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蟲版QQ”應該說是其中一個典型。2000年,“珊瑚蟲版QQ”的作者陳壽福打著遮蔽廣告及顯示IP地址的“特性”,開始在網路上傳播“自己的”軟體。伴隨著騰訊及QQ使用者的高速發展,聚集了大量的使用者,此時,他已經不滿足僅僅篡改QQ,並開始在安裝檔案內新增自己合作伙伴的軟體,如265**等,來獲取大量利潤。
“打一個比方,如果QQ是一本書,他就是把這本書的書皮給拆下去,換上自己的書皮,同時在裡面加了幾個廣告的插頁。這樣別人再去買這本書的時候,表面上看到的便是他寫的書,同時書裡的廣告又可以賺取廣告費用。”負責珊瑚蟲案件的騰訊法務部齊守明解釋道,“‘珊瑚蟲’看似滿足了一部分使用者的需求,但它是寄居性的業務模式,如同蛔蟲寄生在人身上。不是沒有‘珊瑚蟲’,QQ就活不下去,而是沒了QQ,‘珊瑚蟲’的模式是活不下去,兩者並不是互相依存的。這種不健康的方式騰訊絕對不能容忍。”
由於“珊瑚蟲版QQ”將QQ的安裝檔案進行篡改,導致使用者無法在騰訊的網站上進行升級工作,也讓這些使用者失去了騰訊相對安全的技術支援,使原本嚴重的盜號、病毒等網路安全威脅進一步加大。更為嚴重的是,“珊瑚蟲版QQ”嚴重地侵犯了騰訊的智慧財產權。
為了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護使用者的切身利益。騰訊在2007年將“珊瑚蟲版QQ”的始作俑者告上了法庭。經過取證分析,2008年3月20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珊瑚蟲版QQ”侵權案做出一審判決。根據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法院認定了檢方提供的全部證據,被告人陳壽福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修改、複製發行著作權人的計算機軟體,違法所得數額巨大,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17條,犯罪事實清楚,判定被告人陳壽福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同時法院將對陳壽福違法所得總計人民幣1172822元予以追繳。“我們要堅定不移、全方位的保護我們的智慧財產權,騰訊的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祕密,都要一系列地建立起來,這才是穩固的。公司內部要穩固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同時又要我們透過自身的經驗和案例,依靠國家的司法機關,樹立案例,推動立法,營造好的、公眾理解的外部環境。”
“新興的網路,龐大的使用者群也引來不少非法利益的覬覦,駭客攻擊、遊戲私服、軟體外掛、木馬病毒、盜號盜網路財產、網路詐騙等等,都是嚴重侵害廣大網民利益的行為,我們要有維護廣大網民利益的決心予以打擊,從更長遠的角度來維護使用者安全和放心的上網環境,並逐步得到公眾網民的認可。”陳一丹在“珊瑚蟲版QQ”作者的侵權案判決後,透過媒體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並堅定地說:“智慧財產權保護對於成長中的中國網際網路產業非常關鍵,使用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長達7年的“珊瑚蟲版QQ”侵權案終於塵埃落定,給了幾億網民一個權威的“說法”。QQ企鵝與“珊瑚蟲”的鬥爭,不僅是網際網路行業侵權與反侵權的鬥爭,也是騰訊在健康成長的道路上探索的過程。在此過程中,騰訊也不斷聽到使用者更多的聲音,不斷自我審視,不斷自我提升,最佳化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讓使用者有更多的滿意,讓使用者有更多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