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分管教育的副縣長看了報紙,就把老陳訓了一頓,“你是怎麼處理這事的?不是說已經搞定那個汪記者了嗎?文章怎麼見報了?”
老陳也剛把副局長罵了一頓。
“這事並非那麼簡單。”老陳說,“應該做的工作都做了,但文章還是出街了。”
——宣傳部的人說,這個汪記者跟他們的關係挺好的,只要縣裡邀請記者宣傳報道,都會有他的名單。
——正常狀況下,這些關係好的記者都是正面報道的,我估計與巡遊有關,報復我協助梅縣長。
副縣長問:“宣傳部搞的鬼?”
老陳不敢說得太明確,重複了一句:“我估計。”
副縣長不無責怪地說:“當初就叫你別那麼上心,你不聽。”
下午,縣委書記打電話叫副縣長去一下他的辦公室,副縣長便知道書記也看了那篇文章,忙叫老陳跟他一起去,老陳清楚這是要他向書記解釋,便把副局長也帶上了。
副局長心知肚明,這是踢皮球,一層層往下踢,最後把責任推到自己身上
。
到了書記辦公室才發現,書記不僅叫了他們這撥人,也叫了女常委,同樣的,女常委又帶了副部長,副部長也不傻,帶了那位去教育局驗證汪記者的科長。
六、七人把書記辦公室坐得滿滿的。
書記問:“這文章是怎麼回事?”
副縣長看看老陳,老陳看看副局長,副局長無路可退,對科長說:“你不是說已經搞定汪記者了嗎?不是說,汪記者不會報道這種不利於我們的新聞嗎?”
科長說:“當時,他是答應了。”
老陳是科長的老上級,不客氣地說:“記者的話可以相信嗎?你回去,沒有向領導彙報嗎?”
科長臉就紅了。
女常委可不想教育局的人把責任推給宣傳部,輕咳一聲,副部長馬上心領神會,笑了笑,說:“彙報並不能說明什麼,一般的工作彙報,未必能引起我們的重視。”
他把責任踢了回去。
副局長說:“他從頭到尾都參加了採訪,回去向領導彙報不應該沒彙報採訪內容吧?”
老陳補充說:“以宣傳部的敏銳度,知道採訪內容,不可能沒意識到這篇文章出街對縣裡影響有多大,沒能引起足夠的重視是非常不應該的。”
女常委笑著說:“老陳是老宣傳了,很清楚記者有采訪自由,我們只能配合他們,並不能阻止他們,問題的焦點應該是回答記者提問時,不應該說那麼多不利於政/府的話。”
書記很不高興,說:“現在不是推卸責任的時候,叫你們來,你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女常委話題一轉,說:“我也認為,有沒有**是最重要的。既然文章已經見報了,我們就要搞清楚文章提出的問題。”
此話點到了關鍵。
書記問:“製作校服有沒有硬性要求?”
老陳看了副縣長一眼,副縣長覺得自己應該說話了:“我們承認,有這種傾向
。”
如果,此話是從老陳嘴裡說的,女常委立馬就會反擊,因為是副縣長說的,她的口氣便放得軟和一些,對書記說:“看來記者並不是不失報道。”
書記敲著桌子,說:“你們是怎麼搞的?”
副縣長說:“我們也不想這麼做,主要是縣財政困難,教育需要的撥款並不能全額下撥,所以,我們才不得不自己想辦法解決,就像巡遊一樣,需要企業贊助,我們這種長期經費不足,只能從學生家長中想辦法了。”
書記嘆了一口氣。
女常委依然抓住不放,說:“這些可以公開嗎?”
副縣長說:“不能公開,所以,記者提到這個問題,只能閃爍其詞。”
女常委說:“本來也沒什麼大事,就是因為閃爍其詞才鬧出大事。現在的記者,叫他們配合正面宣傳,他們不上心,但發現一點點不利現象,就緊抓不放,深挖到底。”
就算抓不到老陳貪汙**,要他解釋這事也夠他難受的,既不能向媒體說實情,又要給媒體一個合理交代。記者是好對付的?很多基層領導就是這麼被記者b得無路可走,大發雷霆,結果說錯話,混下臺。
書記下指示了,說:“目前,宣傳部必須介入。”
——這篇文章見報,可想而之,還會有一些媒體趁機跟進,特別是一些別有用心的媒體,企圖用各種政/府不作為的報道吸引記者觀眾的媒體。
——宣傳部一定要發揮好職能作用,爭取引導這些媒體進行正面宣傳。
至於如何正面宣傳?那是你們下面人去研究的事,書記只是指明方向,定調調。
女常委豈能替老陳漂白此事,於是,先分明責任。
她說:“我們並不能指揮記者,如果,禁止記者採訪是違法的。解鈴還需繫鈴人,這事應該由教育部門設法解決,我們只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