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上節拍哎
心跳加快哎
好期待
站在舞臺哎
我們代表一個絢麗的年代
嘴角塗上最最美麗的色彩
換上昨天剛買純白的裙襬
絕不保守等待你回來哎
這樣那樣的我怎樣更搖擺
戀愛或失戀都一樣能釋懷
期待到無奈下一次更精彩
……”
趙憶嬛看到曲譜,就忍不住,跟著唱了起來,甚至自己還跟著節奏扭起了腰肢,直到唱完,意猶未盡的趙憶嬛這才發現這首歌,竟然沒有名字,“喂,這首歌的名字呢?”
“我不叫喂!”潘明宇這個時候已經跟個大老爺似的坐在了椅子上。
而王語嫣這個時候也明白潘明宇要打什麼主意,臉上的笑意越發的濃郁起來,她跟趙憶嬛認識這麼久了,還從沒有見過趙憶嬛在誰手裡吃過虧,這不
“潘明宇,這首歌叫什麼名字。”這首歌趙憶嬛一看就喜歡上了,雖然不似先前潘明宇寫的那幾首歌經典有感覺,但是卻很適合她,面對這樣的**,她沒有辦法拒絕。
哼!本小姐,這是能屈能伸。趙憶嬛心裡這樣自我安慰自己。
“咳咳,今天的飯錢!”
“我出!”趙憶嬛盼著潘明宇咬牙切齒的掏出來了三百塊。
“登上舞臺。”
“什麼?”
“歌名
!”
“哈哈,跟本小姐鬥,輸了吧,這麼好的一首歌,三百塊錢就買到了,本小姐真聰明。”趙憶嬛得意洋洋的將寫著詞曲的紙,塞進小包包,無比得意地說道。
“咳咳,我可以告訴你,那首歌本來就是給你準備的嗎?”
“潘明宇!”這瞬間的落差,讓趙憶嬛頓時就冒了,抓起桌子上的水杯,就想著潘明宇丟去,可是這可時候潘明宇早已經沒影了。
“好了,好了,不管怎麼說,你這一次也佔了大便宜了。”王語嫣連忙安慰潘明宇。
“佔便宜,哪有,你……”趙憶嬛剛想說,你們兩個合唱的荷塘月色,已經火的不能再火了,可是話到了嘴邊,就有憋了回去,“你說說,我們是不是要痛宰她一頓,最起碼也要把剩下的70塊花光。”
“好,好,好!”王語嫣看著趙憶嬛,眼底閃過一絲異樣,她看得出來,趙憶嬛已經喜歡上潘明宇了,這一點,連趙憶嬛自己都不知道。
其實,她心裡何嘗也不是對潘明宇有著莫名的好感,否則她怎麼會一次又一次的答應潘明宇的邀請,可是現在,看著自己的好姐妹,王語嫣心裡複雜難鳴。
“走啦,走啦。”趙憶嬛並沒有注意到王語嫣異樣,拉著王語嫣就去追潘明宇,可是誰想,櫃檯竟然沒有潘明宇的影子,“那個混蛋不會跑了吧。”
話音沒落,趙憶嬛已經跑下了樓,然後站在食堂門口對著潘明宇的背影大聲喊道:“潘明宇,你給我站住。”
“拜拜了,我下午還有課呢!”
“混蛋,你要是不想要……嗚嗚嗚……”趙憶嬛話說了半截,就被王語嫣一把捂住了嘴巴。
“你幹什麼!”趙憶嬛有些不滿的跺了跺腳。
王語嫣笑嘻嘻的向周圍使了一個顏色,趙憶嬛這才發現,食堂附近很多學生,正目瞪口呆的看著他,甚至有很多人私底下已經開始八卦了。
“被這個混蛋害死了,不行我必須要出這口氣
。”趙憶嬛說著,就扯過王語嫣的包包,拿著王語嫣的手機打潘明宇的電話。
“你幹嘛用我的手機。”王語嫣忍不住笑著說道。
“哼,那個混蛋,這個時候絕對不敢接我的電話,你的明白……”趙憶嬛得意的看著潘明宇狂奔的背影說道。
果然,遠處的潘明宇掏出了手機,看了看,這才接受通了電話。
“潘明宇,你要是幹掛掉電話,你就別想再看到我家愛妃。”趙憶嬛直接拿出殺手鐗,將潘明宇的手指,靜止在半空。
“好吧,歡爺,你說吧,今個這一百多斤就交給你了。”
“呸,誰稀罕,我不要別的,我要吃70塊的冰激凌。”
“周扒皮也沒有你這麼狠吧。”潘明宇嘴角抽出個不停。
“哼!”
這邊潘明宇剛要說些什麼,卻又聽到了王語嫣的聲音:“明宇,你今天就讓語嫣出口氣吧,這口氣不會讓你白出的。”
這邊趙憶嬛一臉算是夠姐妹的神情,又引來了王語嫣一陣輕笑。
到了師大校門附近的冷飲店,趙憶嬛眼珠子一轉,“我要那個四十六的,語嫣跟我一樣,你自己隨意!”
“啊!”潘明宇頓時就崩潰了,這個死女人,真的跟他卯上了啊,自己手裡只有七十塊,怎麼請你們兩個人,這不是誠心逼著自己跟人家打小工嗎?
果然,趙憶嬛接下來的話,讓潘明宇殺了他的心都有了,“服務生,一會找這個牲口買單,如果他的錢不夠,就把他抵押在這裡。”
這樣的事情,冷飲店的小老闆,遇到過不少,一般都是情侶之間的打情罵俏,但是這一次,看潘明宇那一臉窘相,就知道潘明宇這一次真的沒帶夠錢。
不過小老闆並不擔心,在師大旁邊開店,哪裡會不認識師大的校花,所以哪怕他們不帶錢,小老闆也不會擔心,到時候絕對有人搶著付款
。
潘明宇那會看不出小老闆的心思,但是他此時也沒有別的辦法,難不成真的要丟人補課嗎?
然而當潘明宇的眼睛瞄到一次牆壁上掛著的吉他的時候,眼睛就亮了。
“老闆,可以把你的吉他借我用用嗎?”
“可以?”小老闆以為潘明宇想要玩點浪漫,直接把吉他遞給了潘明宇。
誰想潘明宇自來熟的從老闆哪裡拿了一個小托盤,然後走到冷硬店門口,將小托盤在地上一放,張口就唱了起來,“我的口袋有七十來塊,這一點錢還不夠冷飲來買,我的口袋有七十來塊……”
潘明宇直接現場改版鄭智華《三十三塊》,本來一首苦中作樂的歌,卻被潘明宇演唱的嫉妒歡樂。
不一會兒,當初曾經紅了一代人的歌曲,就吸引了一群人,很多所有人都知道了,潘明宇被兩個校花宰了,要吃四十六一杯的冰激凌,而他只有70塊,還差22塊錢。
看到這些,其中不少人認出了潘明宇,於是笑嘻嘻的拿出錢來,打算丟到盤子裡面。
但是這個哥們也不知道怎麼想的,竟然有揣了回去,然後翻了半天,找到了一個一毛錢的硬幣,放了進去,“嘿嘿,哥們,前途無比光明,努力加油。”
這哥們說著,就鑽進了冷飲店,顯然也打算看好戲。
潘明宇翻了翻白眼,突然覺得這個哥們如果認識了事精和高銀元,絕對談的到一塊去,一樣的摳門,一樣的猥瑣。
不過潘明宇也因此動了心思,心底嘿嘿一笑,唱到後面,歌詞一變,以一毛錢為題,一下子,改編自《三十三塊》的《七十來塊》,變成了《一毛鋼鏰》,著實把那個哥們臊不行。
不過潘明宇也因此,開始了只要一毛錢的街頭賣唱大業。
師大門口本來就人來人往的,這一下匯聚的人群越來越多,認識潘明宇的人自然也就越來越多,一個個都笑嘻嘻的丟下了一毛硬幣,然後鑽進了冷飲店
。
甚至後面冷飲店擠不下去了,又在外面打了涼棚,甚至不少人,捧著冷飲,站在附近聽潘明唱歌。
“嘿,我的口袋只要一毛鋼鏰,掏了錢的請讓開,我的口袋只要一毛鋼鏰,讓下一個快進來……”
隨著潘明宇調侃的歌聲,周圍圍攏的密密麻麻針插不進的人群,終於衝中間咧開了一道縫,後面的人,笑嘻嘻的走了進來,扔下一毛錢,然後讓到一邊。
不知不覺之前,潘明宇面前的托盤裡面已經堆滿了一毛錢的硬幣,林林總總足足有好幾百個。
潘明宇緊接著又唱了兩首當紅的歌曲,這才笑嘻嘻的向著周圍舉了一個躬,“謝謝大家捧場,我終於不用賣身了,現在快兩點了,大家趕緊去上課吧。”
經過潘明宇這麼一提醒,頓時足足有四分之三的人一鬨而散,向著校園裡面狂奔。
潘明宇這才端著托盤走進冷飲店,“老闆點點吧。”
“算了,這兩杯冷飲算我請的。”小點老闆笑眯眯的說道,“如果你每天來場一會,你帶朋友來吃冷飲,我全部免費。”
“你還是收著吧。”潘明宇笑著搖了搖頭。
“要不這樣,我一個月還給你兩千塊的工資怎麼樣?”小老闆還是不死心。
“老闆,你請不起他,他一首歌,賺了十萬。”王語嫣捂著嘴說道。
“一首歌賺十萬?怎麼可能?等等,你是潘明宇。”小店老闆指著潘明宇問道。
“不錯,就是我。”
“不錯,不錯,我確實請不起你,不說別的,單單你拿手high歌,你要是不火,簡直就是天理不容,我決定了,以後我的小店,改名奇蹟哥冷飲店,做你的第一家粉絲店,你的朋友來了吃冷飲不要錢。”
潘明宇笑了笑,沒有說話,不過心裡卻對這個小老闆上了心,這個年代有這樣的決斷的人可不多,這種人,缺的就是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