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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歌-----正文_第三十六章 不如·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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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三十六章 不如·念(一)

1

I’mnotfallinginlove

我未曾愛戀

Notchasingadream

也未曾追逐夢願

Orpaintingapictureofyou

或雕琢關於你的默片

Stand,withfeetontheground

站著,腳踩著地面

Wecantalktillit’slate

我們能談天說地,即使天向晚

We’llwaitforthesun

我們等至死不渝,待它晝未遠

TowaketheManhattanskyline

那一縷天光,走向曼哈頓

When,thecrowdshaveallgone

那一刻,雲朵盡散

Andit’sonlyus

只剩你我

Wewillstayhere

彌留不知返

Peoplegone

人來

Peoplego

人往

You’llwaitinghere

你在此等待

AndIwon’tseeyoufalter

海枯石爛

Peoplerun

人聚

Peoplefall

人散

Breakingthroughthemist

衝破薄霧瀰漫

You’llbestandingtaller

你站在高處,笑得燦爛

Sotellme

所以,告訴我

NEWYORK,NEWYORK

紐約,紐約

Beaconoflightacrossthesea

海上的燈火

NEWYORK,NEWYORK

紐約,紐約

Holdoutyourhandandwalkwithme

牽你的手,跟我走

從每一條四四方方的街道去看,清爽的晨陽都掛在那個方向,每一眼都一個樣。陽光被各種玻璃反光,整個城市亮堂堂了。人們要麼拿著咖啡的麵包片急匆匆的走,要麼一身運動裝在晨跑。

我本來拉著韓國男生要去坐地鐵,他兩次拒接了我。第一次的理由是費錢,被我駁回。第二次的理由讓我無力反駁--為了防止信騷擾,紐約的地鐵上不準打瞌睡。

於是,我們跟著華爾街的男人們,一路小跑,跑向昨晚的café。

我們好像心照不宣,他知道我窮,需要工作,又不忍傷害我的自尊,就很自然地去和老闆商量讓我來這裡兼職的事情。他說,找點事給我做,不然我在他房間裡浪費時間又胡思亂想,這些工作只要手腳不要大腦,我有的是手腳,大腦裡冗著的也是些雜而無用的東西,我工作起來會從心應手。我才知道昨晚那個其貌不揚的胖廚師就是老闆,老闆娘也在附近開了一家店,兩個人就是無事賺點小錢,兩個兒子都是華爾街的高層,女兒和一個加拿大男生結婚,去了加拿大。老闆心好,說他昨晚聽我誇他的漢堡好吃,就決定把我留下來。

工作一天分兩班,上午八半到中午兩點半是早班,晚班一直到晚上八點。一個人連著兩個半天,然後休一天,也就是連著上一個晚班和一個早班,然後放一天假。昨天韓國男生上的是晚班,今天只需要上到中午。

加上我,我們這一班的有三個人,除了他還有一個白人男生,叫Jake。我和Jake互相自我介紹時,得編一個英文名,想到自己的名字裡有朵和蘭,蘭不會說,只會Flower,可是Flower總夾雜豔俗感,我就說自己叫Cl

oud。

就這樣,忙活到下午,交接了兩個白姑娘和一個黑小夥,結束了今天的工作。

下午韓國小夥帶著我去一個商場裡買了生活用品,又回到酒店。

“所以,你告訴陌生人你名字,你都不告訴我。我可是跟你相處了一天了,而且幫你找了房子,找了工作。”路上他說。

我笑起來,還真是這樣。我忙著跟Jake打招呼,卻忘了他。到現在,我還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叫Cloud,來自中國,在紐約大學提克斯藝術學院學編劇,很高興認識你。”我握手。

“Fine!”他無奈地笑笑,“我叫Windy,來自韓國,在紐約大學經濟學院學國際精算,很高興認識你。”他騰出一隻放在褲兜裡裝酷的手,伸向我,另一隻手仍留在褲兜裡,留下一個手錶掛在褲兜邊緣。

太陽浮在街道上,往海邊墜,又不關我們的事。我們握著手笑了很久,好像笑到太陽跑去另一個黎明才往回走。

太陽轉了好多個黎明和傍晚,天色鎦著炫彩的邊,變幻黑白。行人行色匆匆,身邊的景緻變幻得比天色快得多,Windy就在身邊不變,讓我無比安心。就像雲朵和地球移動的速度一樣快一樣,不管地球怎麼走,雲朵就在那片上空。滄海桑田,或是斗轉星移,都事不關己,雲淡風輕。

痛苦都是細嚼慢嚥,綿長而深刻;歡愉卻是大快朵頤,短促而浮淺。

這段時光大概是我有印象以來最快樂的時光。小時候那種快樂最直白,卻在記憶深處只剩殘片,表述出來,也只有隻言片語。大了之後在別墅和轎車裡的快樂過於清淺,以至於清淺得猶如鉛筆寫下來的華麗樂章,多擺幾年,再開啟,鉛筆的痕跡早就不見了。更何況,那段時光,記憶裡幾乎沒有關於爸爸的任何敘述,他似乎不曾參與過我的那段生命時光。奇也奇,家道中落那段,後來想起來,竟會覺得快樂。儘管記憶力,所以人各懷心事,愁容滿面,但是一想到他們都愛著我,他們都還在,竟會在苦痛裡生髮出一絲歡快。最甜的,就是初戀,那段從未被確定過的,銘心刻骨的初戀。可是,那種甜,是以家破人亡的苦作為背景的甜。各種動盪驚心、兵荒馬亂造出了亡命之徒,我們彼此依靠,抱團取暖。比起愛,那種甜,大概更趨向暖。在紐約這段時間的快樂,是最簡單直接的快樂,有衣服穿,有食物吃,有固定的人在身邊陪伴,足矣。

這些年,我問過很多人什麼是愛情。問過老人,問過小孩子,問過醫生,問過服務員……所有人對愛都有不同的定義。

和Windy每天在一起的快樂,讓我想起來一種東西,叫多巴胺。大學時,一個醫學院的女同學告訴我,愛情是大腦分泌激素產生多巴胺而產生的化學物理反應。而多巴胺,是讓人感覺到快樂的東西。男人和女人相處,總是會有一種大於同類相處的快樂,這種東西,只是正常的生理反應。那時候和陸嘉然在一起,大概也有那樣的生理反應。不過,我知道,那遠達不到愛情的高度。至少,在我這方面達不到。

那我和宮宸雋的那種不明瞭的情愫,是愛情嗎?來紐約前,我在北京坐公交車。公交車上愛嘮嗑的老太太主動和我聊起了愛情,我問她,愛情是什麼。她說,是責任。比如,她老伴癱了,她也不會離開他。她的表情是不起風的未名湖,沒有一絲波瀾,深沉的愛情卻是鐫刻在歲月長河裡,越發濃稠,抹煞不掉的。這個答案更合我意,更合人情。以前,我總覺得老爺爺老太太早就沒了愛情,只有親情,原是我俗,把情感想得太俗,覺得什麼都會變質,變得平淡又平庸。可是,對照自己,我和宮宸雋之間根本無責任可言。我從未為他的璀璨青春負責,他也從未為我的風木含悲負責。那種情愫,大致只是喜歡吧。

所以,以此定義喜歡,就是男女在一起大腦分泌令人歡愉的多巴胺,卻未曾為對方負責。所以,至此,我還從未有過愛情。

不過,現在,我和Wind

y之間有遊離的十分之一的喜歡。我由此想到了義大利的冰淇淋,飄著成都的火鍋香,一身都蒸騰著透明的鵝黃色的喜悅。

我天天和Windy一路上下班,沒班的時候,就去圖書館,或是坐著地鐵隨便去紐約的某個地方走一走,然後日落前回來。對照《紅樓夢》,就是,“日則同行同坐,”卻沒有“月則同止同息。”

我學著韓劇女生叫他“歐巴”,這樣在亞洲的大眾稱呼,美國佬卻不知道。人家問他“歐巴”是什麼意思,他只是笑稱這是“nickname(暱稱)”。白小哥和黑小哥也跟著叫他“歐巴”,用強壯的美式英語強調。他笑著拒絕了,他說,“specialforher.(專屬她的愛稱)。”我沒說話,做著自己的事,心裡不勝歡喜。又來,就只叫他“歐巴”,不叫他Windy了。

太陽轉著轉著,兩個月就過去了。紐約一下雨就開始冷了。

2

那一日,是我第二次拿到工資的日子。上一次發工資時,歐巴帶我去吃了一頓韓國料理,這次,禮尚往來,我也理應回請。我聽說川普大廈裡新開了家很有名的中餐館,叫“卅二公館”,就決定請他去吃。

到了才發現這是一家港式餐廳,聽說是唐人街的香港人開的,顧客和員工基本沒有人說普通話,全是說粵語。裝修古典,餐具的擺放又很西式,總體非常高檔大氣。我一看選單,大多數是粵菜,還有一些川菜和幾道北京菜。

我點了蟹肉魚子醬小籠包、水晶蟹黃包、北京片皮鴨,還有綠豆巧克力慕斯,興沖沖地等待著上菜。自從認識我以後,歐巴就開始跟著我略學兩句中文,他拿著一大本我自己也不太看得懂的選單認真地研究,我就東張西望耗時間。

遠遠地,我看到一個身材姣好的外國女生扭著腰肢進來,拉了臨近店門口一張桌子的一個椅子坐下,她身後跟著一個亞洲男生。那個男生一隻手拎著四五個手袋,另一隻手在拿手機,他低頭玩手機,時不時用餘光瞟女生的身影。顯然,他是女生的男伴。他也拉開女生對面的一個椅子,把東西放下,頭抬起來,把手機放兜裡,問,“要點什麼。”

女生用手撩了撩頭髮,說,“跟往常一樣。”

我仔細地端詳著那個男生,某種東西,和放在面前的食物一樣,靜悄悄發酵著,發出濃烈的味道。他衝著我這邊招手,示意端菜的服務員過去。那一刻,我們的眼睛互相聚焦到對方的瞳孔裡。他的目光,也像時空一樣,凝滯了。五年過去了,我變了,他也變了。然而,我還是在看見他的第一秒就認出了他。儘管眼前的他一身嘻哈,舉手投足都是世故和油滑,恍惚間,卻還是當年那個網球館裡揮著拍子目光雕琢的男孩。

宮宸雋,我曾經無數次設想過和你再見的場景,或相擁而泣,或奔向彼此,或眼含熱淚僵在原地。總之,無不是充斥著滿懷溫情,回憶席捲,像岩漿一樣崩發出來。不管時間如何改變了彼此的容貌和性情,只要回憶還是當年那個回憶,彼此就還是當年的那個彼此,情感也還是那個不變的情感。然而,真實的再見,是我們彼此淺淺地看一眼,彼此低頭忐忑。不知是假裝不認識對方,不讓身邊的另一半多心,就此別過,還是禮貌地前去確認,眼前的人,是否就是當年那個穿著校服瞎晃盪的夢裡人。低頭,又抬頭,我們的眼神不止一次交纏在一次,又在燃出火花之前熄滅。即使無聲,火花的焦味瀰漫開來,不止是那個白人女孩和歐巴,就連服務員,也察覺到了異樣。

“你認識他?”歐巴問我。

我一時語塞,不知道如何回答。

就在我手足無措的時候,女孩站起來,像她走進來那樣,拿起那堆手袋,甩到肩膀上,敵視我一眼,搖著屁股走出去了。雖驕傲,但識趣,全然不像小女生那般胡攪蠻纏,也似乎是見怪不怪。

歐巴看著眼前的點心,笑容令人難以捉摸,“有什麼事隨時聯絡我。”然後拿好包出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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