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豆蔻年華,總是情竇初開的佳期。
高一開學那天,爸爸泊車在校門口。藍楹花雨陣陣旋落,麗日傾注,透過樹影打下斑駁,打下紫色的泡影,彌繞甜香。細碎的陽光斜射在我頭頂,小小的光圈正如天使的光環。
我記得那日,我穿著Catherine的粉色小碎花連衣裙,頭上繫著嫩綠色的髮帶,垂髮及肩,揹著白色的小書包,腳上是白得發亮的匡威帆布鞋。
在那個無憂的歲月裡,我的眼睛裡應該有一片寧靜純粹的大海,兩頰的就窩裡躺著透明的嬌笑,骨頭裡的草莓薄荷冰激凌的味道順著面板透出來。
爸爸拉著行李走在前,我抱著一個碩大的維尼熊玩偶跟在後。
快到宿舍樓下時,一輛車鳴著喇叭招搖地駛來。路上搬行李的新生和家長都忙著從撤到路旁,我們也不例外。
我的目光盯著那輛車,車裡出來個穿著一身球衣的男孩,腳上穿著喬丹的籃球鞋,揹著個癟癟的JANSPORT的書包,手裡抱著個足球,頭髮被陽光染成金黃色,個子高高的,卻也不瘦,有著一身合適的肌肉。
他下車後徑直到後備箱那裡扛東西,轉身之前露了一瞬間面貌--乾淨而立體的下巴,外國人一樣的挺立的鼻子,鼻子兩邊深陷的眼窩裡有一雙同樣大海般的眼睛。只不過這片大海不是寧靜純粹的,海上有一絲不安份,似乎隨時都能掀起了暴風雨。
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好看的人類。
我一直目送他扛著一包床單被褥消失在對面男生宿舍裡,感覺臉上熱熱的,心跳噗通噗通的。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他。所謂邂逅的小鹿亂撞,時空凝滯,我都感受到了。我還感受到,有一絲絲細微的波動生於生命育化的源頭,隨著血脈茂盛地繁殖,纏綿,蔓延,在最溫柔**的神經末梢裡,散發著神聖的金光。
那光不是夏末的夕陽,類似午後的毒太陽。
那暖,是毒太陽下蒸騰熱氣的操場,或是操場上奔跑著許多撒歡的**的狗。
2
漸漸秋轉涼,心卻在自己釀成的瓊漿幻影中漸漸溫熱起來。
傍晚時分,昆明標誌性的藍天下暈開幾帶紅霞,操場邊的綠樹此時是近於揮霍的燦爛。在天空晴朗又飄渺的瑰麗顏色映襯下,時間寧靜且安詳,空氣裡有些許少年身上的陽光味道。
我嚼著薄荷味的口香糖,耳朵裡塞著一隻耳機,裡面放著《givemethatslowknowingsmile》這類的小清新爵士歌,聽到動情處,我會跟著哼唱“givemethatslowknowingsmile,giveittome。(給我那個心有靈犀的小微笑吧,輕輕地不漏聲色)。”另一隻耳朵留給操場的喧囂和學霸舍友的滔滔不絕,儘管留出來的那隻耳朵幾乎無效,我只聽得婉轉曲調中,溫柔在身體裡慢慢柔散開。我想,大概我的眼神也是溫柔的吧。
憑著他那日的衣著和追風少年的氣質,我斷定在操場上一定能覓到他的身影。
每到此時,我的眼神徘徊在操場上男生的背影中,我在找他。並且日復一日中,他沒有在記憶深處暈開,泛幾個波瀾,就消逝殆盡,而是歷久彌新,並且在日復一日的積累中,似乎更加準確和精美。
3
一種說不出的念想,生髮出一串串粉紅色的小氣泡,在內心深處沸騰。這種情不自禁的歡脫,讓腳步一串串,不能自已地,挪步向圖書館。
在圖書館,我躡手躡腳地,假裝四處看風景,移步到戀愛教育區。一目十本,有人經過時,轉向背面的生活知識類。待沒人時,拿了一冊《如何征服英俊少男》,疾步離開。
我打算再借一本其他型別的書覆蓋著這本書上面,就道貌岸然地奔赴歐美文學區。兩隻胳膊交纏在一起,包裹住“征服”,以及“英俊少男”,只露出“如何”兩個字。做賊心虛就是如此,明明知道只露出了最安全的兩個字
,還是覺得會被別人窺見,就之後低著頭大步向前衝。
在歐美文學區入口處,我撞到一個龐然大物。
一個好聽的聲音響起:“同學對不起。”
一種不祥的第六感竄出來。我沒敢抬頭看,一邊蹲下去分辨地上灑了的兩本書殼顏色幾乎一模一樣的書哪本是我的,一邊倉促的回:“沒關係。”不知道是蹲下來的動作擠壓聲線還是緊張,聲音像太監。真是讓人尷尬的,這反應過度的,聲音!
我抓起其中一本書,定睛一看--《基督山伯爵》。腦袋裡立刻閃出像手術燈一樣晃眼的四個字--大!事!不!好!
我想趕緊去撿另一本,那個男生已經優雅地蹲下,拾起了那本書。一個粉紅色JANSPORT的書包露出來。
不會這麼巧吧?我內心奔跑過一千隻羊駝。
“同學,這是你的《如何征服英俊少男》。”順勢,把書遞向我。
在我聽來,剛剛那句話的頓句是這樣的。四四拍的“同學這是你的”,接上四一拍的“如!何!徵!服!英!俊!少!男!”而且,這是安靜得連翻書聲都炸響的圖書館,他中氣十足,像練過美聲一樣。
還好,接過書時,我偷看了一眼男生的長相,和“英俊少男”四個字風馬牛不相及。
鬆了一口氣,交換完書後,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撿起書並掃視周圍,看看有沒有人這段尷尬的對話。
早上十點鐘的陽光,從圖書館的東南方照進來,把圖書館割裂成兩個各自緘默的幻影。濃重的舊書味浮蕩在呼吸裡,將圖書館內天南地北的人,都串聯到一個乾淨的無重力空間。在這個空間裡,有的人被生離死別的情節拉扯情絲,有的人在宇宙和哲學裡覺悟頓開,暫時與世隔絕。
歐美文學書架對面的言情武俠區,在逆光裡,煥發神祕的綺麗光芒。
那個“英俊少男”,正歲月靜好地看著《射鵰英雄傳》。
4
所有素色書包裡唯一突兀的粉書包,就像工科大學唯一炸眼的女同學一樣。更何況,是兩個一模一樣的馬卡龍色粉書包!
兩個粉書包,在密密麻麻的人群裡躥動,偶爾露出冰山一角。
努力地追到兩個書包背後,我確定了。左邊莫西幹頭的,就是開學那天奪走我眼球的男孩子。右邊那個走路風情萬種,腚部甩來甩去繞八字的,就是那天在圖書館大聲念出那本羞恥書名的那個boy。
身後的腐宅低語:“他們不會是同志吧?”
我又好氣又好笑,最後竟生出一絲蒼涼。
聽說有一種女生叫“彎仔碼頭”,看上一個,彎一個。而且,鑑“彎”能力滿分!
5
任何人之間,都能透過複雜的人際網連在一起。既然我和他之間沒有直接的聯絡,那就創造一個間接聯絡吧!
我強行跟蹤了那個天天和他一起上學、吃飯、回宿舍的哥們,也就是在圖書館被我撞到的那位,強行和他多次在圖書館偶遇混臉熟,並強行加入了那個哥們加入的社團--讀書會。
在讀書會里,沒有意外地,我“認識”了他,並且沒有意外地和他成為了好書友。
他叫戴寧,是個看起來很嬌弱的男孩子,舉手投足間風姿綽約、明眸善睞、紅脣皓齒,還喜歡撒嬌。不過,他是個性格開朗、喜歡開玩笑卻沒等笑話講完就先花枝亂顫起來的人。
那之後,我經常跟蹤他。因為,我知道,跟著他,我就能掌握那個男生的一切動向。
6
西伯利亞的寒流,趕著一群一凍就矯情的紅嘴鷗,跋涉千山萬水而來。東北華北的梧桐樹葉,趕在白雪之前,早就鋪滿了伴著朗朗書聲的校園。十月末,昆明的太陽還是大得要讓昆明姑娘塗雙層防晒霜,銀杏葉黃了,卻遲遲不落。
斜陽裡,西邊的霞光,以及頭頂藍中霧著點白的天空,交相輝映。校園這個時候最是熱鬧,校園廣播放著些嘈雜的音樂
,吃飯的吃飯,打球的打球,色彩的交匯,在太陽落山之前,像是染上濃墨重彩的濾鏡。
又是帶著耳機漫無目的的走。在操場上,都散了兩個月的步,還是一無所獲。
霎時,遠處不知名的角落發出一排整齊而耀眼的光輝。我定睛一看,沒錯!光源就是那個戴寧笑出的二十四顆牙。他在網球館裡,整個身子探出來,對著我揮手。他的姿態真讓人尷尬,超顯眼,還丟臉。我趕緊小幅度地揮手,迴應他,否則,他像上了發條一樣,不會輕易停下來。
我跑上前,摘掉耳機。“你在幹嗎?”
“等人吶,你要不要進來。”
“等誰?”
他要張開嘴,又翻了個白眼,迅速閉上,“我說了你還不是不知道,你快進來,我都要無聊死了。”
我點點頭,繞向網球館的入口。途中,我關掉耳機裡慵懶的調調,用黑色的手機螢幕反光做鏡子,調整最好的狀態。將劉海的角度從東南方十五度調整到西南方四十五度,最後固定到東南方二十度。然後露出八顆牙齒笑,嘴角上揚三十度,調整到四十五度。最後再理了理校服的衣領,一切完美,才進去。
屬於高一的記憶,最美的景緻,大抵就是金燦燦的餘暉中,他都一絲不苟地揮舞著拍子,不偏不倚。他的視網膜上有一片虔誠的光,不知道是他點亮了太陽,還是太陽感染了他,我只覺得這般景緻只在字字珠璣的文章裡才有。
他的毛孔裡蒸騰出血氣,側臉彷彿是切割鑽石的專家有意精雕細琢的非賣品,挺立的鼻子尤為突出。灼灼的目光裡或多或少夾著些柔情,瞳孔是水晶做成的,直通他清澈見底的靈魂。柔軟的嘴角,是**不羈愛自由的身後那一抹脆弱的牽絆。
他專注地擊中每一個球。直到他漏打了一個球,皺著眉大大嘆了口氣地去撿球,我才發現自己竟怔怔站在館門口,像只剛露出齙牙就被點了穴定住的小兔子。
此刻,他的目光和我的聚焦,暫停了約莫半秒鐘。
“宮宸雋!幹什麼?繼續訓練!”教練催促。
他撿完球迅速跑回訓練場,回顧了我一眼。
宮宸雋--他的名字。讓我每天尋死覓活的人,他叫宮宸雋。
7
因為戴寧的關係,在得知他名字之後,我又知道了他的班級。
自那之後,我就喜歡假裝不經意地往他們班級門口經過,用餘光掃視他的位置,儘管那零點幾秒根本不足以讓我看清楚他在哪裡。
慢慢的,我知道了他的訓練時間,他愛吃的餐廳是哪層,他的朋友是哪幾個,他校服裡穿的衣服幾天換一次。
還有戴寧,要是沒有宮宸雋,我大概也會和戴寧成為好朋友。他真是中老年婦女之友,喜歡東家長李家短,卻不允許女生背後說壞話,喜歡八卦,卻不準別人八卦他的任何一個偶像。他的內心裡住著個多愁善感的小公主,一起在讀書會分享讀書心得時,他常常熱淚盈眶。他喜歡粉色的一切。粉色的筆,粉色的手機殼,粉色的衣服,還有看到之後硬要拉著單豪去陪他買同款的粉紅色書包。
熟絡後,他成了我的“宮宸雋資料儲備庫”。我經常不動聲色地旁敲側擊,挖掘到了好多珍貴的資訊--宮宸雋是體育特長生,是網球二級運動員,喜歡打籃球,喜歡吃肉,生活很規律,天天洗澡洗衣服,喜歡唱歌,被很多女生喜歡,喜歡長髮的乖巧女生。
因為戴寧,我有了正當理由可以去網球館看宮宸雋練球,並且不用站在花痴女生區域,而是坐在“家屬區”。
他喝的是我買的水,儘管他不知道;他的衣服放在我身邊,儘管我不能碰;他休息的時候坐在離我不到一米的位置,儘管中間隔著戴寧。
他靠近時,我永遠都得低著頭,看一本只為和戴寧維持好書友關係而必須要讀的書。他休息時,只是靜靜地喝水,靜靜地喘息,極少說話。
將近一個學期,我和他始終沒有說過一句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