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你真是很可愛呢。”蓋住彌海的悲傷彷彿萬丈高的巨浪,將他吞噬殆盡,“澤瑰從不會像這樣和我鬧彆扭。一千多年,無論我怎麼做,她都只看著祺寒一個,只想著和他有關的事。”
一個好男人居然爭不過曾經甩了自己女人的壞男人。發現彌海被祺寒欺負成這樣,維珈雖然同情,但也不想插嘴他和澤瑰之間的愛恨情愁。
除了當事人自己,誰也沒資格去對他們的感情指手畫腳。更何況,維珈也沒興趣和彌海做朋友。
“為什麼不阻止她殺冉緋兒?”
“我有去的,但還是晚了一步。我找到他們的時候,祺寒已經發狂了。我不能看著澤瑰死,只有把她救走。”
“那詛咒呢?已經發生了這種事,為什麼你還要縱容澤瑰這樣做!”
“我今天找你就是為了說清這件事,”彌海停下腳步,神情比之前還要沉重,“其實真正下詛咒的不是澤瑰,是冉緋兒自己。”
彌海的聲音隨溼悶的空氣進入維珈體內,像是被此刻從天而落的驚雷打中,讓她連大腦一起都麻痺到動彈不得。
“澤瑰本來就是強過人類的`貴族`,何必藉助詛咒對付冉緋兒。”
“假的!你說謊……你說謊!”
淚水伴隨嘴角的抽dong將視線模糊,一片薄脣被極力忍耐的維珈越咬越緊。她死死摳著右手手背,指甲已經刺入肉中,鮮血沿手指滴到地上,烙出鮮紅的斑。
貪婪和仇恨就像靈魂的調味料,所以魔鬼只和擁有這些的人類做交易,以換取美味的靈魂來食用。
交易所立契約一旦生效就不能再改,雙方不可反悔,違約者必會付出相應的代價。
契約在只有交易雙方和公證人三方在場時才能生效,生效後三方不能將其內容透露給第四方,否則也將視為違反契約。
當年,冉緋兒為了報仇雪恨而找上彌海。魔鬼給了她力量,待她親手殺死所有憎恨的物件,就會來取走她的靈魂。只是在殺光仇敵之前,她就死於非命。
冉緋兒得到了力量,卻沒有復仇,那些生生世世纏住她的噩運,便是違約的代價。
彌海靜靜看著維珈,就像在看他自導自演的獨角戲,維珈演的是他,而他也同樣演著維珈。
無法理解為何每個受傷的人都不肯放過自己;無法理解澤瑰;無法理解祺寒;更無法理解他自己。
“那個時候人類跟`貴族`勢如水火。冉緋兒全家都死了在莫斯蘭特、也就是祺寒的家人手裡。後來她選擇和魔鬼做交易,但是報仇之前卻被澤瑰……所以她要為違約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就是……”
“你閉嘴啊!我不聽,不要再說給我聽!你現在就給我滾!滾——!”
—
那個不用繼續自責的理由——好不容易才找到的藉口,終於還是假的。
事實從一開始就從沒變過。
我始終還是隻會帶來噩運的殺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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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為了掩蓋心中的聲音,又也許是為了不再聽到彌海的聲音,維珈使勁堵住耳朵大聲嘶叫著。而那些凶狠的手指又狠狠摳住耳後,試圖挖走這對只會聽來絕望的耳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