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經歷的總理遺言
當我哥哥從關了十八個月的京城監獄放出來後,有一些媒體想採訪他。我哥一概拒絕採訪,他對媒體說的那句話我至今都沒有忘記:二十年內我們誰都不要說這個事情。
如今三十年過去了,白雲蒼狗,世事滄桑,當親歷那個轟動全國的驚天大案的當事人開始一個個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我意識到:有些事情可以灰飛煙滅,而有些事情卻無法留存空白。已經發生過的歷史應該讓它留下痕跡,二十年內不能說的事情,三十年後應該可以說了。
1976年春天,一個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們家那幢有著“菩提寺路蕙宜村1號”這樣清雅名字的小樓再遭劫難。第一次劫難是在1967年夏天,一大幫造反派把我們家翻了個底朝天,當時還是小學生的我也由此知道了“抄家”這個字眼。父親的名字前被冠以“叛徒、特務、走資派”,並打上鮮紅的大字,掛在牆上的那部黑色老式電話機被掐斷了電線,話筒拖著電線耷拉下來。我不明白為什麼曾經被小轎車接來接去的父親突然間就變成了“甫志高”?而能用一口紹興話和自己乾地下黨的革命故事做長篇報告並博得陣陣掌聲的母親,為什麼一夜間就淪為了“假黨員”?但很奇怪,那時我心裡並沒有多少恐懼,面對落差很大的生活,有的只是莫名的興奮。
然而,1976年那個春天的下午,我卻感到了巨大的恐懼。
那樣的恐懼是在看到抄家者身穿警服時一瞬間從後脊樑上躥上來的。他們出示介紹信,態度溫文爾雅,還叫我們不要緊張。但他們抄家的細緻、深入、滴水不漏讓人不寒而慄。一些人爬上了黑咕隆咚的天花板,在蜘蛛網密佈的閣樓上打著手電亂照;一些人將晒臺上的每一隻花盆連花帶土倒在地上,用手慢慢地把土坷垃捻碎;更多的人則是拉開每一個抽屜開啟每一口書櫥翻查,只要看到帶字的紙片、本子、信箋,無一遺漏,統統拿下。沒有人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事情,也沒有人向我們解釋抄家的緣由,但抄家者出示的介紹信和他們身上威嚴的白色警服昭示了他們抄家的合法性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