。

等他們到地方時,袁朗正拿著拆遷合同讓錢虎楠簽字,專案部也來了好多人,一個個都興高采烈的樣子。

錢虎楠此時全然沒有剛才那意氣風發的樣子了,嶄新的西服也破破爛爛的,滿臉鼻涕和淚水的混合物。

廖輝厭惡的吐了口唾沫,低聲罵道:“爛泥扶不上牆!”如果不是這種專案衛哲翰不方便出面,才不會找錢虎楠這種貨色呢。

不過爛泥也好,爛泥沒什麼大的志向,比較好控制,不會擔心尾大不掉。

所以,爛泥也要扶一把啊。

他遠遠的喊道:“袁總嗎?初次見面啊!”

袁朗眯著眼,看過去,卻是不認識,他說道:“我倒是不認識你,怎麼?你是來找回場子的?”

地上的錢虎楠見到廖輝,頓時就和見到救星一樣,連滾帶爬的向廖輝的方向移動,邊爬還邊喊“輝哥救我”“輝哥救我”。

廖輝讓身邊一個人去安撫錢虎楠,然後站在袁朗面前。

袁朗笑了笑,他向前走了一步。

廖輝立即向後退了一步,說道:“袁總,你別囂張,我告訴你,這個世界上不是誰拳頭大就誰厲害!”

袁朗“哦”了聲,問道:“那你的意思是?”

他話音剛落,就聽到不遠

處傳來警笛聲,接著一輛警車就出現在眾人視線中,從警車上下來幾名神情傲慢的警察,看了看現場,指著袁朗說道:“你,打架鬥毆,跟我們走一趟!”

袁朗還沒說話,卓小帥就問道:“明明是他們一群人打我們,怎麼能說是我們打架鬥毆?要抓也得全部抓走才對啊!”

為首的胖警察不屑道:“你是警察還是我是警察?快走,難道還要我動手嗎?”

袁朗看到廖輝嘴角帶著一絲譏笑,他頓時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拉住要衝上去的卓小帥,袁朗從口袋裡把自己的錢包交給卓小帥,說道:“晚上我估計沒法去了,幫我去請幾位小兄弟吃飯!”

卓小帥沒接錢包,而是對袁朗說:“袁哥,咱們跑吧,落在這群人手中,不死也要脫層皮!”

袁朗笑道:“別說傻話了,放心,我有分寸的!”

這邊警察已經不耐煩了,問道:“怎麼?還不走?準備等我們動手啊?”

袁朗連忙說道:“來了,來了!”

說完他把錢包往卓小帥手上一塞,就走了過去。

眼見袁朗上了警車,專案經理吳思迪喊道:“袁總,你放心,我立即聯絡公司,你肯定沒事的!”

袁朗擺了擺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見袁朗被押上了警車,廖輝笑了笑,也上了自己的車,和警察一道揚長而去,留下不知所措的眾人。

吳思迪那叫一個鬱悶啊,袁經理的本事他是知道的,但這來幫忙的,把自己幫進派出所了,這算什麼事啊?

袁朗坐在警車的後面,空間狹窄的連腿都伸不開,不過他倒是無所謂,在山區潛伏時,那環境可是比這艱苦多了。

想到這,他不由的吹起了口哨,口哨聲悠揚而動聽。

坐在副駕駛的警察忍不住回頭瞅了袁朗一眼,之後笑道:“這小子還真有閒情逸致!”

警車開出去一千多米就停了下來,廖輝的車也停住了。

袁朗就見警察和廖輝在說些什麼,不過他聽不清楚。

“廖總,利嘉地產那邊也挺有關係的,我們關他兩天沒問題,但想要定罪恐怕不行的!”警察說道

廖輝笑著遞了包煙過去,對方推辭了一下後就接受了,見對方收了煙,他說道:“關兩天就夠了,幫我把他送到看守所去如何?”

“你的意思是?”警察伸出食指,張大嘴巴。

廖輝點頭:“在看守所裡和同室的人不和,被打死,總和咱們沒關係吧?”

這是要置袁朗於死地了。

袁朗驚訝的發現警車沒有去派出所,而是越走越遠,越走越偏僻,他心想這些警察不會那麼黑,直接收錢搞定自己吧?

不過他倒是不怕,他只不過是不想和權力機構作對而已,畢竟一個人的力量再大,也是生活在規則之下的,而權力機構就是這個規則的制定和監護者。

但如果真是到了危及性命的時候,他不介意挑戰權力機構,大不了到時偷渡出國就是了。

再說了,爆頭哥之類的都還沒抓到呢,警察也沒有想象中那麼牛的。

過了大約十幾分鍾,警車在一座擁有高高的圍牆的建築旁邊停了下來,警察把車門開啟,對袁朗喊道:“下車!”

袁朗只見大門上掛著一個牌子,牌子上寫著“郵亭市看守所”。

國內的關押機構有看守所和監獄之分,看守所主要是羈押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以及犯罪嫌疑人,特別是後者。

而監獄則是關押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地方。

這樣說或許不理解,其實可以舉個例子,一個犯罪分子(無論是偷盜還是殺人),在被法院判決之前,他都會被關押在看守所。等法院判決之後,他會根據刑期來決定是進監獄還是繼續留在看守所。

所以說,看守所裡其實也是有重刑犯的,這些人都是要上腳鐐手銬的。

剛下車門口就有獄警走了過來,那獄警顯然是和送袁朗來的警察很熟悉,雙方熱情的遞煙打招呼。

獄警問道:“又送人來了?”

警察笑道:“是啊,是廖輝託咱們幫忙的,先在你這裡關幾天,教育教育,不用怕出事,廖輝他們有錢,出事了咱們還能在撈一筆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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