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看見清朝幾件重案的記載,“臣工”〔2〕擬罪很嚴重,“聖上”常常減輕,便心裡想:大約因為要博仁厚的美名,所以玩這些花樣罷了。後來細想,殊不盡然。
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時常還不能饜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慾望。
中國不要提了罷。在外國舉一個例:小事件則如Gogol的劇本《按察使》〔3〕,眾人都禁止他,俄皇卻準開演;大事件則如巡撫想放耶穌,眾人卻要求將他釘上十字架〔4〕。
暴君的臣民,只願暴政暴在他人的頭上,他卻看著高興,拿“殘酷”做娛樂,拿“他人的苦”做賞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領只是“倖免”。
從“倖免”裡又選出犧牲,供給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渴血的慾望,但誰也不明白。死的說“阿呀”,活的高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