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關於李君旭同志
的複查結論
李君旭同志在一九七六年五月五日因製造所謂“總理遺言”受杭州市公安局審查。同年五月二十七日由公安部保護審查。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解除保護審查,回原單位工作。
經複查,李君旭是積極反對“四人幫”的,製造所謂“總理遺言”,系出於悼念周總理,但其做法是錯誤的,現按中央精神,決定撤消本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的審查結論。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七日
日期上同樣是公安部的印章,但不知為何卻沒有蛐蛐兒本人的簽字。兩份結論,時隔兩年零一個月,公安部前後結論上的措辭卻有了本質上的改變。一個是“有反四人幫的一面”,而另一個是“積極反對四人幫”;一個是“屬於嚴重政治錯誤”,一個是“其做法是錯誤的”。結論上這樣的改變,對一個前面還有漫長人生的年輕人來說,其意義是不言而喻的。雖然這種改變經歷了長達兩年多的時間,但對於一個經過十年動亂,有太多東西需要撥亂反正的國家來說,這樣的速度已經令人欣慰。事實上,有了公安部按照中央精神撤消原審查結論這樣重大的改變;有了公安部1979年的複查結論中對蛐蛐兒“積極反對四人幫”的肯定,他以後的人生道路曾經有一度非常光明。儘管複查結論中仍然保留有“錯誤”二字,但相比蛐蛐兒反“四人幫”的主流而言,這小小的“錯誤”似乎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年輕的蛐蛐兒和瓜子在大海邊暢想他們的未來
蛐蛐兒的回憶文章大約有三四千字,這對於一個重大歷史事件的敘述顯然只是冰山一角,但作為真正的“總理遺言”製造者,蛐蛐兒對那段歷史的回憶,是第一當事人的第一手資料,其價值顯然是任何人的任何文字都無法替代的。我當即認真閱讀了這篇斷斷續續的回憶文章,說實話,我首先感到驚訝,我沒有想到在大家眼裡木訥、遲鈍,幾乎不說話的蛐蛐兒寫下的文字條理卻基本上是清晰的。我也有些感動,直白的文字沒有任何修飾,卻簡單而平實地講述了他當年寫“總理遺言”的緣由、動機、經過,也講述了他被抓、被審、被關、被放的全部過程。我一面讓照排馬上將這篇文章打字發排,趕《江南》第四期的“第一見證”;一面將蛐蛐兒的文章送給我哥看,因為我哥和蛐蛐兒是一起關到最後才被放出來的。一位當年曾作為“摻沙子”進入“總理遺言”專案組的老公安告訴我,專案組成員在追查“總理遺言”的過程中仔細閱讀了抄家查獲的我哥和蛐蛐兒的一些筆記、日記、來往信件,以及綜合各方面的調查、審訊後覺得,蛐蛐兒的文章、詩歌文采斐然,很有才華,但政治上不太老練;而我哥哥文采雖然不如蛐蛐兒,但思考問題比較深刻,很有政治頭腦。專案組最後得出的結論是:“總理遺言”是“瓜子的腦子,蛐蛐兒的筆”。所以,當涉及此案的核心要犯我爸、我姐、阿斗和他爸爸、蛐蛐兒的爸爸於1977年1月,也就是粉碎“四人幫”四個月以後被釋放出獄時,我哥哥和蛐蛐兒卻繼續被關押了將近一年之久。事情雖然最後得以澄清,我哥哥其實和“遺言”製造本身沒有關係,但作為另一個重要當事人,我想我哥哥應該清楚這個重大歷史案件的每一個環節,我希望關於那段歷史的任何回憶儘可能與史實相符。當天晚上,我哥哥就給我打電話,說蛐蛐兒的這篇文章他仔細看了,最好先擱一擱,讓更多的當事人都看一看。我說我正在發《江南》第四期的稿子,本來想在“第一見證”裡刊登蛐蛐兒這篇文章的,時間已經很緊了。我哥在電話裡沉默了一會兒說,紀實文章的要義就是真實,現在這樣發恐怕不行,雖然迄今為止有幾個重要環節的真相我依舊不瞭解,但我感到在幾個關鍵問題上,特別是我們這撥人當年為什麼被抓等問題上,蛐蛐兒還是沒有說出實情。我心裡咯噔一下,我注意到我哥用了“還是”這個詞,也就是說,蛐蛐兒不是第一次用筆涉及這些內容,而且,無論是蛐蛐兒自己寫的文章,還是別人採訪蛐蛐兒以後寫的文章,都存在著與事情的本來面目相左的地方。看來《江南》四期的“第一見證”欄目恐怕得換文章了。聽我在電話裡不說話,我哥又說,還記得我從京城監獄被放出來時說過的話嗎?當然記得,你說,二十年內我們誰都不要說這個事情。是的,這話我不是隨便說的,現在看來我說二十年還是說短了……我在北京出獄後的第一個晚上,就在公安部招待所碰到了蛐蛐兒,我當時就希望蛐蛐兒能告訴我事情真相,但他只是一個勁兒向我道歉,卻始終沒有把實情說出來。當時我們都才二十多歲,我們都還要面對長長的人生,我想他不說肯定有不說的難處。我原以為等二十年以後,等我們都老了,再在一起回憶往事時,那些不想說、不願說、不能說的事情也許就都可以說了,可我沒想到,如今三十年都過去了,蛐蛐兒仍然沒有說實話,看來我們還是不夠老啊……人只有到真正老了,才能對一切無所顧忌。我哥接下來說的一句話更讓我大吃一驚:“蛐蛐兒的頭腦其實非常清楚,比我們所有人對他的想象都要清楚。有一些他不想說的東西,他還是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