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考慮到凌雲染是公眾人物,以及外界的輿論影響,本次庭審是非公開的。前方坐著書記員,後面是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由三人組成的合議庭來共同決定案件的審判結果,公訴人站在審判長的右邊,辯護人站在左邊,被告席在正面對審判長的位置。
當凌雲染出現在庭審現場時,審判長、審判員等在場人員的臉上都不可置信,就是眼前這個身形瘦削,腳步緩慢,垂著烏黑長髮,小臉漂亮的女明星,殺了24名彪形大漢?如果不是她親口承認殺人,如果不是在現場查到她的血跡和指紋,真的讓人很難相信。
凌雲染的眼睛掃到坐在證人席裡的穆言,移開視線,凌厲不再,有些失神,如攏上了薄紗,掩住心碎,在外人看來,卻是博人同情的可憐。辯護律師偷看了眼在場眾人的表情,這一分同情票是拉著了。
首先,是合議庭透過提出證據和對證據進行質證,當庭調查證據,說明案件事實,其次,到法庭辯論階段,由公訴人先舉證,詢問案件證人,聽取警方和相關人的證詞。
公訴人先詢問了警察陳元的證詞,接著是穆言,“證人穆言,請問你和被告,真名唐心,藝名凌雲染,是怎麼認識的?”,公訴人是個年約30歲的方臉男人,帶著眼鏡,穿著制服。
“六年前,她在流氓手裡救下我,由此認識的”,穆言沒有隱瞞的回答,公訴人翻看著手裡的資料,問道,“據調查,唐心從小在孤兒院長大,後來在青竹幫作扒手,有盜竊的案底,她原本就是不務正業的人員,對吧?”,
“她當時年紀小,為生活所迫,難道就要一輩子都揹負扒手的身份麼?”,穆言的語氣隱忍,暗藏不慍,
公訴人沒有在意她的態度,只是繼續問道,“看來你挺袒護被告的,請問你們是什麼關係?”,“這是我個人的*..”,穆言拒絕回答,
“法官,公訴人的問題對於本案沒有實質幫助”,辯護人顧以禮提出異議,“審判長,證人是在場唯一的目擊者,她與被告的關係,對於本案的判定有重要作用”,公訴人斜眼看穆言,流露出老謀深算的眼神,
“請證人如實作答!”,庭長是位40歲左右的女性,威嚴而冷靜的聲音,神情嚴峻,看上去是嚴肅而睿智的女人,穆言擰了擰手指,只好答道,“曾經關係很好”,“關係好到什麼程度?是普通朋友、交情很好、或是更深層的關係,比如情人關係?”,公訴人追問,
“反對,公訴人意圖對證人的個人情感進行攻擊”,顧以禮向審判長示意,穆言遲疑不語,公訴人咄咄逼人的問道,“從調查結果得知,被告的人事檔案是一片空白,也就是說,自六年前,被告救過證人一命後,就沒有正當工作。
據證人居所小區保安的證詞,被告與證人同居六年,想來一切經濟來源都來自證人。那麼,證人為了報恩可以收留被告六年,同樣,為了報恩,可以隱瞞事實,包庇被告!!”,“沒有,我沒有”,穆言反駁,
公訴人沒有理會,繼續說道,“因此,我有理由懷疑證人的證詞存在隱瞞或篡改的嫌疑,懇請審判長同意,不予採納證人的證詞!”,
穆言看了眼顧以禮,見他雙脣緊抿,神情嚴肅,要知道穆言的證詞,是最有力能證明凌雲染無罪的證詞,沒想到公訴人居然以二人的親暱關係作為突破口。
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商議後,緩緩開口道,“同意證人所作出的證詞無效,證人可以退庭”,穆言沮喪的朝顧以禮看去,顧以禮回她安撫的眼神,示意沒事。
退庭前,穆言終是忍不住朝凌雲染看去一眼,匆匆一瞥,仍能清晰看見她憔悴的神情,總是挺直的腰背,微微弓著,透著抗拒、冷漠,似是回到最初相識的時候,也許,在醫院的那天,已經分手的兩人,就不應該再相遇,穆言轉身,離開。
“被告,原名唐心..”,公訴人對著凌雲染開口道,“叫我凌雲染..”,凌雲染答道,寬大的囚服裡,身形消瘦的厲害,抿著的脣,顯得下巴很尖,透著倔強的堅毅,審判長淡淡看了她一眼。
公訴人愣住,問,“可唐心是你的真名..”,“叫我凌雲染..”,凌雲染只是堅持,公訴人問道,“被告,你是否承認在12月10日晚上18點左右,殺害鄭海在內的24人?”,
凌雲染供認不諱,公訴人說道,“請被告把案發現場的經過講述一遍..”,凌雲染低頭思索,她明白此地相當於古代的公堂,眼前的人,決定她的生死,“他們手中執刀,似是不要命,為了要逃出去,只能殺了他們”,
“那麼死者眼見著同伴一個個倒在腳下,就沒有人想要逃..”,公訴人問道,凌雲染想了想,“是有三個人想逃,後來,有人開槍,我殺了他們..”,
公訴人翻著資料,問,“被告,你在殺人的時候,有沒有感覺很暢快!!”,凌雲染皺眉,搖著頭,“沒感覺..”,審判長和審判員看了眼凌雲染,低頭在紙上寫著。
“那就是殺人對你來說是尋常的事?”,公訴人繼續問道,“反對,公訴人試圖引導被告做出有歧義的回答”,顧以禮連忙提出異議,他看凌雲染的樣子,恐怕是要點頭。
“被告可以不用作答”,審判長說道,公訴人嘴角勾起一抹笑,舉起手裡的醫院報告,對著審判庭朗聲說道,“這份是在5個月前,被告在穆言樓下淋雨等候時,給雷劈中後,在醫院的檢查報告”,公訴人讓助手把影印件分發給審判長、審判員和書記員,
“報告中說明,在被告甦醒後,精神、思維、舉止異於常人,曾手中握刀,對看病的心理醫生進行恐嚇,由此說明,在經歷雷劈後,被告的精神狀況非常不好,很有可能具有嚴重的暴力傾向。
在24名持刀歹徒的包圍下,被告進行正當防衛是沒有任何錯的,但是當歹徒一一死去時,或許剩下三人、兩人、一人,向被告求饒或者試圖逃跑時。
正是這種嚴重的暴力傾向,使得被告在已具備足夠脫逃的機會時,仍殘忍的殺害在場的所有人。歹徒有罪,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卻不該由被告來手刃24條人命!”,
公訴人傳喚鑑定員出庭,奉上最後一份有力的證據,“請審判長、審判員開啟編號09號檔案,請鑑定員誦讀出24名死者的死亡原因”,
“審判長、各位好,經法醫鑑定,24名死者的身上皆有數處外傷,但致命的原因都是因為一刀割破喉嚨或扎入心臟後,大量失血而死,均是一刀斃命..”,
法庭裡響起了明顯的吸氣聲,驚駭的眼光往站在被告席的凌雲染望去,卻見她低著頭,視線飄忽,沒有表情,毫不在意,
公訴人緩緩說道,“從醫院報告,可以證明,被告具有嚴重的暴力傾向,而24名死者的致命原因可證明,被告當時並非出於生命受到威脅的正當防衛,而是純熟的殺人手法,可以稱作血腥而殘忍的屠殺,因此,懇請審判長、審判員,裁決被告故意殺人罪,成立!!”
“我暫時沒有問題了”,公訴人說畢,胸有成竹的坐下,朝著顧以禮示意,這一仗看你怎麼打了?
顧以禮扶了眼鏡,說道,“審判長、兩位審判員,接下來呈上編號13的影片證據”,審判長許可,在電視裡播放影片,
顧以禮在旁說道,“這是本案的死者之一,鄭海在去年犯案時的監控錄影。從影片裡可以看到,鄭海在持刀搶劫便利店時,遭到保安的電棒擊打,致使他半邊身體麻木,可鄭海沒有逃走,而是持刀追上保安,將其打倒在地,砍了20多刀,令人致死”,
影片裡的血腥場面,讓見慣了的審判長和審判員仍是微微皺了眉,顧以禮翻著手裡的資料,說道,“編號14,15,16至20,都是本案其中八名死者被監控拍攝到的作案記錄,所有影片的共性,都揭露出死者全是亡命之徒,防衛行為只會激發出他們更加暴力和血腥的反擊”,
顧以禮讓助理律師把兩份資料呈去給庭長、法官,說道,“編號03號證據,是凌雲染的驗傷報告,指出凌雲染全身受到30餘處的刀傷,還有遍佈全身的軟組織挫傷、三處骨裂,基於被告的*,呈上的是區域性照片”。
照片裡幾乎找不到一處完好的肌膚,傷痕累累,刀疤交錯,審判長往凌雲染看了一眼,漂亮的臉蛋下,竟看不出身體受了這麼多的傷痛,而她竟如無事般的站在那裡。
顧以禮繼續說道,“編號09號證據,也就是剛才公訴人出具的24名死者的驗屍報告,鑑定人說明24人致命的原因,可請審判長、審判員再仔細看看,報告中對於其他部位的說明。
除了致命傷口外,24名死者身受脫臼、骨折、挫傷等多處傷口,可見被告最開始的防衛,並沒用到任何武器,而被告在身受重傷,在對方危及性命的前提下,才不得已出手”。
顧以禮嘆聲說道,“24條人命的逝去,的確讓人惋惜,可是換個角度,24個持刀歹徒瘋狂圍攻2個無助的女人,這樣的場景更是泯滅人性。如果被告沒有奮不顧身的與死者對抗到底,那麼,今天,犯罪分子逍遙法外,而失去的兩條無辜生命,是否就是微不足道的呢?”
作者有話要說:這兩章寫的很辛苦,請看官高抬貴嘴,吐槽少點,賣笑佛的c胸借你們拍拍
這周忘上榜了,不過還是會保持更新的節奏,因為忙完,有時間寫文了,萌不萌?萌出一臉鼻血。
這兩天看了本一受多攻的小說,再一次重新整理了作者君的底線,ok,不得不表示有什麼在蠢動,不過只能想想,不能寫。
雲染文卡文,這篇和重生文都是現代文,還是喜歡寫古文多些,寫完這兩篇,後面估計不會再寫現代文了,果然是個逃脫現實的死宅女...
btw,庭審會在下一章結束,那什麼,再下一章,渣攻和小晨晨就會出現了,請備好紙巾,茶水,瓜子..
感謝優秀飼養員,放肆de寂寞只因為你和15441845的地雷,看著後兩個的霸王裡只有小晨的名字,就有種獨佔的寵愛(≧?≦)