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跟他去錄歌!
當晚,餘飄飄跟方舟遙彈唱的影片就火了。
影片頗高的流量與評論給餘飄飄與方舟遙帶來一小波知名度,但是如餘飄飄所說,還不到大火的程度。
後續的大火,靠的不是他們倆個人,而是這首歌的傳唱度。
只有一首歌爆火到生活中,隨處可以聽到人哼唱,唱片店裡播放這首歌,並且有經紀公司找上他們談合作。
這種才算大火。
小火靠運氣,大火靠捧,只要能做到小火,餘飄飄現在有手段能讓自己大火。
週日,餘航開車送餘飄飄與方舟遙到樂萊公司,與楊杉進行面談合作。
有了上一次的合作,這次合作談的很順利。
楊杉這次也很有誠意,拿出一份**蠻大的合同,想直接簽下餘飄飄為公司的藝人,甚至能為她顧及學業。
這份合同一簽,餘飄飄就等於進入娛樂圈了,成為樂萊公司旗下的藝人。
方舟遙跟餘航父子倆看到這份合同時,兩人眼睛瞪大的眼睛裡印著三個大字‘籤籤籤’!
簽了以後,家裡就有個歌手了啊!
歌手啊!
餘航跟方舟遙父子倆都是小鎮上土生土長的,兩這歲數都沒見過大明星。所以是恨不得讓餘飄飄簽下這份合同!
然而,餘飄飄沒簽。
楊杉不理解。
餘航、方舟遙父子也不理解。
但是,還是按餘飄飄的要求,簽了與這首單曲有關的授權合同,只是授權合同而已。
簽完合同,楊杉還騰了一間錄音室給餘飄飄,讓她跟方舟遙進去錄音室,錄製高畫質版的單曲。
餘飄飄、方舟遙及餘航到達錄音室時,錄音室裡,正好有人還在錄歌,需要他們倆再稍等一會兒。
很巧的是,此時在錄音室裡錄製歌曲的歌手正是那個被餘飄飄一首歌捧火的小鮮肉楊天明!
而且,楊天明現在錄製的歌,也是餘飄飄上次賣給楊杉十首歌的其中之一。
餘飄飄一下就認出楊天明唱的這首歌,心頭微微打鼓,小激動!
她現在出現在這,應該算是作曲人的身份吧?
從來沒有以作曲人的身份出現在錄音棚,聽別人唱她的歌…
前世,她所有歌被淹沒在沙海中,原經濟公司的打壓讓她的歌根本無法面世。
所以此刻,站在錄音棚裡,看到玻璃後戴著耳機,正陶醉唱歌的楊天明,餘飄飄的心潮微微湧動。
“這首歌很耳熟啊?”餘航聽了半天,也聽出了些什麼。
一邊的方舟遙小聲提醒他:“是飄飄寫的歌。”
方舟遙之前在電腦上聽到過,對她的歌都很有印象。
經他一提醒,餘航也才恍然大悟,“對,閨女的歌哦!閨女真優秀!”
方舟遙聳肩笑笑,也帶著激動地心,靜靜欣賞其他歌手唱她的歌。
他偷偷瞥了眼餘飄飄的側臉,鼻頭微微翹挺,明眸閃著光亮,很全神貫注的望著前方……
她真的好優秀啊…
方舟遙覺得,她不是小孩,她比大人都優秀。
她這麼好,就顯得他很垃圾…
唉。
楊天明用完錄音室出來,眼神也掃向餘飄飄三人,並且定格許久……
那眼神,不太友好。
他很輕易就認出了餘飄飄跟方舟遙,因為公司要求他唱這兩個人的歌,給這兩個人帶帶流量。
楊天明知道,這兩個人的出道方式,可能跟他一樣。公司用同樣的方法營銷這了兩個人,再讓他帶火這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