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喝速溶咖啡-----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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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做一個決定,很難;在幾種選擇中決定,更難。但是決定了,就一定要去做。

我穿著寬鬆的舊T恤和破了很多洞洞的牛仔褲去上班,一是因為案子的採證都基本完成,不需要再穿得一身正式出入外面的公共場合;一是因為,我真的好懷念那種輕鬆的感覺——隨時走在街上,都不怕有人搶包搶錢,穿運動鞋跑起來也相當有速度的,當然,搶匪是飛車黨又另當別論了。

同事們似乎都不驚奇了,好像在他們眼裡,我本應是這個樣子,或者說,都已經預料到我早晚會恢復到這個樣子——不戴裝斯文的眼鏡,穿得一身破爛,吹著口哨,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地喝著咖啡,整理資料。而不用矯情地喝什麼橙汁,據說是美容,白領層的最愛,可惜為了方便換洗,我的衣服多是深色,幾乎沒有白領的,即使我也很喜歡白色的。更不為了防電腦幅射喝綠茶,我仍不習慣那種味道,所以辦公桌屜裡隨時有一瓶蜂蜜,兌茶裡的。

茶水間有磨好的新鮮咖啡,但是我到現在也不會煮,所以,我總是先把速溶咖啡粉倒進杯子,然後吹著口哨,搖頭尾巴晃地去茶水間倒一杯純淨水衝溶它們。

我很喜歡現成的1+2,不用另加糖,也不用加奶精,更不要多餘的伴侶,1+2,大眾口味,正是我鍾愛和習慣的。喝速溶咖啡好啊,什麼好?簡單,方便,快捷,味美,廉價,最重要的,提神啊!一天三大杯,最不神的都神了。

快到午休的時候,我接到火夫的電話,說是共進午餐,我倒是覺得可以去,不過我還是決定跟著李姐他們混,公司的伙食還沒有糟糕到讓我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步。至少,每次的大米飯都還是夠我吃飽的。我向來知足,知足者常樂,所以我常樂。

當然我不知道火夫是不是也“常樂”,他的嘴角倒是常勾著。但今天多半是樂不了了,因為我放他鴿子了,我說了,“我覺得可以去”,所以我應了他的邀請,但是後來臨時決定不去了,所以就一個電話取消了,那會兒他已經到餐廳了。而我也正在飯堂跟人搶肉丸子。我知道這樣不對,但是,我說了,是要考驗他的,心血**,這就是我的性格,我要讓瞭解我,真實的我。凡事要分主次輕重,有得分的當然簡單,像這種同一級的選擇,當然要選個我喜歡的,而不是他。由此可見,當然,我之前也相當確定,我對他,不來電。

還有一點他得明白的事,在我心裡,愛情,永遠排在最後。無可非議的。如果好朋友和男朋友同時出事了,我肯定是先跑同事那邊,至於男朋友,稍後。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顯得很不近人情,或者,很不可理喻,但是說真的,我是那麼想的。因為,至今還沒有男朋友的我,也無從實踐自己的想法,我不知道當自己真正墜入愛情時,是不是真的還會保持如此的鎮定,抑或和別人一樣,智商驟降為零,或者為負,為了愛,奮不顧身。不敢想象。

而我還是得提前為對方打預防針——如果我因為朋友而冷落了他,他一定要理解我,並且諒解我。

我喜歡新鮮,卻不是喜新厭舊,有很多牽絆著我的過去,我不忍遺棄,就像咖啡。歸結很久了,我最終把嗜好速溶的原因歸於自己的懶惰。煮咖啡是一門藝術,和泡茶一樣。當然,我對煮咖啡沒什麼研究,從來沒煮過不說,連喝著不同人煮的同一種咖啡,也辨不出好壞。最多能感覺和速溶的不同。當然是不同的,速溶好喝多了。

一件物品或者事情,如果我做不好,我就寧願不去做,或者,做到我認為可以停的半途停下,讓它保持一種殘缺的極致。而迄今為止,我自我感覺唯一完全每次都做好了的,就是泡速溶咖啡。

第一步,拿出一袋或者兩袋。第二步,從開口撕開,然後把配好的粉末倒進杯子。第三步,加水,到一定的量停住。最後,拿勺子攪勻。開喝。

我有自己的生活哲學,為人哲學,是速溶咖啡教會我的。

既然有一個人想要加入我的生活,也許,是我的一生,那麼我得讓他了解我的為人。不一定要和我一樣,也不一定完全接受,但至少,要完全忍受。

不知道是心情太好還是太過無聊,幫李姐列印檔案的時候居然揚**翻了杯子,咖啡灑得到處都是,最糟糕的,是鍵盤。可能是接觸問題,幾個鍵都不靈了。搞沒搞錯,我嚷著,卻忍不住笑,哪裡的鍵盤那麼容易壞的。不會又栽我吧,工資微薄還要賠錢,哈……真夠倒運的。不過,我可是機械天才,搗鼓搗鼓就搞定了。想到這兒,十指已經蠢蠢欲動了。

我換了個鍵盤把檔案三下五除二結束,然後跟同事借了跟螺絲刀就開工,反正中午也沒什麼事兒,自己擺的攤子要自己收拾。

下午抱著一堆七零八碎的玩意兒回家裡,所有人都大跌眼鏡,正好火夫的媽媽又來了,差點把她手裡的湯都給驚掉了,我甚至以為湯裡的鴨子都要振翅高飛了。

呵……忍受之二,我的拆物癖。任何可拆的東西,不壞則已,我說了我懶,所以不會去折騰沒問題的東西。但一旦壞了,我一定會不遺餘力地去折騰它,兩個結果,要麼修好,要麼完全崩潰掉。這是毫無疑問的。因為畢竟我不是專業人員,只是一種愛好。所以,要忍受我拆東西里亂七八糟的環境。

這下好,在辦公室秀了一手拆裝工夫,四面八方的小東西就都衝我這好手藝而來,不響的小音響,調頻不正確的收音機,無法定時的鬧鐘……當然,朋友們都不是想我真修好,都當送給我練練手,他們是這麼想的吧,不過我會盡力而為。

吃完飯,沒有慣常地看電視,也沒扯著嗓子拉牌局,也沒上網聊天,盡關屋子拆拆裝裝了。

還好是暫時沒到廢寢忘食的地步。而且,慶幸的是,倒也還沒發現有讓我廢寢忘食的愛好,工作除外,那是必要的不可延誤的。

不過一天,我猜火夫已經受得差不多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會感到意外,畢竟,相處這麼久,很多東西都有一定的預知性了。但是有沒有預防性,就不得而知了。愛情,兩個字而已,相對而言,我倒更寧願去寫論文。但我不能因為我們之間無法建立愛情就一定得犧牲友情是吧?我說過,友情是比愛情重要的。所以……

現代人,都是很現實的,如果他發現不適合。就會盡快轉移陣地的。我想火夫該是其中一個吧?如果不是,我只能承認對他了解不夠。畢竟我心理學考得雖然不錯,但運用起來,還是有差距的。要知道,說和做永遠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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