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嬋調走後,林志光空蕩蕩了好多天,總覺得缺少點什麼,她曾q過他,說她經常下基層,很少在辦公室。說以前,你們下基層是去企業,到鎮上,她下基層是去村委會。農村的狗很厲害,一見陌生人就吠,都說打狗防狂犬,鄉下的狗還是那麼多。
王鳳嬋問:“哪天,你下鄉來看看我,劉副局長和幾個股長都看過了。”
林志光回覆她:“你知道,我作不了主。”
“以後,我們見面會很少,週末,我才回去,你卻要回省城。”
不知她說這話是什麼心情,林志光心裡又湧起一股濃濃的惆悵。
王鳳嬋一走後,她那盤出納帳也交給了林志光。
主任說:“只是暫時的,很快會調人來。”
不知調什麼人來?他一個新人,單位裡許多東西,事前不會告訴他,倒是知道因為如何汲取火災教訓,局長與劉副局長吵了一架
。
據說,局長準備出差,動身前,要主任起草一份通知,下發各大中型企業,要求他們進行一次自檢,李副局長和劉副局長在家抓好跟蹤落實,他出差回來後,根據落實情況,挑選三家安全生產抓得比較好的企業為典型,召開現場會,組織各大中型企業參觀學習。
這是呈送梅縣長那個方案曾提到的作法。
劉副局長反對,說:“縣領導並沒有同意那個方案。”
局長巴掌一伸,說:“有審批意見嗎?拿來我看看!”
“但也沒有同意意見!”
“沒同意意見並不等於反對,我們完全可以理解為領導預設。”
“據我所知,縣領導還是堅持一貫原則,不允許隨便打擾企業,影響企業生產。”
局長冷笑,說:“我們是打擾企業嗎?我們是影響企業生產嗎?上次火災事故,算那傢伙運氣,沒死人,否則,他作牢都有份!”
——我們就是要趁這個勢頭教育企業,讓他們把安全生產放在重要位置,我們就是要趁這個勢頭,把企業統起來,再不能把我們安監局不當回事!
——你不要以為,你與領導熟,就在這亂傳聖旨!
劉副局長很少與局長硬碰硬頂撞,但這次局長出差旅遊佔的是他的名額,因此火從心中來,寸步不讓。
“要搞你搞,不要拍拍屁/股走人。”劉副局長說,“別以為,我不知道,你讓我們去搞,上面反對,你一個不在家,把責任都推到我們身上!”
局長一拍桌子,說:“我是這樣的人嗎?”
“你就是這樣的人!”
針鋒相對,兩人把對對方的不滿意都發洩出來了,起草檔案的事不了了之。
這邊剛吵完,上面就知道了,第二天,梅縣長下來了解情況,逐個逐個找人談話,貌似談了一輪,就是沒找林志光
。他想,或許那次接觸,沒給梅縣長留下好印象。
又或許,認為自己是新人,知道的事不多。
臨下班,劉副局長給他電話,問他與梅縣長都談了些什麼?他便老實說,“沒找我談。”
“這怎麼可以呢?說是全體談話,沒跟你談怎麼是全體呢!”劉副局長說,“一定是知道我們關係特殊,怕你說一些不利於局長的話,把你剔除出去了。”
可能覺得電話裡說話不方便,劉副局長就叫林志光去他辦公室。
林志光猶豫了好一會,想平時只是多接觸一點,就被視為特殊關係,這種關鍵時期,往他辦公室跑,還不成走狗了?
於是,說自己要去縣府食堂吃飯,去得晚,那邊就關門了。
劉副局長也沒勉強,繼續說:“小林啊,你要主動向上面反映,你不說,領導未必知道,為什麼剔除你?這是一個陰謀。”
林志光說:“梅縣長工作忙,可能覺得,我是一個新人,沒必要浪費時間。”
劉副局長說:“不會的,不可能的。梅縣長還不是按他們提供的名單找人談話?”
——正因為你是新人才要更主動。
——向領導反映情況,是每一個公務員的義務,任何團體,任何人都無法剝奪。你連最起碼的權力都不維護,那誰也幫不了你。
——你應該主動給梅縣長電話,她記得你,對你的印象還是很不錯的。
林志光心慌慌地想,這屬不屬打小報告?
劉副局長又說:“我和局長這麼吵,上面肯定要調整,要麼局長調走,我來替代他,要麼他還繼續當局長,把我調走。”
不言而喻,第一種可能是最合林志光意的,不敢說劉副局長賞識自己,但相比之下,自己與他的交情更深一些。
然而,他心裡也清楚,自己根本不敢主動給梅縣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