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笑得很疲憊。然後,他從口袋裡緩緩掏出一張紙,遞給她,低著頭說:“花花,你不用去替我辯護了!因為我,根本就不是那個殺了人的完彥啟,我們只是同名。我借用一個殺人犯的名字,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接近你,追求你,愛你!可惜,我發現,我們之間的距離,已經不是時間和回憶能改變的了!你過得好,我也就安心了!”
“你在說什麼?”她有點兒聽不懂了,什麼叫兩個完彥啟,什麼叫他借用別人的名字來接近她,時間和回憶不能改變的距離又代表什麼?
他抬起頭,正視著她,將大衣拉開,指著掛在內衣胸前的工作牌說:“這是我的工作證,我現在是一名高階國際刑警,所以,我知道關於這個案子的一切,才能騙過你這個厲害的律師,讓你在身邊呆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其實這三個月,是我的假期。明天,我就要去另一座城市上任了,希望你能原諒我這個愛情小把戲,也希望你能找到一個滿意的人!”
他笑著退了幾步,轉身而去的時候,旋轉的淚珠悄悄塞滿了眼角。真的捨不得放開她,可是她現在有這麼優越的生活條件,有著與他截然不同的追求,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裡,再帶著記憶去愛她,對她來說只能是一種負累。有一種愛叫做放手,雖然輪迴前有過誓言,可是他還是決定放手,成全她的生活。
他強迫自己不要回頭,於是便沒有看到,她奔湧在腮旁的淚水。
現在她明白了,原來他處心積慮的假扮成殺人犯,就是想給雙方製造一段密切相處的時光。原來他並沒因為仇富而看不起她,相反的,他喜歡她,想要與她共墜愛河。
如果是以前,她知道這一切的話,必定會不顧一切的投入他的懷抱,天知道,他的懷抱對她來說有多麼大的吸引力,好像幾千年以前,在一個不知名的地方,他就用那懷抱溫暖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