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看起來是不是很糾結?
其實要講的內容和糾結是有關係的。
從入行以來,我一直有這樣的看法:網文是一種娛樂休閒方式。
它的天生敵人是電影、影片、網聊、棋牌、遊戲等等娛樂休閒方式。和音樂有共生性,但也不深。
文字需要具有足夠的魔力,能在各種娛樂休閒方式中吸引足夠的目光。
在中國這個國度裡,文字是個神聖的東西,這一點是天生的優勢。
所以多年來出版行當衰而不死,偶爾還能鹹魚翻生。
但是光指著這個,去爭奪花費更多時間在影片、網聊等等上面的使用者,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
當用戶在網咖裡興高采烈的看影片,聊QQ聊的吐沫橫飛的時候,你過去和他說:來吧,我讓你欣賞一下我的文學大作。
你猜他是說你變態還是神經病?或者是用左手還是右手打你耳光?
使用者是不能勉強的,你只有用超過其他娛樂方式的東西去吸引他,他才有可能支援你。
每個人都是理性的,會知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娛樂方式。
網路小說從來就不是教育人的,如果你能從裡面悟出人生的道理,那是你的天資綽約。
生活已經夠累了,就不要再在虛擬的世界裡把讀者折騰的死去活來吧。
“來吧,給你快樂!”這才能改變讀者的選擇。
對那些有強烈嗜好的讀者,如果他一個人能養活一名寫手,那隨你怎麼寫,反正你就是為他一個人服務的。
但是,現在的網路世界,這樣的大牌讀者還是極少的,至少目前我沒有看到。
從更巨集觀的角度考慮,現在的使用者的娛樂方式少的可憐。
有人說網際網路是上帝賜給中國人的禮物。
這話也有道理,上一天網,頂多20塊錢,如果是經常性的出去K歌,旅遊,搓一頓,有多少讀者會選擇這樣的娛樂方式?
網際網路給了你競爭的起步優勢,但是網際網路也給了你競爭對手。
一百年前,我們喊的是開眼看世界,現在,我們得睜開眼睛,去看使用者。
如果你不知道使用者在幹什麼,請去網咖裡看一下,看看身邊的人在幹什麼?
文學從來就不是最大眾的東西,
比起影片的直接,比起電影的熱烈,我覺得文字需要很高的水準,才能吸引使用者。
當用戶X掉了閱讀頁,轉而去選擇其他的休閒方式,我覺得這是網路文學整體的失敗。
我們競爭的,早已經不是書站和書站,作者和作者了。
我們面臨的是整個網路讀者群的流失。
他們幹什麼去了?
他們現在選擇的是什麼樣的娛樂方式?
他們為什麼會放棄網路文學?
當網文不再能給他們帶來快樂,不再能讓他們廢寢忘食,我們就失敗了。
不要讓網文成為一種累的休閒方式,讓網文重新給讀者帶來快樂吧。
讀者的快樂,就是我們的幸福。
你的執著,不應阻擋網文的方向。
怎樣理解網文的主流?
很多人理解網文,無非是男玄幻,女言情。
這是從型別和性向上說的。
另一種說法就是悲喜劇,以喜劇為主。
這是從讀者感覺方面來說的。
對這兩種說法我都認同,並且在工作中頻繁使用。
但是,今天想講的是網文的精神核心。
這個問題,我是在和作協的領導們座談的時候談到的。
我說,我認為網文的精神核心是成功學。
男性向的玄幻,無論題材是仙俠都市架空歷史,
其本質都是在崇尚個人的奮鬥,崇尚個人的成功。
也許有的裡面有國家的富強,但是建立在個人成功的基礎上。
女性向的言情,無論題材是總裁后妃還是**,
其本質都是在追求生活的滿足和情感的豐盈。
從本質上來說,人要解決的無非是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訴求。
作者是人,讀者也是人,編輯也是人,都要解決。
每個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失敗的是心智不成熟。
在網文這個特殊的媒介上,真正吸引大眾讀者的核心,就是成功。
這是一種向上的動力,也是網文持續發展不會枯竭的動力。
這個動力可以透過作者的筆,來表現出各種各樣的外在內容。
一路升級打寶,回到古代收猛將泡美女成就王霸之業……
很多。
很多人對這種模式提出了疑問,誠然,文學作品和商品的不同有很多。
大規模流通的商品都有統一的標準,大熱的網文其實也有。
有一些模式是不變的,這些模式是成功學核心體現的最成功的地方。
很多作者在不停的解構,重讀成功作品,希望能獲得這些模式。
網文,仍然處於初級發展階段。
沒有標準,甚至連核心都不願意統一。
拿一個最極端的例子來說,《明朝那些事兒》。
這不是一本小說,可能更貼近於百家講壇的休閒版。
作者為什麼寫?
這個可能是有感而發,反正不可能是專門為了捱罵。
讀者為什麼看?
讀史可以明智,培根說的。
明智了幹啥?
去追求更成功的人生!
我們做的,還主要是網路小說。
小說靠什麼吸引人?
靠製造情境,給你幻想,兼顧勵志。
你看小說看不出來怎麼修車,一般這樣情節的都是充字數。
但是可以讓你愉悅。
這就足夠了,快樂是多寶貴的東西!
讀者快樂了,作者自然會快樂。
網際網路的天性是自由,草根,平等。
在自由的天地裡,誰都可以從零開始,這種源動力是成功學的基礎。
如果就以網文作者來說,現在功成名就的大神,在他們寫作之前,擁有不菲身家的屈指可數。
這也是很多人看不起網文作者的原因。
但是英雄不問出處,如果你是比爾蓋茨的兒子,你成為億萬富翁是你應該的。
你成為百萬富翁,是你無能。
但是對於千千萬萬的普通網民來說,你能年入十萬,你就是一名成功者。
你用自己的事例證明了,你可以在網際網路的世界裡成功,可以在文學的天地裡收穫。
不管你承不承認,一個十萬身家的作者獲得的尊重,遠遠超過一個身家過億的網遊老闆。
雖然都做的是網際網路,但是文字,始終是神聖的。
作者宣告:本篇轉載自17K文學網編輯血酬,向17K文學網編輯血酬表示敬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