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書軍事委員會條陳,籌設軍事訓練委員會計劃。
附蔣介石上書軍事委員會條陳
竊擬軍事訓練委員會之訓練計劃,應分二部。甲、關於各軍軍隊之訓練,乙、關於各軍事學校之訓練。
甲部訓練應先從事整頓,然後再加訓練。今各軍皆在前方,且均有作戰任務,一時難以全部調回整頓。而訓練更無從著手。茲唯設法抽出各軍之一部分(以一團為度),調回後方整頓,以資訓練,然調回部隊,須先籌備營房與經理等事,並須酌量其前方緩急輕重情形,方能確定施行,固非一朝一夕所能致也。若然,則訓練軍隊自不能迅速進行,只有一面設法籌備,一面計劃實施而已。
乙部訓練,實為著手訓練計劃之第一步,茲將管見所及,條陳於左,以備採擇。一、訓練既分軍隊與學校二部辦理,則訓練委員除各軍總司令派出者外,各校校長亦應為本會之委員,或各校派一高階官長為委員,以為集思廣益之助。此外不屬各軍各校,如有相當學識及富有訓練經驗者,亦應由總理指派為本會委員,此訓練委員之人數應增設者也。二、政治工作,在各校應有黨代表常川駐校,則政治委員長應任為本會之黨代表,以便軍事與政治二方之訓練互相聯絡,並可一致進行。而駐各校之黨代表,自以胡展堂、廖仲愷、戴季陶諸同志分任為宜。三、訓練委員會之組成,分監察、政治、教授、教練、組織、軍需六部,各部職務不須另聘人員,即由會中各委員分任之。四、軍事訓練委員會之職權,是否與各國之訓練總監部相同,此其應請規定者也。中正以為訓練委員會成立之後,各校教育之一切職權,應由訓練委員會統一,而各校內行政與教育之實施事項,悉由本會規定之。如各校人員之任免,亦應由本會之透過與轉呈,此僅在平時教育期內之職權而言。至於戰時,則各校學生隊之作戰,均歸本會指揮,如無本會命令,各校不得自由行動,以免參差不齊也。五、各校經費及軍械,概由本會核准支配。六、訓練委員會經費,除各委員兼差者每人發給月薪百元外,其餘如書記、錄事、勤務兵等,照僱傭薪餉發給,所需經費,待預算決定後,由財政委員會撥給。以上所擬各條,不過略陳梗概,其有未盡之處,容後續陳。是否有當,尚祈察核示遵。
奉令辦理粵省商團私運軍械事。初楊、劉軍隊之在粵也,假揭革命旗幟,暴斂橫徵,商民不堪其苦,遷怒於政府。商團會長陳廉伯〔廣東英商匯豐銀行買辦〕,因受陳炯明暨英帝國香港政府〔英酋深嫉政府與蘇俄親善〕煽惑,密組中國反動黨,託言商民自衛,向香港德商順全隆洋行購定大批槍械〔九千餘杆〕於本月四日蒙領軍政部護照一張,越四日,即以哈輔輪懸挪威旗裝運入口。大元帥得港探報,立派本司令辦理此事。是晚,餘奉手令,率同大本營副官鄧彥華乘江固艦赴沙角弋緝。
在近代中國,帝國主義是人民革命事業的最凶惡的敵人,也是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最主要的物件,隨著中國革命**的到來,帝國主義也加緊了對中國革命的干涉和破壞。這時英國又利用香港這個據點,一面積極援助盤踞惠州的陳炯明反攻廣州,一面又指使英國匯豐銀行廣州分行的經理、買辦陳廉伯,以商民自衛的名義,組織了四千人的廣州商團,這是一個反革命武裝別動隊,它的一切行動聽命於港英政府,並勾結國民黨內部的右派和地主階級的勢力,陰謀在革命根據地廣州發動反革命軍事叛亂,妄圖扼殺剛剛復甦的革命勢力並顛覆正處在搖籃中的廣州革命政府。
陳廉伯為進行武裝叛亂,向香港南利洋行定購了長短槍9840支、子彈3374200發,由懸掛挪威國旗的丹麥商船“哈佛”號偷運到廣州。蔣介石遵孫中山之命在黃埔港截緝由挪威商輪“哈佛”號給商團偷運的9千多支槍械。
附孫中山8月9日給蔣介石命令
介石兄鑑:截緝挪威商船私運軍械事,今晚著鄧彥華率同江固艦來長洲……又協商共同一致行動可也。
晨,發現挪威船於白鵝潭,大元帥復手令本司令,即飭永豐、江固兩艦監押至埔,停泊於校門外。
8月10日,掛挪威國旗的丹麥商船“哈佛”號被廣東革命政府查獲,孫中山命令蔣介石派永豐、江固兩艘軍艦,將私運槍支彈藥“哈佛”號商船監押停泊於黃埔軍校門外,所有槍支彈藥由黃埔軍校看管。
上政治委員會函,請決定革命軍募練計劃。
總理以蔣光亮通敵撤職查辦,即任所屬師長鬍思舜為滇軍第三軍軍長。
對軍校第一期學生講明革命黨員辦事的方法與手段。
附蔣介石上政治委員會函
敬啟者。時局至此,革命軍募練計劃萬不能緩,茲預定練幹部三營,以為整頓現有各軍及以後新練各軍幹部之用,此外預備步兵三團,炮兵、工兵各一營。步兵每團步槍約計2304杆至2340杆(因兩種編制,未能確定),機關槍6杆;其人數合官兵佚役與輸卒,共計全團人員為3569名;開辦費合槍械、服裝、用具、馱馬、招募費等,共計約436000餘元,總計步兵三團,炮、工各一營成立費為2720000餘元,而十二門之炮價尚不在此數內。各兵種編制,當另表詳陳,故不贅述。所定預算費為2720000餘元,於現在政府經濟狀況之下,驟聽之未免駭然,以為過巨。然分劃時期,按計進行,如以一年為成立之期,則每月支出,平均計算不過220000餘元,政府果有決心,視此為治本第一之道,期其必成,則籌備此款似不過難。即如去年湘軍未來粵之前,政府經濟已覺窘迫萬分,及至湘軍援粵,每月增至30餘萬,而政府財政之窘況,似未較前為甚。如能節減無益此靡費,或另闢一種可能之財源,專備訓練革命軍之用,其事必可望成,患在不能實行耳。唯此事籌備成立為期最短一年,從速進行尚慮不及,豈容再緩?然全軍成立之期,僅須一年,如能照計進行,3個月之內可成三營之幹部,6個月之內(至明年一月底止),可成步兵一團,9個月之內(至明年四月止),可成步兵二團,而至明年7月,步兵三團、炮、工各一營均可如期成立。以中正之意,如果三營幹部能於3個月之內成立,則廣州根據地可以策安全而無慮,適至革命軍三團成立以後,不特廣東全域性可以肅清,即底定中原,亦易著手,此非中正妄自誇大之詞也,以中正觀察,廣東現在局勢實無軍事計劃可言,必待三營幹部成立,則訓練革命軍之根基乃成,而廣州於以穩固。如果革命軍能成立二團,則廣東全域性可以平定,而軍事計劃始有可言者。倘三團完全成立,則北伐大計並可實行,不然則今日局勢,戰略既無可施,政治又屬空談,唯有坐以待斃而已。勢已急矣,時不我待,及今為之,或未為晚。是否可行,尚祈於本月以內決定,俾可剋日進行,以免遷延貽誤,則大局幸甚,吾覺幸甚。此上政治委員會。
附蔣介石對第一期學生講話節錄
中國人辦事不好的習慣,我前次還沒有講得透徹,今天再同諸位講一講。辦事的方法和手段,並沒有專門的教科書,全靠個人自己的經驗,再加上平時的學問和個人腦力的判斷為基礎,中國人現在辦事的習慣,已經惡劣到極點了,這惡劣的起因是很多,最大的就是消極和推諉,不趕快改良,就令革命成了功,三民主義已經實現,等到最後,還是要倒的,何況辦事習慣不改良,革命決不能成功,三民主義決不能實現呢?比方說,排長遇著一件什麼事不敢決斷,便報告連長,連長、營長又不敢決斷,便報告團長,以此上推,一直至於旅長、師長、軍長,若果軍長還不敢決斷,還要請示大本營。像這樣麻煩的手續,從排長報告轉到大本營,至少要幾個禮拜。再由大本營轉下來到排長,至少亦要幾個禮拜。如此一呈一批,最快一個多月,這樣自然什麼事都辦不好了,何況現在正在革命時期之中,凡事都要辦得敏捷才好呢。所以遇著一件平常的事情,就可照手續辦去,如果是非常的事,那就要用非常的手段,拿到手裡,立刻解決他,如此還嫌太慢。若再要經過一大批的手續,幾十日的時間,不是更加不濟事了麼?然而這種推諉的習慣,又是從那裡來的呢,就是由於各個人不能積極去做,沒有一點責任心,不肯負起責任來擔當事件,若果是肯負責的人,是什麼事情都敢自己做主。比方這件事辦好了,自然是辦事所應當的,不然辦壞了這件事,自己也情願負責認錯,就是免職槍斃,也所不顧。辦事有這樣精神,或者中國的**齷齪,有廓清重新整理的希望。……現在我們學校裡,雖然還有許多事沒有辦得完備,然而教育、訓練、起居、管理都已有了一點規模,這並不是我們自誇,都是我們上下辦事敢負責的結果。什麼事自家覺得該辦的便辦,應該報告中央或總理的便報告,可以不必報告的便不報告。我們學校自從開辦以來,所辦的事總計不下千數件,當中自然不能沒有辦錯的,然而中央或總理何以並不曾責備一句呢?就是因為我們肯負責任,就令辦錯了,上面也能原諒我們。而且我們自己雖然辦錯了事,也是安心的,因為一心一德來辦黨事,於心毫無愧疚的緣故。我們辦錯了事,怎麼還可以得上官的原諒呢?就是上官對於我們有信任心。不過上官相信我們,還要我們有可以相信的地方,如果我們不足使人相信,難道上官也來相信我們麼?就令相信了我們,而我們沒有責任心,遇事畏首畏尾,推諉不前,也是不行的。……各位同志學生,今日在這裡求學,將來出去不是做人家的上官,就是做人家的部下,所以今日在校,就要趕緊練習辦事的方法和手段,並且要養成這種辦事的習慣,將來出去,便曉得做人家的上官就要有信任心,做人家的部下就要有責任心。做上官便不可疑神疑鬼,猜疑部下,就令部下有做錯的地方,也要酌量原諒,只要他是為黨為國,大致不錯,就可以讓他做去,養成他一種辦事自動的精神。如果是做部下,更要負責任,什麼事到來,都要憑著自己的良心和判斷力做去,使得上官可以安心。要是這樣,才可算是革命黨的黨員。……現在有些人說我們國民黨只會破壞,沒有建設的能力,這句話在一般人看來,是罵我們革命黨的,在我看來,實在是謬獎我們革命黨的,因為我們革命黨真是有破壞的能力,倒就好了,其實我們革命黨,不但是沒有建設的能力,而且沒有破壞的能力,你看我們國民黨這13年來破壞了一點什麼呢?對於官僚**、軍閥橫行、社會墮落、人民痛苦的病根,何曾有一點破壞呢?尤其是革命黨做事,既怕輿論反對,又怕外力壓迫,所以樣樣事都不敢做。我們要革命的人,要學做革命事業的人,第一不要顧慮太多,就是先要有破壞的能力,凡遇到中國人辦事不好的習慣,應該要積極的把他打破,不過破壞也要有方法,如果做事不管好歹,一味破壞,也是不行的。比方這好好的一張桌子,好好的一頂帽子,於我們沒有妨礙的,自然不必破壞他,所以做事要有方法和手段才行。做事的方法和手段,第一要有條理,不可是非混作一談,先看各事的關係如何,再來分別辦理。比方我們一個學校要分為六部,分門別類,一件一件地歸納起來,分頭辦理,這就叫做條理,第二要有次序,看看哪些事是最要,哪些事是次要,定了以後,依次辦理,如果我們學校裡先教各個教練,然後再教排教練、連教練,革命也像這樣做去,有條不紊,不特可以破壞一切,同時亦就可以建設一切。這不過舉一個辦事的例,其餘就可以類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