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二十七章 抓小魚釣大魚
金允浩發現李昌燦的女助手可疑後,立即對其展開調查。
幾小時後,尹國洪彙報道:“熊貓,此人真名叫崔秀智,25歲,家庭背景不祥。目前她以助教的身份擔任李昌燦的助手。”
“就這些?”金允浩問道:“還有,什麼叫家庭背景不祥?”
尹國洪苦澀的回答道:“崔秀智的檔案嚴重缺失,更沒有家庭資訊。”
金允浩追問:“是有人故意隱藏?”
尹國洪沉吟片刻後,回答道:“怕是如此,我們在調查此人資訊時,遇到了阻力。其就讀的學校對她的家庭資訊閉口不談。”
尹國洪話鋒一轉,彙報道:“不過,我們找到了崔秀智以前的同學。
據她們說,崔秀智是個問題女孩,雖然她學習很好,但在校期間經常打架鬧事。是學校的大姐大,就連男同學都非常怕她。
而且聽說,其家庭背景很不簡單。她的同學曾見過掛著軍牌的汽車接她放學。”
金允浩冷冷一笑:“呵呵,想不到在這裡找到條大魚。”
尹國洪猜測道:“你的意思是,我們要找的那位大人物跟崔秀智的家庭背景有關?”
金允浩有些興奮的說道:“有沒有關係,試探一下就知道了。等我訊息。”
結束通話電話,金允浩交代野狗和猴子繼續監視李昌燦,而他則帶著剩餘的人轉頭去跟蹤崔秀智。
——
跟蹤崔秀智僅半天時間,金允浩他們就有了收穫。
晚上8點,近距離跟蹤崔秀智的河馬彙報道:“熊貓,目標接觸了一位女生,正是李昌燦五個女學生之一。
據我觀察,兩人的關係應該非常親密。目前她們倆正向一家賓館走去。看樣子,是準備過夜。”
河馬彙報時,語氣非常古怪。尤其是提到‘過夜’一詞是,更是如此。
因為在普通人眼中,兩個女生去開房。實在太古怪了。
即便是閨蜜,也不至於做到這種程度吧。
可是發現這個詭異的情況後,金允浩卻輕笑了起來,並且語氣非常確定道:“找到了!”
權正善疑惑:“找到什麼了?”
金允浩簡單解釋道:“之前調查發現。李昌燦製作**不是為了經濟目的,也不是自己用。那麼,就剩下最後一種可能——給別人用,以換取某種資源。”
金允浩指著不遠處賓館,說道:“而那個人十有八九就是他的女助手。崔秀智。因為之前我發現兩人在相處中,崔秀智處於主導地位。
另外我認為,那五個女學生不是看李昌燦眼神怪異,而是看崔秀智眼神怪異。因為她們幾個女生之間,很可能保持著某種特殊的關係,比如拉拉。”
聞言,權正善張大嘴看著金允浩,半天說不出話。
金允浩伸手將權正善的下巴合上,問道:“覺得很不可思議?”
權正善點了點頭,“如果崔秀智與一兩個女生保持拉拉關係。倒是有可能。可同時跟五個女學生保持這種關係,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怎麼可能這麼巧,五個女生都是李昌燦的學生,然後還都是拉拉?”
金允浩搖頭否決:“那五個女生不見的都是拉拉,可能是被崔秀智逼迫的。而崔秀智的逼迫手段之一,應該就是用到了**。”
權正善在空中換了一個圈圈,恍然道:“這麼一說,我發現之前的線索都可以串聯起來了。
很可能是李昌燦跟崔秀智有某種交換,然後幫其製作**。然後崔秀智拿著**去…禍害女學生。
而她的家庭資訊不祥,很可能是她的家人不想因此受到連累。甚至主動幫她隱瞞犯罪事實。”
金允浩讚賞道:“有長進。”
權正善謙虛一笑。隨後問道:“這麼說,我們要找的隱藏人物就是崔秀智的家人?”
金允浩點了點頭:“以目前情況來看,很有可能。”
權正善猶豫的問道:“可是這些都是你的推測……我總覺得有些不太準確。難道辦案時都是這麼操作的?”
金允浩認真解釋道:“在缺少證據情況下,需要根據已掌握的線索做出推測。然後去印證這種推測正確與否。
我的推測正不正確,試探一下就知道了。”
說完,金允浩沒有進一步解釋,拿起對講機,吩咐道:“指揮中心,通知警方去查房。調查崔秀智的房間情況。
海獅換裝,也跟著進去。主要檢查房間內是否有**,並調查崔秀智和那名女生是否有拉拉行為。
這是你第一次單獨執行任務,不要有太多心裡負擔,周圍都是臨檢的警察,安全方面不用擔心。
而且只要你拿出以前巡警的工作姿態,也不會引起目標的懷疑。所以,放心大膽去做。”
“是!”海獅高聲回覆了一句,信心十足。
——
一小時後,海獅不負眾望,找到了新線索。
“熊貓,崔秀智和那名女生的確有拉拉行為。臨檢時,兩人正赤身**的在**,且周圍散落很多**。
我觀察過,那名女生狀態有些異常,似乎服用過**。並且在她們的房間內找到一瓶不明**,已經拿去化驗了。
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似乎那瓶**就是我們要找的那種**。”
金允浩立即吩咐道:“將倆人押上警車,你隨行。一旦驗證不明**是同種型別的**,立即將她們扣押,任何人不得保釋。”
“是。”韓紫欣幹勁十足的回覆道。
切斷通訊,金允浩回頭得意的看了眼權正善,那神情分明在說:看,我猜對了。
權正善嘴角一突突,他萬萬沒想到平時嚴肅的金允浩還有這樣一面。
不過仔細回想,金允浩也確實有得意的資格。
在所有人都束手無策的情況下,憑藉細微觀察就發現了崔秀智這條線索,的確讓人佩服。
權正善配合的點了點頭,滿足了金允浩的小小虛榮心。
金允浩的得意也僅是一閃而過,下一秒。就又回覆正常狀態。
“申東海,帶著之前保留的**樣品,立即幫助化驗比對。跟蹤組全員做最後的休整,以後有的忙了。”
——
化驗結果很快出來。不出意外,在崔秀智房間搜到不明**的化學成分跟他上次被動服用的完全一致。正是他們要找的新型**。
除此之外,檢測人員又在裝**的瓶子表面提取、檢測到李昌燦的指紋。
因為跟蹤李昌燦時,跟蹤組就收集過他的指紋,因此非常方便。結果瞬間就出來了。倒是省去了很多麻煩。
收到訊息後,金允浩通知警方以違反《治安管理法》的罪名,將崔秀智拘留。並正式傳喚李昌燦。
與此同時,金允浩帶領跟蹤組在所屬警署的外面嚴陣以待,等待大魚的出現。
崔秀智被抓不到一小時,李昌燦被警察帶到了警署,接受審訊。
兩小時後,一位律師出現,意圖保釋崔秀智。
可因為有金允浩的交代,警方並沒有同意保釋。並以涉嫌製作、使用管制藥物為由。將崔秀智拘留。
律師在警署逗留了很久,想打探訊息,最後卻無功而返。
金允浩現在掛著總警職銜,跟首爾各個警署署長平級。對於他交代的事情,普通辦案警察不敢不照辦。
而且身邊還有尹國洪等人監視,辦案警察就更不敢隨意透露案情和小道訊息了。
律師保釋崔秀智和打探訊息的意圖都沒有實現,最終無奈離開警署。
緊隨其後,金允浩帶著跟蹤組立即尾隨跟上。
他要透過這位律師,找出崔秀智的神祕家人。
指揮車內,權正善詢問道:“熊貓。我們要不要通知技術組監聽這位律師的電話?”
金允浩果斷否決:“不行!無故監視律師通話內容屬於違法獲取證據,不但不可以作為呈堂證據,反而會留下把柄讓對方反咬一口。”
權正善十分不解:“可是我們怎麼能保證這位律師跟崔秀智的家人見面會談呢?如果雙方一直電話溝通,我們豈不是要一直苦等。”
金允浩自通道:“不用苦等。只要我們將事情搞大。讓崔秀智陷入險境,逼著律師和他家人見面就可以了。”
權正善覺得這個注意倒是可行,可想不通如何讓崔秀智陷入險境。
畢竟崔秀智只是涉嫌製作和使用管制藥物,罪名不是很大。
而一旦李昌燦將製作**的罪名擔下來以後,崔秀智的罪名就更小了,頂多罰款或義務勞動就能了事。
面對權正善的疑惑。金允浩用實際行動給出了回答。
花費了一天時間,尹國洪他們找到另外四個女大學生,並且對其做了工作。最終使得四個女學生一起狀告崔秀智‘強/奸’。
五個女生都不是自願跟崔秀智保持拉拉關係的,都是被她用**偏上床的。所以,告崔秀智‘強/奸’未嘗不可。
韓國《刑法》規定:犯強/奸罪,根據情節輕重獲刑3到13年,並公佈犯罪者個人資訊。
此案中,崔秀智的行為是否構成強/奸不容易界定,即便最終定罪,也可以獲得減刑,懲罰不會很重。
不過一旦獲罪,崔秀智會被公佈個人犯罪資訊,影響其後半生,這才是最為致命的。
對此,崔秀智的家人是不會坐視不理的。
而這就是金允浩的機會。
一旦崔秀智的神祕家人出面跟律師面談,他就可以鎖定對方的身份,找出隱藏在幕後的大人物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