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光是個啞巴,唱不出我愛過的海角天涯。
記憶始終是一種幻想,是現實的背叛者,是再也回不去也回不來的亡魂。我固執的告訴張汕宇我不信命,我和阿布曾有過那麼無法被複制的回憶,會在電影院裡同笑同哭,一起置身在城市的喧譁中,我們說話的語速一樣,伸懶腰的頻率一致,大笑的聲音相似,習慣相同的可怕。
時光明明很殘忍卻總在裝好人,於是,我倔強的抬起頭看著正在吃拉麵的張汕宇,猛的說一句:“上帝是個壞女孩。”以後,低頭繼續吃麵。
拉麵館的環境很惡劣,人流量很大,可以感覺到耳膜在下一秒就會被震碎一樣,熙熙攘攘的人群像一陣又一陣的陰風從我身邊呼嘯而過。
終於,一條簡訊讓沉浸在美味拉麵的張汕宇瞬間面如死灰,他像是被瞬間石化一般舉著手機盯著螢幕,另一隻還夾著拉麵往嘴裡送的手剎時停在半空一動不動。
“怎麼了?”我**的抬起頭看著他。
他費勁九牛二虎之力才將拉麵嚥下,整個臉被憋的透紅一手舉著手機一手捏著喉嚨:“沒……沒……沒什麼。”
我瞪大了眼睛死盯著他:“你放屁!沒什麼你會是這種像是出門忘穿褲子的表情?給!我!看!!!”
“葉凌諾,你能不能淑女一點!”
沒等我伸出手,張汕宇迅速刪除簡訊安心的將手機放在桌子上繼續吃麵。
我仇恨的盯著他:“你有事瞞我!!!!”
“沒有。吃吧,吃完我們好趕快走。這裡實在是太吵了!”
“我不走!反正你今天不和我老實交代我就不走!”我孩子氣的將筷子扔在桌上兩隻手抱著手臂撅著嘴哼哼道。
“求愛簡訊不行啊?我怕你看見了吃醋,行了,都告訴你了。快吃吧。我的耳朵真的快承受不住了,這感覺就像是被**了一樣。”
我忍不住笑出聲來繼續吃麵。
張汕宇依舊低著頭繼續往嘴裡送面的動作,並時不時的偷瞄我兩眼,不禁想起剛才那條被刪除的短
信,頓時毛骨悚然。
資訊是安琪發來的,上面寫著:“安朵已經在去往七星山的路上了,如果你們還在山上,帶著凌諾馬上離開!”
張汕宇是個聰明人,在回去的飛機上帶著眼罩的他並沒睡著。他只是藉著裝睡的理由,有充分的時間去猜想到底安朵和阿布是怎樣的一種關係,為什麼安朵也會去七星山。
難道阿布的死和安朵突然改變想法做空姐有關?
我記得那天是5月15號,初夏。
就是那一天,張汕宇發現了安朵和阿布的關係,而那是我和宋塵埃第一個見面,他坐在我的右手邊。我已習慣張汕宇一登機就矇頭死睡的樣子,不出意外從頭到尾他都不會和我說一句話的。
宋塵埃給我的第一印象是紳士,第二印象是他是一個很有生活品質的男人,他穿著一身卡其色的西裝,可以看出來他是一個很有質感的男人。其表現為他用的古龍水是Davidoff的CoolWater,不要誤會,我不是什麼名媛更不是什麼貴族,這款香水是我在後來與宋塵埃頻繁接觸過後知道的。
那一天與宋塵埃相遇的場景我已經不太記得了,只是記得在飛機上,還有一些印象的是飛機遇上氣流有些顛簸。飛機顛簸的前一秒,張汕宇在裝睡,我在發呆而宋塵埃在看報紙,並且是英文報。
那時我就在心裡想,他一定是一個很厲害的人物。
這果然是真的……
和宋塵埃的相識是一段機緣巧合碰撞,如果當日飛機沒有遇到氣流,那麼我和他的手機就不會掉在地上,也沒有之後因為拿錯手機而見面。
我和他用的都是白色Iphone,從瀋陽到家,張汕宇親手把我送到我媽手裡過後,我便拖著沉重的步伐無精打采的走回到自己的房間睡的昏天黑地。
我沒有掩飾自己的任何痛苦也沒有一個人的時候偷偷流淚,即使我如此的愛他,那個曾經像神一樣存在在我生命裡並永久性的伊利不到無堅不摧的男人阿布。我相信這個世界上所有不好的東西都是對自己的一種磨難
,從爸爸去世一直到後來的阿布,我把自己對他們的愛全部都留在了它應有的位置上。
也就是那個時刻,我終於可以切身體會到我媽的痛了。
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一個午後我從噩夢中驚醒,醒來的時候我抹了抹額頭上的冷汗,安靜的坐在**好久。也就是那一刻,突然覺得這世界上的好多東西不是拼命抓住就能佔為己有的,於是,我將那些帶有搖擺不定和猶豫不決標籤的全部,慢慢的,都留在了最初的位置上。
漫長的時光裡,他們還是我記憶裡最初的模樣。
我覺得那樣的就夠了。
兩天後。
我固執的想人床合一,老媽終於第N次放棄了託人替我介紹工作這件事,重重的將門關上,並帶著一副恨鐵不成鋼的嘴臉怒罵道:“葉凌諾,在這樣下去你早晚有一天會被餓死!!!”
我依舊不顧媽媽的呵斥繼續沉浸在無休止的美夢中無法自拔,也已然習慣了老媽眼裡的我。在老媽眼裡,我就和寄生蟲沒什麼區別,如果非要說有什麼區別的話,就是我的長相比起它們還是不錯的。
十點三十分。
躺在地板上的手機終於在充電以後自動開機了,它委屈的一邊又一邊響著。我不耐煩的從**滾到地上將手機放在左耳大吼一聲:“喂!”
“呃……喂,你好,請問你葉凌諾小姐嗎?”
我皺著眉頭翻了個身子哼唧著:“嗯。你誰啊!”
“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手機在你那。”
“胡扯!!!等等……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兩天前飛機遇到氣流,我們的物品都掉在了地上,我想就是在那個時候我們的手機拿錯了。你的手機在我這裡,而你現在用的……是我的手機。十二點中心廣場樓下的星光咖啡廳,我在那裡等你,我們把手機交換回來,我叫宋塵埃。好,就這樣。”說罷,電話掛掉了。
也就是那一天,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宋塵埃。從此,宋塵埃三個字開始在我的生命裡肆意猖狂了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