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上有路:修腳工的中國夢-----第1章 路在腳下:走出大山謀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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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路在腳下:走出大山謀生存

“家鄉”,一個讓人感到多麼親切、溫馨的字眼!

古今之人都十分眷戀自己的家鄉,所以對“家鄉”一詞賦予許多高雅、質樸的代稱,且常見於文人雅士的名篇和詩作中,今人對家鄉則統以“老家”二字呼之。家鄉又稱“桑梓”,因為古人住宅旁邊常栽有桑樹和梓樹,是他們父母或長輩所種的,後人用來比喻家鄉,以表示對長輩的敬意。此外,家鄉還有“故鄉”、“故園”、“梓里”等代稱。

然而,鄭遠元的家鄉是窮山惡水,偏遠高寒,地瘠民貧,給他留下了太多痛苦的記憶、傷心的往事。

“樹挪死,人挪活。”他從小就認識到,要想改變自己的命運,改變家庭和家鄉的貧困面貌,必須走出大山去闖蕩世界,去探尋出路!

家鄉,想說愛你不容易

陝西紫陽,歷史上有“地無三尺平、出門就爬坡”之說。由此可以想象自然環境、生存環境的惡劣程度。而鄭遠元出生之地,是紫陽縣一個非常偏遠的山村——高橋鎮鐵佛村,就其自然環境而言,算是惡劣之惡劣了。1973年10月襄渝鐵路通車,從此紫陽縣山門洞開,融入全國發展洪流。但是,即使在高速公路貫通的今天,紫陽縣仍是國家級貧困縣。

1983年農曆正月初一凌晨,一個男嬰出生在紫陽縣高橋鎮鐵佛村的一個農民家庭。

嬰兒的前面已經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但是這個“帶把的”還是給父母帶來了添人進口的欣喜。他們臉上都露出了笑容——那是瓜熟蒂落的釋然,那是來了個“心裡想”的滿足感的流露。男嬰清脆的啼哭聲穿越土牆房刺向漆黑的夜空,打破了山野的寧靜。繼而,星星點點的燈光從農舍的窗戶陸陸續續透了出來。漸漸地,東方的天際露出了魚肚白,宣告了黎明的到來。不知是哪一戶急性的農家搶先“出天星”了,噼噼啪啪響了幾十秒。少頃,不甘落後的其他農家也響起了噼噼啪啪的鞭炮聲。

沉睡的山野甦醒了,新春到來了。

春天是與春耕、插秧、播種聯絡在一起的;春天是和草木萌生、魚蟲繁殖聯絡在一起的;春天的草綠花紅是和冬天的萬物蟄伏聯絡在一起的。因此,沒有冬天就無所謂春天。

最先感知到春天氣息的,是蟄伏在泥土裡的小蟲。然而它們並未醒來,只是懶懶地伸手伸腳,依然瞌睡著。甦醒過來的,是枯黃了一冬的小草和乾硬的樹枝。春天總是姍姍來遲,冬天依然漫長。然而,千真萬確,春天正在一步步走近,只是很難看到它加快的步子罷了。

男嬰的父親叫鄭家強,母親叫胡光習。夫妻倆都出生於多子女家庭。鄭家強兄弟姊妹7人,4男3女;胡光習兄弟姊妹6人,3男3女。“越窮越生,越生越窮”,這是人們對一些農村家庭不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及其帶來不良後果的評說。鄭家強夫婦大概也是由於“觀念陳舊”而違反政策生育了第三個孩子。我國在20世紀70年代以來全面推行計劃生育,1982年定為基本國策。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和制度措施等,主要意義在於有效控制人口數量增長過快,以防人口數量的過快增長直接影響國家經濟的增長和環境、資源的不足的矛盾,以致破壞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特別是1974年世界人口年以後,許多國家的政府,其中包括許多人口增長過多過快的發展中國家,都主張控制人口增長,實行計劃生育。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鄭家強夫婦超生也可以理解,在幾乎沒有任何社會保障的農村,在“養兒防老積穀防飢” 的傳統觀念影響下,男丁不僅是延續香火的需要,而且是頂門立戶的依靠。

鄭家強上過小學三年級,是個性急、勤勞、刻苦、善於學習的人,在鄉間算是一個文化人,“**”期間,經常被領導安排寫大字報,做輕巧活兒,仍然記滿分——10分工分。稍有閒暇,還時不時地寫寫畫畫,他二三十年前創作的為生產生活服務的順口溜,至今還有一些鄉親能夠背出一二。開荒種地、犁田打耙……幹起活兒來特別捨得下力氣,農忙時節,起早睡晚,披星戴月,不在話下。長此以往,導致右胳膊呈彎曲狀,伸不直了。胡光習也是一個勤勞善良之人,只是有些愛嘮叨,因此經常與性急的丈夫吵架幹仗。但是,夫妻倆性情都比較開朗直率,爭吵過後都不裝在心裡,若有三病兩痛,都能互相關心、互相體貼、互相照顧。

考慮到孩子出生在“一元復始”的正月初一,“元”是頭、首、始、大的意思,能識文斷字的父親便按輩分給新添的男孩起名為鄭遠元。它寄託了父母對新生兒的美好期望。

期望與現實之間往往存在著很大距離,彼時這戶人家貧窮依舊,夫妻倆壓根兒也沒有想到,二十幾年後家裡會因為這個孩子的出息而徹底改變了祖祖輩輩土裡刨食的困窘面貌;更沒有想到,二十幾年後這個孩子成為全國一個行業的領軍人物,成為一個大老闆,給家鄉眾多父老鄉親帶來福祉!

鐵佛村原來是鐵佛寺鄉政府駐地,由於地處偏遠、人口逐漸減少等原因,在1996年“撤區並鄉”中該鄉撤銷併入了高橋鎮。鄭遠元老家所在的村澗池村後來也併入了鐵佛村,現為鐵佛村二十組。老家所在地屬於典型的偏遠高寒山區,從家裡到完全小學上學得走十里路,隆冬時節,清早走到學校時頭髮凝霜結冰。交通不便,醫療條件差,有病得不到及時醫治……鄭遠元親眼見到一位在鐵佛煤礦受傷的村民,因下雨公路垮塌,人工抬到高橋鎮時已經沒有了氣息。

8歲那年夏天,暴雨剛過,天氣放晴,鄭遠元和哥哥一道去山上砍柴,揹著一捆沉重的木柴回家,由於體力不支,跌倒在地,頭部撞到了石頭上,頓時鮮血如注。哥哥急忙背起他往家跑,偏偏遇到了暴漲的河水,平時沒及小腿肚子的河水,此刻已漲到大腿處,湍急的水流差一點沖走小哥倆。回到家時,他已經在哥哥的背上暈了過去。母親急忙將鄭遠元送到醫院,醫生說要是再晚來一兩個鐘頭,孩子的命恐怕就搶救不過來了。傷情穩定後,醫生叮囑母親要好好給兒子補補身子。可是,那時家裡窮得沒有任何可以滋補身體的食物。母親含著熱淚,拿出家裡僅有的錢去買了兩斤紅糖,紅糖水就成了他補養身體的“奢侈品”。

俗話說,“兒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年幼的鄭遠元也知道這句俗話。但是,與城市比起來,與發達地區比起來,家鄉確實條件太差、太落後了。家鄉,想說愛你不容易!

窮人的孩子不屈服

自然環境的惡劣、生活的貧困和家長的嚴厲,迫使鄭遠元從稍微能幹活的時候起,就和哥哥姐姐一起做砍柴、打豬草、挖洋芋,還獨自收酒瓶、收廢鐵、運木料……生活的重壓和艱辛的勞作,磨礪了他不屈服於命運、堅韌頑強的性格。

俗話說,“一分錢逼死英雄漢”,“有什麼別有病,沒什麼別沒錢。”鄭遠元在鐵佛小學上學時,家裡每天只給一兩角錢作零用,後來提高了標準,但是最多也不超過一元錢,主要用於中午肚子餓了的時候買吃的。這點零用錢常常使他捉襟見肘,有時飢腸轆轆,想買一點吃的卻沒有錢往出掏。

不能總是讓父母給錢,自己也可以掙錢嘛!他發現收購酒瓶子轉手賣給別人,是個容易掙錢的途徑,“別人能做,我也能做,別人收購集鎮的,我走村串戶去收購!”他利用寒暑假收購酒瓶子,不是假期也可以順便捎帶著這事。一個酒瓶收購價一角錢,賣出去每個一角五分。最多時一天能收幾十個,可賺兩元錢左右。後來酒瓶子稀少了,他就收購廢鐵,積少成多,有人來收購,就賣出去。在窮鄉僻壤,廢舊物品也不多,收購過幾次,資源就枯竭了。但是,那不多的錢使他感受到了勞動、創造的艱辛與快樂。得到父母表揚,他就很高興;花自己掙來的錢,很爽。

上六年級時,鄭遠元的哥哥在煤窯打工受傷,得到1.2萬元賠償款,傷治好後剩餘三千來元。父親利用這筆資金在家裡開了一個小賣部,主要經營菸酒副食。寒假裡的一天,父母都上坡幹農活去了,他留在家裡經管小賣部。中午吃飯時,父母見抽屜裡賣得了二百多元錢,很是高興——比一般時候賣得多。可是傍晚回家看抽屜時,錢卻不見了。在父母追問下,他如實相告:“今天比平時賣得多,共有三百多元,可是幾個同學跑來叫我‘詐金花’,我把錢輸光了。”一個小孩,一次輸掉三百多元錢,這可不是一個小問題!於是,父親、母親、哥哥脣槍舌劍,像開批鬥會一樣把他指責、訓斥了一通。理屈的他只好任其數落,耷拉著腦袋,猶如霜打了的茄子。他雖然年齡小,但自尊心比較強;他知道自己錯了,但是“批鬥會”又傷害了面子。此時此刻,他心裡掠過了一絲憎恨,同時又暗下決心:掙錢還錢!

敢作敢當,是好樣的!但是,怎麼掙錢呢?噢,上山砍樹可以賣錢!

輸錢的第二天,他就順著人們常走的一條小道上後山砍伐原木。走了一個多小時,到達了目的地。好心的村民盧其朗幫他砍倒了一根碗口粗的原木。鄭遠元在樹木的大頭上釘上抓釘,綁上用蛇皮袋子編織成的繩子,套在肩膀上朝山下拖。拖到中途,盧其朗回家了,而此時已到平地處,由於冰雪融化,道路泥濘,他連吃奶的勁兒也使了出來卻仍然拉不動。茫茫大山中,就他一個人,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又累又餓,無助無奈。一股從未有過的孤獨感、悲傷感、絕望感襲上心頭,他一屁股坐在石頭上嚎啕大哭起來。

正在此時,父親來了!父親中午回家吃飯時發現兒子不在家,估計兒子是沿著這條路上了林山,有些擔心,就帶上乾糧找到了這裡。鄭遠元想止住哭聲,卻越哭越傷心。父親用那樹皮般粗糙的手掌擦了擦他臉上的汗水,心疼地說:“你這個娃兒啊……你這麼個小苗苗,咋做得了這個活兒啊!餓了吧,我帶了兩個漿巴饃,先吃一個!”父親一邊嗔怪,一邊從布袋裡取出一個漿巴饃喂到他嘴裡。真是雪中送炭啊!他破涕為笑,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吃罷,父親把拖繩套在自己的肩膀上,慢慢地拖走了原木。他在後邊跟著,發現父親的脊背彎得像一張弓。

原木是父親賣的,鄭遠元如今已經記不得賣得了多少錢。回憶這件往事,說到這裡時,鄭遠元說:“大概十幾元吧,我記不清了,但是,那個場景我現在還記憶猶新,那是刻骨銘心的記憶啊!”

鄭遠元由此體會到作父母的也不容易,父母對子女的疼愛是裝在心裡的,在關鍵時候,它就會自然地表現出來,自己長大後一定要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是的,百善孝為先,孝敬父母是我們為人子女最起碼的道德準則,沒有父母含辛茹苦的養育,就不會有我們的今天。

路邊樹林裡不時可以見到新生的蘑菇。他索性撿了一朵,把玩著,似有所悟:噢,蘑菇——從枯枝敗葉中,撐起了信念的小傘……

挖洋芋也是鄭遠元記憶猶新的一件事。那是上初中一年級的暑假,鄉親們來給自己家裡換農活,來了幾個人幫忙採收洋芋,誰先挖滿一揹簍誰先回去休息。鄭遠元第一次參加換農活勞動,感到很新鮮,加之沒有經驗,開始的時候用力過猛,雖然比別人快,但是後來就有些體力不支了,隨即越來越跟不上別人。到最後,別人都把揹簍裝滿離開地頭了,他才挖到半揹簍洋芋,而且手軟腳軟,腳底起了血泡,脫了皮的背部被汗水刺激得猶如針扎一般地疼痛,背上揹簍,那簡直疼得要命!

本來想當英雄,現在卻成了“狗熊”!他又一次感到無助和無奈、悲傷和絕望,又嗚嗚地哭了起來。哭泣不能解決問題,勞動成果還得自己揹回去才行。他把手掌墊在脊背上,揹著半揹簍洋芋,顫顫悠悠又艱難地挪著步子,最後一個回到家裡。

這次的“挖洋芋競賽”,紮紮實實地給他上了一課。他懂得了:僅憑有爭強好勝、不服輸的心是不行的,還得有實力;英雄不是逞一時之強,而是要看誰笑到最後;要笑到最後,就要有耐力、有韌性。

其實,在此之前,鄭遠元就有過類似的教訓。記得是上三年級的時候,一位堂兄與他在坡上打賭喝水,堂兄說自己能喝一瓷盆,他說自己能喝兩瓷盆。二人就用葫蘆葉捲成盛水器舀泉水喝,比誰喝得多,他老老實實地地喝,把肚子漲得像個大葫蘆,路也不敢走,而堂兄使了“拐”,看著喝得一樣多,實際喝得少一些,因而顯得肚量更大,最後取得了勝利,而他卻以失敗告終。

鄭遠元的這種倔強、不服輸的性格還表現在另一次調皮上。上五年級時,一次在放學路上與同學打架,對方比他年齡大、力氣大,他沒有打贏,受了委屈。但是他不敢回去告訴父母,因為平時都是這樣,“惹了禍”,不管你有理沒理,父母也不撐腰,總是先批評他。這一次,他耍橫了,睡在路上不走——這樣父母就會來找他的。他硬是在那兒睡了不少於兩個小時,母親見他沒有按時回家,就順著道路找到了兒子。母親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問明瞭原因,也沒有過多地責備,說:“沒有傷著哪兒就好。也許你佔道理。”母親拍掉了他身上的塵土,教育他說,“男娃子是應該勇敢,但是也不能任性,更不能欺負別人。要小心一點,不要惹禍,打不贏的就不要打……”面對這個倔強、淘氣而又聰明伶俐的孩子,作為一個不識字的母親大概也只能這樣安慰和教育了。

而鄭遠元由此忽然悟出了一個道理:你除了讓自己變強以外,其餘什麼都沒有用!是的,“物競天擇,優勝劣汰”,這是自然法則,誰也違抗不了。在自然界,只有自己比同類更優、更強、更大,才能生存,才能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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