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主持國慶典禮。下午,召見北平、臺灣黨務人員後,往訪**於桂圓,送行也。彼忽提議:今晚來宿林園。餘知其必另生問題,乃歡迎其來宿;約談10分鐘,即辭出。9時40分,見**,約談半小時。
10日下午4時,蔣又親赴曾家巖張治中寓所訪見**,相談10分鐘後,相偕赴國府,出席招待外賓的雞尾酒會。毛又應邀赴蔣之山洞官邸,與蔣暢談,會談中,**曾提出應當延緩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蔣則表示反對。之後,蔣與毛共同觀賞中國古裝戲。其間,**的汽車曾受槍擊,而毛仍聚精會神地看戲並在話別宴會上舉懷“為蔣介石先生長壽,乾杯。”宴後下榻該官邸。
10月10日,國、共雙方會談的代表張群與周恩來等人將過去會談內容整理為“會談紀要”發表,又叫《雙十協定》,其內容如下。
一、關於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一致認為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並在蔣主席領導之下,長期合作,避免內戰,徹底實行三民主義。
二、關於政治民主化: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集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協商國事。
三、關於國民大會問題。中央認為應重新選舉。國民黨認為只增加新代表就可以了。留待政協召開後解決。
四、關於人民自由問題。要保障人民自由(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
五、承認一切黨派的合法地位。
六、關於特務機關問題。司法和警察以外機關(特務機關)禁止拘捕和處罰人民。
七、原則上釋放政治犯,又國民黨主張先要**開人名單。
八、關於地方自治問題。積極推行地方自治,實行自下而上之普選。
九、關於軍隊國家化問題。**堅持縮編為24個師;國民黨堅持縮編為20個師。**人員參加軍委會,並建立三人小組整編軍隊。
十、關於解放區地方政府問題。**堅持維持現狀,等政協會議召開後,監督各解放區實行民選省政府。國民黨認為應由中央委任省政府。
十一、關於奸偽問題,**提出嚴懲漢奸、解散偽軍。政府認為應當按法辦事,解散偽軍宜慎重。
十二、關於受降問題。**提出重劃受降區;參加受降工作。政府認為**接受中央軍政統一命令後,再考慮參加受降。
今晨8時,約**早餐後,餘再與之懇切對談,闡明數次談論要旨,明告其所謂解放區問題,政府決不能再有遷就,否則不成其為國家之意,堅決表示望其瞭解也。彼去後,散步林園一週畢,記事,批閱公文,甚嘆**之不可與同群也。
11日晨,蔣介石約**早餐,餐後對談。談話中特別指出對解放區問題,不能再事遷就。這是於簽訂紀要後,蔣介石再次要**放棄軍隊和地盤。對此,**則針鋒相對,加以拒絕。所以,蔣在日記末尾寫道:“甚嘆**之不可與同群”再次表示了消滅**的決心。
共毛返回延安未及旬日,而多種橫逆叛亂較前尤烈,此乃意中之事。但平津與膠濟為我接收,重要據點之部署已妥,統一初基既完,唯政治協商會議未能如期召開,因之國民大會亦不能不延期,此固為對內政治上一大損失,然無關大計也。
**返回延安之後,在重慶方面由張群(四川省主席)與周恩來再度舉行會談,但由於連續發生軍事衝突,協商情形毫無進展。
10月31日,政府方面為防範在各地的軍事衝突會發展成為正規的內戰,所以提議:“政府軍與共軍暫各駐守原地,互不攻擊”、“共軍撤退到鐵路沿線的10公里以外,鐵路之警備由警察擔任”、“從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等項。這些議案提出於11月3日的國、共會談;**方面提出由其接受解放區內的日軍投降,對方不許。國、共會談瀕臨決裂之邊緣。關於召開政治協商會議一節,雙方達成協議。遂即提經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及國防最高委員會聯席會議之後,決定了參加協商會議的代表38人,計為政府代表8人,**代表7人,青年黨代表5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無黨無派人士9人。但因國民黨軍在東北發動戰爭,故而政治協商會議之召開,乃遷延到新年之後。
晚約政治幹部研討對內對外形勢。至於對共方針,若準其成立地方政權,不如準其參加中央政府,只要其共軍受編與恢復交通,至其政治上之要求,決儘量容納也。
12月23日,馬歇爾飛抵重慶,當飛機降落時,國民黨警察竟開始驅逐**代表。由於美國人出面干涉才罷手。
起初,**對馬歇爾寄予一線希望,向他誠懇地表明,只要不讓**交出軍隊和根據地。重蹈1926―1937年的覆轍,**願意實現和平解決,參加聯合政府。並對美國的獨立精神、民主政治進行了稱讚。蔣介石則對馬歇爾既殷勤而又謹慎。他既答應與馬氏合作,又堅持要**交出軍隊和地盤,只讓**在政府機關中充當可有可無的角色,決不讓**分享權力和據有軍事、政治實力。這決定了馬氏調停的失敗。而美國政府,也並未真正停止對蔣軍的援助。這更使馬氏調停必然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