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話中國人-----一 民以食為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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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以食為天 1

吃出來的和做出來的

有人說,中國文化是吃飯吃出來的,西方文化是**做出來的。

這當然“不像話”,也沒什麼“科學依據”,卻也不是全沒影兒。什麼是文化?文化就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方式。要生存,要發展,這“飲食男女”四個字是不能不講的。就連動物,都知道不能不覓食,不能不求偶。這是本能。用句文雅的話說,就叫“食、色,性也”,管你張三李四天王老子,都一樣。反正不吃飯,就會一命嗚呼(個體無法存活);不**,就會斷子絕孫(種族不能繁衍)。不能生存,何談發展,又哪有什麼文化?

這可是天大的事,擱到誰頭上也含糊不得。

所以中國便有句老話,叫“民以食為天”。就是說,吃飯這事,有天那麼大,或者直接的就是天。可惜“天”只有一個,給了“食”,就不好再給“色”了。因此不曾聽說過“民以色為天”的。民以色為天,舉國上下都是“**夫**”,那還了得?再說,“飽暖思**欲”,填飽了肚子才談得上其他。如果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哪裡還動得了別的心思?

因此重視歸重視,偏心眼兒卻也難免。大體上說,“飲食男女”這四個字,中國人似乎更看重“飲食”,西方人則似乎更在乎“男女”。西方人會因為一個女人去打仗,中國人就不會。像古希臘人那樣,為一個什麼名叫海倫的女人而發動一場特洛伊戰爭的事,中國人是不會幹的。中國人只會在打敗了仗以後把責任推到女人身上,讓女人當替罪羊,比如妲己或楊貴妃。中國人打仗也有搶女人的。比如曹操攻破鄴城,曹丕便趁機把袁熙的老婆甄氏“笑納”了。但那是“摟草打兔子”,捎帶的事。主要任務還是搶飯碗,打人家鍋碗瓢盆的主意,文雅的說法叫“問鼎”。鼎是什麼玩意兒?燒飯鍋麼!

當然,“問鼎中原”的那個“鼎”,已不簡單的只是一口燒飯鍋了。作為政權和權力的象徵,它也是一種神器。這事我們以後再說。但用燒飯鍋來做神器和權柄,這就很有些意思,至少說明管飯比管別的什麼更重要一些。男女之事當然也很重要,因此也有用性器來做神器和權柄的,比如“圭”就是。圭,玉製,狀如**,大小不一。天子所持者日“鎮圭”,一尺二寸;公爵“桓圭”,九寸;侯爵“信圭”,七寸;伯爵“躬圭”,五寸。反正誰的陽器粗壯偉岸,誰的權力就大,地位就高。看來,上古時期人們要解決的,主要就是“飲食”和“男女”這兩件大事。一個“鼎”,一個“圭”,便都好生了得。鼎供在廟堂之上,圭拿在諸侯手中。拿在手中的沒怎麼聽人說要奪,供在堂上的卻老是有人來問,“鼎”的分量顯然要重於“圭”,“飲食”還是比“男女”重要。

其實不要說神器,就連神,也中西有異職司有別。西方人的神是上帝。上帝是創世神。他創造了世界,也創造了人,而且一造就是男女兩個。這就麻煩。你想,孤男寡女弄到一起,豈有不出事的?果然弄出了些尷尬事體,以至於上帝一怒之下,把他們逐出天堂,罰往人間生兒育女,這才有了人類社會。吃飯的問題,也由人自己想辦法,上帝是不管的。

中國的神就不同。造人的是女媧娘娘,而且並不單造一男一女,一造就是一大群。造出來以後,老太太就樂呵呵地看著他們生育繁衍,自己躺在雲裡霧裡安享那天倫之樂。至於吃飯的問題,則留給另一位“準神”去解決。這位“準神”就是伏羲。伏羲究竟是人還是神,不大說得清楚,大約是半人半神吧!但可以肯定他是一個廚子,或者曾經當過廚子,要不就是“司務長”。伏羲又叫庖犧。庖就是庖廚,犧就是犧牲。主管庖廚和犧牲的,不是紅案就是白案。史書上說他“教民漁獵畜牧”,說了歸齊也就是解決了大家的吃飯問題,自然功莫大焉。於是這個“伙頭軍”和“大師傅”的地位便越弄越高,弄到最後,就連造人的女媧,也居然成了他的太太,甚至還有說伏羲和女媧由兄妹而夫妻者。這就不能不說是把“飲食”看得比“男女”還重要了。

我們知道,神的職能無非是滿足人的需要。有什麼樣的人和人的文化,就有什麼樣的神。古希臘奧林帕斯山上的“諸神”們平時都幹些什麼呢?也就是打情罵俏尋歡作樂捎帶著爭風吃醋罷了。中國的神、神王或先聖就辛苦得多。比如伏羲要發明捕鳥獸的網和捕魚的罟,神農則要發明種地的耜和耒。反正得想辦法讓老百姓把肚子吃飽,老百姓才會尊你為神為聖。這就叫“民以食為天”。

世界上還有比天大的嗎?沒有。中國人既然以食為天,則“悠悠萬事,唯此為大”,甚至“普天之下,莫非一吃”。

難怪中國人要把什麼都看成吃,說成吃了。

泛食主義

的確,中國文化有一種“泛食主義”傾向。

首先,人就是“口”,叫人口。人口有時候也叫人丁。或者男人叫丁。女人叫口。但不管女人男人,也都可以叫人口。人既然是口,謀生也就叫“餬口”,職業和工作也就是“飯碗”。幹什麼工作,就叫吃什麼飯。修鞋補鍋是吃手藝飯,說書賣唱是吃開口飯,當教書匠是吃粉筆灰,出租房屋是吃瓦片兒。總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果自己不謀生,靠積蓄過日子,就叫“吃老本”,粵語叫“食谷種”。老本總有“吃”完的一天,就叫“坐吃山空”。老本吃完,或並無老本可吃,就只好“喝西北風”,粵語則叫“吊砂煲”。砂煲是用來煲飯吃的,居然吊了起來,顯然是無米可炊,文雅的說法叫“懸磬”。

當然,最讓人羨慕的還是“吃皇糧”。吃皇糧的人,捧的是“鐵飯碗”,吃的是“大鍋飯”。鐵飯碗打不破,大鍋飯不定量,可以放開肚皮吃,不怕“吃空心湯圓”。最讓人看不起的則是“食拖鞋飯”。所謂“食拖鞋飯”,就是靠與自己有密切關係的女人出賣色相過日子。男子漢大丈夫,原本應該“養家餬口”的,居然墮落到“食拖鞋飯”,豈不可恥?

和“食拖鞋飯”相關的是“賣生藕”和“吃豆腐”。“賣生藕”是廣州話,意思是女人把自己白嫩的肉體當生藕賣;“吃豆腐”是上海話,意思是男人把女人白嫩的肉體當豆腐吃。前者指女人賣弄風情,或者指男人心懷不軌,但語氣比調戲婦女略輕,大體上屬於性騷擾的擦邊球,因此叫“吃豆腐”。豆腐白嫩,使人聯想到女人的肉體;豆腐又是“素’,的,意思是並無真正的性關係。所以,吃吃豆腐,在許多男人看來也沒什麼了不起。但如果碰到特別潔身自好的正派女人,也可能讓他“吃耳光”,甚或讓他“吃官司”。即便不會“吃官司”,一個釘子碰了回來,也是“吃癟”,很沒有面子。

不體面的還有“飯桶”。一個人沒什麼用,是個“飯桶”,廣州香港叫“食塞米”,北方叫“白吃飯”;受冤枉背黑鍋,廣州香港叫“食死貓”,北方叫“吃冤枉”;被老闆或上司申斥,廣州香港叫“食貓面”,上海叫“吃排頭”;如果捱打,在上海就叫“吃生活”,而開車開到路口過不去則叫“吃紅燈”。紅燈尚且可“吃”,還有什麼吃不得?

其實不但民間話語說“吃”,官方話語也說“吃”。比如孔子說《韶樂》之美,就說“三月而不知肉味”;孟子說義利之辯,就說“熊掌與魚不可得兼”;毛澤東說實踐的重要,就說“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變革梨子,親口嘗一嘗”;焦裕祿說創新的可貴,就說“吃別人嚼過的饃沒有味道”。西漢初年,曾爆發了一場關於“湯武革命”是否合理合法的爭論。道家的發言人黃生認為商湯周武以下犯上,是“弒”。儒家的發言人轅固生則認為是“受天之命”。主持討論的漢景帝左右為難,完全無法表態。肯定黃生,則高祖皇帝代秦而即天子位也不合法;肯定轅固生,則等於承認自己這個皇帝也可以由他人取而代之。最後只好宣佈:吃肉不吃馬肝,不算不懂味道吧?意思是說討論這個問題,如食有毒之馬肝,還是繞過去算了。反正大家都是美食家,馬肝又吃不得,不如一起去喝排骨湯。

諸如此類的說法還有很多。比如思索叫“咀嚼”,體驗叫“品味”,嫉妒叫“吃醋”,幸福叫“陶醉”,司空見慣叫“家常便飯”,輕而易舉叫“小菜一碟”,學風浮躁叫“淺嘗輒止”,理解深刻叫“吃透精神”,廣泛流傳叫“膾炙人口”,改變處境叫“苦盡甘來”。此外,如吃苦、吃虧、吃不消、吃不準、吃得開、吃裡扒外、吃不了兜著走、不吃那一套,以及生吞活剝、囫圇吞棗、秀色可餐、食古不化等等,都是見慣不怪的說法。反正好事也好(吃小灶),壞事也好(吃官司),有利也好(吃回扣),沒利也好(吃功夫),都能吃、可吃、該吃。即便什麼都沒吃到,也是“吃”,比如“吃啞巴虧”,“吃閉門羹”。

看來,說中國文化是一種“食的文化”,也沒什麼大錯。

頭等大事

中國人的這種觀念,依我猜測,多半是餓出來的。

想來我們的先民對於飢餓一定有刻骨銘心的記憶。那時候謀生有多難啊!剛剛走出森林那會兒,赤手空拳的人(或者說古猿)真是有些走投無路。坐享其成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與平原上的動物競爭又沒有本錢。沒法子,只好自己拿自己開刀。一是改革飲食結構,由單純的素食改為雜食,也就是逮住什麼吃什麼,不挑嘴。二是改革飲食習慣,由一天到晚吃個不停改為定時定量一日三餐。三是改革飲食方式,由茹毛飲血改為用火加工。更重要的是,學會了製造和使用工具。事實上人類早期的工具都是用來解決吃飯問題的。一類是用來獲取食物的,比如掘取塊莖的木棒,採集果實的藤籃,追擊野獸的石球,捕捉魚鳥的繩網。一類是用來加工食物的,包括用於初加工的石刀和用於深加工的炊具。還有一類則是用來儲存食物的,包括籃筐、陶罐和簡易糧倉。不要小看這些棍棍棒棒、罈罈罐罐,它們可是自然界沒有的東西,是文化呢!

於是人類便由自然的生存狀態進入了文化的生存狀態。

這倒是中外一律的。那麼,為什麼咱們的祖先對於飢餓格外地記憶猶新呢?大約也就是人家放牧而咱們種田之故。遊牧民族是不大容易捱餓的。因為好歹有奶可吃。實在餓急了,拖一頭羊出來宰了就是。所以遊牧民族都比較樂觀和瀟灑。反正牧草不用種,牛羊也自己會吃,用不著操什麼心,滿可以悠然地騎在馬背上,唱那“藍藍的天上白雲飄”。

咱們農業民族就麻煩多了,得等莊稼熟了以後才有飯吃。從春耕、夏耘到秋收,那日子是何等的漫長。這當中,就保不定哪天要餓肚子。何況還有災年,哪能年年都風調雨順?洪災、旱災、風災,防不勝防。眼看麥子熟了就要開鐮,一場冰雹砸下來,就會功虧一簣顆粒無收。所以農業民族就會有一種“憂患意識”,老擔心哪一天會沒有飯吃。

這就不能不把吃飯看得很重了。

事實上吃飯在中國,從來就是頭等大事。既是政府的頭等大事,也是民眾的頭等大事。中國人見面的第一句話,往往就是“吃了沒有”;而中國人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也往往就是吃,或為吃做準備。所謂“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那一件不是吃?即便在全民生活水平空前提高的今天,黨和政府也一再強調“省長要抓米袋子,市長要抓菜籃子”;年節時期的食物供應,更從來就是媒體報道的新聞熱點。

其實,在中國,吃飯不但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一項基本的權利。中國古代專制社會是沒有什麼人權可言的。宰相可能被“廷杖”,縣太爺也可以隨便打小民的屁股。臣民也好,草民也好,都既無思想權言論權,也無隱私權知情權,但都有“吃飯權”。就算是死刑犯,臨刑前也會有一頓飽飯可吃,甚至允許親屬和友人送酒肉到刑場,叫做“不殺餓死之人”(許多英雄好漢便常常利用這個機會劫法場)。在中國人的觀念中,“餓鬼”是最悲慘的一種。不讓臨死之人吃一頓飽飯,簡直比殺了他更不人道。有的地方還有這樣的民間風俗:每年的“鬼節”,即閻王爺放那些無主孤魂出來覓食時,家家戶戶都要大擺宴席,並在門口擺放食品,供“野鬼”們享用,就因為在中國人眼裡,“餓鬼”是很可憐的。

這也不奇怪,“民以食為天”嘛!沒有飯吃,不要說做人,便是做鬼也不安生。

這可馬虎不得,也小看不得。處理得不好,就會出亂子,出問題。你看中國歷史上所謂“大治之年”是什麼狀況?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國泰民安。天下大亂和改朝換代的時候呢?肯定是天災人禍、連年饑荒、餓殍遍地、易子而食。這時,如果有誰能開倉分糧,那麼民眾就會毫不猶豫地跟他走。所以,李白成揭竿而起,號召天下的口號是“闖王來了不納糧”;朱元璋逐鹿中原,所用策略之一是“廣積糧”。孟子甚至把“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可以有肉吃”當作理想社會的標準。反正,在中國,誰要是能讓普天下的人都“有口飯吃”,誰就是替天行道、奉天承運的“真命天子”,就是既順乎天意又得乎民心的好皇帝。

因此也可以說,中國的政治問題,首要的就是吃飯問題。任何一個政權,都只有在解決了吃飯問題之後,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由“得人心”而“得天下”。其他問題,倒在其次。

於是,吃飯,就是一個政治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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