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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中國人-----二 生命與血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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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生命與血緣 2

吃出來的血緣

母親是個體生命的賦予者,也是血緣關係的締造者。

中國人是很看重血緣關係的。在中國人看來,只有血緣,才最親密、最穩定和最靠得住。誰都知道“是親三分向”,血總是要濃於水,自家人也總是比外人可靠。這樣,中國人在和別人打交道時,就總是要千方百計把非血緣關係變成血緣關係。拜把子啦,認乾親啦,要不就是把明明不是血緣關係的說成是血緣關係,比如父母官、子弟兵、父老鄉親、兄弟單位等,似乎非如此便不能建立和發展自己的人際關係。

血緣關係中,最親的是母子。中國傳統禮教雖然規定父親的地位最高,但在中國人內心深處,最愛的卻是母親。從“慈母手中線”,到“媽媽的吻”,最美的讚歌總是獻給母親;從“孟母擇鄰”到“岳母刺字”,子女的成長也總是歸功於母親。就連認乾親,中國人也習慣於認“乾媽”,而不是認“教父”。反正“世上只有媽媽好”。有沒有唱“世上只有爸爸好”的呢?沒有。歌頌父親的文學名作好像只有朱自清先生的《背影》,但那父親卻怎麼看怎麼像母親。

中國傳統社會的家庭,也幾乎都是以母親為中心。比如自己的家叫“孃家”,丈夫的家叫“婆家”。“孃家”不能叫做“爹家”,“婆家”也不能叫做“公家”,反正沒當爹的什麼事。雖然說“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但一個人如果當真沒家教,也只會被罵作“沒娘養的”。事實上,中國的母親也確實了不起。她不但管吃管穿管教育,還管救命。中國的小說中常有這樣的情節:一個人,惹了事,闖了禍,小命難保了,要討饒,便會搬出老孃救駕,道是:“家中還有七旬老母”,往往也能奏效,如《水滸傳》中李逵之放過李鬼。因為愛母之心,人皆有之,不看爹面看娘面,只好放他一馬,以免讓那老孃傷心。

比母親次一點的,則是兄弟。兄弟也很親。按照中國人的說法,兄弟是手和腳的關係(手足)。儘管說“親兄弟明算賬”,禍起蕭牆的事也時有發生,兄弟仍被認為是同輩男子問之最親密者(女性則為姐妹)。所以,一個人要想和別人拉關係套近乎,最便當的辦法就是稱兄道弟。中國社會各階層,稱謂各不相同,如官場稱“大人”,商界稱“老闆”,儒林稱“先生”,江湖稱“大俠”,唯獨“兄弟”,放之四海而皆準,什麼人都可以用來稱呼自己的朋友,或稱呼自己,甚至用來稱呼各自所屬的群體,比如“兄弟單位”。就連初通漢語的老外都知道一見面就叫一聲:嗨,哥們!

再次就是鄉親了。鄉親鄉親,老鄉也是很親的。“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一箇中國人,如果背井離鄉,外出謀生,所能依靠的,往往是老鄉;伸出救援之手的,也往往是老鄉。所以,全國各地,都有“同鄉會”一類的民間組織。某些時候,某些地方,還有專門的“會館”,專一為老鄉們提供保護和支援。中國大陸一些單位甚至還有這樣不成文的規矩,一個人,犯了錯誤,如果是因為要幫老鄉的忙,而且錯誤又不太大(比如開後門),便多半能得到諒解。因為人人都有老鄉,都要給老鄉開點方便之門,否則便沒法做人。老鄉,可以說是非血緣關係中最親的一種。

那麼,母子、兄弟、鄉親,又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呢?說得白了,就是“吃”的關係。母子關係是“吃與被吃”的關係,兄弟、鄉親則是“同吃”(共食)的關係。母這個字,《說文》謂“像乳子也”,也就是“餵奶的人”;《倉頡》篇雲:“其中有兩點者,像人乳形”,也就是“有奶的人”。無論甲骨文,金文,都無不是一個有著碩大**的女人形象。這可真是“有奶便是娘”了。

其實餵奶一事看似尋常,意義卻很重大。因為嬰兒無奶便不能存活,也不能成長,可以說是“命之所繫”;而母親哺育兒女,則是直接將自己的生命賦予下一代,可以說是“命之所付”。這實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理應得到回報;而贍養老母,也就天經地義,否則便禽獸不如。所以,當一個人提出“家中尚有七旬老母”時,也就只好饒他一條狗命。不放了他,連自己都不是人了,行嗎?

甚至第二種最基本的人際關係——兄弟姐妹,也是靠母親的哺乳建立起來的。什麼是兄弟?說穿了,就是同吃一個孃的奶長大的人。兩個人,無論是否一娘所生,只要同吃一母之乳,便是兄弟(如奶兄弟)。再廣義一點,只要有著同一物質食糧或精神食糧之來源者,比如同一老師或師父教出來的學生或徒弟,也是兄弟(如師兄弟)。顯然,這裡便隱含著一個文化學的原理:吃同一種食物的人可以看作是有血緣關係的。因為食物是生命之源,而最早的食物是乳汁。乳汁既然是生命之所繫,其他食物當然也是。吃同一個孃的奶的人是兄弟,吃同一種食物的人當然也是。

食與共食

鄉親便正是因為吃同一種食物而親的。所謂鄉親,就是“喝同一條河水”的人,或“吃同一口井水”的人。“美不美,家鄉水;親不親,故鄉人。”故鄉人為什麼親呢?祕密就在於那家鄉水。那河,是母親河;那水,是母親的乳汁。我們讚美長江、黃河,不就是說“你用甘甜的乳汁,哺育各族兒女”嗎?

事實上,水也是生命之源。科學研究證明,水較之食物,更為生命所需;考古學也證明,原始人類幾乎大都伴水而居。“君住江之頭,我住江之尾,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一江水。”既然共飲一水,則生命之源相同,自然會有不同一般的感情。所以,同鄉之間,即便並無血緣,也有親緣,故謂之“鄉親”;而離開自己的家鄉,則叫做“離鄉背井”。井,是被看作生命源頭的;鄉,則是生命源頭之所在。

其實,“鄉”這個字,本義就是共餐、共食。鄉字繁體寫作“綁”,與“饗”是同一個字。它的甲骨文字形,是當中一個盛放食物的簋(飯桶),一邊一個跪坐的人,共同面對當中那隻飯桶。整個字形,便表示兩人相向對坐、共食一簋的情況。在遠古,能如此共食者,八成是親人。不同家庭,也同家族;不同家族,也同氏族。後來,範圍擴大了。凡共食一簋者,即為“鄉”。當然,在古代,能共食者,一般也都相距不遠,來往很方便的,故能相鄰、相親、相友相助、相保相賓。所以楊寬先生說:“鄉邑的‘鄉’不僅由於‘相親’,實是取義於‘共食’。”因此“是用來指自己那些共同飲食的氏族聚落的”(《古史新探》)。

這下子我們清楚了:母子是“吃與被吃”(食)的關係,兄弟、鄉親則是“同吃”(共食)的關係。或者說,兄弟是吃同一個孃的奶長大的人,鄉親則是吃同一口井的水長大的人。所以,只要是“同吃一鍋飯”的人,比如部隊裡的戰友,單位上的同事,就多多少少有些兄弟情分。道理也很簡單:食物是生命之源。吃了同一種食物,也就有了同一種生命之源,能不是兄弟不是哥們嗎?

顯然,兄弟也好,鄉親也好,人際關係也好,人神關係也好,都是“食與共食”的關係。同理,真血緣關係也好,假血緣關係也好,準血緣關係也好,類血緣關係也好,也都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吃同一食物”。也就是說,任何人,無論他們之間是否相識,或真有血緣,一旦在一起吃了同一種食物,就會被視為有著同一生命來源,因而有可能成為“自己人”,被看作“兄弟”。直到現在,沙漠中的阿拉伯人仍有這樣的習俗:無論是誰,只要與貝都因人一起進餐,哪怕只吃一口食物或喝一口牛奶,就不必害怕被視為敵人了。

可以作為反證的一個事實,是在許多民族中都有這樣的習俗:復仇者絕不和自己的仇敵共食。大仲馬的《基度山伯爵》中就有這樣的描寫。因為一旦共食,便成了“哥們”,則下一步的復仇,豈非“手足相殘”,又如何下得了手?當然,一對敵人或兩個敵對集團如果要“講和”,則最好的辦法亦莫過於在一起大吃一頓。只要對方端起了你的酒杯,八成就會化干戈為玉帛。因為酒杯一端,即成“兄弟”。兄弟之間,還有什麼不好商量的呢?還有什麼仇怨不可消除的呢?所以,許多民族都有這樣的文化心理:如果你能大吃他們的手抓羊肉,痛飲他們的雜糧米酒,則幾乎立即就會視你為知心朋友,受到最熱烈的歡迎和最親切的招待。相反,如果文質彬彬,淺嘗輒止,甚或自帶乾糧,便會被視為極不友好的表示,也就必定會受到冷遇,甚至敵視。可以說,親與疏,敵與友,竟全在於共食與否。

甚至真正的兄弟,如果長期不共食,關係也可能疏遠。所以,在中國,分出去的兒子,嫁出去的女兒,總會回到“孃家”,與父母兄弟姐妹共食。這個家之所以稱為“孃家”而非“爹家”,就因為它是以食物的主要提供者——母親為中心的。這時,母親便會為子女們準備和製作他們愛吃的飯菜,並笑眯眯樂呵呵地看著他們吃下去。這實際上是在重申母親的角色——“食物或日生命之源的提供者”。同樣的,兄弟姐妹們也在重申自己的角色——“吃同一母親的奶長大的孩子”。因此,大多數情況下,母親總是親自下廚,至少也要親自安排、主持、指揮。在這種家宴上,如果邀請某一外人共食,則是很高的待遇,也是很不見外的表示。這個外人,便被視為“家裡人”,視為“兄弟”,成為這家人的“鐵哥兒們”。

所以,家宴,便歷來是中國諸多宴會中最重要也最具真情的一種。尤其是大年三十晚上的那一次家宴,幾乎無論在哪一個家庭,都是一件大事。這時,分散在各地的家人,都要千方百計趕回去吃“團圓飯”,弄得我國的交通每到春節前後便格外繁忙。政府必須全力以赴,來安排處理“春運”事宜,以保證家家戶戶都團團圓圓。

說起來,所謂“年夜”,也不過就是一個夜晚罷了;而只要能團圓,又何必拘泥於哪一天?但這一回的家宴就是特別重要,因為它具有承前啟後的意義,——對前一年已然存在的血緣關係,是肯定和確認;對後一年將要延續的血緣關係,則是預約和重申。不難想像,在北風凜冽大雪紛飛的除夕之夜,一家人團團圍定一張圓桌,舉筷共食,舉杯共飲,親親熱熱地吃上一頓好飯,那真是其情也切切,其樂也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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